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采购合同公告(久治县交通运输局2024)
[果洛州·久治县]
[公开招标]
[施工]久治县2024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项目6条公路标段五合同公告
久治县2024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项目6条公路标段五 合同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E6301000076051551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51551001005
合同编号:
合同名称:久治县2024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项目6条公路标段五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招标人名称:久治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人代码:11632625MB0W38526Y
中标人名称:陕西隆昌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人代码:91610600MA6YKUGF4H
合同金额:1237148.38元
合同主要内容:改建四级砂砾路面7公路,路基宽度4.5米、路面4.5米。(主要工程数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期限:年
质量要求:
合同签署时间:2024年07月30日
附件如下:
5标段合同.pdf
合同编号:JZJT-2024-012公路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工程名称:久治县2024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项目6条公路标段五施工单位:陕西隆昌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Im0工程地点:果洛州久治县久治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7月27日公路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建设单位:久治县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甲方)承包单位:陕西隆昌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等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路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促使双方协同配合,达到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本合同工程任务的目的,经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履行遵守。9第一条:工程名称:久治县2024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项目6条公路标段五(哇尔依乡满格村满隆沟公路)。第二条:工程范围和主要工程数量:改建四级砂砾路面7公路,路基宽度4.5米、路面4.5米。(主要工程数量详见工程量清单)第三条:本合同工程总造价为:1237148.38元。大写:壹佰贰拾叁万柒仟壹佰肆拾捌元叁角捌分整。第四条:本合同工期自2024年7月30日开工。至2024年11月29日竣工。第五条:工程质量及检验1、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技术标准、施工规范、操作规程、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要求和经甲方批准(或下发)的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实施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及其缺陷修复,使工程质-1-量、进度、工期达到《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及《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法规规定的标准和本合同的要求。2、乙方应建立健全完整的质量自检机构,配备适应本合同工期所需的试验设备、器具和专业技术人员,建立能满足检测要求的工地试验室,加强工程质量自检工作,认真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对施工及检验计量器具定期认证、用前标定,保证自检精度,无权擅自改变施工图设计、配合比、施工技术方案等,由此造成的损失责任自负。3、乙方应设专人负责工程质量自检,工序自检合格后持甲方规定的检验资料报监理工程师检验复查,经监理工程师复查合格后报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未经甲方及监理检查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4、本合同自检和分项工程的交接验收、质量标准和评定标准,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乙方应严格控制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各工序都应认真做好质量自检并接受监理工程师的指导,同时做好质量检查记录和资料汇总。质量检查的原始记录不得伪造、涂改。同时将自检资料交监理工程师审阅或抽查,不合格者应采取措施修复或返工重做,直至达到设计标准为止,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5、用于本合同工程的一切材料均应符合规范规定的标准及设计标准要求,乙方对进场的每批材料应进行认真检验并报监理工程师批准,方可进入工地。对主要材料钢材、水泥、沥青、石灰等以及可能影响-2-工程质量的成品、半成品应有出厂的规格、型号、批量和合格证,并随时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在制造、加工或制配地点或在现场进行检验,做好检验记录和检验结果,如前述材料、成品或半成品有缺陷或不合格的,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使用在本工程中。除监理工程师的独立抽样检验外,其所需人力、材料、器具等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6、凡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及因施工工艺不合规而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监理工程师、质量监督部门和甲方均有权提出进行缺陷修复或拆除返工,直至达到合格,其费用由乙方承担。7、对因严重违反设计和技术操作规程施工,使工程质量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的,监理工程师有权提出暂停施工,并书面报告甲方和质量监督部门,乙方不得拒绝,并对已做工程提出修复措施,在取得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方可复工,直至彻底纠正上述过错,其损失由乙方承担。8、隐蔽工程在覆盖前四十八小时应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到现场检验,合格后才能覆盖,未经检验自行覆盖者,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挖开检验。