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电梯 审判法庭业务楼当事人专用升降电梯采购合同公告(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2024)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的合同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二、供应商名称:广西宏建电梯空调工程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反向竞价馆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391801000007602350
五、合同编号:12N007575173202418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电梯
详见附件
件
1.0
456300
4563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廖孙嘉
联系电话:13471190980
传真:/
地址:南宁市江南区亭江路71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电梯的反向竞价馆合同(12N00757517320241801).pdf
政府采购反向竞价合同合同编号:12N00757517320241801,12N00757517320241801采购单位(甲方):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供货商(乙方):广西宏建电梯空调工程有限公司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反向竞价项目的成交结果,双方签署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采购标的金额单位:元序号采购计划文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单位成交单价1JNZC2024-W1-00963电梯上海三菱-品牌:上海三菱,型号:,上海三菱、ELENESSA:参数详见附件: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业务楼当事人专用升降电梯采购需求资料表(反向竞价)2024.8.121件456300.00合同总价(元)合同总价(元)456300.00456300.00456300.00456300.00456300.00456300.00456300.00合同总价(大写)合同总价(大写)肆拾伍万陆仟叁佰元整肆拾伍万陆仟叁佰元整肆拾伍万陆仟叁佰元整肆拾伍万陆仟叁佰元整肆拾伍万陆仟叁佰元整肆拾伍万陆仟叁佰元整肆拾伍万陆仟叁佰元整注:合同总价包含商品到达甲方并能正常使用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以及保修费、税费等。二、供货范围合同供货范围包括了所有合同货物、相关的技术资料。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合同或附件清单并未列入,但该部分漏项或短缺是满足合同货物的性能所必须的,则均应由乙方负责免费将所漏项或短缺的货物及技术服务等在最短的合理时间内补齐。三、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金额单位:元序号采购计划文号采购目录数量预算资金资金来源性质资金支付方式1JNZC2024-W1-00963电梯1456300.00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授权支付注:1、资金来源性质包括预算内资金、专户资金、其它、核算其它、预算内暂存、专户资金暂存、核算其它暂存等,根据采购计划核定的性质填写。2、资金支付方式包括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支付、单位自行支付,根据采购计划核定的方式填写。四、货款结算1、甲方按以下第2种方式支付乙方合同价款。(1)一次性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经最终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价款。(2)分期支付:①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作为预付款,计¥/元(大写/整);1/5②全部货物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计¥/元(大写/整)。③(1)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采购人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为预付款;(2)采购人在电梯设备到货时,采购人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为提货款;(3)电梯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获得特种设备使用证书后10天内,采购人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7%,剩余3%质保金,质保期满后15天内由采购人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以上付款的前提都需要乙方先开具发票及请款函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局申请资金,财政局批复并下达资金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向财政国库申请资金和办理国库支付手续不计入甲方付款期限内)2、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单位:甲方应根据采购计划确认的资金支付方式,按规定将货款支付给乙方。其中确认“财政直接支付方式”的,甲方应在规定期限内,向财政国库支付机构提出申请支付令、办理国库支付手续;财政国库支付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不计入甲方付款期限),将货款支付给乙方;确认“财政授权支付或单位自行支付方式”的,由甲方在规定限期内自行将货款直接支付给乙方。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单位:由甲方在规定期限内自行将货款直接支付给乙方。3、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发票认证通过是付款的必要前提之一。4、合同价款划分设备款及安装款两部分。现合同总价456300.00元。其中设备款占合同总价的70%,计¥319410.00元(开具1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安装款占合同总价的30%,计¥136890.00元(开3%增值税普通发票)五、质量保证与权利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且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规定的质量性能规格型号和价格、服务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等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2、货物质量应符合生产厂家的出厂标准和现行国家、行业各项标准,出厂标准与国家/行业标准要求不一致时,以要求较高者为准。3、乙方保证其对货物及服务项下所有内容拥有完整、独立、有效的所有权,且完全有能力授权甲方永久、免费、全球范围内使用货物附属软件(如有)。4、乙方保证其交付的所有货物、软件及服务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它权益。如因此发生任何针对甲方的争议、索赔、诉讼等,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与费用均由乙方承担。