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参果、玉米产业发展采购合同公告(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勐拉镇人民政府2024)



一、合同编号: 4532530HT2024007130101
二、合同名称: 勐拉镇老乌寨村委会驮马寨村对门山片区人参果、玉米产业发展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4532530JH202400713
四、项目名称: 勐拉镇老乌寨村委会驮马寨村对门山片区人参果、玉米产业发展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勐拉镇人民政府
地 址: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勐拉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18487295904
供应商(乙方):云南景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曲靖市宣威市双龙街道美奂新城72-7号
联系方式:1828716152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勐拉镇老乌寨村委会驮马寨村对门山片区人参果、玉米产业发展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新建产业路C30硬化长4200米,新建C25砼三面光路面排水沟4200米以及相应附属设施等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2937000
合同金额: 293.7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8-20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08-20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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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禾称:勐拉镇老乌寨村委会驮马寨村对门山片区人参果、玉米产业5发展项目建设方方:勐拉镇人民政府承建方:云南景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8月19日合同签订地点:勐拉镇人民政府4IIITA勐拉镇老乌寨村委会驮马寨村对门山片区人参果、玉米产业发展项目施工合同发包人:勐拉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地址:金平县勐拉镇电话:0873-5431205法定代表人:高咀三职务:镇长承包方:云南景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地址:云南省曲靖市宣威市双龙街道美奂新城72-7号法定代表人:安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同(一)工程名称:勐拉镇老乌寨村委会驮马寨村对门山片区人参果、玉米产业发展项目(二)工程地点:老乌寨村委会驮马寨村对门山片区。(三)工程内容:1.提质改造驮马寨村对门山人参果510亩、玉米1000亩、-1-香蕉1000亩等产业配套设施(2016年以来通过财政资金支持及农户自发种植,2023年后续投入财政资金持续引导农户发展特色人参果、小花糯玉米种植),现已初具规模,种植片区群众思想转变明显,种植特色人参果、小花糯玉米产业意向强烈,勤劳致富观念已经形成,同时,种植片区可以实现土地的“粮果轮作”,帮助经济相对滞后村找到更具经济价值的农作物。2.建设板驮马寨村对门山片区产业路总长4.2公里,(路面结构为水泥砼面层20厘米+石料层20厘米+天然砂砾调型层10厘米),路基宽4.5米,有效路面宽3.5米;新建C25砼三面光路面排水沟4200米(流水截面为30厘米×40厘米、沟帮厚30厘米、沟底厚15厘米);附属设施建设必要涵管、涵洞、沉沙池、挡土墙、路肩培土等;每公里不少于3个错车道。二承包方式及承包价格本工程承包方式为总价承包(含所有材料、税金、安全文明措施费)为:贰佰玖拾叁万柒仟元整(¥2937000元)。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24年8月19日竣工日期:2024年12月19日本合同工期为120日历天。四、质量标准(一)工程质量标准:严格按施工设计图纸和甲方要求按质、按量完成,并达到国家相关项目验收规范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2--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设计成果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2.施工质量标准: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相应级别的验收标准。乙方施工的各项工程,工程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规范、标准的合格要求和甲方要求。3.未经甲方及设计单位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替换材料(设备),不得降低施工工艺、工序要求标准。14.材料质量:(1)本工程施工材料采购使用必须符合设计江要求和国家质量标准。“三证”俱全、乙方严禁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2)本工程材料应符合国家规定/和云南省质量监督检查部门对建筑材料及产品的具体要求,国家·1规定必须进行检验检测的材料乙方应严格执行。材料进场后,按规定进行抽检的材料应按规定进行抽检,检验合格经监理工程师及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使用。(3)工程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图纸、相应设计文件及国家相应规范的要求,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规定工艺施工。(4)如原材料、施工工艺或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和发包人要求,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停工或返工,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如承包人返工后经发包人检验仍不能达到合同要求,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应承2担由此给发包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二)具体子项建设标准:1.路基铺筑宽度不少于4.5米,铺设骨料级配碎石层20厘米+天然砂砾调型层10厘米,碎石、-3砂石需要厂家出具质量合格证明。2.分两层铺筑,碎石层总厚度为20cm,上层厚度6~10cm,下层厚度9~14cm,摊铺碎石,要求大小颗粒均匀分布,纵横断面符合要求,厚度一致,砂砾层完成调型缝料。碎石铺好后用轻型压路机碾压,碾速宜慢,每分钟约25~30米,轮迹重叠25~30米,一般碾压4~5遍,至石料无松动为止。3.在垫层上,浇灌混凝土,强度统一要求为C30浇灌厚度20厘米,路面每40厘米设置1条防滑条或刻路纹或搓板搓平,每隔4至6米切割一条部分深度不低于5厘米的伸缩缝,施工时所支模板要平直,转弯部分线型要流畅,不能出现缺口和马齿状接头,浇灌路面必须用河沙和机械碎石,施工材料必须要用机械搅拌,人工摊平后用震动板压实,一次性擀浆成形。4.C25砼三面光路边沟建设规格为:截面30cm*40cm,沟帮厚30cm沟底厚15cm。5.附属设施建设必要涵管、涵洞、沉沙池、挡土墙、路肩培土等。6.错车道每300米设置1道,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回头弯加宽,宽度不低于6.5米。(三)相关要求:实行取样试验检测,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供质量检验报告,C30混凝土取样标准,混凝土浇筑量在100立方米以下的,取样不得少于一次,超过一百按每100立方米,按照每100立方米取一组标养试块。采购建筑材料需出具出厂合格证明、质量检验报告,符合行业标准,终验时没有相关证明材料的项目一律不予验收,不予财务结算;隐蔽工程需要做现场签证材料,并配有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签字盖章认可。