若在规定时间内,监理工程师未到达现场,乙方可自检,做好记录后覆盖,监理工程师应于认可,如监理工程师要求开挖复检,乙方不得拒绝,若检验合格,由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如不合格由乙方负担。9、路基土石方工程等施工,应根据合同工期,工程数量按定额计算,配够压实机具。如因工程要求提前完工,需抢工期时应相应增加压实机具。并且必须分层填筑压实,按规定的方法及频率进行压实度-3-检测,符合规定后方可进行下一层填筑。监理工程师有权提出对任何一层或任何一段进行抽查检测,乙方不得拒绝,同时应协同配合,若压实度达不到要求,乙方应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格标准为止。10、路面工程施工,乙方依据设计文件路面结构类型,配备相应和足够的施工机具设备,保证路面工程保质保量完成。11、施工过程中如需变更工程量的,乙方须向甲方及监理单位提出工程签证单或过程联系单,经甲方和监理单位签章(或签字)确认同意后方可按变更后的施工图施工,由此造成的工期顺延,工程量在结算时据实增减,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且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如需变更施工设计的,乙方须向设计单位、甲方及监理单位提出工程签证单或过程联系单,经设计单位、甲方和监理单位签章(或签字)确认同意后方可按变更后的设计进行施工,由此造成的工期顺延,工程量在结算时据实增减,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且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12、项目总工的授权范围如下:本工程资金、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的控制。13、关于项目总工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总工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14、项目总工未经监理业主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处于每次一万元罚款。第六条:工程进度(一)工程进度要求-4-工程进度要满足甲方进度计划要求,同时符合甲方总体控制计划及阶段性目标的规定。(二)甲方进度计划管理1、甲方按合同或进度计划细化乙方相应工程施工控制计划,按计划管理,定期组织召开生产调度会,分析存在的问题,决定采取的改进措施。对乙方不能满足进度计划要求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加大投入,由此增加的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2、甲方本着双盈的原则,协助乙方进行工程进度协调与服务,但并不因此免除乙方的责任。(三)乙方进度计划管理1、乙方应确保合同承诺中(见附件)约定的人员、材料、设备及资金等资源的按期投入,为进度计划的实施奠定基础。2、乙方应严格按经甲方批准(或下发)的施工组织设计下达的施工进度计划组织生产。第七条:本合同的监理工作由甲方委派(委托)任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督合同的实施,监理工程质量、数量、进度、签发证书和指令。第八条:工程开工前,乙方应认真熟悉设计文件,审阅施工图纸,对于设计疑问、遗漏或错误应及时向设计单位和甲方提出质疑和改正要求。对于不认真审阅图纸,按缺陷图纸造成经济损失,在追查设计单位责任同时,也要追查乙方的责任,并扣减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5-10%的工程价款。对于变更设计的职权范围和上报程序按《青海省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执行。-5-第九条:甲方负责下列工作1、按时提供设计文件,施工资料。2、开工前组织设计单位向乙方做好技术交底工作。3、做好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电讯线路改移等开工前的前期工作。协调和疏通施工过程中与地**府的关系,确保施工任务的顺利进行。4、遵照基建管理办法,按下列要求向乙方支付费用,每月结算一次工程价款;每月20日为完成工程数量统计截止日期;每月30日前为工程价款结算单报送截止日期;在45天内审核付款(但以工代赈资金、衔接资金、交通资金、上级未拔到甲方账户内的除外)。5、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业主在合同签订后的一个月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支付30%开工预付工程款。预付工程款在第一期工程价款中抵扣。6、组织工程质量和任务完成情况的中间检查,组织交(竣)工验收等工作。第十条:乙方负责下列工作1、乙方首先应书面委派常驻现场执行本合同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沈静“项目技术负责人”王卫东必须常驻现场负责管理本合同工程,并且不得兼任其他工程的职务。2、根据设计文件,进行施工恢复定线,补桩放样,做好现场核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或提出变更设计报告。切实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3、向甲方和监理工程师编报施工组织设计和开工报告。-6-4、健全施工管理制度,在工程质量问题上,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图说明,国家现行施工规范,技术要求,监理办法和有关规定办理。并接受监理工程师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确保投资、质量、工期达到要求。5、精心施工、安全生产。合同执行期间乙方的工作人员自身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以及乙方工作人员致使的甲方人员或第三人的人身和财产遭受的损失和其他事故及工程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担法律责任、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6、材料供应。本合同工程所需各种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运输、保管,并对材质自行负担责任。7、及时报送施工安排计划,工程质量自检报告,工程价款结算清单,工程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等。8、对隐蔽工程应加强自检,做好原始记录和检查签证工作。大中桥梁及技术性复杂的工程应请甲方、质量监督部门和监理人员共同验收签证。9、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法规,维护民族团结,负责施工路段的保通工作。对电汛线路等有关设施及路线交点、水准点、桥位轴线桩等各种标志均应予以妥善保护,做到文明施工。10、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应接受并执行甲方、监理单位发出的一切书面通知、意见、指示、决策等,该等文书与本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乙方不得扣压、拖延。11、乙方负责本合同工程施工过程中与相关单位或部门或组织或-7---个人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的处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因此引发的经济纠纷或诉讼,乙方应主动处理,给甲方造成的费用损失乙方应予以双倍赔偿。