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漠化综合治理 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采购合同公告(会泽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



曲靖市滇东北山地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2023年度)-会泽县合同公示

合同公示信息

招标项目编号:
GC530300202300691001
招标项目名称:
曲靖市滇东北山地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2023年度)-会泽县

标段编号:
GC530300202300691001003
标段名称:
曲靖市滇东北山地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2023年度)-会泽县三标段

招标人:
会泽县林业和草原局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方式:
电子评标
中标人:
红河鑫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万元):
407.65977
中标工期:
3年,其中,主体工程建设1年内完成,管养期2年。即:1、人工造林子项目:第一年完成造林,第二年、第三年开展补植、施肥、抚育、管护等工作;2、蓄水池子项目:于2023年12月底完工,2023年12月底至项目结束期间为保养维护期

项目经理/总监:
周南江

合同公示日期:
2024-08-26

合同公示内容:

附件信息

合同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红河鑫胜工资支付信用记录.pdf
2024-08-26 15:39:13

2
(已压缩)HZLCSMH—2023—3—合同全本_纯图版.pdf
2024-08-26 16:45:00

扫描二维码或访问云南人社表单验证系统https://hrss.yn.gov.cn/zwfw/form/验证真伪,验证号码1e6c31d737744dfc89c30e9de3b92ae4云南省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行政处理(处罚)信用记录编号:100000000278050(唯一验证码)单位名称红河鑫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522MA6N9LC954法定代表人李胜经查询“云南省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管理系统”,该单位2023年08月22日至2024年08月22日无(或已修复)行政处理处罚记录。经查询“云南省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管理系统”,该单位2023年08月22日至2024年08月22日无(或已修复)行政处理处罚记录。注意事项:1、本记录是查询来源为“云南省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管理系统”。2、本记录可以登陆(http://hrss.yn.gov.cn/12333/)进行打印。3、本记录二维码验真有效期5年。注意事项:1、本记录是查询来源为“云南省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管理系统”。2、本记录可以登陆(http://hrss.yn.gov.cn/12333/)进行打印。3、本记录二维码验真有效期5年。本报告生成时间:2024年08月22日合同编号:HZLCSMH-2023-003曲靖市滇东北山地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2023年度)会泽县第三标段承包合同F会泽县林业和草原局发包人:制承包人:红河鑫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专用年12月18定签订日期:2023定第1页共18页合同协议书业和章发包人(全称):会泽县林业和草原局承包人(全称):红菏鑫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曲靖市滇东北山地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2023年度会泽县第三标段工程承包的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曲靖市滇东北山地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2023年度)会泽县三标段工程承包。(二)工程地点:会泽县矿山镇、火红乡、大井镇。(三)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曲靖市滇东北山地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曲发改农经[2022]56号)。(四)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五)工程内容及规模:曲靖市滇东北山地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2023年度会泽县三标段人工造林工程建设内容为人工造林面积4263.6亩,新建50立方米蓄水池6个(蓄水池规格:有效容积50立方米)。(六)工程承包范围: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至竣工验收合格及工程管养期内的缺陷修复、整体移交工作。包含该项目初步设计及设计图纸所示范围内的施工、采购、竣工资料编制、管护期的管护和完工验收后的整体移交等工作。(七)合同总价:本合同签约价为人民币¥4,076,597.70元(含税价)(大写:人民币肆佰零柒万陆仟伍佰玖拾柒圆柒角整)。第2页共18页(八)工程承包方式:全包。即包材料、包机械设备、包施工、包管养(人工造乔木林实施一年,连续两年开展补植、施肥、抚育、管护等工作)。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2月2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下发开工令的时间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2月31日建设工期总日历天数:365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工程管护期:人工造乔木林实施一年,连续两年开展补植、施肥、抚育、管护等工作2年(2025年1月-2026年12月)三、工程质量标准及要求(一)工程质量标准:1.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材料(种苗、辅材)、设备、施工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州或行业现行的质量标准、规范的要求。2.本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州或行业以及当地政府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3.