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采购合同公告(石屏县牛达国有林场2024)
一、合同编号: 4532525HT2024007790101
二、合同名称: 石屏县牛达国有林场水塘林区2024年滇重楼林下种植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4532525JH202400779
四、项目名称: 石屏县牛达国有林场水塘林区2024年滇重楼林下种植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石屏县牛达国有林场
地 址: 石屏县异龙镇60号
联系方式:0873-4857244
供应商(乙方):元江志宏禾田农业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玉溪市元江县甘庄街道办事处青龙厂社区罗哈村3号
联系方式:1808891406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石屏县牛达国有林场水塘林区2024年滇重楼林下种植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石屏县牛达国有林场林下种植滇楼20亩及水电基础设施建设。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994800
合同金额: 99.48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石屏县牛达国有林场水塘林区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8-20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08-20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附件:
2024年滇重楼林下种植项目.pdf
2024年滇重楼林下种植项目.pdf
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pdf
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云南省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石屏县牛达国有林场水塘林区2024年滇重楼林下种植项目甲方:石屏县牛达国有林场乙方:元江志宏禾田农业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就石屏县牛达国有林场水塘林区2024年滇重楼林下种植项目(项目编号:广源招字2024-039)进行的竞争性磋商结果,经双方协定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内容:一、采购需求及要求(一)采购需求:完成石屏县牛达国有林场水塘林区2024年滇重楼林下种植项目,包括:林下滇重楼种植20亩及配套设施建设。1、林下滇重楼种植20亩:(1)种苗:4年生滇重楼苗,每亩种植16000株。(2)林下灌木杂草清除、整地及种植。(3)第一年管理(管护、除草、施肥)。(4)复合肥1吨/亩,总20亩。(5)遮荫网/亩,总20亩。(6)打药机一台。(7)农药/亩,总20亩。2、配套设施建设:(1)仓储用房太阳能板发电。(2)通水工程建设:水池1个,共300立方米;水泵1台;50管300米;40管500米;喷灌设备/亩,共20亩。(3)仓储用房建设25平方米。(二)质量要求向正规单位购买四年生滇重楼苗(有三证一签),种植当年苗木成活率W90%,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二、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地点1、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20日历天内2024年12月20日前完成。2、合同履行地点:石屏县牛达国有林场水塘林区。3、合同项目验收:项目实施完成后30日历天内组织验收。三、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11、合同价款:小写:¥9948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玖万肆仟捌佰元整注:以上价格为整体项目总承包包干报价(包括完成项目全部费用)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给乙方作为预付款;进度达到70%时,甲方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给乙方;项目整体完成并通过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40%。在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迟付款;如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履行支付审批手续。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合同规定享有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2、按政府采购规定落实采购资金并办理采购资金划拨手续;3、负责合同签订后项目的具体实施和监管工作(如与乙方的具体联系和衔结、对乙方人员的监督和监管等);4、负责解答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项要求,并检查和监督乙方的实施进度及质量;5、在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中途退出或发生责任事故,给甲方带来不良影响的,或者因乙方管理不到位,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秩序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乙方给予经济赔偿;6、在合同履行期间,对拒绝、不服从或抵触甲方主管领导和部门指挥的乙方工作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使用人员,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7、负责组织成立验收小组对项目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报告;8、项目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重新整改,直至项目验收合格,产生的一切经济费用由乙方负责。验收合格后,甲方全额退还乙方质量保证金;9、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享有的其他权利和义务。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21、按磋商文件相关要求、合同规定以及响应文件承诺按时高质量的完成相关任务;2、遵守和履行协商文件、响应文件以及合同中的一切承诺、规定和条款要求;3、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一旦出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4、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所有资料以及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接触到的甲方及其关联机构的商业机密、技术资料、客户信息等资料和信息(统称“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将保密资料的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乙方仅得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对保密资料进行复制。