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后修复工程 装修工程采购合同公告(南平市延平区教育局2024)



一、合同编号:[350702]FJKZ[CS]2024009

二、合同名称:南平市胜利小学灾后修复工程项目

三、项目编号:[350702]FJKZ[CS]2024009

四、项目名称:南平市胜利小学灾后修复工程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南平市延平区教育局
地址:南平市江滨中路461号
联系方式:0599-8069358
供应商(乙方):福建新东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建瓯市顺阳乡溪东村新兴路43号
联系方式:1386003518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南平市胜利小学灾后修复工程项目
1(项)
¥0.00
¥1,074,318.00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合同金额: 1,074,318.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零柒万肆仟叁佰壹拾捌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8月26日至2024年10月15日
履约地点:延平区胜利小学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8月2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8月2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文件.pdf
南平市延平区教育局
2024年08月27日

合同编号:[350702]FJKZ[CS]2024009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工程类)编制说明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人应结合采购文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采购文件已有约定的,双方均不得对约定进行变更或调整;采购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3.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4.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甲方:南平市延平区教育局住所地:南平市江滨中路461号联系人:张志雄联系电话:0599-8069358传真:电子邮箱:541847880@QQ.COM乙方:福建新东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建瓯市顺阳乡溪东村新兴路43号联系人:张月平联系电话:13860035181传真:电子邮箱:657736058@QQ.com根据项目编号为[350702]FJKZ[CS]2024009的南平市胜利小学灾后修复工程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签署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一、合同组成部分1.1本合同条款及附件;1.2采购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3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4其他文件或工程量清单等材料:是二、合同标的总金额(元):¥1,074,318.00-第1页-品目编码B07000000品目名称装修工程采购标的南平市胜利小学灾后修复工程项目施工工期(单位)合同签订后50天内工程范围采购人指定位置(南平市胜利小学)采购人指定位置(南平市胜利小学)采购人指定位置(南平市胜利小学)项目经理吴峰执业证书信息闽2352014201578774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零柒万肆仟叁佰壹拾捌元整(¥1,074,318.00)三、合同总金额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零柒万肆仟叁佰壹拾捌元整(1,074,318.00)四、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4.1交付时间:2024年8月4.2交付地点:南平市胜利小学4.3交付条件:/五、合同标的应符合采购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的规定或根据各行业规范、标准等要求约定,具体如下: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对本声明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六、验收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双方按国家颁布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进行验收,并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交工验收手续,不合格工程不准交工。质量等级按验收规范认定。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否七、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1859,454.402024-09-26福建新东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①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即按照当月单价子目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相应金额的80%支付进度款,直至工程完成竣工验收;2107,431.802024-10-04福建新东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②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提交符合档案要求的竣工资料存档完成后,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相应金额的90%,且不超过合同总价的90%。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375,202.262024-10-29福建新东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③项目竣工结算并经有权部门审核后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付至审结数的100%。432,229.542025-10-30福建新东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④本项目为工程项目,质保期为一年,结算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需转入等额的质量保证金至采购人会计核算中心指定账户,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无息退还八、履约保证金8.1乙方向甲方缴纳人民币53,715.90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8.2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保函(保险)8.3履约保证金退还情况说明:九、合同有效期完成项目并通过验收十、违约责任(1)因成交人原因造成承包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成交人违约,成交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支付中标金额20%的违约金。(2)在签定承包合同之后,成交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成交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支付中标金额20%的违约金。(3)因成交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成交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4)成交人应做好安全施工的各项保障措施,施工过程中造成成交方施工人员、采购方及其它第三方人员人身伤害、死亡等安全责任事故均由成交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包含但不仅限于经济赔偿等善后处理工作),采购方无须承担任何责任。(5)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6)成交人应做好各项安全防范、防火工作,所有安全事故责任及费用一律由成交人负责,并赔偿采购人的所有经济损失。(7)在明确违约责任后,成交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十一、知识产权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对本声明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十二、解决争议的方法-第3页-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双方明确按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三、不可抗力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十四、合同条款履行该项目的商务条件及技术要求十五、其他约定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2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15.3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15.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5.5本合同正本一式6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3份;副本/份,/15.6本合同已用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本项目提供合同融资的金融机构为:/,甲方应及时将资金支付到本合同乙方账号。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于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内,向发放政采贷的金融机构提交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贷款金额以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为限。15.7其他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十六、合同附件无甲方(采购人):南平市延平区教育局(盖章)乙方(中标或成交人):福建新东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张志雄,法定(授权)代表人:张淑敏-第4页-纳税人识别号:11350702003950925T,纳税人识别号:913507835917312697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延平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账号:192010100100087410,账号:35050167730709669999签订地点:延平区教育局会议室签订时间:2024年08月26日-第5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灾后修复工程 装修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