-4—五、项目变更(一)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申请甲方,由甲方在十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办理签证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二)施工中如需设计变更时,必须书面报告并经原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甲乙双方办理鉴证手续后方可施工,在设计变更未获批准前,不能擅自施工。六、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指派人员为工地代表,负责协调甲方的相关事宜。在工程履行过程中指派人员的所有签名视为甲方行为。1.负责本工程的监督,积极协调施工配合关系。2.负责对乙方进度、安装质量、安全保护、综合管理的监督。3.提供有利施工的现场条件。4.审核工程计划进度表。5.负责对图纸、方案的审核、确认,负责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配套工程和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设计图纸变更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和其他必要的签证。6.负责竣工验收工作,在收到乙方提交所有竣工资料后一周内组织验收。7.按合同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价款。(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严格按设计图或甲方要求施工,质量技术指标符合建筑工程规范、规格和标准,并接受甲方派驻代表的监督。2.一切物资由乙方自行采购,但主材水泥必须有出厂合格证。乙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甲方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派驻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3.施工中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4.编制施工组织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进场计划,开竣工通知书等,及时报送甲方。5.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竣工资料应满足甲方要求。6.组织有技术水平的施工队伍,明确现场技术及施工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不得随意变动。7.保质期内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迅速及时进行处理,直到甲方满意,否则甲方有权请人处理,工时及材料费从保证金中扣除。七、结算与支付(一)结算方式:竣工结算。项目竣工验收后,竣工结算按照建办标函[2019]193号文件要求计算税金,综合税率为9.9%。(二)支付方式:1.项目开工后预拨付项目总承包款的30%用作项目启动资金,并在项目验收前完成质保金缴纳,缴纳额度为总承包款的3%---6-2.按工程进度分期付款,在本合同项目施工结束、验收合格后,甲方应累计支付应达到项目总承包款的100%。3.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合同施工项目工程质保金为工程项目款总额的3%。·4.在本工程质保期届满后,项目无任何工程质量问题,甲方应及时一次性付清不计息的总工程款的3%(质保金)。5.乙方应及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否则甲方有权扣留相应工程款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八、安全生产及其它(一)乙方应具有建设工程的相应资质和建设工程能力。本工程所有安全事项均由乙方负责经济责任,其它责任由相关部门鉴定有作出决定。在施工中,乙方应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施工,要立醒目的安全警示牌,应按工程的要求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因乙方及其员工原因造成的一切人员、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第三人造成乙方及其员工伤害的,由第三人负责,与甲方无关。如乙方施工造成人员损伤不予处理而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时,甲方享有向乙方追偿的权利,乙方保证无条件的承担甲方所支付的所有赔偿金额。(二)施工中乙方不得从事与施工无关的事,专业施工人员持证上岗;高空作业部分必须在采取切实可行的安装措施下方可施工,地面必须安排适当监护人员,电焊作业注意防火等,认真按相关规定(规范)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7-九、违约责任(一)由于甲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则视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价×0.5%×延期天数计算,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二)由于乙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则视乙方违约,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价×0.5%×延期天数计算,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三)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十、合同的变更及解除(一)合同签订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指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以及经双方同意属不可抗力的事故),甲乙双方不得无故变更或解除。(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遇不可抗力事故,甲乙双方均应采取有效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阻止损失的扩大。若因气候条件及不可抗力事故影响正常施工,确需变更或解除合同时,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3天内给予答复,逾期未答复视为同意。(三)如果乙方未能如期完成工程,且延期的期限达到15日的,甲方有权中止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整个工程延期的期限达到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有权请求乙方给予相应的赔偿。-8-(四)变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十一、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除、终止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十二、其他条款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同未尽事宜协商确定。如达成补充协议且补充协议图与本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合同签定地:金平县勐拉镇人民政府。3十三、合同文本和效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执二份,乙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个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9-甲方:勐拉镇人民政府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签字联系电话:0873-5431205204年8月19日.乙方:云南景荣建筑玉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或委(签字):安联系电话:15912006890鹏2014年8月19日—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人参果、玉米产业发展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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