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如软硬盘、图纸、I彩样、照片、菲林、光盘等)留存保密资料,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保密的约定,乙方应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5、参与甲方共同进行项目的验收;6、项目签订合同时,向甲方缴纳合同款3%的质量保证金;7、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享有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六、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合同的约定,若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约定或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应承担合同总价百分之十的违约金并赔偿相应的损失;2、乙方未按时完成相关服务需求的应承担相应的损失及责任;3、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乙方有权拒绝合同整体范围以外的条件;4、双方约定,以下原因造成或导致的损害,对乙方予以免责。(1)不可抗力导致的项目实施中断或违约;(2)因项目本身设计的原因造成的损害;(3)因政府有关部门原因或采购人自身原因而非乙方责任造成的延误。七、合同纠纷合同纠纷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项目所属地人民法院裁决。3八、合同效力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五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三份,乙方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九、其他1、不可抗力本合同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可提前终止或解除合同。若不可抗力事件不足以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则双方可根据对合同的影响程度确定延期履行或免除责任。2、补充合同本合同的修订和变更,经双方友好协商,在补充合同上签字盖章后生效,补充合同不变更本合同中的条款,只调整价款。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8月19日合同订立地点:石屏县牛达国有林场4甲方:石屏县牛达国有林场(公章)乙方:元江志宏禾田农业有限公司(公章)住所:云南省玉溪市元江县甘庄街道办事处住所:云南省红河州石屏县异龙镇焕文路60号青龙厂社区罗哈村3号平福方去综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电话:18088914069电话:0873-4857244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农村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石屏县支行信用合作联社甘庄信用社账号:6800027836418012账号:240694010400128805云南省财件云财农[2024]60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各州(市)财政局,镇雄县、宣威市、腾冲市财政局,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热带林业研究所: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4]13号)要求,经研究,现下达你们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各地收入列2024年“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24年“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相关科目(“项级”科目根据具体实施项目确定),经济科—1—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省本级项目按要求列支相关科目(详见附件1)。现就资金使用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切实管好用好衔接资金。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工作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国家林草局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和《云南省财政厅等6部门关于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22]23号)等规定安排使用资金,督促指导各地加强资金项目管理,强化项目谋划等前期工作,优先选择前期工作到位的项目,将资金尽快落到具体项目,加强项目实施的跟踪调度,加快资金支出。持续强化资金监管,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二、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更多依靠发展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要求,以及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要求,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持续加强产业和就业帮扶,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2024年中央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保持总体稳定,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2-三、实行脱贫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继续实施脱贫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政策的27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可执行财政部等10部委《关于将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优化调整至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的通知》(财农[2024]1号)和省财政厅等10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优化调整至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细则》的通知》(云财农[2024]35号)相关规定,因资金整合需调整绩效目标的,不再考核该部分资金对应的原任务完成情况,并按规定纳入相应部门绩效管理。四、落实直达资金管理要求。此次下达的中央衔接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对直达资金实行动态监控。各级财政部门在向下级下达资金时,应单独下达预算指标文件,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对于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直达资金又包含地方对应资金的项目,应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和登录指标。附件:1.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表-3-2.普文试验林场2024年度巩固提升大规格苗木培育项目绩效目标表3.