5、/六、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2、/七、包装1、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国家标准中关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于远程运输和反复装卸,并具有防潮、防震、防锈、防霉等作用,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甲方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包括相应的每套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文件,例如:商品目录、图纸、使用说明、质量检验证明、操作手册,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该类文件应包装好随货发运。3、/八、交付货物类√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个工作日内2、交货方式:现场交货3、收货信息:(1)收货人:廖孙嘉;手机号码:19377160723;收货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福建园街道江南区亭江路71号;4、乙方应提前/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货物备妥待运日期及装箱清单,甲方应为接收货物做好前期准备。如甲方不具备接收货物的条件,应在约定的交货日期/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重新确定交货日期。5、交货前,乙方应对货物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6、▲1、报价含以下部分,包括:(1)货物的价格:设备费、安装费、验收费;(2)货物的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价格;(3)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4)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技术支持、1年售后服务费。(5)培训:乙方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熟练掌握所培训内容,熟练掌握全部功能,培训的相关费用包括在竞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6)包含但不限于深化设计费用、底坑开挖、钢结构井道建设施工费用、玻璃封闭、二楼扩展平台搭建费、门窗拆除封堵费、井道整改费、土建施工费用、相关零星工程费用、建筑垃圾清运费等费用。2、其它要求及说明:(1)乙方承诺听从采购人指挥,配合其他单位的安装、调试工作。对土建方预埋件安装进行施工指导。安装调试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技2/5术标准,乙方自负施工人身、设备安全责任。▲(2)本项目为室外加装电梯,由乙方组织方案设计,提交所在地政府相关部门申报建设规划手续后实施。通过后按图纸完成底坑开挖、钢结构井道施工、玻璃封闭、二楼扩展平台搭建、门窗拆除封堵、井道整改、、井道电缆敷设、土建施工、相关零星工程、建筑垃圾清运、电梯安装、验收通过并交付使用。不包含地面下挖可能遇见的市政管网(市政水管、煤气管、高压线)的动迁费用及办理,但不含房屋结构安全鉴定费用。(3)所投产品是原厂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检验合格的优质产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规定。(4)因甲方原因造成审批无法通过,前期设计(含审图)、报建等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审批无法通过,前期设计(含审图)、报建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前期设计(含审图)、报建等费用预计28000元计算。最终价格按行业收费标准计算并报财政局审定为准。服务类/1、服务提供时间: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2、服务方式:/3、服务地点:(1)收货人:廖孙嘉;手机号码:19377160723;收货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福建园街道江南区亭江路71号;4、/九、安装与验收货物类√√1、到货验收: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应依据本合同及反向竞价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及时进行验收。如发生所供货物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退货或要求乙方进行更换、补齐,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乙方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要求后30日内予以补救,所产生的费用及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2、安装调试: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在甲方指定时间内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安装调试所需的专用工具、备品备件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由乙方提供。安装调试过程中,乙方应采取安全保障措施,保证人员安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3、最终验收:货物经安装调试完成且符合技术要求后,甲方进行最终验收。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要求和验收标准的,甲方签署验收合格证明。如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的,乙方应当在30日内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后重新申请终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5、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由甲方承担。6、验收标准:1.验收标准执行现行的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2.出厂检验:交货时,乙方随同货物提供出厂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3.安装调试检验:货物到达后,由采购人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基本质量和数量的验收(但不作为最终合格的保证),电梯安装调试(包括整机性能测试)过程,乙方作详细检验记录。安装调试检验结果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和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检验记录应提交给采购人。安装调试时货物有不响应采购需求的,不予验收,采购人将报同级财政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处理,由此导致整批货物被拒收或索赔而引发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4.项目验收:电梯安装调试结束后,由乙方负责联系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进行联合验收并办理准用许可证,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服务类/1、验收标准:/2、验收方式:/3、/十、保修与售后服务1、质保期为1年,自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至质保期届满且经甲方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止。