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音乐产业招商推介及宣传推广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成都市文物局)2024)
一、合同编号:N5101012024001272-1
二、合同名称:2024年成都音乐产业招商推介及宣传推广服务
三、项目编号:N5101012024001272
四、项目名称:2024年成都音乐产业招商推介及宣传推广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市政府第三办公区2、3号楼16、18、19楼
联系方式:028-61885319
供应商(乙方):成都思想盒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熊猫大道1248号3楼107室
联系方式:1808106822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2024年成都音乐产业招商推介及宣传推广服务
1(项)
¥1,195,000.00
¥1,195,000.00
无
合同金额: 1,195,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玖万伍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8月22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8月2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8月2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2024年成都音乐产业招商推介及宣传推广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合同-扫描件.pdf
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4年08月26日
2024年成都音乐产业招商推介及宣传推广服务采购项目服务合同合同编号:WGL-20040815-076签订地点:四川省成都市签订时间:2024年8月22日采购人(甲方):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供应商(乙方):成都思想盒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10108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2024年成都音乐产业招商推介及宣传推广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01012024001272)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第一条合同文件下列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文件及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1磋商文件1.2响应文件1.3乙方在响应时的书面承诺1/111.4成交通知书1.5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1.6保密协议或条款1.7相关附件第二条合同期限委托服务期间自_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_12月_31_日止。第三条服务内容与服务标准3.1服务时间2024年8-12月(举办两场招商推介会四场座谈会,可结合有关重要活动举办,具体时间待定,以甲方要求为准)。3.2服务地点拟成都市及四川省外一线城市(具体地点待定,以甲方要求为准)。3.3活动场次及形式要求活动场次形式内容省外招商推介会(拟国内一线城市1场)结合前期企业报名信息及重点企业梳理情况邀约省外招商推介会(拟国内一线城市1场)赴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开展招商推介会省外招商推介会(拟国内一线城市1场)事后报道宣传省内招商推介会(拟成都1场)线上征集招募音乐产业链相关企业机构省内招商推介会(拟成都1场)线下筛选邀约企业来蓉实地考察①报名筛选不低于40个企业拟落地成都的合作需求项目;②邀约现已和本地项目资源方达成合作意向待签约的项目。省内招商推介会(拟成都1场)企业实地考察省内招商推介会(拟成都1场)开展成都音乐产业招商推介会(规模不低于200人)省内招商推介会(拟成都1场)事后报道宣传其他要求:活动具体情况以现场执行为准。其他要求:活动具体情况以现场执行为准。3/113.4技术、服务要求3.4.1服务内容3.4.1.1线上报名,筛选重点企业通过微信等相关业界平台搭建线上报名通告,经过筛选的企业,视为报名成功企业。3.4.1.2资源对接,收集确认合作需求根据报名企业合作需求,安排相符合的本地项目资源方(区市县项目/企业)精准对接,协调跟进双方的需求,并做好相关信息收集反馈。3.4.1.3实地考察,精准匹配考察专线按照报名企业与项目资源方双向合作需求,筛选拟定实地考察专线(音乐产业园区、重点演艺场馆、重点品牌企业等,若在其他城市举办则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考察线路不低于3条),协助报名企业进行项目现场考察(如需)。53.4.1.4推介洽谈,合作项目交流对接针对报名企业与项目资源方的合作需求开展招商推介会及招商座谈,推介成都音乐资源的同时,深入探讨交流合作项目落实开展的相关事项。3.4.2参加人员乙方邀请各区(市)县及本地音乐园区、小镇、场馆、音乐企业等负责人参会。4/113.4.3宣传平台每次招商推介活动需在人民日报、四川观察、红星新闻等央、省、市不少于10家媒体平台进行宣传推广;每次招商座谈会需在央、省、市不少于5家媒体平台进行宣传推广。项目新媒体推广报道总关注量不低于10万人次。3.4.4内容要求序号类别主要项目主要依据1组织报名乙方邀请全国音乐产业机构、企业每次不少于30家(邀请业务经营范围不低于三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企业或机构)。搭建平台线上报名通道,建立报名平台相应后台数据库,实现项目征集、筛选、资源对接等服务2资源对接收集企业意向合作项目等,策划方案,安排相符合的本地资源方精准对接,协调跟进项目进度。收集意向企业项目信息,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前期了解,并推选本地资源做前期对接,前往实地了解对接。3实地考察筹划制定实地考察线路(含音乐产业园区、小镇、场馆及品牌企业,不低于3条线路),组织考察和有关衔接接洽等服务。组织车辆、衔接接待、线路安排,重要嘉宾邀请及接待。4宣传推广活动线上线下宣传制作宣传推介视频5分钟1条,短视频1分钟2条,各类专业媒体和音乐平台宣传推广,包括会期及招商会前后宣推等。5信息整理企业信息收集整理做好音乐产业企业、招商信息的收集整理。编制成都市音乐产业招商推介会企业名录。6设计主题背景板、宣传册、横幅等相关物料设计宣传手册、主题背景、氛围等设计。7活动物料宣传板喷绘、易拉宝、横幅、手册、过程文件的收集整理、手提袋、推介视频等制作宣传板喷绘、易拉宝、横幅、宣传手册、套装袋及相关会务材料等。8会场准备及搭建每次活动时间提供不少于1天,省内规模不低于200人的会场场地并进行会场搭建及现场氛围布置活动期间提供主会场、展位区、洽谈区、嘉宾室区等。并提供会场舞台搭建、设施设备、氛围营造等保障。3.4.5招商座谈会要求乙方须结合企业报名及梳理情况,赴北京、上海、广州等省内外城市开展招商座谈会,会议数量不得少于4场。3.4.6乙方团队人员要求乙方须为本项目配备项目管理团队,团队人员数量不得少于10人,提供项目组名单,名单中至少包含项目负责人、礼仪人员、摄像人员、摄影人员、剪辑人员。3.4.7活动车辆要求乙方须为本项目配备活动期间的车辆保障,每场活动乙方提供的活动车辆数量不得少于4辆。3.4.8活动资料要求活动结束后,乙方须负责将本项目涉及的过程文件、会议资料、8企业档案、推介视频、满意度调查等全过程资料进行整理并形成电子文档一份上交甲方。3.5验收3.5.1履约验收主体: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3.5.2履约验收时间:乙方提出验收申请,达到验收条件起3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0.00%。3.5.3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6/113.5.4履约验收程序:一次性验收。