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采购合同公告(洛浦县文化馆2024)
一、采购人名称:洛浦县文化馆
二、供应商名称:洛浦县福临饭馆
三、采购项目名称:洛浦县文化馆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091101000014378126
五、合同编号:11N458191670202472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抓饭米饭拌面早餐大盘鸡红烧肉白菜粉条炒葱肉木耳炒肉土豆炒肉麻辣豆腐汤面烤肉羊肉汤羊腿饮料羊杂碎凉粉
详见附件
盒
1.0
16625
16625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洛浦县文化馆
联系人:阿曼古丽·斯拉吉
联系电话:15001510506
传真:/
地址:洛浦县英巴扎路26号文化中心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餐饮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45819167020247201).pdf
合同编号:11N45819167020247201采购单位(甲方):洛浦县文化馆服务单位(乙方):洛浦县福临饭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洛浦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餐饮服务”项目-洛浦县福临饭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餐饮服务”项目-洛浦县福临饭馆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餐饮服务”项目-洛浦县福临饭馆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抓饭米饭拌面早餐大盘鸡红烧肉白菜粉条炒葱肉木耳炒肉土豆炒肉麻辣豆腐汤面烤肉羊肉汤羊腿饮料羊杂碎凉粉--品牌:1盒16625.0016625.00合同总价(元)合同总价(元)16625.0016625.0016625.0016625.0016625.0016625.0016625.00合同总价(大写)合同总价(大写)壹万陆仟陆佰贰拾伍元整壹万陆仟陆佰贰拾伍元整壹万陆仟陆佰贰拾伍元整壹万陆仟陆佰贰拾伍元整壹万陆仟陆佰贰拾伍元整壹万陆仟陆佰贰拾伍元整壹万陆仟陆佰贰拾伍元整二、付款方式三、服务条款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1/2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洛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账号:880010012010164472665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