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商务服务实验室废液处置采购合同公告(昌吉回族自治州农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2024)



一、采购人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农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中建环能北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农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611101000014286587
五、合同编号:11NMB0863594202462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其他商务服务实验室废液处置(危险废物)
详见附件

1.0
20000
20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农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
联系人:刘晓蓉
联系电话:0994
传真:/
地址:新疆昌吉市乌伊东路99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其他商务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MB086359420246201).pdf

合同编号:11NMB086359420246201甲方:昌吉回族自治州农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地址:昌吉市健康西路140011400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652300MB0863594X,12652300MB0863594X联系人;;联系电话:0994-23262770994-2326277电子邮箱://乙方:新疆中建环能北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北三台循环工业园区东盛路6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327MA78YRKN1J,91652327MA78YRKN1J联系人:王大伟联系电话:1779914337917799143379电子邮箱:11488105481@qq.com,11488105481@qq.com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甲方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附件一中的危险废物】不得随意排放、弃置或者转移,应当依法集中处理。乙方作为一家具有处理工业废物资质的合法企业,甲方同意由乙方处理其全部工业废物,甲乙双方现就上述工业废物处理处置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甲方合同义务1.1、甲方应将本合同约定下生产过程中所形成的工业废物连同包装物交予乙方处理。乙方向甲方提供预约式工业废物处理处置服务,甲方应在《每次有工业废物处理需要前,提前【7】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具体的收运时间、地点及收运工业废物的具体数量和包装方式等,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日内告知甲方是否可以提供相应的处理处置服务。1.2、甲方应将各类工业废物分类存储,做好标记标识,不可混入其他杂物,以方便乙方处理及保障操作安全。对袋装、桶装的工业废物应按照工业废)包装、标识及贮存技术规范要求贴上标签。1.3、甲方应将待处理的工业废物集中摆放,并为乙方上门收运提供必要的条件,包括进场道路、作业场地、装车所需的装载机械(叉车等),以便于乙方装运。1.4、甲方承诺并保证提供给乙方的工业废物不出现下列异常情况:1.4.1、工业废物中存在未列入本合同附件的品种[特别是含有易爆物质、放射性物质、多氯联苯以及氰化物等剧毒物质的工业废物];1.4.2、标识不规范或者错误;包装破损或者密封不严;1.4.3、两类及以上工业废物人为混合装入同一容器内,或者将危险废物与非危险废物混合装入同一容器;1/61.4.4、工业废物中存在未如实告知乙方的危险化学成分;1.4.5、违反工业废物运输包装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及通用技术条件的其他异常情况。如出现以上任一情形的,乙方有权拒绝接收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1.5、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方式、时间,准时、足额向乙方支付费用。第二条、乙方合同义务2.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具备处理工业废物所需的资质、条件和设施,并保证所持有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合法有效。2.2、乙方自备运输车辆,按双方商议的计划到甲方收取工业废物。乙方在接到甲方收运通知后,若无法接受甲方预约按计划处理工业废物的,应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选择其他替代方法处理工业废物。乙方某次或某一段时间无法为甲方提供处理处置服务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2.3、乙方收运车辆以及司机,应当在甲方厂区内文明作业,并遵守甲方的相关环境以及安全管理规定。2.4、禁止乙方将此委托事宜以任何方式和形式转包于第三方。2.5、乙方有义务接受环境主管部门及甲方的监督和检查,并积极提供支持和配合。2.6、乙方应依法向甲方开具增值税技术服务专用发票。第三条、工业废物的计重工业废物的计重应按下列方式【2】进行:3.1、在甲方厂区内或者附近过磅称重,由甲方提供计重工具或者支付计重的相关费用;3.2、用乙方地磅免费称重;第四条、工业废物种类、数量以及收费凭证及转接责任4.1、甲、乙双方交接待处理工业废物时,必须认真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各项内容,该联单作为合同双方核对工业废物种类、数量以及收费的凭证。4.2、若发生意外或者事故,甲方将待处理工业废物交乙方签收之前,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将待处理工业废物交乙方签收之后,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五条、费用结算和价格更新5.1、费用结算:根据本合同附件《工业废物处理处置报价单》中约定的方式进行结算。5.2、结算方式:银行转账。5.3、乙方收款账户:2/6公司名称:【新疆中建环能北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纳税识别号:【91652327MA78YRKN1J】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木萨尔支行】银行账号:【65050189888600000640】甲方将合同款项付至上述指定结算账户后方可确定甲方履行了本合同付款义务,否则视为甲方未履行付款义务,甲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5.5、价格更新本合同附件《工业废物处理处置报价单》中列明的收费标准应根据市场行情及时更新。在合同有效期内,若市场行情发生较大变化时,乙方有权要求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双方协商后应重新签订补充协议确定调整后的收费标准。第六条、违约责任6.1、合同任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停止并纠正违约行为,经守约方提出纠正后在10日内仍未予以改正的,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造成守约方经济以及其他方面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全面、足额、及时、有效的赔偿。6.2、合同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撤销或者解除合同,造成合同对方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6.3、甲方所交付的工业废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不包括第一条第四款的异常工业废物(液)的情况)的,乙方有权拒绝接收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乙方同意接收的,由乙方就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工业废物重新提出报价单交于甲方,经双方商议同意签字确认后再由乙方负责处理;如协商不成,乙方不负责处理,并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及费用。