3.5.5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技术、服务要求”及乙方响应文件进行验收。3.5.6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中“商务要求”及乙方响应文件进行验收。3.5.7履约验收标准:本项目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及乙方响应文件开展履约验收。验收时,成立验收小组,按照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及乙方响应文件的约定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乙方在验收时须出具符合财政要求的绩效报告,同时须至少提供过程流程报告。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应当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返还条件保持一致。验收结果合格的,乙方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给予处理。第四条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4.1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含税)¥1195000元(大写)壹佰壹拾玖万伍仟元整。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金额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7/11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4.2支付方式:4.2.1合同签订后,在乙方提供项目具体的执行方案并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后,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即人民币¥836500元(大写)捌拾叁万陆仟伍佰元整;4.2.2本项目全部验收合格后,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即人民币¥358500元(大写)叁拾伍万捌仟伍佰元整。4.2.3甲方每次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合同款项给乙方;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按甲方财务部门要求提供的资料,并开具合法正规增值税发票。乙方未提供符合规定的发票的,甲方有权不予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第五条知识产权及承诺5.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合法权益,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5.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项目产生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拥有。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6.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进行督促,并要求乙方进行符合服务质量标准的修改。6.2负责监督乙方服务的实施及执行情况。8/116.3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6.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7.1对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按照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按时保质完成服务。7.2根据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并有权在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7.3及时向甲方通告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7.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八条违约责任8.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合法正常履行。8.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8.3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时间提供服务,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鉴定费、公证费等)。8.4甲方逾期支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就未支付部分应按全国银行9/11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第九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十条争议的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不能达成协议时,应选择以下第②种解决方式:①向成都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②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审理和仲裁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可以履行的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第十一条其他11.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一经生效,双方应诚信履行合同,除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外,一方不得无理由解除合同。11.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在符合《政府采购法》第49条的前提下,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后须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1.3本合同一式肆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壹份,乙10/11方壹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壹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甲方: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文化楼乙方:成都田文化楼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成者市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地呙大盾1248号3楼107室址:网开户行:1开户银行:中国银成都桂溪支行银行账户:银行账户2822201n40011306电话:白话:180B568210传真传真签订日期:2024年8月22日签订日期:2024年8月22日11/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音乐产业招商推介及宣传推广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成都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