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报废评估 电子设备报废评估 电力风力发电设备报废评估采购合同公告(轮台县铁热克巴扎乡卫生院2024)
一、采购人名称:轮台县铁热克巴扎乡卫生院
二、供应商名称:国财(新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轮台县铁热克巴扎乡卫生院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091101000014136435
五、合同编号:11N745244931202444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国有资产评估,技术鉴定评估,医疗设备报废评估,电子设备报废评估,电力风力发电设备报废评估,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国有固定资产处置,其他资产评估
详见附件
件
1.0
700
7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轮台县铁热克巴扎乡卫生院
联系人:玛日耶姆·麦麦提
联系电话:13070009455
传真:/
地址: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轮台县铁热克巴扎乡卫生院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轮台县铁热克巴扎乡卫生院固定资产评估合同书.pdf
固定资产评估合同书单位名称:轮台县铁热克巴扎乡卫生院评估机构:国财(新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编号:11N74524493120244401签订日期:二O二四年八月十四日第1页固定资产评估合同书甲方(委托人):轮台县铁热克巴扎乡卫生院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乙方(评估机构):国财(新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英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安澜大厦906室联系电话:18160650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约定:一、评估目的本次评估的目的:国有固定资产(车辆)报废鉴定评估。二、评估对象及范围具体评估对象及范围:报废车辆壹辆。三、评估报告使用者及使用限制1、评估报告的使用者为委托方、与评估目的相关当事方和有关的监管部门。2、评估报告仅供上述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3、资产评估师和乙方对甲方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不当使用评估报告所造成的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4、未经委托方书面允许,资产评估师和乙方不得将评估报告的内容向第三方提供或者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2页5、未征得乙方同意,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录、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四、评估报告提交期限和方式1、甲方和被评估企业(单位)或产权持有者向乙方提供资产评估申报表及相关批文、权属证明,以及相应的资料;乙方在收到全部评估申报资料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甲方委托的评估工作,并向甲方提供正式的《资产评估报告书》。若因不可抗力因素需延长或提前完成评估工作,甲、乙双方需另行协商。2、资产评估报告提交方式:指定快递邮寄。五、评估费用1、评估费用:根据国家或省市有关评估机构执业收费标准,经协商本次收取评估服务费用为人民币:¥700.00元,(大写金额:柒佰元整)。2、该费用包含了乙方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评估工作所需的人工费、评估费、材料费、报告费、交通费、税金等所有费用。3、如因,甲方提供资料不全,造成乙方重新做评估报告返工的,需另外重新支付评估服务费用。六、付款时间和方式1、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2、在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应在60天内,按照合同付款标准,支付乙方100%评估服务款项。3、按照合同签订日期算起,甲方需于2024年10月13日前付清合同全款。付款时间确认表:付款期付款时间付款比例%付款金额第一期2024年10月13日前全款付清100%¥600.004、支付违约:甲方逾期支付评估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二的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三的违约金,违约金无上限。七、乙方银行付款信息第3页单位名称:国财(新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付款账号:0000020060110092586697开户银行: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银行行号:313881000109八、评估准则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技术鉴定进行分析、评估并发表专业意见,是资产评估师的责任;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九、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约定的日期及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与评估相关的文件、资料,保证提供的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甲方及产权持有者对所提供的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须进行签字、盖章或者其他方式确认。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清单要与实物一一相符。3、甲方向乙方提供本次评估项目所需准确的评估资产明细、资产名称、资产型号、资产编号、资产原值、原始发票等资料。4、甲方应为乙方评估工作人员在现场的评估工作给予必要的协助。乙方评估人员到甲方现场工作,甲方应提供办公场所、办公工具、食宿、交通及必要的等。5、乙方在评估工作中需甲方配合的、特别是在进行现场勘察或资产清查核实工作时,甲方应提供相应专业的技术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积极配合,使评估工作顺利进行。6、甲方应按照合同双方约定,按时给予乙方支付评估费。7、甲方应为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协调企业内部及与评估有关的外部管理部门的关系创造良好条件。十、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在评估执业过程中,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评估,认真执行第4页有关法律和法规。2、遵守职业道德,对甲方提供的内部资料和评估结果严守秘密。3、乙方按约定时间提交《资产评估报告书》。若因甲方不能按规定时间提供评估所需的资料,乙方有权延长交付报告书的时间。4、在评估过程中,若因甲方原因提出重大更改,造成乙方返工,乙方根据返工程度另行增加收取评估费,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加收评估费用和延长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时间。5、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本约定书,乙方有权终止评估并且不退还评估费用。6、乙方在双方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按时完成资产评估工作。十一、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付款的,按签订合同日期算起,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金额百分之二的违约金。2、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完成评估工作,未按合同时间内出具评估报告的,乙方应承担金额百分之二的违约金。3、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本约定书,乙方有权终止评估并且不退还评估费用。十二、有效期限、中止履行和解除1、本约定书有效期限为乙方完成《资产评估报告书》,并且委托方支付完评估服务费后,为其终止时间。2、当评估程序受到限制对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评估结果造成重大影响时,乙方可以中止履行本业务约定书;当相关限制无法排除时,乙方可解除本业务约定书,且评估费不予退还。十三、争议的解决1、因本约定书或执行本约定书产生的任何争议,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2、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法律修改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甲、乙双方或任何一方无法履行本合同,所遗留问题由各方协商解决。3、如各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根据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裁决,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第5页有约束力。十四、约定书的生效及数量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肆份,委托方叁份,本机构存档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轮台县铁热克巴扎乡卫生院乙方(盖章):国财(新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第6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设备报废评估 电子设备报废评估 电力风力发电设备报废评估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