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室维修改造及设备采购合同公告(施秉县教育和科技局2024)
施秉县第二高级中学功能室维修改造及设备购置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GZHQ20240810
二、合同名称:施秉县第二高级中学功能室维修改造及设备购置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P52262320240006CE
四、项目名称: 施秉县第二高级中学功能室维修改造及设备购置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施秉县教育局
地 址: 施秉县城关镇鼓楼街22号
联系方式: 13595593136
供应商(乙方): 贵州科逸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锦屏县三江镇风雨桥社区
联系方式: 18285587575
六、合同主要信息
详见合同附件。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8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8月21日
九、项目付款日期:2024年12月30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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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pdf
合同编号:GZHQ20240810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施秉县第二高级中学功能室维修改造及设备购置项目项目编号:GZJC[2024]-1017甲方:施秉县教育局乙方:贵州科逸电子工程有限公司签署日期:2024年8月20日1施秉县第二高级中学功能室维修改造及设备购置项目采购合同采购单位(甲方):施秉县教育局供货商(乙方):贵州科逸电子工程有限公司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律法规,规范购、销货物行为,确保双方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项目名称:施秉县第二高级中学功能室维修改造及设备购置项目二、采购设备名称、型号、主要参数、数量、金额(一)采购设备名称、型号、主要参数、数量:具体详细参数见附件(二)采购金额:贰佰玖拾捌万壹仟捌佰玖拾伍元整¥:2981895.00元三、供货日期、签收、验收、售后服务(一)供货日期:合同签订后,需在2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通过验收。(二)签收: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由甲方收货人在《合同设备接收清单》上签字确认收到货物:n甲方收货人姓名:杨毅、颜良荣身份证号:;联系电话:0855-4221139;182122594301.材料运达甲方指定地点(施秉县第二高级中学)后,由甲方按照双方约定的质量要求进行验货卸车点收,验收时,乙方需向甲方当均移交材料的各项技术资料、产品说明书、质量证明(包括产品合格证、质量认证证书、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质检报告等)等相关材料。2.货物签收时,甲方如对货物的数量、外观、型号、配置、质量有异议时,甲方应在合同设备接收清单中列明并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及时按合同要求对货物进2行更换或补齐,但由于甲方及甲方人员原因造成的损坏除外。甲方未在合同设备接收清单中列明异议的,视为货物的数量、外观、型号、配置、质量符合合同约定。(三)验收:1.质量及验收标准按照行业标准要求执行;2.乙方在供货之前,应按甲方要求,提交合格的资质及相关文件、材料样品供甲方审查、封样使用。甲方按封样的品种、材质等要求组织验收;未提供样品的材料,按照合同签订的质量要求验收。3.待乙方完成安装、调试并进行使用培训,运行7个工作日后,由甲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四)售后服务1.乙方自有货物的售后服务:自设备(货物)通过验收之日起壹年免费保修,在产品生命周期内乙方负责维护。保修期内乙方对自产货物提供免费维修服务,对重要货物提供备用更换维修服务,但因不可抗力或非乙方人为破坏造成的损失除外。保修期届满后,乙方根据提供售后技术支持、维修的项目及内容,酌情向甲方收取费用;2.乙方外购、代购其他厂商的货物,由供货厂商按其售后服务承诺向甲方履行售后维修、更换等义务。同时乙方有义务协调供货厂商向甲方履行其售后服务。3.乙方负责提供完整的产品使用资料和技术培训资料,除产品安装、调试后进行一次全面培训,乙方在保修期内根据甲方需求应免费提供再次培训。甲方必须有专人负责本合同项下货物的操作使用。如甲方非操作人员使用货物而发生的故障、事故不在保修之列,乙方只提供有偿维修。4.乙方应及时受理甲方及甲方使用单位的产品投诉。乙方接到甲方及甲方使用单V位投诉电话后,应立即处理甲方及甲方使用单位所无法处理的产品相关事件,如不能及时处理则应在24小时内给予详细的应急处理方案。=35.保修期内,对于甲方返修的产品,乙方应在收货后48小时内维修好(以新产.品的标准)返回给甲方;保修期后,维修时间由甲方及甲方使用单位和乙方友好协商.确定。6.保修期内,乙方需提供产品的免费维修、零配件发放、电话咨询和更换、退货等售后服务;保修期外,除产品质量问题,乙方仅提供产品的零配件发放、电话咨询、有偿上门维修等售后服务,不提供产品更换或退货。7.未尽事宜,由甲方和乙方协商解决。