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服务 法律援助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司法局2024)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司法局政府购买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服务项目
公告内容文档
一、合同编号:济源采购-2024-198-A
二、合同名称: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司法局政府购买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济源采购-2024-198
四、项目名称: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司法局政府购买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司法局
地址:河南省济源市第二行政区
联系人:牛弘津
联系方式:6633334
2.供应商(乙方):济源市万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微型
地址:河南省济源市高新区综合服务区2号楼
联系人:李亚萍
联系方式:13303898169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1200000 元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每年度签订一次,每年度服务期结束前,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本年度服务情况进行验收考核,验收合格方可签订下一年度服务合同)。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法律援助服务
在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范围内
通过建立帮教小组、开展社区服务、提供心理矫治、创业就业指导、社会救助等形式协助配合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拟适用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社会调查等非执法类日常工作
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每年度签订一次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8月2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8月26日
合同.pdf
本合同☑是/□否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司法局政府购买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采购文件编号:济源采购-2024-198甲方(全称):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司法局地址:济源市第二行政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赵小中,职务:局长联系人:成冬佩联系电话:0391-6633759乙方(全称):济源市万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济源市高新区综合服务区2号楼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杨海峰,职务:董事长联系人:李亚萍联系电话:13303898169乙方于2024年08月26日参加了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司法局组织的“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司法局政府购买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乙方为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司法局政府购买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服务项目成交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招标文件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服务名称: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司法局政府购买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服务项目(1)项目背景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豫办[2015]47号)等文件精神,本项目计划采购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服务,在非执法岗位上在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范围内协助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教育帮扶和相关辅助工作。(2)服务内容在社区矫正机构及其委托的司法所指导管理下,辅助开展调查评估、交付接收、矫正宣告、报告报到、建立矫正小组、制定矫正方案;协助开展教育学习、心理矫正、公益活动;协助开展帮助就学、就业指导、组织技能培训、获得社会救助、参加社会保险、提供法律援助、改善社会关系;协助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开展教育帮扶;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台账、社区矫正对象档案和信息化管理;完成社区矫正机构及其委托的司法所安排的其他工作。1.制作调查评估笔录、协助办理交付接收手续、通知并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及相关人员参加矫正宣告、监督矫正对象依法报告报到、参与组建矫正小组、针对不同的矫正对象制定矫正方案。2.通知矫正对象参加教育学习、心理矫正、公益活动,并记录相关情况。3.帮助有就学、就业需求的矫正对象依法申请外出,组织有需求的矫正对象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获得社会救助、参加社会保险、提供法律援助、改善社会关系。4.联系村(居)委会、福利院、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力量对矫正对象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帮扶,记录工作情况。5.将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录入社区矫正指挥管理平台、对矫正对象生物验证及信息化核查情况进行检查、整理社区矫正对象档案。6.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值班值守、文明创建、社区矫正法宣传、会务服务、后勤保障等工作。(3)人员要求采购单位以满足社区矫正工作需要、符合工作标准为前提,不简单以“价低者得”作为选择标准,确保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导社会工作者在社区矫正机构组织下协助开展工作。服务人员有较强的责任心,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能吃苦耐劳,具备电脑、电子表格操作能力和工作总结、情况说明等基础公文写作能力,能按时完成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须具备下列条件:1.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热爱社区矫正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奉献精神;3.优先使用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与本项目相关专业)人员;4.优先使用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社会工作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人员;5.身体健康。(4)管理要求1.供应商应接受采购人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指导。2.采购人将发现的问题和改进建议及时告知供应商,并责令其限期改进。供应商应及时将改进情况向采购人反馈。3.供应商应科学合理的安排派驻人员,确保提供优质服务。4.派驻人员应服从采购人日常工作管理,严格遵守采购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5.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等矫正服务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以多种形式普及社区矫正服务知识,倡导科学、合理、健康的矫正方式,增强项目员工社区矫正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第二条合同总金额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佰陆拾万元整(¥3600000元)每年壹佰贰拾万元整(¥1200000元/年)该价款包含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费用,包括人工、交通、住宿、餐饮、设备使用、调查研究、数据及资料收集、相关成果编制、后续服务、利润、税金、验收、税费等所涉及到的服务等全部价款,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第三条服务交付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每年度签订一次,每年度服务期结束前,甲方对乙方本年度服务情况进行验收考核,验收合格方可签订下一年度服务合同。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的同行政区域内的任何地点第四条交付验收1、甲方应当根据国家、行业验收标准,以及合同约定验收方案,明确验收时间、方式、程序和内容等事项,组成验收小组,在收到乙方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项目进行实质性验收(验收建议有明显不当的除外)。