6.4、若甲方故意隐瞒乙方收运人员或者将属于第一条第四款的异常工业废物装车,由此造成乙方运输、处理工业废物时出现困难、发生事故或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分析检测费、处理工艺研究费、工业废物处理费、事故处理费等)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乙方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上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追究甲方和甲方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6.5、甲方逾期支付处理费、运输费或收购费等款项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总额5‰支付滞纳金给乙方,并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逾期达15天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并要求甲方按合同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乙方已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完成工业废物后,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不得因嗣后双方合作事项变化或其他任何理由拒绝支付,或要求以此抵扣任何赔偿费、违约金等。第七条、其他7.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7.2、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3/67.2.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7.2.2、就本合同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原告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争议败诉方承担与争议有关的诉讼费、调查费、公证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及守约方实现债权的其它费用等,除非仲裁机构另有裁决。7.3、不可抗力在合同有效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洪水、冰雹;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三方面)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时,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后三日内,向对方书面通知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理由,并提供有关证明。在取得相关证明之后,主张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可以不履行或者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本合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7.4、保密条款合同双方在工业废物处理过程中所知悉的技术秘密以及商业秘密有义务进行保密,非因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监管部门另有要求或履行本合同项需要,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如有违反,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7.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贰份,经双方单位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7.6、本合同附件为不可分割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一:《工业废物处理处置报价单》7.7、通知及送达7.7.1、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及函件往来均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并按照本条载明的联系方式送达给受通知方。7.7.2、通知方、公证机关、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按本条载明的联系方式向有关方发出的任何通知及函件在下述情况下应被视为送达:(1)、亲自送达的,受通知方接受时为送达;(2)、通过快递发送的,以发送后的第三日视为送达;(3)、通过传真方式送达的,以发送传真十二小时后视为送达;(4)、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以电子邮件发送后的第二日视为送达。7.7.3、双方指定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甲方联系地址:昌吉市健康西路14001号;联系人:;联系电话:;(2)乙方联系地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北三台循环经济工业园区东盛路6号;联系人:王大伟;联系电话:17799143379;4/67.7.4、任何一方变更通讯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的,变更方应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知另一方;变更方未按规定将变更的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的,另一方、公证机关、人民法院按本条第7.7.3项载明的联系方式进行的送达依照本条第7.7.2项的约定视为有效送达。7.8本合同有效期从【2024】年【08】月【27】日至【2025】年【08】月【26】日止。【以下无正文,仅供盖章确认】,【】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其他商务服务实验室废液处置(危险废物)--品牌:,服务类型:服务类1次20000.0020000.00合同总价(元)合同总价(元)20000.0020000.0020000.0020000.0020000.0020000.0020000.00合同总价(大写)合同总价(大写)贰万元整贰万元整贰万元整贰万元整贰万元整贰万元整贰万元整1、结算方式a、本合同总金额预估20000万元(大写:贰万元整),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处置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实验室废物,具体核算根据实际处置量*单价;双方在拉运完毕2日内根据《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数量及报价单的单价进行危险废物处置费对账,双方对账确认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技术服务专用发票;b、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应在60日内向应收款方以银行汇款转账形式支付费用,并将转账单传真给应收款方确认。c、本合同的工业服务费包含但不限于合同中各项工业废物取样检测分析、工业废物分类标签标示服务咨询、工业废物处置方案提供等工业服务费。2、合同有效期内,如甲方需要拉运服务,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做好接收准备。甲方负责装车并符合乙方机械化卸车要求,乙方负责卸车。3、甲方应将各类待处理工业废物分开存放,如有桶装废液请贴上标签做好标识,并按照《废物处理处置及工业服务合同》约定做好分类及标志等。4、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乙方应依法向甲方开具增值税技术服务专用发票。本报价单包含甲、乙双方商业机密,仅限于内部存档,切勿对外提供或披露。5、本报价单为甲、乙双方签署的《废物处理处置及工业服务合同》(合同编号:【】)的附件。本报价单与《废物处理处置及工业服务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本报价单约定为准。本报价单未涉及事宜,遵照双方签署的《废物处理处置及工业服务合同》执行。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奇台支行5/6账号:,账号:65050189888600000640签订日期:,签订日期:6/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其他商务服务实验室废液处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