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广告宣传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新疆喀什噶尔河流域管理局2024)
一、采购人名称:新疆喀什噶尔河流域管理局
二、供应商名称:喀什市南方优印广告部
三、采购项目名称:新疆喀什噶尔河流域管理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121101000014195450
五、合同编号:11N45804552620246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广告宣传服务
详见附件
批
1.0
33250
3325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新疆喀什噶尔河流域管理局
联系人:张攀
联系电话:13899196374
传真:/
地址:喀什市西域大道163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宣传品制作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4580455262024601).pdf
合同编号:11N4580455262024601采购单位(甲方):新疆喀什噶尔河流域管理局服务单位(乙方):喀什市南方优印广告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喀什市南方优印广告部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喀什市南方优印广告部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喀什市南方优印广告部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广告宣传服务--增值服务:安装拆卸,品牌:,设计类型:广告牌定制,制作时效:1-3天,产品材质:LCD1批33250.0033250.00合同总价(元)合同总价(元)33250.0033250.0033250.0033250.0033250.0033250.0033250.00合同总价(大写)合同总价(大写)叁万叁仟贰佰伍拾元整叁万叁仟贰佰伍拾元整叁万叁仟贰佰伍拾元整叁万叁仟贰佰伍拾元整叁万叁仟贰佰伍拾元整叁万叁仟贰佰伍拾元整叁万叁仟贰佰伍拾元整二、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三、服务条款1、货款结算:货物验收合格后请款成功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额货款。2、发票约定:乙方需在甲方付款前足额开具相应金额的收据及增值税发票,票据经甲方核验无误后,甲方方可进行付款。(一)交货要求:1、交货方式:配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2、交货时间: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二)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供货的服务,每逾期一日,按照应供货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30%。逾期超过十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2、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经甲方验收不符合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无条件负责退换、返工、维修等,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明确拒绝的或在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义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损失。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擅自将甲方要求相关的资料以及本合同履行过程知悉的甲方的其他信息进行传播、复制、使用、许可使用或挪作他用的,应支付甲方本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4、违约方承担守约方因维护自身权益而产生的诉讼费、保险费、律师费等相关费用。5、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乙方应当提前将相关产品提交甲方审核确定,不符合甲方要求的应当立即返工,确保按照甲方通知的时间交付符合甲方要求的产品及服务。(三)其他约定:1、双方确定,出现发生不可抗力等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1/2(1)本合同载明的双方联系地址可作为送达催款函、通知、对账单、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等材料的地址,因载明的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未能实际被接收的、邮寄送达的,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甲方的通知,相关文件送达给指定人,视为乙方签收。(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喀什市西域大道167号电话:,电话:18097996006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西域大道支行账号:,账号:30476401040008851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广告宣传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