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 会议接待服务 保洁服务及工程维护采购合同公告(温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
一、合同编号:11N72723012R202410401
二、合同名称:温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WLCG-2024-28-GK
四、项目名称:温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温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温岭市横湖中路158号
联系方式:13105862118
供应商(乙方):台州市亚太物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葭沚街道东平路929号(自主申报)
联系方式:18813002553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温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62646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温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公楼(含事故处理中心平房)的会议接待服务、保洁、绿化维护、工程维护等和温岭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铁骑队保洁服务及工程维护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时间:服务期限:1+1+1年(即3年)模式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合同金额(元):62646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8月0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8月2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2024大队物业合同.pdf
2024大队物业合同.pdf
合同文本以下为成交后签订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人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中标人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项目名称:温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WLCG-2024-28-GK甲方:温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所在地:温岭市城东街道横湖中路158号乙方:台州市亚太物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所在地: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葭芷街道东平路929号甲、乙双方根据温岭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温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合同文件:1.合同条款。2.中标通知书。3.更正补充文件。4.招标文件。5.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6.其他。上述所指合同文件应认为是互相补充和解释的,但是有模棱两可或互相矛盾之处,以其所列内容顺序为准。二、合同内容及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三、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大写):陆拾贰万陆仟肆佰陆拾元整元(¥626460元)人民币。四、甲乙双方责任1(一)甲方责任(根据招标结果确定)(二)乙方责任(根据招标结果确定)五、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六、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七、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交纳合同价1%的履约保证金,甲方在承包期满后10日内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八、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1002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九、服务期(1)(一)本合同服务期限:1+1+1年(即3年)模式,服务期1年满后甲方有权单方决定是否续签合同。续签也是一年一签,以此类推。具体起止时间在签订合同时由采购人确定。十、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1.履行时间: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2.履行方式:现场物业服务3.履行地点:温岭市交警大队2十一、款项支付付款方式:2024年度支付27万元,2025年开始按季度结算,季度末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正式税务发票支付本季度物业服务费用。十二、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三、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解除合同。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4.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四、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十五、不可抗力事件处理3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六、解决争议的方法1.如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七、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采购组织机构及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各执一份。本项目未尽事宜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为准。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交通警察大队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地址及邮编:地址及邮编:签订时间:2024年8月1日专用条款(如果项目性质特殊,采购人认为需要制定专用条款的,须在提交项目采购需求时一并提供,但条款内容应合法、合理,并符合项目实际需求,且不得与通用条款冲突)4合同文本以下为成交后签订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人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中标人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项目名称:温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WLCG-2024-28-GK甲方:温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所在地:温岭市城东街道横湖中路158号乙方:台州市亚太物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所在地: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葭芷街道东平路929号甲、乙双方根据温岭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温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合同文件:1.合同条款。2.中标通知书。3.更正补充文件。4.招标文件。5.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6.其他。上述所指合同文件应认为是互相补充和解释的,但是有模棱两可或互相矛盾之处,以其所列内容顺序为准。二、合同内容及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三、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大写):陆拾贰万陆仟肆佰陆拾元整元(¥626460元)人民币。四、甲乙双方责任1(一)甲方责任(根据招标结果确定)(二)乙方责任(根据招标结果确定)五、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六、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七、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交纳合同价1%的履约保证金,甲方在承包期满后10日内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八、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1002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九、服务期(1)(一)本合同服务期限:1+1+1年(即3年)模式,服务期1年满后甲方有权单方决定是否续签合同。续签也是一年一签,以此类推。具体起止时间在签订合同时由采购人确定。十、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1.履行时间: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2.履行方式:现场物业服务3.履行地点:温岭市交警大队2十一、款项支付付款方式:2024年度支付27万元,2025年开始按季度结算,季度末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正式税务发票支付本季度物业服务费用。十二、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三、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解除合同。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4.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四、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十五、不可抗力事件处理3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六、解决争议的方法1.如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七、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采购组织机构及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各执一份。本项目未尽事宜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为准。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交通警察大队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地址及邮编:地址及邮编:签订时间:2024年8月1日专用条款(如果项目性质特殊,采购人认为需要制定专用条款的,须在提交项目采购需求时一并提供,但条款内容应合法、合理,并符合项目实际需求,且不得与通用条款冲突)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 会议接待服务 保洁服务及工程维护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