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玉米重大病虫害防控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单县农业农村局2024)



单县农业农村局单县2024年乡村振兴玉米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1722000202402000110B_001
二、合同名称:单县2024年乡村振兴玉米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1722000202402000110
四、采购项目名称:单县2024年乡村振兴玉米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单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单县创新路
联系方式:13573006606
供应商(乙方):菏泽单州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菏泽市单县李田楼镇王刘楼行政村后马坊村7号
联系方式:1505300362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
/
1
35.72
35.72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单县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8-09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8-22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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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县2024年乡村振兴玉米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B标包政府采购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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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同书项目名称:单县2024年乡村振兴玉米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签署日期:二0二四年八月九日甲方:单县农业农村局乙方:菏泽单州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采购概况一1、服务地点:单县高韦庄镇2、服务内容、面积及价格包号服务内容面积(亩)单价(元/亩)总价(元)备注B飞防服务(4%甲维·氟铃尿微乳剂15g/亩;40%唑醚·戊唑醇悬浮剂15g/亩;0.004%芸苔素内酯溶液剂10g/亩)400008.93357200总价金额合计(大写)总价金额合计(大写)叁拾伍万柒仟贰佰元叁拾伍万柒仟贰佰元叁拾伍万柒仟贰佰元叁拾伍万柒仟贰佰元3.防治时间:2024年8月13日实施,7天内完成。二、职责和义务1、甲方的职责和义务(1)负责组织人员对合同履行情况和防治过程监督检查。(2)负责与有关乡镇协调。(3)在防治期间组织人员,对防治情况经行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2、乙方的职责和义务(1)按照磋商文件中的要求进行防治,防治完成后应将药剂包装物全部回收。(2)负责制定区域内的防治作业路线、细则和作业喷洒区域地形、地貌、种植作物勘察。因防治不当,给农户造成损失的,承担一切责任。(3)确保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防治作业任务。(4)负责防治区域规划,危险物排查及定位。应安全操作,主动避开不适宜飞防的区域,出现事故,责任自负。(5)配合第三方做好监理验收等工作。三、付款方式单县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验收,验收合格,收到完整作业材料后,根据监控平台统计作业面积,项目资金到单县农业农村局账户后,凭投标人提供的符合国家财政要求的有效发票结算;验收不合格,供应商需重防,返工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赔付。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增加防治区域或面积,超过合同部分,不予认定。四、售后服务(1)服务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2)售后响应时间:电话立即响应,2小时内赶到现场。五、合同转让和分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防治工作转包给第三方。六、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七、违约责任1、飞防达不到本次采购项目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补防或重新飞防,所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2、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终止合同。①由于乙方原因,致使飞防速度慢,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飞防任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按乙方实际防治面积防治费的50%结算,并处罚乙方未防治面积防治费的10%;②若甲方发现乙方喷药质量无法达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拒付乙方防治费。八、不可抗力条款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监管部门及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2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应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九、仲裁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由采购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十、合同生效及其他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壹份、财政部门壹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农G:公章甲方:乙方:(公章)72菏泽单州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单县农业农村局20022576法人或委托人:(签章)法人或委托人:(签章)育气地址:地址:单县李田楼镇电话:电话:13305400826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单县开发区支行帐号:帐号:16090073091000449972024年8月9日政府采购合同书项目名称:单县2024年乡村振兴玉米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签署日期:二0二四年八月九日甲方:单县农业农村局乙方:菏泽单州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采购概况一1、服务地点:单县高韦庄镇2、服务内容、面积及价格包号服务内容面积(亩)单价(元/亩)总价(元)备注B飞防服务(4%甲维·氟铃尿微乳剂15g/亩;40%唑醚·戊唑醇悬浮剂15g/亩;0.004%芸苔素内酯溶液剂10g/亩)400008.93357200总价金额合计(大写)总价金额合计(大写)叁拾伍万柒仟贰佰元叁拾伍万柒仟贰佰元叁拾伍万柒仟贰佰元叁拾伍万柒仟贰佰元3.防治时间:2024年8月13日实施,7天内完成。二、职责和义务1、甲方的职责和义务(1)负责组织人员对合同履行情况和防治过程监督检查。(2)负责与有关乡镇协调。(3)在防治期间组织人员,对防治情况经行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2、乙方的职责和义务(1)按照磋商文件中的要求进行防治,防治完成后应将药剂包装物全部回收。(2)负责制定区域内的防治作业路线、细则和作业喷洒区域地形、地貌、种植作物勘察。因防治不当,给农户造成损失的,承担一切责任。(3)确保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防治作业任务。(4)负责防治区域规划,危险物排查及定位。应安全操作,主动避开不适宜飞防的区域,出现事故,责任自负。(5)配合第三方做好监理验收等工作。三、付款方式单县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验收,验收合格,收到完整作业材料后,根据监控平台统计作业面积,项目资金到单县农业农村局账户后,凭投标人提供的符合国家财政要求的有效发票结算;验收不合格,供应商需重防,返工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赔付。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增加防治区域或面积,超过合同部分,不予认定。四、售后服务(1)服务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2)售后响应时间:电话立即响应,2小时内赶到现场。五、合同转让和分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防治工作转包给第三方。六、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七、违约责任1、飞防达不到本次采购项目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补防或重新飞防,所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2、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终止合同。①由于乙方原因,致使飞防速度慢,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飞防任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按乙方实际防治面积防治费的50%结算,并处罚乙方未防治面积防治费的10%;②若甲方发现乙方喷药质量无法达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拒付乙方防治费。八、不可抗力条款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监管部门及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2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应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九、仲裁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由采购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十、合同生效及其他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壹份、财政部门壹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农G:公章甲方:乙方:(公章)72菏泽单州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单县农业农村局20022576法人或委托人:(签章)法人或委托人:(签章)育气地址:地址:单县李田楼镇电话:电话:13305400826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单县开发区支行帐号:帐号:16090073091000449972024年8月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乡村振兴玉米重大病虫害防控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