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交通及环境优化工程 停车设施建设采购合同公告(慈溪市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慈溪市人民医院)2024)
慈溪市人民医院内部交通及环境优化工程合同公告
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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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征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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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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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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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2
慈溪市人民医院内部交通及环境优化工程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2
一、合同编号:11N419688270202419803
二、合同名称:慈溪市人民医院内部交通及环境优化工程合同
三、项目编号:330282202407005189
四、项目名称:慈溪市人民医院内部交通及环境优化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慈溪市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慈溪市人民医院)
地 址:浒山街道南二环东路999号
联系方式:0574-63929047
供应商(乙方):宁波启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多方达大厦17-2室
联系方式:1538232032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慈溪市人民医院内部交通及环境优化工程
数量:1.00
单价(元):105812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施工范围:停车设施建设、交通标志与标线、智能交通系统建设和景观提升等工程,具体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施工工期:计划工期:90日历天(非绿化部分在2024年9月30日之前完工)。项目经理:方亮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共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浙2332021202400121)
2.合同金额(元):105812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8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8月2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施工合同.pdf
(GF—2017-0201)慈溪市人民医院内部交通及环境优化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慈溪市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慈溪市人民医院)承包人(全称):宁波启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慈溪市人民医院内部交通及环境优化工程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慈溪市人民医院内部交通及环境优化工程。2.工程地点:本工程位于慈溪市人民医院。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慈发改审核(2024)18号。4.资金来源:自筹。5.工程内容:(1)停车设施建设:建设一处地面机动车停车场,面积1426平方米,共计泊位52个,调整北停车场并优化泊位布局,计划增设泊位2个,计划取消原有路侧泊位38个,增设路侧泊位56个:(2)交通标志与标线建设:更新医院标线1215.4平方米:完善院区内部交通标志,计划增设指示、禁令标志58块:(3)智能交通系统建设:增设升降桩22处,出入口道闸3套:(4)景观提升:提升医院绿化1451平方米,门头改造1处。6.工程承包范围:停车设施建设、交通标志与标线、智能交通系统建设和景观提升等工程,具体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8月2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1月20日。工期总日历天数:90日历天(非绿化部分在2024年9月30日之前完工)。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零伍万捌仟壹佰贰拾元整(¥1058120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详见投标文件;2(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元);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L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五、项目负责人承包人项目负责人:方亮。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3九、签订时间、地点本合同于2024年08月20日在慈溪市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慈溪市人民医院)签订。十、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及有关事宜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向慈溪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承包人提交足够的履约保证金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单位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肆份。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织机构代码:12330282419688270D组织机构代码:91330201MA2J3QTH9G地址:慈溪市南二环东路999号地址:浙江省慈溪市白沙路街多方达大厦17-2室邮政编码:315300邮政编码:315300法定代表人:董静波法定代表人:胡热热委托代理人:L委托代理人:电话:63929047电话:0574-66661118传真上传真:上:电子信箱:L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宁波慈溪农村商业银行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宁波分行慈溪支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201000272310406账号:3090062760130001874284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直接引用建市[2017]21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附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内容。5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详见监理合同资质类别和等级:详见监理合同;联系电话:详见监理合同电子信箱:详见监理合同;通信地址:详见监理合同。1.1.2.5设计人:名称:详见设计合同:资质类别和等级:详见设计合同联系电话:详见设计合同;电子信箱:详见设计合同;通信地址:详见设计合同。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是指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施工场所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1.1.3.9永久占地包括: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需要的一切永久占用的土地。1.1.3.10临时占地包括: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需要的一切临时占用的土地,包括施工所用的临时支线、便道、便桥和现场的临时出入通道,以及生产(办公)、生活等临时设施用地等。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国家、建设部、浙江省及宁波市、慈溪市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定、办法(如有冲突,按就高原则处理)。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最新版本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验收强制性条文》等现行国家、建设部、浙江省及宁波市、慈溪市与本工程相关的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如有冲突,按就严原则处理)。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6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3)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5)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6)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标准和要求:(8)图纸:(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10)其他合同文件。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7天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三套施工图及1套光盘,根据工程需要,承包人可自行复制施工图中的任何部分供现场施工之用,也可向发包人提出加晒图纸的要求。超出上述三份图纸之外增加的图纸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施工图及相关资料。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总进度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每月25日提交本月工程进度表及下月进度计划及当月完成工作量和工作价款表。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合同签订后7天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二式二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提交监理人,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文件后3天内审查完毕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文件后5天内审查完毕。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的图纸(包括变更的图纸)供发包人(现场代表)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之用。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住所;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发包人现场代表。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工地现场: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工地现场: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详见通用条款。