根据工程设计要求及所处地域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该项工程的材料(种苗、辅材)、设备、施工除必须达到以上的标准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20年7月1日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21年4月29日修正);(3)《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23);(4)《主要造林树种苗木》(云南省地方标准DB53/062-2006);(5)《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6000-1999);第3页共18页(6)《绿化苗木质量分级》(DB53/T458-2013)4.上述规范不足部分执行现行相关的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规程,如有新规范、新标准,按新规范、新标准执行。本工程其他有关技术条款详见设计提供的施工技术要求、图纸文件及相关规范要求。5.种苗质量要求。为确保造林成效,本项目造林(补植)使用的树种苗木标准严格执行云南省地方标准《主要造林树种主要造林树种苗木》(DB53/062-2006),造林使用的华山松、旱冬瓜必须使用良种苗。施工单位要认真履职,对项目使用的苗木质量进行严格把关,采购调入的每一批苗木必须符合种苗质量管理规定调入的苗木必须具备“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地检疫合格证、林木种苗质量检验证书、苗木标签,良种苗还必须具备良种证、良种销售凭证”,云南省良种认定目录中认定的良种(华山松、旱冬瓜),使用该树种种苗造林须具备良种证,不能出具良种证严禁用于项目造林,否则视为不合格小班,不予验收。跨地、州调运的苗木同时必须具备植物检疫证书。调运的每个苗批必须具备一套完整的“证签”随车同行备查,不按照种苗质量管理规定要求“证签”不齐全的苗批不允许使用。施工单位不按照种苗质量管理要求,采购调运不合法苗木或不按设计树种采购苗木种植,蒙混过关,属使用假冒伪劣种苗行为,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实行终身追责。(二)工程质量要求承包人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履行质量、管养、返工、质量缺陷修复等责任义务。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及设计及验收技术文件要求,并通过各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项目最终验收组织部门为省级验收,在通过省级验收前,工程均属于建设期,通过省级验收合格后,工程建设期结束,项目进入后续管护期。省级验收合格,下达书面验收合格通知后,于次月将项目建第4页共18页设区以书面形式正式移交项目建设所在地的乡级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由乡级人民政府组织后续管护工作。不论建设期内还是在后续管护期,如果国家级组织项目抽检、成效评估、项目审计、质量监测、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与本项目建设有直接关系的相关工作,承包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完成国家级安排的以上工作内容。按照验收标准:人工造林面积核实率W100%,当年成活率W85%,三年保存率W80%。造林种苗应使用具有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植物检疫证书、质量检验证书、种子标签、苗木标签的种子、苗木以及其他优良种植材料,并符合以下要求:(1)优先使用种子园、母树林等生产的苗木;(2)优先使用林木良种生产的合格苗;(3)积极使用容器苗;(4)严禁使用来源不清、未经检验检疫的苗木;(5)按照《2023年林长制督查考核评分细则》要求,“主要造林树种良种使用率要≥75%”,项目中造林树种设计为云南省认定的良种范围的种苗,必须具备良种证明。为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避免苗木、肥料和其它物资采购与施工脱节,项目建设所需种苗和肥料及其它物资由承包方按作业设计和施工合同规定的标准自行采购,材料相关质量检验报告和采购进货单报监理方核实后报县林业和草原局备案;蓄水池应严格按照设计图施工,施工过程中严把质量关,投入使用前需注水实验,保证不渗水、漏水,引水管线材质、管径尺寸、开沟埋管深度(耕地内满足耕作要求、非耕地内满足防冻要求)、复土紧实平整等符合设计文本要求,方可投入使用。第5页共18页四、安全文明施工(一)安全生产保证措施承包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治安保卫制度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并按安全生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如实编制工程安全生产的有关记录,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与监督。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施工,开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施工过程中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承包人为实施合同而雇用的特殊工种的人员应受过专门的培训并已取得政府有关管理机构颁发的上岗证书。承包人应加强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特别应加强对于易燃、易爆材料、火工器材、有毒与腐蚀性材料和其他危险品的管理,以及对爆破作业和地下工程施工等危险作业的管理。(二)文明施工承包人在工程施工期间,应当采取措施保持施工现场平整,物料堆放整齐。工程所在地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其要求执行。工程移交之前,承包人应当从施工现场清除承包人的全部工程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并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整齐。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可在发包人指定的地点保留承包人履行保修期内的各项义务所需要的材料、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三)事故处理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事故的,承包人应立即组织人员和设备进行紧急抢救和抢修,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承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有关第6页共18页部门报告事故发生的情况,以及正在采取的紧急措施等。在工程实施期间或缺陷责任期内发生危及工程安全的事件,承包人应及时进行抢救和抢修,承包人声明无能力或不愿立即执行的,相关部门有权雇佣其他人员进行抢救和抢修。此类抢救和抢修属于承包人的义务,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五、环境保护(一)承包人负责在现场施工过程中对现场周围的建筑物、构筑物、文物建筑、古树、名木、珍稀动植物、地下管线、线缆、构筑物、文物、化石和坟墓等进行保护。