四、付款方式(一)货款支付方式: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装修部分材料及人员进场施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即人民币:捌拾玖万肆仟伍佰陆拾捌元伍角整¥:894568.50元。2、在乙方完成备货及将附件内产品全部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安装、调试、培训后,甲方经研究同意向乙方支付至中标合同价的80%,即壹佰肆拾玖万零玖佰肆拾伍元伍角(小写:¥1490947.50元);,1-3、经验收合格后的十个工作日内,甲方经研究同意向乙方支付至中标合同价的100%(含中标合同价3%质保金),即伍拾玖万陆仟叁佰柒拾玖元整(小写:¥596379.00T3元)。.-3、中标合同总价的3%作为质保金,乙方在收到甲方全款后拨付到甲方指定账户,24计人民币:捌万玖仟肆佰伍拾柒元整(小写:¥89457.00),质保金在壹年内在产品、、无质量问题一次性退还。.4(二)付款方法:里方通过电汇方式将合同总金额汇入乙方银行帐户内。收款信息:贵州科逸电子工程有限公司:开户行:锦屏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账号:820000000000371449;4纳税人识别号:91522628MA6DKXL1QQ。基本存款账户编号:J7138000189802五、不可抗力(一)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二)因不可抗力致使无法履行义务一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三)因不可抗力致使无法履行义务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5日内,提交主管机构核发的不可抗力发生证明。(四)因不可抗力影响合同执行超过30天,双方应就合同的进一步执行与否进行磋商并达成一致签订补充协议。六、保密条款(一)双方在签订及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信息,包括经营战略、经营计划、客户订单、产品价格等不为社会公众所知悉的信息均为商业秘密,任何一方均负有保密义务。如擅自泄漏商业秘密且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及相应的法律责任。(二)乙方在培训过程,需明确指出哪些内容属于商业秘密,需要进行保密措施。乙方未明确告知的,均视为无商业秘密,无需进行保密措施。七、违约责任(一)甲、乙任何一方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或不按合同条款执行时,应按本合同总金额的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若因此给守约方造成其它损失时,还应据实承担赔偿。(二)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通知义务或提供证明时,视为逾期履行合同义务,按本条第(三)款或第(七)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若因此给守约方造成其它损失时,还应据实承担赔偿。(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逾期支付货款时,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额的0.1‰向乙方支付资金占用费。(四)甲方无正当理由中途退货的,应按本合同总金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五)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拒绝接货的,按退货处理,应按本合同总金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而被拒收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5(六)甲方自提货物情况时未按约定时间或通知的时间提货的,应按本合同总金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保管费用。(七)如发生交货日期延迟,乙方每延误一天交货需按合同总额的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发货时,每逾期一日,按应发未发货款总额的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世出国八、争议解决机(一)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二)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向施秉县人民法院起诉。九、其它(一)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之日起生效。(二)本合同的未尽事宜或履约中出现的变更,由双方充分协商后另订立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保留二份,乙方保留一份,采购。甲方施秉县教育局乙方光贵州科逸电子工程有限公司采购办审查意见:采购办:(盖章)电话:国法定代表人性夫员法定代表人直唐采购办审查意见:采购办:(盖章)电话:国委托代理人文委托代理人印正采购办审查意见:采购办:(盖章)电话:国联系电话1青医金里宝面龙联系电话18285587575采购办审查意见:采购办:(盖章)电话:国地址旅地址国合本采购办审查意见:采购办:(盖章)电话:国邮编02路金总品邮编斯金中由采购办审查意见:采购办:(盖章)电话:国签订日期:年月日8310;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功能室维修改造及设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