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承包人应允许发包人、监理人及发包人安排的其他相关人员无偿使用由承包人修建和维护的临时道路等设施。承包人应允许与发包人签订有承包合同的其他承包人或其工作人员使用由承包人修建和维护的临时道路等设施:如其他7承包人或其工作人员在使用中对临时设施有损坏时,承包人可通过监理人指出由其他承包人给予修复或赔偿要求。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发包人仅提供通往指定区域的道路。场地内临时道路、临时进场道路及出入通道的修建及养护由承包人负责,工程完工前承包人应对因施工造成的原有道路、排水、临时围墙等设施的损坏进行修缮,恢复原有使用功能,该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施工中应保证现状道路状况和正常通行,符合市卫生文明城市相关要求。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发包人所有。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承包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承包人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不调整合同价,在工程结算时一并计入。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王青身份证号:******************;职务:发包人现场代表联系电话:15058221240;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发包人处理本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项事宜,以及对工程师在授权范围内作出的各项签证的最终认可,代表发包人督查合同履行,发布指令、通知等。8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发包人应最迟于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发包人已提供满足承包人施工要求的场地。通向工程现场供水的总水管和计量表由发包人负责,从总水管至施工各临时用水点管路(包括计量分表)安装、布置由承包人负责实施,其安装费、管材购置费等相关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从总配箱至施工临时用电设备线路的安装(包括计量表)、布置由承包人负责实施,其安装费、材料费等相关费用均由承包人支付。电讯设施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工地所产生的水费按供水部门的通知,在规定时限内由承包人自行结算。电费由承包人支付。施工现场交通条件提供见专用合同条款1.10。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否。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按照《慈溪市城建档案归档技术标准》要求执行。竣工图由承包人提供。如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不符合归档要求,需专业机构重新整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对竣工图的真实性负责。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三套,其中一套原件、二套复印件(能提供原件的须提供原件)、电子版一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90天(开始时间以第三方档案整理服务单位签收时间为准)内承包人须向发包人完整提交竣工资料,为保证该项义务的履行,承包人须提供1万元的竣工资料保证金,由发包人在进度款支付至85%时从进度款中暂扣,保证金在工程竣工资料完整提交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不计息退还(如有扣除项目的,退还扣除后的余额)。如果承包人逾期移交符合要求的竣工资料的,则承包人应按人民币10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发包人从竣工资料保证金扣除。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电子文档及书面形式(1)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91)承包人应按图施工,如清单编制项目错误的,应提前上报发包人决策,不得擅自按清单施工。2)需承包人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承包人必须遵守地方法规,服从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排污管理费、噪声管理费、垃圾管理费、道路占用费、车辆交通疏解、主管部门的配合等有关证、照,费用包括在本签约合同价中。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自行承担。根据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应由承包人办理的有关证件、批件、申请等因承包人未及时办理导致有关政府部门向发包人追究的罚金,若发包人已实际支付此等金额,则从承包人的应得的工程进度款中进行扣除。3)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必须按照《建筑安装工程成品保护办法》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对分包工程,承包人均需做好已完工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采取适当的防火、防水、防风、防雨、防盗等措施并承担管理责任,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中。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照价赔偿。4)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宁波市有关规定,同时,必须按慈溪市标化工地管理的有关要求、规定执行,并符合投标文件及承诺、文明施工等有关规定,以上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均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中。承包人应在交工前自行清运、清理完毕发包人提供的场地范围内所有机械、建筑垃圾、生活设施等所有发包人认为应清理、清运的物品;并须在工程验收合格后7个日历天内清退临时设施,上述临时设施和场地清洁、退场工作所需费用由承包人负担,相关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如承包人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清洁或退场的,发包人有权在承包人退场前拒绝支付承包人已完工程的工程款,同时,每逾期一天应承担500-2000元的违约金(该幅度内金额由发包人视情况决定),当逾期时间超过30日历天的,发包人有权直接委托第三方处理而无需事先告知承包人,因此支付给第三方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同时,承包人应按发包方支付第三方的费用金额向发包方支付补偿费和违约金(即此种情况下,承包人实际应承担双份费用,一份用于补偿发包人支付给第三方的费用,另一份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发包人),承包人不主动支付时,发包人有权从应付承包人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5)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应根据实地情况,提出应采取的防护具体方案,经发包人及监理人同意后实施,相应费用由发包方承担。6)设备和材料的保管及堆放安全由承包人负责。7)承包人应主动处理无须发包人出面解决的政策处理及群众投诉事件。8)承包人须约束相关人员,并服从发包人、监理人管理,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否则后果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a.承包人必须有足量的措施费,确保正常施工:b.承包人应自备发电设备设施(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中)以确保正常施工,不能因停电而停工停产,否则作违约处理:c.工地所产生的水、电费用均应按供水、供电部门的通知,在规定时限内由承包人自行10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第20条(争议解决)约定处理。施工结算审核费用按如下原则:承包人送审的工程造价在核减额超过5%以上部分的审计费用及核增工程价款的审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在支付了应承担的审查费后,方可进行工程款的结算。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叁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90天内。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15.3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额度:0%。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详见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3天内派人保修: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事故通知后12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上。(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22(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L。(7)其他: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若工程质量没有达到协议书中约定的质量目标,承包人除自行承担返工费用外,还需承担违约责任和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发包人将扣除履约保证金中的质量保证部分,并拥有继续追索损失的权利。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有相应资质的质量鉴定机构鉴定。2)承包人违反(材料与设备专用要求)的约定,未经批准,私自将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或设备撤离施工现场的,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下达停工指令,直至承包人重新将上述材料或设备运送至现场,造成的损失及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3)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其余违约责任承担方式见本合同相关条款。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根据《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慈溪市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慈政办发(2014)181号)文件规定,承包人必须为工程期间参与项目建设的所有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及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参保登记和一次性缴费手续,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其余险种发包人另有要求的,也应投保。23如因承包人迟迟不办妥该险种,导致工程无法推进,发包人有权在支付款项中扣除相应费用予以补办,同时保留索赔的权利。在不限制合同约定承包人和发包人的义务和责任条件下,承包人应承包人或/和发包人为收益人对工程进行投保。所有保险不应免除由于承包人过失造成损失而承担的责任。