天津市地面沉降监测网建设 地质鉴别孔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天津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2024)
天津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地面沉降监测网建设项目地质鉴别孔(红山区、松山区、元宝山区、克什克腾旗、林西县)技术服务采购_第1包(项目编号:XHZX-ZB-2024-102)合同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20日发布来源:天津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一、合同编号 :津采同〔2024〕336749号
二、合同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地面沉降监测网建设项目地质鉴别孔(红山区、松山区、元宝山区、克什克腾旗、林西县)技术服务采购合同书
三、项目编号 :XHZX-ZB-2024-102
四、项目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地面沉降监测网建设项目地质鉴别孔(红山区、松山区、元宝山区、克什克腾旗、林西县)技术服务采购_第1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天津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迎水道20号
联 系 方 式 :02223682113
供应商(乙方):内蒙古第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王府大街东段地勘十院
联 系 方 式 :1331476389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地面沉降监测网建设项目地质鉴别孔(红山区、松山区、元宝山区、克什克腾旗、林西县)技术服务采购合同书
规格型号: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地面沉降监测网建设项目地质鉴别孔(红山区、松山区、元宝山区、克什克腾旗、林西县)技术服务采购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83.600988(万元)
合同金额: 183.600988(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松山区、元宝山区、克什克腾旗、林西县)。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供应商账户名称:内蒙古第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账号:05241301040002025
供应商账户开户行:农行赤峰松山红城分理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400683436056F
企业办公电话:0476-5952366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8月1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8月2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附件下载: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地面沉降监测网建设项目地质鉴别孔(红山区、松山区、元宝山区、克什克腾旗、林西县)技术服务采购合同.pdf
天津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2024年08月20日
合同编号:1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地面沉降监测网建设项目地质鉴别孔(红山区、松山区、元宝山区、克什克腾旗、林西县)技术服务采购合同书需方:天津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供方:内蒙古第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日期:204年8月19日签订地点:内蒙古赤峰市合同条款需方:天津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供方:内蒙古第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供、需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供、需双方根据2024年7月23日天津信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点: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58号4层)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地面沉降监测网建设项目地质鉴别孔(红山区、松山区、元宝山区、克什克腾旗、林西县)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编号:XHZX-ZB-2024-10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的磋商结果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经供、需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一、项目内容: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地面沉降监测网建设项目地质鉴别孔(红山区、松山区、元宝山区、克什克腾旗、林西县)技术服务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合同总价款:¥183.6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捌拾叁万陆仟元整技术服务费用按照最终实际完成工作量进行结算。二、合同标的、质量、数量及标准:详见附件。三、供方所提供的服务或货物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文件,如涉及知识产权则需保证供方对其提供的服务或货物拥有完全自主或可自由处分的知识产权。供方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悉的需方各类资料和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且该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解除等情况而终止。四、合同履行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合同履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松山区、元宝山区、克什克腾旗、林西县)。五、供方应随服务或货物向需方交付相关资料(资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如果所提交文件是外文的,供方有义务为需方提供中文或译成中文文件。外文版本与中文版本不一致的,以中文版本为主。六、款项支付方式:项目实施结束,供方提供全部服务成果,经需方验收合1格且双方根据供方最终实际完成工作量进行结算后,需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款。根据本项目性质,需方将根据财政资金到位情况向供方支付合同价款,因财政资金到位情况造成本合同未按期支付,需方将积极协调,但不承担相关责任。如所提供服务或货物出现问题,需方在付款期内随时有权停止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待需方对该服务或货物满意后再行付款。若供方经两次维修或改善仍不能让需方满意,需方有权自行解除合同并要求供方承担违约责任。供方账户名称:内蒙古第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供方帐号:05241301040002025供方账户开户行:农行赤峰松山红城分理处供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400683436056F供方企业办公电话:0476-5952366七、验收工作由需方负责。需方应于供方提交全部货物或者服务成果之日起60日内完成验收,需方有权要求供方提供合同履约情况报告(包括货物交接清单)等履约材料。八、违约责任:需方逾期支付合同款的,应以欠付金额为基数,以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同期LPR)向供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供方所交的货物或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需方有权拒收,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供方不能交付货物或服务的,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供方逾期交付货物或服务的,供方向需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0.3‰的违约金。供方有其他违约责任的,需方有权参照本条约定主张违约金。前述违约金不足以涵盖需方损失的,需方有权要求供方继续承担损害赔偿责。九、因货物或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依据国家标准,由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其指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局的,供需双方应当接受,质量鉴定期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货物或服务质量责任方承担。2十、由于供需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出现问题由供需双方直接交涉解决,包括采用诉诸法律的手段。十一、本合同未作明示约定,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需方所在地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管辖。十二、本合同一式陆份,需方持叁份,供方持贰份,招标代理机构持壹份,均具同等效力,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项目采购文件及供方响应文件为本合同当然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之处可适用相关内容。附件1:项目需求书附件2:报价明细表附件3:工作计划(以下无正文,签章处)需方(公章):天津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供方(公章):内蒙古第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迎水道20号地址:赤峰市新城区王府大街东段地勘十院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二专委托代理人:电话:13314763899电话:022-23682113时间:2004年8月19日时间:204年8月19日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地面沉降监测网建设 地质鉴别孔技术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