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省对下)云南省财政厅2024年5月16日(此件公开发布)-4-附件1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表单位:万元序号地区本次下达数本次下达数本次下达数本次下达数本次下达数本次下达数本次下达数备注序号地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小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其中:中央衔接资金支出进度因素分配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以工代赈任务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任务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备注全省合计182301169576489151048610567384451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热带林业研究所普文试验林场14585.5支出功能分类列“2130505生产发展”,政府经济分类列“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部门经济分类列“30218专用材料费”1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热带林业研究所普文试验林场14521.5支出功能分类列2130505生产发展”,政府经济分类列“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部门经济分类列“30226劳务费”1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热带林业研究所普文试验林场14538支出功能分类列“2130505生产发展”,政府经济分类列“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部门经济分类列“30227委托业务费”昆明市合计50963627166011083612昆明市本级686686磨憨镇现代化边境幸福村资金686万元3富民县3342341941004晋宁区24228215465宜良县259213138466石林县279233186467嵩明县1348844468禄劝县省级46469东川区国家267726318834610寻甸县省级40746361昭通市合计3795837466731349211昭阳区国家73457245161810012鲁甸县国家391438684734613巧家县国家340033544134614盐津县国家378037348824615大关县国家471246428057016永善县国家59285928148317绥江县省级464618彝良县国家81718125143346第1页,共5页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表单位:万元序号地区本次下达数本次下达数本次下达数本次下达数本次下达数本次下达数本次下达数备注序号地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小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其中:中央衔接资金支出进度因素分配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以工代赈任务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任务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备注19威信县省级464620水富市61657020646镇雄县合计国家19145191453092曲靖市合计1421413592258462221麒麟区76446420930022沾益区7256792204623马龙区5625162384624富源县省级464625罗平县127912333534626师宗县191218664354627陆良县117911331244628会泽县国家77477701100546宣威市合计国家33193319200玉溪市合计36062906144970029红塔区2762301934630通海县22722719631江川区252206884632澄江市50630620820033华宁县3052591364634易门县61334319927035峨山县4103642154636新平县4273812054637元江县5905909红河州合计221912094153977523306810038个旧市7016552474639开远市8337872864640蒙自市2105177526233041建水县1074107418342石屏县8897433424610043弥勒市1393129329510044泸西县1166116638945屏边县省级464646河口县55251622536第2页,共5页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表单位:万元序号地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本次下达数本次下达数本次下达数本次下达数本次下达数本次下达数本次下达数备注序号地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小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其中:中央衔接资金支出进度因素分配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以工代赈任务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任务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备注47金平县国家33713293817463248元阳县国家457742019374633049红河县国家297229267684650绿春县国家25122512646文山州合计132571200426127923659651文山市177517295294652砚山县191318674194653麻栗坡县省级1521005254马关县国家3674280971450036555广南县国家564355999504456富宁县省级100100普洱市合计8099762425323264910057思茅区7026562474658宁洱县5645183114659景谷县11911045414610060镇沅县8017553634661景东县省级505062江城县省级95464963澜沧县国家46964650120046西双版纳州合计26781655102784617764景洪市516383224468765勐海县9926023733009066勐腊县1170670430500楚雄州合计1198111513524536810067楚雄市139513494394668双柏县9327863944610069牟定县5625163224670南华县117711316564671姚安县8578114044672大姚县140413586464673永仁县9799335144674元谋县112910834214675武定县国家275127511307第3页,共5页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表单位:万元序号地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本次下达数本次下达数本次下达数本次下达数本次下达数本次下达数本次下达数备注序号地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小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其中:中央衔接资金支出进度因素分配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以工代赈任务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任务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备注76禄丰市795795142大理州合计38693363163850677大理市4504042044678漾濞县5675212914679祥云县7667202224680宾川县8197733464681弥渡县省级464682南涧县省级464683巍山县省级464684永平县省级464685洱源县省级464686剑川县省级464687鹤庆县99194557546保山市合计6248603615241387488隆阳区26632543591467489昌宁县218321375124690龙陵县1402135642146腾冲市合计18791479328400德宏州合计25231215577119211691芒市14306723577005892梁河县省级464693盈江县省级2582005894陇川县省级20020095瑞丽市58954322046丽江市合计42454015166523096古城区2822362114697永胜县省级464698华坪县7346883624699宁蒗县国家2650260477846100玉龙县53348731446