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国有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采购合同公告(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南海分局2024)
公告内容: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南海分局南海区国有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JF2024(NH)WS0084
二、合同名称
南海区国有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
三、项目编号
JF2024(NH)WS0084
四、项目名称
南海区国有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南海分局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大道北28号
联系方式:0757-86369379
供应商(乙方): 广东中地土地房地产评估与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1601-1603号自编号楼69(2)中地大厦
联系方式:020-8240718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南海区国有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
1(项)
1,320,000.00
1,320,000.00
合同金额: 1,320,000.00元,大写金额:壹佰叁拾贰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8月22日至2025年08月21日
履约地点:佛山市南海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8月2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8月2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南海分局
2024年08月23日
政府购买服务合同采购编号:JF2024(NH)WS0084项目名称:南海区国有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10甲方: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南海分局电话:0757-86369379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28号乙方:广东中地土地房地产评估与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电话:020-82407188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1601-1603号自编号楼69(2)中地大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乙方响应文件、本次采购的成交通知书,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购买服务的内容及期限1.甲方以竞争性磋商(政府采购方式)采购乙方提供的以下服务:(1)遵循《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14)、《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等技术规定,结合南海区实际情况,开展佛山市南海区国有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对基准地价更新,编制项目成果。(2)项目进度要求: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若乙方在2024年9月30日前提供的工作成果无法通过专家评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改完善,直至通过专家评审为止。2.本合同项目下的服务期限为:(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基准地价制订工作,工作成果完成后通过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的验收,履行电子化备案和数据汇交等手续,并在服务期结束前协助采购人完成本项目实施工作。(2)项目质保期为合同服务期满后2年(至2029年8月日)。质保期工作内容为提供成果应用指导、售后服务等。3.服务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第二条合同金额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贰万元(¥1320000元)上述为包干价格,包括(但不限于)直接费、间接费、人员费、设备费、设备维修费、材料费、部分耗材费、交通费、各种管理费、招标代理费、成果维护服务费、验收费用(若有)、合同实施过程中烟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和税金等所有费用。服务过程中若涉及第三L方的知识产权,其使用过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亦已包含在单价中。除合同金额外,乙方不得要求甲方另行支付其他费用。第三条服务要求1.遵循《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14)、《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等技术规定,结合南海区实际情况,二开展佛山市南海区国有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对基准地价更新,编制项目成果。2.项目进度要求: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若乙方在2024年9月30日前提供的工作成果无法通过专家评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改完善,直至通过专家评审为止。3.售后服务要求:(1)售后服务从成果通过专家评审且合同期限完结之日起计,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后应在30分钟内作出响应,如需提供现场服务的,应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2)从成果通过专家评审且合同期限完结之日起,乙方保证提供不得少于两年的上门维护(3)对于成果应用的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解决。4.工作成果(1)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成果1)文字成果佛山市南海区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报告;佛山市南海区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技术报告;佛山市南海区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成果汇编及应用指南。