2、技术支持(1)远程技术支持:乙方应具有稳定的技术支持队伍和完善的服务支持网络,提供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及时响应甲方的技术服务支持需求,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解决甲方在货物使用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2)现场技术支持:对于通过电话、邮件等远程技术支持不能解决的问题,乙方应在1小时内派遣相关人员赶赴现场,12小时内维修完毕;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0.5小时内到达现场抢修,并于到达现场24小时之内排除故障。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修复的或同一货物经15次维修后仍不能稳定、可靠运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免费更换。返修或更换后的部件保修期应重新计算。(3)技术升级支持:乙方应提供货物所配置软件的终身免费维护和升级服务,保证货物正常运行,且不影响甲方其它运行环境。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4、质保期届满后,乙方对本合同项下货物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且维修时只收取所需维修部件的成本费,服务内容应与质保期内的要求相一致。5、质保期内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的检修,每月两次免费保养服务(检测、清洁、加油、调整、校正),提供24小时的急修服务,一旦电梯出现故障,接到报修电话后60分钟内有维修人员到达现场排除故障;一般故障修复时间不超过8小时,重大故障修复时间不超过48小时;质保期内发生故障需更换零配件的,保证零配件为原厂配件;质保期满后,我公司可提供终身有偿维护保养服务,并承诺以优于市场价格收取维保费。3/53、负责为甲方免费培训电梯技术人员(1名)。4、免费为用户建立电梯设备管理档案。5、零部件、配件及安装材料是未经使用的全新的并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合格产品。6、确保完成特种设备相关验收备案审查工作。7、质保期过后的服务要求:产品质量保证期过后,乙方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并不予收费。十一、保密条款1、乙方对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应负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利用或对外发表或披露。违反前述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保密期限自乙方接收或知悉甲方信息资料之日起至该信息资料公开之日或甲方书面解除乙方保密义务之日止。2、/十二、违约责任(一)一般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2、如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每延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延迟付款额1‰的违约金。3、因乙方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二)其他违约责任货物类√1、本合同项下货物在交货、安装调试、验收及质保期等任何阶段内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要求和验收标准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并选择下列一项或多项补救措施:(1)由乙方采取措施消除设备缺陷或不符合合同之处,如果乙方不能及时消除缺陷,甲方有权自行消除缺陷或不符合合同之处,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2)由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5日内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更换有缺陷的设备或用新的技术资料替换有错误的技术资料或补供遗漏的设备或技术资料等,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3)根据货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乙方必须降低货物的价格。(4)退货,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全部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应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交货总额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约定日期3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安装调试的,参照前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4、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反向竞价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5、乙方未能按约定要求履行保修义务的,每发生一次应向甲方支付500元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保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货物缺陷或乙方服务质量等问题造成甲方或任何人员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有关责任并作出相应赔偿。6、/服务类/1、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总价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约定日期/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2、/十三、不可抗力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同时应立即尽一切合理努力采取措施,消除影响,减少损失。4、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日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5、/十四、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3、/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次采购过程中形成的反向竞价文件、响应文件、补充协议、附件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项文件之间约定不一致的,4/5以签署时间在后者的为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政府采购法》、《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的核心内容必须与成交结果一致。同时,未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签订合同以外的补充协议,擅自修改合同条款,否则将追究其相关责任。5、本合同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备案、公告。6、中标单位响应函响应的参数及商务条款在本合同中未能体现的部分同样具有法律效应。(本页无正文,为《政府采购反向竞价合同》之签章页)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宁西大支行账号:,账号:623672045090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5/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梯 审判法庭业务楼当事人专用升降电梯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宁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