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并账清产核资采购合同公告(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2024)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乡村振兴局(本级)并账清产核资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乡村振兴局(本级)并账清产核资
三、项目编号:项目流水号[2024]19376号
四、项目名称:乡村振兴局(本级)并账清产核资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地址:呼和浩特
联系方式:6651823
供应商(乙方):内蒙古融诚源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丰州路69号嘉友城市花园5号楼1单元304室
联系方式:1345134521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乡村振兴局(本级)并账清产核资
1(项)
¥87,000.00
¥87,000.00
清产核资
合同金额: 87,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万柒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8月20日至2024年08月23日
履约地点:呼和浩特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8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8月2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87000.jpg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4年08月20日
审计业务约定书编号:号甲方: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乙方:内蒙古融诚源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兹由甲方委托乙方对内蒙古自治区乡村振兴局(本级)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账务进行专项财务梳理咨询,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约定:一、审计的目标、范围和工期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内蒙古自治区乡村振兴局(本级)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账务进行专项财务梳理咨询。2.乙方通过执行专项财务梳理咨询工作,梳理该项目资产负债及净资产情况,为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合并内蒙古自治区乡村振兴局(本级)账务提供基础。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自甲方提供项目必要资料后15日内完成,审计过程中所需其他资料因甲方未及时提供导致延误工期的工期顺延。二、甲方的责任1.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要求编制和披露需要乙方专项财务梳理咨询的会计信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证据是甲方管理层的责任。2.及时为乙方的专项财务梳理咨询工作提供与专项财务梳理咨询有关的所有记录、文件和所需的其他信息(在审计人员入场前提供专项财务梳理咨询所需的必要资料,如果在专项财务梳理咨询过程中需要补充资料,亦应及时提供),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3.确保乙方不受限制地接触其认为必要的内部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4.甲方管理层对其作出的与专项财务梳理咨询有关的声明予以书面确认。5.对于某些涉及判断或从甲方的记录中得不到确认的事项,乙方必须依赖第I页共6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并账清产核资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内蒙古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