2)图件成果①佛山市南海区2023年国有商服用地级别基准地价图;②佛山市南海区2023年国有住宅用地级别基准地价图;佛山市南海区2023年国有工业用地级别基准地价图;佛山市南海区2023年国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级别基准地价图;佛山市南海区2023年国有公用设施用地级别基准地价图;佛山市南海区2023年国有商服用地区片基准地价图;佛山市南海区2023年国有住宅用地区片基准地价图;佛山市南海区2023年国有工业用地区片基准地价图;佛山市南海区2023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区片基准地价图;佛山市南海区2023年国有公用设施用地区片基准地价图;①佛山市南海区2023年国有商服用地路线价区段图。3)计算机成果南海区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成果数据库;南海区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信息管理系统(更新维护)。(2)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成果1)文字成果①南海区2023年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报告;南海区2023年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技术报告;南海区2023年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成果汇编及应用指南。2)图件成果①佛山市南海区2023年集体商服用地级别基准地价图;佛山市南海区2023年宅基地用地级别基准地价图;佛山市南海区2023年集体工业用地级别基准地价图;佛山市南海区2023年集体商服用地区片基准地价图;佛山市南海区2023年宅基地用地区片基准地价图;佛山市南海区2023年集体工业用地区片基准地价图;佛山市南海区2023年集体商服用地路线价区段图。3)计算机成果佛山市南海区2023年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成果数据库;佛山市南海区2023年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信息管理系统。5.服务内容(1)工作范围南海区行政辖区范围内所有国有、集体建设用地。(2)估价期日2023年12月31日。(3)工作内容1)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①资料调查收集:参照相关规程的要求,对南海区国有土地和房地产相关的基础数据资料进行全面的调查和收集。具体调查内容包括商业街道及商业中心的分布及租金状况、房屋租售情况、土地市场成交数据、城市地价影响因素、房地产项目建设情况、工业园区分布及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资料等。划分土地级别:按照国家标准《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14)的要求,在上一轮基准地价成果的基础上,根据南海区最新的城市土地利用状况,初步划分商服、住宅、工业和公共服务用地的土地级别。划分调整土地价格区片:在初步划分各用途土地级别的基础上,依据近年来南海区土地房地产市场、土地利用状况、土地开发程度以及房价水平等情况,划分调整价格区片。样点更新调整及地价测算:为了保证地价样点分布的科学性、完整性,保证基准地价水平能全面反映南海区城市地价动态变化情况,在上轮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基础上,对现有的地价样点进行调整。包括对样点价格进行更新、删除不符合规范的样点、补充符合要求的新增交易样点作为地价样点等。然后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的要求,选取合适的参数和方法对样点地价进行测算。更新基准地价:根据样点地价,分别更新级别和区片基准地价。根据南海区主要商业街道的实地调查,筛选符合设立商业路线区片标准的商业街道,并测算国有商服路线价。完善地价修正体系:在分析宗地地价影响因素与基准地价、宗地地价之间关系的基础上,采用比较法的原理,建立基准地价、宗地地价及其影响因素之间的关系,完善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在不同因69素条件下修正为宗地地价的修正系数体系。⑦编制基准地价成果:编制相关报告成果、图件成果及数据库成果。2)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①资料调查收集:对南海区集体建设用地相关的基础数据资料进行全面的调查和收集。具体调查内容包括集体建设用地的分布现状、流转情况、各镇(街道)集体资产交易平台数据、产业分布现状及规划情况等资料。调整土地级别:对定级因素进行重新校核,对地价变化较大区域,重新分析引起地价变化的重大因素,剔除不合理的或无必要的因素,新增对地价影响明显的因素,并采用多因素综合法划分级别。调整划分地价区片:依据南海区集体土地市场、土地利用状况、土地开发程度以及流转价格水平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在调查资料及分析现状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市场发育的实际状况、区位条件等相关因素,对原有的价格区片进行调整和划分,合并宗地条件、价格水平趋于一致的区片,分割宗地条件、价格水平变化较大的区片。更新基准租金:在原有基准租金的基础上,根据收集的各镇街资产交易平台数据,结合调查收集的不同用途集体土地的调查租金水平,经过交易情况、交易期日等修正处理,以划分的区片为单元,更新不同用途的集体建设用地基准租金。样点更新及地价测算:在原有地价样点及新收集的各镇(街道)资产交易平台案例的基础上更新地价样点,选取宗地条件、交易价格具有代表性的样点,兼顾样点空间分布的合理性。在筛选样点的基础上,更新参数,选用合适的方法对样点地价进行测算。更新基准地价:根据样点地价,分别更新级别和区片基准地价。此外,根据南海区主要商业街道的实地调查,筛选符合设立商业路线区片标准的商业街道,并测算集体商服路线价。⑦完善地价修正体系:在原有基准地价修正体系的基础上,分析宗地地价的影响因素与基准地价、宗地地价之间关系,采用比较法的原理,建立基准地价、宗地地价及其影响因素之间的关系,完善出基准地价在不同因素条件下修正为宗地地价的修正系数体系。·编制基准地价成果:编制相关报告成果、图件成果及数据库成⑧纟果。3)南海区地价管理系统更新维护工作①新一轮基准地价成果数据的更新将南海区2023年国有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成果数据纳入地价管理系统数据库,并根据基准地价修正体系修改完善相关测算模块。地价管理系统维护安排人员对地价管理系统进行维护,主要工作为对系统日常使用出现的问题进行更新维护,做好地价管理系统数据衔接工作,实现数据的共享互通。6.工作程序(1)提交项目技术方案与工作方案;(2)对技术和工作方案进行审定;(3)提交项目技术报告与工作报告的初稿;(4)完成项目全部成果资料的交接,甲方进行初步验收;(5)根据甲方的反馈要求,对初步提交成果进行修改完善;(6)项目成果正式提交,由上级有关部门主持正式验收。7.服务要求(1)项目工作过程、工作方法、采用的技术路线以及项目成果等必须符合和满足国家相关规程和技术方案的规定。(2)项目工作过程中的工作方法与技术、评价指标的选取、参数的确定以及计算模型的建立等必须符合南海区当地实际。(3)项目服务期间,需要安排1名固定人员因应工作需要在指定地点协助项目开展实施。同时,乙方需委派一支能满足本项目技术服务的专业技术团队。(4)项目要求所要完成的结果,是根据量化的评价指标和数学模型计算得出,不只是单纯的定性评价。(5)项目报告必须全面、系统,能够为有效提高南海区地价管理水平和效率提供服务。(6)项目成果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第四条验收方及验收标准1.验收程序按照《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19)1925号)等关于基准地价成果验收程序的要求执行。2.验收形式由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组织不少于5名的行业专家进行评审验收,通过专家评审验收的则视为工作成果通过验收。