乙方应对提交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交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2、对大型或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甲方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工作,并出具验收报告,相关费用负担由甲乙双方约定。3、乙方在指定地点提交服务成果后,甲乙双方应依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等文件材料的要求共同验收,并且出具书面验收报告,履约验收报告应当依法依规及时在济源市政府采购网公开发布。第五条所有权归属乙方将服务成果(包含相关电子数据、可编辑文本文档)交付甲方,并且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所有权转移给甲方,在所有权转移之前,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归乙方,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成果的所有权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交付的服务成果有任何不符合约定和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向甲方支付20%的违约金;如果合同总金额价款已经支付完毕或者开始支付合同价款时才发现有瑕疵的,乙方仍须支付上述违约金并且赔偿甲方由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第六条款项支付1、服务成果交付甲方,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由甲方负责办理支付手续。2、允许并鼓励乙方提供电子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资金,并不得附加未经约定的其他条件。3、付款方式双方当年度合同签订后,支付当年度服务费合同价的50%作为项目预付款,在支付预付款之前,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与预付款等额的保函或预付款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合同附件),剩余款项每月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逐月支付。第七条售后服务及承诺1、乙方有完善的服务体系,有能力提供持续的、本地化售后服务。2、服务范围:负责磋商文件所涉及到的所有服务。第八条知识产权1.本次社区矫正发生的数据、报告等所有成果所有权、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和使用。2.乙方保证,甲方在享受服务或者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3、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或者其他相关资料、软件等由甲方永久免费使用。第九条甲方责任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按约定及时办理付款手续。3.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相应服务费用。4.负责检查监督乙方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5、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事宜。6、如项目有特殊情况要求,需双方协商解决确定。7、对合同条款及所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第十条乙方责任1、保证所提供服务为响应文件承诺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且满足甲方的需求。2、保证所提供服务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对服务以及与之配套的项目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3、保证其所供服务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4.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5.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6.未经甲方允许,服务相关数据等成果资料不得擅自使用或对外透露。7.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乙方所供服务成果及与之配套项目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拒收。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2、乙方不能交付服务成果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3、乙方逾期交付服务成果时,每逾1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的滞纳金。逾期交付超过30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甲方决定终止履行合同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且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4、因甲方过错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第十二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情况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终止履行合同的,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三条保密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知悉甲方的工作秘密(包括相关业务信息),不得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合同双方以外的其他方(包括乙方内部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员),乙方的保密责任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乙方负责对调查信息的保密工作,若发生泄密事件,一经查实,由成交乙方负相应责任及后果,甲方应扣除外包服务费1000元/次。>5次,按照5000元/次。第十四条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除磋商文件规定且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者全部转让、分包履行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2、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3、本合同一式2份,甲方1份,乙方1份。第十六条服务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为1年;服务期限自2024年08月26日起至2025年08月25日止。本合同期限届满,如需续签,双方可以根据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各项规定另行签订书面合同。第十七条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政府采购磋商文件(包括澄清、修改);2、乙方响应文件;3、成交通知书;4、乙方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5、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书;甲方: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乙方:济源市万众人力资源司法局服务有限公司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签字:电话:0391-6633759电话:185391188882024年08月26日,2024年08月26日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预付款承诺函致: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司法局单位名称:济源市万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9001MA46N33Q5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杨海峰联系地址和电话:河南省济源市高新区综合服务区2号楼,18539118888为维护规范、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我单位(本人)自愿作出以下承诺:我单位(本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能够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照采购文件或投标响应文件的相关要求及响应提供服务。未取得采购人同意,迟延履行合同义务超过三日或提供服务合同不符合约定的,采购人有权解除采购合同。我单位自愿返还全部预付款,并按预付款金额的50%承担违约责任。本承诺函系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与采购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优先适用本承诺函。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2024年08月2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服务 法律援助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