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1)改为(2)种方式解决:(1)向宁波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慈溪市人民法院起诉。21.补充条款1.发包人发生合理的工程变更(包括因政策处理原因而延迟开工及途中不能顺利施工的),施工单位应无条件服从和配合,并且不得对利润及管理费等工程相关费用提出索赔(机械进退场费可按市场价计取成本费)2.本工程产生的多余土方、废渣、建筑垃圾等外运运距、处置方式、开挖方式各投标人在开标前踏勘现场后自行确定,综合单价在投标时一次性包干,综合单价结算时不予调整,并符合慈溪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若发生罚款或处罚与发包人无涉。同时投标人在开标前踏勘现场后自行确定施工机械和运输装载车辆,因运输工具、施工机械等引起的费用在结算时不作调整。3.由于野蛮施工造成的损坏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4.施工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做好交通组织工作,有安全隐患处应设置安全防护措施,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请各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结算不作调整。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本合同由于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工程24内容取消引起的费用增加限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附件协议书附件: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2:工程建设项目廉政合同附件3:安全生产合同25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慈溪市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慈溪市人民医院)承包人(全称):宁波启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慈溪市人民医院内部交通及环境优化工程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按工程承包范围。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绿化工程养护保活期为:2年:8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3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6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口保修事项:本项目绿化部分养护期为2年。工程质量保修发包人、承人车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慈溪市人民医医送疗健康集团承包人(公章):宁波启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慈溪市人民医地址:慈溪市南二环东路999号地址:浙江省慈溪市白沙路街多方达大厦17-2室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63929047电话:0574-66661118传真L传真/开户银行:宁波慈溪农村商业银行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宁波分行慈溪支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201000272310406账号:309006276013000187428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63929047电话:0574-66661118传真L传真/开户银行:宁波慈溪农村商业银行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宁波分行慈溪支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201000272310406账号:309006276013000187428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7附件2工程建设项目廉政合同工程项目名称:慈溪市人民医院内部交通及环境优化工程工程项目地址:本工程位于慈溪市人民医院发包人(甲方):慈溪市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慈溪市人民医院)承包人(乙方):宁波启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特订立本《廉政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廉政建设的教育宣传。(二)严格执行《廉政合同》,自觉履行合同的各项约定。(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行为的,有及时提醒对方的权利和义务;情节严重的,有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甲方的责任义务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包括乙方工作人员、分包单位、分包单位工作人员,下同)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费用,为配偶子女安排工作。(四)不准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甲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第三条乙方的责任义务乙方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金、礼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28(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装修住房、婚丧嫁娶、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费用,为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安排工作。(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安排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准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通信、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五)廉政保证金的比例按该工程履约保证金的10%确定。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由甲、乙方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乙方违反《廉政合同》的行为未构成犯罪,且未造成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构成犯罪的,甲方按乙方违约行为涉案金额的1-3倍从廉政保证金中扣取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超过廉政保证金的总额。(三)乙方违反《廉政合同》的行为构成犯罪,或造成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构成犯罪的,甲方按乙方违约行为涉案金额的3-5倍从廉政保证金中扣取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超过廉政保证金的总额。(四)乙方违反《廉政合同》的行为构成犯罪的,甲方可根据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相关规定对乙方做出在一定时间内拒绝其参与投标的决定。乙方违反《廉政合同》的行为未构成犯罪的,甲方应将具体情况通报至市住建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公共资源交管办备案。第五条廉政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自动失效。第六条本合同与工程合同同步签订,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七条《廉政合同》一式六份乙双方各执三份,并报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1备案。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大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2024年8月20日2024年8月20日29附件3:安全生产合同为在慈溪市人民医院内部交通及环境优化工程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慈溪市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慈溪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宁波启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一、甲方职责1、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4、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二、乙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施工机械操作规程》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的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负责人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聘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只能部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并设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乙方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项目负责人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爆的材料拆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30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贷或以其它方式转让给其它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施工中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备相关的安全标志牌。9、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三、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规定施工,若违反《工程安全施工合同》条款,被安检部门处罚并下达了停工令的,自下达停工日起至解令复工为止,发包人将扣除承包人安全履约金1000元/次,扣完履约金为止。若违反《工程安全施工合同》条款,被监理人员发现一条并在限期内不予整改的,扣安全履约金200元/条,扣完履约金为止。本合同一式六份,合同双方各执三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n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31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n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3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内部交通及环境优化工程 停车设施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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