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工作经费采购合同公告(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宣传部2024)
2024年北京市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工作经费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一、合同编号: 11000024210200092300-XM001-001
二、合同名称: 2024年北京市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工作经费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11000024210200092300-XM001
四、项目名称: 2024年北京市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工作经费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宣传部(本级)
地 址: 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6号院
联系方式: 55569098
供应商(乙方): 京版北教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详见合同附件
联系方式:详见合同附件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2024年北京市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工作经费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附件
合同金额: 129.0000000 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附件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8-21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08-21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40821+24年北京市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工作经费项目采购合同.pdf
采购合同合同编号:项目名称:2024年北京市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工作经费项目甲方(采购人):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宣传部乙方(成交供应商):京版北教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8月21日签署日期:合同书虫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宣传部(甲方)2024年北京市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工作经费项目(项目名称)中所需1.“三下乡”特色内容日历;2.“三下乡”环保宣传布袋(服务名称)经虫鼎传鸿(北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ZDCH-FW-2024797号磋商文件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经磋商小组评定,京版北教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为成交供应商。甲方、乙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当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为便于解释,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a.本合同书b.成交通知书c.合同一般条款d.响应文件(含澄清文件)e.磋商文件其他内容(含磋商文件补充通知)2、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一致。3、服务内容本合同要求提供的服务1.制作62000本“三下乡”特色内容日历;2.制作6200个“三下乡”环保宣传布袋。4、提供服务期限、地点服务时间: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生产制作,2024年12月15日前完成配送。服务地点:里方指定地点。5、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合同金额:人民币壹佰贰拾玖万元整(小写:¥1290000.00元)1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甲方收到发票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80%即人民币壹佰零叁万贰仟元整(小写:¥1032000.00元)。项目完成且验收、评估合格后30日内,甲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贰拾伍万捌任元整(小写:¥258000.00元)。乙方应在甲方支付前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费用的支付需以相应财政资金审批通过并实际拨付至甲方账户为前提,若因相应财政资金未能审批通过或未及时到账而导致的延期支付,不属于违约行为,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6、合同的份数及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里方和乙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各自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双方完成合同项下约定的义务止。乙方:京版北教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甲方:虫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宣传部名称:(印章)名称:(印章)2024年月212024年88月212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主环中路6号A座11层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6号邮政编码:100120邮政编码:100743电话:010-58572234电话:010-55569095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安华桥西支行账号:02002135090200104302合同一般条款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合同”系指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方与乙方所达成的合同,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1.2“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的服务。1.3“甲方”系指与乙方签署采购合同的单位(含最终用户)1.4“乙方”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服务的供应商。1.5“招标代理机构”系指中鼎传鸿(北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1.6“现场”系指合同项下服务的实施地点。1.7“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认合同项下的服务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2、技术规范2.1提交货物(如有)的技术规范应与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响应文件的规格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2.2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3、服务内容详见合同书中规定。4、提供服务期限、地点详见合同书中规定。5、付款方式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书中规定。6、索赔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乙方提出索赔。7、延期提供服务7.1乙方应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条款提供服务。37.2如果乙方延迟交货和/或提供服务并影响甲方正常履行合同的的,甲方可采取以下制裁:收取违约金、赔偿金,直至解除合同。8、违约赔偿8.1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或提供服务,甲方可从应付款项中先行扣除违约金。延迟违约金的计算标准为乙方每迟提供服务一天,按延迟提供服务的价格的1%计收。如乙方出现未按合同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人员、时间、地点、质量、数量、内容、形式等各项项目具体要求)承办委托项目的违约情形,该违约情形每出现一次,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赔偿金,补足违约金不足部分。如果乙方在超过7天后仍不能交货和/或提供服务,或如乙方出现违约情形达到三次(包括三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9、不可抗力9.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9.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航寄给或送给另一方。9.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当事人双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9.4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合同执行超过30天,双方则就未来合同的履行另行商议。如协商不成,就不可抗力所造成影响程度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者终止本合同。如果双方决定终止合同,如甲方已经付款,乙方应在扣除实际发生的有确切合法有效单据证明的费用后在3日内向甲方返还余款。如甲方未付款,甲方应在乙方开具正规发票后30日内向乙方支付不可抗力发生前产生的实际费用。10、税费10.1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甲方与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各自承担其依法应承担的签订、履行本合同所需缴纳4的税费。本合同价格为含税价格。11、合同争议的解决11.1甲方、乙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12、合同变更和终止12.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合同与其生效后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符,由甲、乙双方协商变更,如能协商一致,按照符合新颁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拟定补充合同执行;如不能达成一致,本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尚未发生的业务,停止履行。12.2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追诉的权利。12.2.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合同解除;12.2.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12.2.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12.2.3.1“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定义如下:12.2.3.1.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12.2.3.1.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以谎报事实的方法,损害甲方的利益的行为。12.3合同履行期间,如因乙方违反相关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甲方终止合同履行的,甲方需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通知送达乙方后本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前,本合同继续有效。12.4本合同终止后,双方应对合同期间发生的应尽未尽事项负责结清,有关保密义务的条款对双方仍然有效。13、破产终止合同13.1如果乙方因破产、清算、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停业等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单方解除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但甲方必须以书面形5式告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该合同的解除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14、转让和分包14.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所享有的合同权利或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并且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中实质性内容分包给其他第三方完成。否则,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且于此情形下,甲方还有权解除合同。15、合同修改15.1欲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改动,均须由甲方、乙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16、通知16.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17、知识产权条款17.1本项目成果的知识产权为甲方所有。未经甲方的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传播、销售。否则,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17.2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项目成果时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著作权、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诉讼或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起基于知识产权的侵权诉讼,将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甲方因维护权利支出的费用、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最终裁定的侵权赔偿费用及甲方承担其他法律责任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等)。318、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18.1乙方应对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技术情报及资料履行保密义务。19、适用法律19.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20、其他20.1甲方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6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0.2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甲方与乙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合同,该合同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1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卫生工作经费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