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大厅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


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市民大厅“一窗式”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BTZCBYS-C-F-240008

二、合同名称: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市民大厅“一窗式”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BTZCBYS-C-F-240008

四、项目名称: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市民大厅“一窗式”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白云矿区稀土路16号
联系方式:13947212292
供应商(乙方):包头市鹿博人力资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稀土西路 2号1301(飞地园区)
联系方式:1854721092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市民大厅一窗式服务采购项目
1(项)
¥782,273.00
¥782,273.00


合同金额: 782,273.0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捌万贰仟贰佰柒拾叁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8月01日至2025年07月31日
履约地点: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市民大厅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8月2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8月2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市民大厅合同.pdf
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08月26日

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市民大厅“一窗式”服务采购项目(2023年度-2026年度)甲方: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乙方:包头市鹿博人力资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7月26日地也点: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合同正文甲方: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人:张宏钢$联系方式:13947212292乙方:包头市鹿博人力资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稀土西路2号1301(飞地园区)联系人:张凯联系方式:1854721092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内政办〔2014)80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15)154号)规定,依据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市民大厅“一窗式”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服务内容、期限、地点1.项目名称: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市民大厅“一窗式”服务采购项目。2.本项目的服务期限为:三年。自2023年07月26日至2026年07月25日止,共计1095天。项目合同一年一签,期满前三十日内可以办理合同续签手续。本次为第2年度的合同签订,期限为2024年07月26日至2025年07月25日。3.服务地点: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第二条合同金额本合同年度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捌拾陆万柒仟元/年(¥1867000.00元/年)。按照甲方工作需求,结合工作实际,拟定该项目费用如下:1.项目涉及年度人力成本(即工资和社会保险及其它)1728704元;2.项目年度含税服务管理费用138296元(年度人力成本*8%);3.综上合计服务期一年项目费用总计1867000元。第三条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和要求1.服务内容(1)负责接听群众及企业热线电话,对求助的信息和咨询、办事流程指导等给予耐心解答。(2)负责落实窗口管理规章制度、对办事群众进行业务指导和实时政策告知。(3)执行窗口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统一受理窗口业务,进行收件登记,打印受理回执单。(4)积极热情的做好咨询、受理、告知、送达等工作,一1次告知要件清单,耐心解答群众问题,热情办理群众事项。(5)负责申请材料收件把关、登记、打印回执、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6)准确、规范地将业务基本材料录入系统并将材料转至后台审批人员。8(7)负责发证材料审核,负责证本交接、保管和发放以及材料交接准确完善。(8)负责将前台综窗受理的材料与中后台做好衔接。(9)负责受理参保登记、退休审批、养老待遇、工伤待遇等业务事项。(10)负责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评价反馈的业务闭环有效运行。(11)负责办理其他交办事项。2.质量标准保障政府购买服务效果,包括设立形象标准化、环境标准化、导服标准化、窗口标准化、礼仪标准化、语言标准化等工作标准化的落地实施及管理。第四条验收方及验收标准1.选派符合项目工作要求的员工;2.保障项目服务效果,建立健全项目工作标准化的落地实施及管理方案。第五条服务受益方评价标准及方法根据工作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制定相应的工作考核方案,由甲方主导项目服务人员日常业务考核等相关工作,乙方配合。第六条监督检查和评价乙方承接服务项目后,由甲方对项目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和监督。项目完成后,甲方就项目服务期内的服务效果给与满意度评价。第七条双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明确乙方从事运行项目服务的工作岗位、工作任务及工作标准要求。(2)甲方应为乙方员工提供符合政府劳动保护条例所规定的工作场所及各项安全工作条件,并进行政策、业务、服务等方面的培训。(3)若乙方员工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劳动纪律的,甲方有权将该员工退回乙方,且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派出员工。(4)甲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标准和支付方式,及时支付乙方项目服务费用。服务期内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员工解除,所涉及的补偿费用由甲方承担。(5)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文件要求缴纳的费用,如超出项目服务费总额的部分,甲方须履行缴纳支付义务。(如残保金等)(6)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权,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对交付的成果文件、资料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甲方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3(1)乙方应具备履行本合同的法定资质,保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承诺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2)选派符合甲方服务要求的员工到甲方指定工作地点或岗位工作。乙方员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甲方项目服务工作岗位的相关条件;2)未患有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或其他有碍公共场所健康安全的疾病;3)未患有职业病鉴定委员会鉴定的职业病。(3)乙方须保证项目服务质量,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4)乙方应为派到甲方工作的员工办理合法劳动用工手续,并承诺遵守《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5)乙方在合同执行期内应加强员工保密教育,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6)乙方应按月支付项目服务岗工资,按规定为其投缴社会保险及支付其他国家规定费用。(7)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规章制度,积极主动处理劳动、人事方面事宜,包括考勤制度建立、员工离职和违纪处理等。(8)乙方员工应严格按照甲方制度、标准开展工作,因员工发生工伤、经济补偿等劳动争议均由甲方承担,乙方给予必要的协助配合。(9)甲方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费用后,若乙方未按时足额向派出员工发放劳动报酬或缴纳社会保险等费用,相关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10)除非征得甲方许可,乙方不得随意调换员工的工作岗位,不得随意召回员工(员工辞职除外)。4(11)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项目无关单位和个人提供项目有关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第八条付款方式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对公开票信息,按回月/口季度/口年(在对应的选项前打)为甲方开具相应额度的增值税普通发票。2.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须于每月15日前支付服务费至乙方指定对公账户,遇节假日提前。3.乙方指定对公收款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称:包头市鹿博人力资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白云鄂博支行银行帐号:0603012509200088839第九条违约责任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5%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该服务转包第三方完成。如私自转包,则处罚本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4.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的30%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逾期金额的5%向乙方偿付违约金。55.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付款,逾期付款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数额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无故拖延支付乙方服务费,由此造成乙方无法支付员工工资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6.如因甲方提供的工作场所存在安全问题,造成乙方派出的工作人员人身、财产损害的,由甲方承担全部的最终的赔偿责任。7.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第十条知识产权归属无。第十一条保密条款1.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项目无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关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2.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权,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成果文件、资料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可向乙方所在地法院依法提起诉讼。第十三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3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十四条合同的终止6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已不符合《******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4)80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15〕154号)和本项目实施方案规定的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第十五条税费此项目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按照法律规定由乙方负担。第十六条其它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第十七条合同生效1.本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07月26日2.本合同订立地点: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3.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4.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7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太(盖章或签字):(盖章或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宇):张全钢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市民大厅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