因承包人未能通知发包人,并在未能得到发包人进一步指示的情况下,所造成的损害、损失、赔偿等费用,和(或)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二)承包人应采取措施,并负责控制和(或)处理现场的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因此发生的伤害、赔偿、罚款等费用,和(或)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三)承包人及时或定期将施工现场残留、废弃的垃圾分类后运到发包人或当地有关行政部门指定的地点,防止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及对作业的影响。承包人应当承担因其原因引起的环境污染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因违反上述约定导致当地行政部门的罚款、赔偿等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因上述环境污染引起纠纷而导致暂停施工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六、施工进度及资金支付(一)施工进度水利设施项目:合同签订后,施工方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具备开工条件,并出具开工令,2023年12月25日以前开工,第7页共18页2024年4月30日前全面完工。造林项目:具备开工条件,通知承包方组织造林作业施工,于2024年5月左右开工,并于2024年8月31日前全面完工。(二)资金支付本合同价格形式为工程量计价,即以承包方完成并经发包方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清单中各单(分)项单价及数量作为最终结算和支付的依据。以上价格已经包含了材料费、施工设备材料及人工费、相关税费及承包方合理利润等全部费用。发包方无需再支付其它任何费用。(三)支付方式1.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承包人向发包人缴纳中标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将合同总资金的10%(¥407.659.77元,大写:人民币肆拾万柒仟陆佰伍拾玖圆柒角柒分)作为履约保证金转入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指定账户(户名: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火车站支行;银行账号:53050164614600000177)(会泽县林业和草原局为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委托单位,资金由市级统一管理),承包人持履约保证金到发包人单位签订合同,发包人按照承包人的施工进度拨付工程款。2.工程款拨付(1)质保金到位后,监理部门检查水利项目是否具备开工条件,并出具开工令,县林草局审核后,市林草局20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总资金的20%支付给承包人做为启动资金。(2)2024年4月30日前,水利项目完工,监理部门检查水利项第8页共18页目的完成情况,同时检查造林项目是否具备开工条件,通知承包方组织造林作业施工,县林草局审核后,市林草局20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总资金10%支付给施工单位。(3)造林工程量完成50%以上,经监理部门检查,项目乡镇林草工作管理单位、县林草局审核后,市林草局20个工作日内再拨付合同价10%的工程款;(4)造林工程量完成80%以上,经监理部门检查,项目乡镇林草工作管理单位、县林草局审核后,市林草局20个工作日内再拨付合同价30%的工程款;(5)所有工程量全部完成,经监理部门检查,项目乡镇林草工作管理单位、县林草局完工验收后,市林草局20个工作日内再拨付合同价30%的工程款给施工单位;(6)项目管养期结束后经省级最终检查验收合格、结算审计合格后,由发包人出具退还履约保证金说明书,由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按照说明书金额退还履约保证金。注:合格小班指会泽县林业和草原局、项目乡镇林草工作管理单位、监理单位组织县级验收,达到验收合格标准的造林小班(县林业和草原局技术负责人和分管领导、项目乡镇林草工作管理单位、监理单位负责人签字认可,以上需要签字认可人缺少任何一方的签字认可,视为不合格,执行标准按照本合同“三、工程质量标准及要求(一)工程质量标准”部分要求)。(四)其它约定工程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照《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专款专用,承包人办理施工许可证时,需在人社部门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账户,收到工程款后必须按有关规定及时存入农民工专户账户资金,并按各施工队合同(协议)拨付工程款,资金使用情况于20日内报发第9页共18页包人。如出现挤占、截留和挪用,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进行处罚,确保工程的质量和进度。(五)发票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支付的款项后10个工作日内向发包人提供真实、合法的税务专用发票。七、发包人、监理单位及承包人发包人委派会泽县林业和草原局为发包人代表,行使发包人委托的权利,履行发包人义务,但发包人代表无权修改合同。发包人代表应在发包人的授权范围内(授权内容为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协调各部门、组织工程进度及竣工验收等),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发包人有关的具体事宜。发包人代表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及义务,并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正常履行的,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人撤换发包人代表。监理单位按照发包人委托监理的范围、内容、职权权限,代表发包人对项目承包人进行全程监督;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工程总监签字后送交承包人实施,并抄送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有权对监理人监理结果进行抽查检验。承包人委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周南江,注册证书编号:云2532019202160123),全面负责本项目的施工,负责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施工现场的组织协调,接受监理单位监督管理,以及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施工规范等文件规定的承包人应做的所有工作。