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门、围墙及小广场改造工程 预算审核采购合同公告(饶平县浮山镇五联小学2024)



饶平县浮山镇五联小学大门、围墙及小广场改造工程--预算审核

采购项目名称:

饶平县浮山镇五联小学大门、围墙及小广场改造工程--预算审核

采购项目编码:

445122G191823062406020053

项目业主:

饶平县浮山镇五联小学

服务机构:

广东博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饶平县浮山镇五联小学大门、围墙及小广场改造工程--预算审核

合同编号:

445122G191823062406020053

合同总金额:

¥2,0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4年06月08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4年06月08日至2024年06月11日

服务内容:

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对单位工程进行预算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工程内容:饶平县浮山镇五联小学大门、围墙及小广场改造工程;工程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6月中旬,工程实施地点:饶平县浮山镇五联小学;工程预算造价147738.74元。

合同附件

咨询合同.pdf

饶平县浮山镇五联小学

2024-08-24

GF-2002-021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博正[2024-100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委托人(全称):饶平县浮山镇五联小学咨询人(全称):广东博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1.项目名称:饶平县浮山镇五联小学大门、围墙及小广场改造工程2.服务类别:B类)预算审核3.项目概况:主要为大门、围墙及小广场改造工程4.送审金额:147738.74元5.项目地址:饶平县浮山镇五联小学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五、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乙方支付酬金。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2024年6月8日开始实施,至2024年6月11日终结,咨询人出具审核结果的时间应服从委托人办理工程相关手续的时间要求。七、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2页(以下无正文)1打国怅长委托人:盖章咨询人:(盖章)溢渴EA经领联小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授权首梦好五永丰(签章)(签章)住所:住所:国纳税人识别码:91440507MA7FG5NL2T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账号名称:广东博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账号名称: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汕头金龙支行帐号:帐号:445006090013000203757邮政编码:515100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2024年6月8日2024年6月8日第3页第一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1、“甲方”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2、“乙方”是播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3、“第三方”是指除甲方、乙方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第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的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乙方的义务第四条向甲方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第五条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第十三条、第二十条和二十二条的规定,乙方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第六条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间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甲方的义务第七条甲方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乙方工作提供外部条件。第八条甲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乙方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第4页第九条甲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乙方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甲方应该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第十条甲方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乙方的权利第十一条甲方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乙方以下权利1、乙方在咨询过程中,如甲方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2、乙方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3、乙方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甲方的权利正第十二条甲方有以下权利1、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2、甲方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3、当甲方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4、在项目服务期间,乙方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更换。5、乙方更换项目负责人时,应提前7日向甲方书面报告,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乙方更换项目咨询团队其他咨询人员,应提前7日向甲方书面报告,经甲方同意后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如项目咨询团队成员存在履职能力差的情形,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该履职差的成员。乙方的责任第十三条乙方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乙方员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第十四条乙方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乙方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甲方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第5页第十五条乙方对甲方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乙方应承担责任。第十六条乙方向甲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甲方的各种费用的支出。甲方的责任第十七条甲方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第十八条甲方如果向乙方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乙方的各种费用的支出。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第十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二十条由于甲方或第三人的原因使乙方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至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乙方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候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第二十一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第二十二条乙方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第二十三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咨询业务的酬金第二十四条正常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第二十五条如果甲方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乙方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第6页第二十六条如果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两日内向乙方发出异议通知,但甲方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第二十七条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其他第二十八条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乙方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甲方同意,其所需费用由甲方负责。第二十九条乙方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甲方认可其费用由甲方承担。第三十条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第三十一条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乙方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甲方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合同争议的解决第三十二条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甲方与乙方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7页第二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第二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1第四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是指以下服务类别的咨询业务:(A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B类)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C类)建设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D类)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签定与索赔;(E类)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第八条双方约定的甲方应提供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材料及提供时间:2024年6月8日。第九条甲方应在7日内对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第十四条乙方在其负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承担因单方责任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第二十四条甲方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乙方的正常服务酬金:1、依据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公开选取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服务机构(采购项目编码445122G191823062406020053)的选取结果,本项目的预算审核费用按“粤价函[2011174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2、支付时间:在资金到位的前提下,出具预算审核报告书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十七条双方同意用人民币支付酬金。第三十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方与乙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1(一)提交潮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汕头市人民法院起诉。附加协议条款:无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大门、围墙及小广场改造工程 预算审核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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