怒江州合计12282117905881492101兰坪县国家39333887135446102福贡县国家353733371846200第4页,共5页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表单位:万元序号地区本次下达数本次下达数本次下达数本次下达数本次下达数本次下达数本次下达数备注序号地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小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其中:中央衔接资金支出进度因素分配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以工代赈任务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任务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备注103贡山县国家151013101062200104泸水市国家33023256161946迪庆州合计4043294321951100105香格里拉市国家1201701593500106维西县国家197215721028400107德钦县国家870670574200临沧市合计552349431996422158108凤庆县省级4646109云县1214116837846110临翔区91987335746111永德县省级974651112镇康县12701170600100113双江县78874231346114耿马县10929903484656115沧源县省级974651第5页,共5页附件2普文试验林场2024年度巩固提升大规格苗木培育项目绩效目标表项目名称普文试验林场2024年度巩固提升大规格苗木培育普文试验林场2024年度巩固提升大规格苗木培育预算资金安排145万元实施单位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热带林业研究所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热带林业研究所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热带林业研究所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热带林业研究所预算年度目标完成望天树8000株、羯布罗香2000株、八蕊单室茱萸4000株、滇南风吹楠2000株、青梅4000株5个极小种群树种,嘉宝果6000株、黄晶果5000株、耀堂仙桃5000株、葡萄柚4000株4个热区特色经济林树种,铁力木3000株、格木2000株、团花树1000株,八宝树1000株、阿丁枫3000株5个热区用材树种苗木翻袋培育,高规格均为1.2~1.5m,容器规格为50*60,材质为无纺布袋的熟苗共5万株。完成包含特色经济林基地苗木、滇南热区极小种群专类园苗木、试验林场办公区周围的生态修复树种苗木、珍贵用材树种苗木等,面积约650亩,数量约42000株。抚育管护工作主要指施肥、除草、修枝整形等内容。完成望天树8000株、羯布罗香2000株、八蕊单室茱萸4000株、滇南风吹楠2000株、青梅4000株5个极小种群树种,嘉宝果6000株、黄晶果5000株、耀堂仙桃5000株、葡萄柚4000株4个热区特色经济林树种,铁力木3000株、格木2000株、团花树1000株,八宝树1000株、阿丁枫3000株5个热区用材树种苗木翻袋培育,高规格均为1.2~1.5m,容器规格为50*60,材质为无纺布袋的熟苗共5万株。完成包含特色经济林基地苗木、滇南热区极小种群专类园苗木、试验林场办公区周围的生态修复树种苗木、珍贵用材树种苗木等,面积约650亩,数量约42000株。抚育管护工作主要指施肥、除草、修枝整形等内容。完成望天树8000株、羯布罗香2000株、八蕊单室茱萸4000株、滇南风吹楠2000株、青梅4000株5个极小种群树种,嘉宝果6000株、黄晶果5000株、耀堂仙桃5000株、葡萄柚4000株4个热区特色经济林树种,铁力木3000株、格木2000株、团花树1000株,八宝树1000株、阿丁枫3000株5个热区用材树种苗木翻袋培育,高规格均为1.2~1.5m,容器规格为50*60,材质为无纺布袋的熟苗共5万株。完成包含特色经济林基地苗木、滇南热区极小种群专类园苗木、试验林场办公区周围的生态修复树种苗木、珍贵用材树种苗木等,面积约650亩,数量约42000株。抚育管护工作主要指施肥、除草、修枝整形等内容。完成望天树8000株、羯布罗香2000株、八蕊单室茱萸4000株、滇南风吹楠2000株、青梅4000株5个极小种群树种,嘉宝果6000株、黄晶果5000株、耀堂仙桃5000株、葡萄柚4000株4个热区特色经济林树种,铁力木3000株、格木2000株、团花树1000株,八宝树1000株、阿丁枫3000株5个热区用材树种苗木翻袋培育,高规格均为1.2~1.5m,容器规格为50*60,材质为无纺布袋的熟苗共5万株。完成包含特色经济林基地苗木、滇南热区极小种群专类园苗木、试验林场办公区周围的生态修复树种苗木、珍贵用材树种苗木等,面积约650亩,数量约42000株。抚育管护工作主要指施肥、除草、修枝整形等内容。绩效指标绩效指标绩效指标绩效指标绩效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值指标值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大规格容器苗木培育数量>=50000株>=50000株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原有裸根地苗质量巩固提升面积>=650亩>=650亩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原有裸根地苗质量巩固提升数量>=42000株>=42000株产出指标质量指标苗木成活率>=95%>=95%产出指标质量指标大规格容器苗木质量>=1.2米>=1.2米产出指标时效指标按照实施进度施工,项目完成及时率>=95%>=95%效益指标社会效益带动就业人数>=150人次>=150人次效益指标生态效益苗木病虫害发生率<=5%<=5%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95%>=95%附件3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省对下)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名称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省级主管部门省级主管部门省级主管部门省财政厅省财政厅省财政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民族宗教委、发展改革委、省林草局省农业农村厅、民族宗教委、发展改革委、省林草局州(市)主管部门州(市)主管部门州(市)主管部门州(市)财政局州(市)财政局州(市)财政局州(市)财政局州(市)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民族宗教、发展改革、林草部门州(市)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民族宗教、发展改革、林草部门年度总体目标过渡期内在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需要和财力状况,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模,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保留并调整优化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聚焦支持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适当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并逐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省级衔接资金用于产业的比例达到53%;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当年衔接资金支出进度目标100%;提高项目资金透明度和公开效果;提升项目库建设水平:促进脱贫人口增收,脱贫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全省平均水平或者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过渡期内在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