第10页共18页合同编号:HZLCSMH-2023-003建设工程廉政合同云南省监察(厅、局、室)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厅、局、室)印制建设工程廉政合同建设单位(甲方):会泽县林业和草原局中标单位(施工):红河鑫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名称:曲靖市滇东北山地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2023年度)会泽县三标段工程承包投资计划批准机关及文号:曲发改农经[2022]56号投资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投标形式:公开邀请招标口直接发包口未招标口竞争性发包口中标价:4076597.70元建设工期:365日历天建设地点:矿山镇、火红乡、大井镇。评标形式:综合评分量化评分口最低价中标口定标形式:当场口隔日口根据国家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在工程建设中深入开展反腐败和反对不正当竞争的通知》和中共云南省纪委、监察厅、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建设工程中建立工程承包和工程廉政“双合同”机制的通知》精神,坚决执行《反对不正当竞争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有关规定、争优创优、干部廉洁,在签定工程建设合同的同时,甲乙双方必须签定工程廉政合同。一、甲方不得接受乙方请吃、请玩;不得接受乙方赠送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信用卡及其他支付凭证;不得接受乙方任何好处费及工程回扣;不得向乙方报销任何由甲方支付的费用;不得借用、租用乙方的交通、通讯工具等物品;不得参加乙方举行的任何祝贺庆典活动。1二、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承包或从事与工程有关的材料供应、工程分包、工程监理、工程装璜和装修、组织提供劳务等活动;不得向施工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施工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三、甲方人员向乙方索贿,经乙方或其他线索检举,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认定的,由此产生的办案费用由甲方(索贿方单位或个人)承担。不论举报甲方或乙方贿赂行为的举报人,经查证属实,可由查办案件的机关(单位)依照规定给予奖励。四、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邀请甲方人员吃、玩或向甲方赠送礼品、礼金、各种有价证券、信用卡及其他支付凭证或物品。如有违反,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乙方给予扣减应付工程款的3%-5%,或者中止工程建设合同。并视情节轻重,对乙方决策人和经办人以及甲方接受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党纪政纪处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贿赂甲方人员、中介方人员,被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中止工程建设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以及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可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六、甲乙双方人员赠送、贿赂、接受或索要钱物的行为,如果一方发生,另一方当事人应立即主动报告本单位领导和纪检监察机关或向检察机关举报。对不主动报告情况的有关人员,一经查出,必须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党纪政纪处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七、凡是未按规定签定《工程廉政合同》的工程项目,不得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不得擅自同意或者进行施工(勘察、设计、监理)。违者将由纪检监察机关追究党政纪责任,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八、甲乙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分管领导、有关人员要严格履行《工程廉政合同》履行《工程廉政合同》中的相互监督、自查自纠等情况,甲乙双方分别在工程建设合同中期要向本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和监证的纪检监察机关、部门作出报告。纪检监察2机关、部门可视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如有违反,对法定代表人或分管领导从严追究责任。九、工程竣工验收同期,甲乙双方要分别向本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和监证的纪检监察机关、部门写出执行《工程廉政合同》的情况总结和相互鉴定报告。未按规定作出报告或纪检监察机关、部门不同意验收的工程,不得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十、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一份,纪检监察机关、部门一份。十一、此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经纪检监察机关、部门签证后即生效,并由本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和签证的纪检监察机关、部门监督执行。柠利竞公章)建设单位(甲方施工单位(乙方):(公章)合同专用章m地址:地址: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中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15808689853联系电话:建设单位项目法人:施工单位项目法人:联系电话:15808689853联系电话: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公章)联系电话:纪检监察机关、部门:(公章)联系电话:同专用章2023年12月18日223年12月18日3施工安全合同协议书和草甲方:会泽县林业和草原局乙方:红河鑫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名称:曲靖市滇东北山地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2023年度)会泽县三标段工程承包工程地点:矿山镇、火红乡、大井镇施工采取的主要安全措施:(1)定期组织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意识:(2)开展例行安全生产检查和召开安全生产例会,每周一为安全生产例行大检查,周二为安全生产例会,解决施工中遇到的安全生产技术问题;(3)及时清理场外道路及施工道路尘土,控制扬尘;(4)设立安全监测点,严密检测施工过程、制定应急预案,做到防患于未然。