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米 面粉 食用油采购合同公告(秦安县教育局2024)
秦安县教育局2024—2025学年秦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米、面、油采购项目
合同编号:TGZC2024-369-1
合同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201001JH620522018
项目名称:
2024—2025学年秦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米、面、油采购项目
采购人:
秦安县教育局
代理机构:
甘肃华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公告时间:
2024-08-21
供应商: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星月食品有限公司
行业:
其他农业
关联中标/成交公告标题:
秦安县教育局2024—2025学年秦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米、面、油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签订日期:
2024-08-21
合同总金额:
184.0188(万元)
合同扩展信息
是否为ppp:
是否联合体:
否
牵头单位:
组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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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年秦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2024--2025养改善计划食堂米、面、油采购项目(第一包)采购合同教育Dt采购人:春成交人:家家因卖自星月品有限铜合同备案号:2024HTBA000682024--2025学年秦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米、面、油采购项目(第一包)教受教有府甲方(采购单位):级国国族百湖期急局有限饲乙方(成交供应商):者县县数育局签订地点:签订日期:2024年8月日2024-2025学年秦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米、面、油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项目编号:TGZC2024-369)根据评审结果,乙方为成交供应商,为了认真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保障学生食品供给需求和安全,现依照公开招标文件、乙方的公开招标文件,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1.合同标的、数量、单价和合同金额序号货物名称品牌及型号规格数量单位单价(元)金额(元)1面粉和蕊牌25KG9576袋114.001091664.002米百廣耘10KG3990袋70.00279300.003食用油水鸭牌5L5586桶84.00469224.00合同总金额合同总金额(大写)壹佰捌拾肆万零壹佰捌拾捌元整(小写):¥1840188.00(大写)壹佰捌拾肆万零壹佰捌拾捌元整(小写):¥1840188.00(大写)壹佰捌拾肆万零壹佰捌拾捌元整(小写):¥1840188.00(大写)壹佰捌拾肆万零壹佰捌拾捌元整(小写):¥1840188.00(大写)壹佰捌拾肆万零壹佰捌拾捌元整(小写):¥1840188.00(大写)壹佰捌拾肆万零壹佰捌拾捌元整(小写):¥1840188.00该合同金额已包括货物制造、包装、运输、保险、安装、验收、税费及售后等所有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2.交货方式和交货地点(1)交货方式:分批分次交货,送货周期不大于20天。(2)交货地点:安伏、陇城、郭嘉、王窑、王尹、西川、叶堡、中山共八个乡镇各食堂供学校。3.配送要求(1)送货由乙方负责按甲方指定的学校进行轮番送货,送货周期不大于20天。(2)签收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学校(学区)专人按数量进行签收,并填写统一单据,将作为结算时的原始单据。(3)留检抽样每次交付货物时,由学校(学区)专人随机留样,轮番滚动留存。(4)抽检甲方随时组织卫生、防疫、质检等部门进行随机抽检,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发现货物有质量问题,立即停止供货,并追溯源头,进行退货,并追究乙方的一切责任。(5)包装包装符合国家标准,在留检抽样货物包装箱上必须贴封专用标识,主要内容包括生产厂家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乙方名称、供货日期、乙方地址及负责人联系电话,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此标识按甲方的规定制作)(6)派送车辆乙方的就近派送车辆应防晒、防雨、恒温等有关技术要求,确保货物保质、保鲜。(7)仓储乙方必须要在秦安县有仓储的合格场所,确保食品保质条件。4.付款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由供应商持学校签收单据到各食堂供餐学校汇总,出具发票进行结算,结算时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5.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食品质量完全合格,符合国家标准。6.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时交货时(逾期1天视为未按时交货),每未按时交货一次,甲方从中扣除相应交货金额的5%,未按时交货超过两次或因自身原因无法完成配送工作,甲方终止采购合同,扣除部分货款用于为学生采购营养改善计划同类中标产品,并将乙方拉入秦安县营养改善计划供货企业黑名单,不得再参加秦安县营养改善计划招标采购项目。(2)甲方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的除外)应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3‰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3)乙方须无条件更换破损货物,所供食品有质量问题,立即停止供货,并追溯源头,进行退货,并追究供应商的一切责任;若发生食品突发或中毒事件时,须及时送医院进行救治,乙方主管领导必须到现场指导、处理,慰问学生及家长,做好安抚工作和善后事宜,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7.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基本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8.合同纠纷处理方式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合同起至时间有效时间自2024年月日到0年7月日10.合同组成本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成交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签署的相关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1.未定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12.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报送秦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一份,招标代理机构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方:秦安县教育局方:国族白县星底分有限饲甲乙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执电话:0938-6522724电话:1999388333|图族自记县力村信用作联社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14003022000071790-3-中标通知书中标编号:D01-126205003950307723-20240718-007846-9/001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星月食品有限公司:贵单位于2024年08月08日所递交的秦安县教育局2024-2025学年秦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米、面、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001标段的投标文件(报价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贵单位为中标供应商,请于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项目业主单位签订合同。具体中标内容如下:中标金额大写:壹佰捌拾肆万零壹佰捌拾捌元整小写:¥1840188.00元整大写:壹佰捌拾肆万零壹佰捌拾捌元整小写:¥1840188.00元整项目业主单位:(盖章)负责人:2024年8月9日招标代理杋构负责人:2024年8月9日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盖章)负貴人·08月9日1.本中标通知书一式四份,项目业主单位、中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天水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壹份。2.此件涂改无效。3.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米 面粉 食用油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