需要和财力状况,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模,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保留并调整优化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聚焦支持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适当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并逐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省级衔接资金用于产业的比例达到53%;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当年衔接资金支出进度目标100%;提高项目资金透明度和公开效果;提升项目库建设水平:促进脱贫人口增收,脱贫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全省平均水平或者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过渡期内在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需要和财力状况,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模,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保留并调整优化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聚焦支持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适当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并逐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省级衔接资金用于产业的比例达到53%;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当年衔接资金支出进度目标100%;提高项目资金透明度和公开效果;提升项目库建设水平:促进脱贫人口增收,脱贫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全省平均水平或者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过渡期内在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需要和财力状况,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模,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保留并调整优化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聚焦支持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适当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并逐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省级衔接资金用于产业的比例达到53%;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当年衔接资金支出进度目标100%;提高项目资金透明度和公开效果;提升项目库建设水平:促进脱贫人口增收,脱贫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全省平均水平或者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过渡期内在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需要和财力状况,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模,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保留并调整优化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聚焦支持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适当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并逐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省级衔接资金用于产业的比例达到53%;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当年衔接资金支出进度目标100%;提高项目资金透明度和公开效果;提升项目库建设水平:促进脱贫人口增收,脱贫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全省平均水平或者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过渡期内在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需要和财力状况,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模,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保留并调整优化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聚焦支持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适当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并逐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省级衔接资金用于产业的比例达到53%;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当年衔接资金支出进度目标100%;提高项目资金透明度和公开效果;提升项目库建设水平:促进脱贫人口增收,脱贫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全省平均水平或者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绩效目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内容绩效目标产出指标数量指标产业资金投入率>=53%绩效目标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数量指标资金支出率=100%绩效目标产出指标质量指标质量指标项目资金公告公示率=100%绩效目标产出指标质量指标质量指标完工项目验收合格率=100%绩效目标产出指标时效指标时效指标项目开工率=100%绩效目标产出指标时效指标时效指标项目完工率=100%绩效目标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脱贫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0%绩效目标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幅>=0%绩效目标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防返贫监测对象覆盖率=100%绩效目标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风险消除人口帮扶措施覆盖率=100%绩效目标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无规模性返贫无绩效目标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90%抄送:财政部农业农村司,财政部云南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族宗教委、省林草局、省审计厅,本厅预算处、国库处。云南省财政厅办公室2024年5月16日印发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