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施工场地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进入施工场地内进行施工作业的单位,甲乙双方签订施工安全合同书,明确双方职责、权力和义务,预防和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本协议经双方协商,共同遵守。一、目标:(一)劳动安全:1、乙方消除“四大伤害”(火灾伤害、触电伤害、物体打击伤害、机械伤害),无重大工伤人身伤亡事故和机械设备事故。2、乙方按JBJ59-8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各级安全检查,工地合格率必须达到100%,并争创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合格工地。(二)消防安全:1、乙方土地无火灾事故。2、乙方工地应健全防火责任制和措施。3、乙方工地要监理动火申报制度。1(三)文明施工1、乙方施工员必须按规定色佩戴安全帽。2、乙方在工地开工前必须设置“一图五牌”及必要的安全文明生产广告及工地门牌楼。3、乙方工地施工材料应严格按施工平面图、布置图分类堆放,做到堆放整齐。4、乙方工地场地平整、无积水、无污染环境,道路畅通。5、乙方工地施工机械具有维修保养制度,机械具清洁,上润油,严禁带病运转。6、乙方工地食堂整洁,有防蝇设备,炊事人员持证上岗,职工宿舍通风、明亮、整齐、卫生。二、双方责任:为了实现上述目标,甲乙双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各自履行以下责任。甲方责任: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文明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指示、指令,适时布置任务。2、责成分管领导和质安部对乙方工地文明安全生产及时进行指导、督促、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并协助做好有关工作。3、对新人和变换工种的职工进行上岗前安全生产教育。4、帮助乙方总结文明安全生产先进经验,树立典型,及时推广5、工程结束交付时,甲方安全管理部门应在工程验收报告上签署意见。6、甲方应对乙方施工单位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明确公司相关规定及要求。27、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乙方必须按甲方限定的时间进行整改,甲方有权进行相应的处罚,直至停工整顿,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责任:1、现场负责人是施工工地文明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应组织落实公司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与所属班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同时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工程项目监督管理。2、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建立完善的安全施工组织机构及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接受甲方安全生产监督与检查。3、在施工前必须配齐符合标准的、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交底,交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向甲方提供相关的资格证书;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如果甲方发现乙方未尽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允许不符合作业资格的员工进行施工作业的,甲方有权当场停止其施工作业,重新委派合格员工上岗,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4、乙方自备、自用的各种机械、设备、架具、防护用品等应符合国家标准,由此出现问题而造成事故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给甲方造成事故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属于甲方提供的工具、设备,乙方要在交接使用前认真检查确认,一次性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双方签字投入使用后,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5、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活动中,必须同时把文明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至每个具体环节中去,特别是要做好有关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遇有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服从安全。136、经常性组织班组搞好文明安全活动,认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每周组织项目部有关人员检查文明安全生产情况,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发生的一切事故及人员伤害均由乙方负责。7、若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十二小时内要立即上报,及时消除、整改事故隐患。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指令。8、甲乙双方在同一场地交叉作业时,双方统一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并各自承担由于防范工作不到位而造成的事故伤害及损失。三、争论的处理当合同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有关部门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验收合格后本协议同时废止。五、本协议作为工程合同组成部分,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与双方签署的其它合同及协议有冲突的,以规定较多者为准。和草乙方《盛年专用章甲发:(盖章)EK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八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益章):Ro签约日期:20a3年12月18日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石漠化综合治理 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