12、对外签约或行文不得冒用甲方名义或加盖甲方印章,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协议,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得到赔偿并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第十一条:工程竣(交)工验收1、工程完工后,乙方负责清理好现场,完成恢复路线(导线及中桩)等测定工作。2、乙方应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准备好各种竣(交)工验收资料。提交交工决算文件一式四份及附件(施工原始记录、材料试验记录、工程质量自检资料等)。并提交交工验收申请报告,监理工程师在接到交工验收申请报告及资料后,十五天之内签署是否具备交工验收条件的意见,无签署意见者,甲方有权不予受理。3、工程竣(交)工验收以甲方提供的设计文件(包括变更设计文件、各种批复文件)为依据,按照部颁《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验收。4、根据我州气候特点和实际情况,研究确定验收时间定在每年五月至十月份(特殊情况除外),甲方接到经监理工程师签订的乙方交工验收申请报告后,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验收时间。当年不能组织验收-8-时由乙方负责交工前养护工作。工程交工日期以验收合格双方签字时间为准。验收费用由甲方承担。第十二条:工程保修期本工程自交工验收之日起,经通车试运营一年后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负责保修一年。由甲方扣留合同总造3%的质量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如未发生施工质量问题,由甲方全额拔付给乙方。如发生由于施工原因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按标准修复完好,并承担修复的全部费用。若乙方借故不予保修,甲方则拒付质量保修金,扣留的保留金不足弥补损失时,甲方有权在乙方的另一工程承包合同中扣除费用并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自行安排修复,如乙方拒绝甲方从其另一工程承包合同中扣除该部分费用或乙方无另外工程时,甲方可通过诉讼要求乙方赔偿不足部分的费用,由此甲方支付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代理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十三条:费用的结算和支付1、以每月由乙方向甲方将工程进度统计报表及工程价款结算单,监理工程师签认后作为每月付款的依据。甲方支付乙方的工程价款在竣(交)工验收前控制在85%以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除质量保修金外的工程款分项付清(上级资金不到位的除外)。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工程款的支出优先用于劳务人员工资的发放、当地赊欠及工程急需材料、设备等费用,乙方应承诺不得拖欠劳务人员工资。乙方应在每次-9-支取工程款时提供拟发放人员工资表、材料采购或机械租赁费用凭证等为依据的用款计划,经甲方相关部门审核后支付并监督使用。施工期间,工程结算资金不得挪作它用,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改或暂停支付或终止合同。对此造成的费用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第十四条:因农村公路项目为定额补助项目,无额外资金,故在施工中,如出现无法预料的、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或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甲方均不予任何补偿。第十五条:凡是招标工程,其招标文件具有合同效力,双方均应遵守履行。第十六条:乙方应填报“进场施工的主要人员、设备、工程质量自检组织安排表”(表式附后),附表效力与正文相同。第十七条:违约责任1、乙方不得将本工程再次分包或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另行安排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开向甲方承担本合同工程款总额10_%的违约金及由此给甲方造成日T方可通过扣付工程款诉讼手段从的方式收取该违约金及损失,如乙万乙方得到相应该违约金及损失时,甲方由保全担保费、鉴定费、评估费、律师代理费等2、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单方终止合同,如除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对方支付合|的违约金。3、乙方须在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工期内保质保量完成合同约定-10-施工内容,否则,应向甲方承担工程总金额的10%/日的违约金,并承担违约金不足部分的损失。4、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进行竣(交)工验收,否则,应向甲方承担工程总金额的10%/日的违约金以及违约金不足部分的损失。5、乙方应按本合同第七条的约定进行施工,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停止施工或拖延工期,停止施工或拖延工期达30日以上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与他人另行签订施工合同组织施工,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施工,向甲方承担工程总金额的10%日的违约金以及违I约金不足部分的损失。第十八条:合同效力1、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如需公证时,从公证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合同条款,否则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改变一方负责赔偿。2、本合同自工程竣(交)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工程价款结清后即自行失效。第十九条: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如一方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任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条:其他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11.1000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发生冲突时最新鉴的条款为准。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叁具有同等效力。份建设单位:(盖章)承包单位:法人代表:法人(或授权经办人:经办人:开户银行:果洛农商银行久治县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紫薇花园支行智青松多支行银行账号:82010000000299437银行账号:3700117809200091894联系电话:0975-7351233联系电话:15897129658-1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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