第五条月服务评价标准及方法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履约地相关行业技术规范标准;2.符合采购文件和响应承诺中各方共同认可的合理要求。上述各类标准与法规必须是有关官方机构最新发布的现行标准版本,如标准规范不一致的以最高者为准。.第六条双方权利和义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对本合同标的服务报告进行审核确认。2.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协调解决服务开展中出现的问题。3.根据需求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进行调整。4.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要求甲方为本合同标的服务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便利。2.在履行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按甲方的指示进行服务工作。3.不得将本合同委托的事项转委托第三方。4.确保本合同服务小组的服务人员和负责人必须固定,如人员确口需变更,须提前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5.乙方人员因履行本合同项下工作所发生的工伤、任何人身损害以及财产损失以及侵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等情况,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如由此造成甲方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应当向甲方赔偿。第七条付款方式1.分期支付:(1)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总额的30%1(2)成果通过验收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服务费总额的50%。(3)合同服务期满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服务费总额的10%。(4)项目质保期结束后1个月内,支付服务费总额的10%。2.甲方每支付一笔款项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乙方开具的正式等额合法有效发票、成果报告(若有)、其他证明付款条件成就的文件。3.乙方应理解政府部门付款的相关程序,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因政府部门审批原因导致款项延期到账的,甲方不对此承担相关逾期付款责任,乙方亦不得以款项未在约定期限内到账而主张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第八条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时间内对服务进行改进,规定时间内改进结果无法得到甲方满意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2.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百分之五。3.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0.5%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该服务转包第三方完成。如私自转包,则处本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第九条知识产权归属1.本项目形成的相关资料及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项目成果进行加密限制。2.乙方保证本项目的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如因第三方提出有关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诉讼,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第十条保密条款1.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项目无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关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乙方的保密义务为永久,不论本项目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本条款部均有效。2.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1.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它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3.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第十二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三条台合同的终止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已不符合政府采购时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致合同无法履行的。第十四条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十五条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政府采购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3.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第十六条补充条款无。.第十七条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本合同订立地点:佛山市南海区。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第十八条合同附件无。(如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族的。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电话:电话:020-8开户名称:广东中地土地房地公浪行有限公司州分行开户行海浦东设0158000001832银行帐号:8201日期:202年8月22日日期:20年8月22日鉴证单位(盖章)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鉴证意见:经核合同条款写采购文件一致。TT代表:际志林海77日期:202年00#id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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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有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佛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