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改造工采购合同公告(青州市益润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4)



 一、合同编号:JSGC-QZ-2024-0011
二、合同名称:青州市供暖改造工程(监理标段)监理合同
三、项目编号:JSGC-QZ-2024-0011
四、项目名称:青州市供暖改造工程
五、合同主体
甲方:青州市益润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王府街道驼山中路3188号
联系方式:13054790991
乙方:德邻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202号1201室
联系方式:0571-8697876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青州市供暖改造工程(标段二:益能片区管网维修改造工程(含一网、二网))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附件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附件
合同金额:工程施工中标金额的0.98%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附件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8月1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8月2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十、附件

项目编号:JSGC-QZ-2024-0011青州市供暖改造工程监理合同发包人(全称):青州市益润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承包人(全称):德邻联合工程有限公司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文件:4.专用条件;5.通用条件:6.招标文件:7.附录。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宋国栋,职称:工程师五、签约酬金监理费费率:按工程施工中标金额的0.98%计取。本项目实行固定总价承包,工期延长等造成的成本增加,不予调整。六、监理期限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合同、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以及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全部工程内容施工、货物采购、安装、调试及对材料的监督检验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七、双方承诺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204年8月19日2.订立地点3.本合同真有同等法律效力。m委托人((盖章)监理人:(盖章)委托人((盖章)监理人:(盖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2电子邮箱:住所:住所:法定代表法定代表人1053707811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2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1.2解释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1.2.2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4)通用条件:(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2.监理人的义务2.1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2.1.1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1.2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4(3)涉嫌犯罪的;(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2.3.5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2.4履行职责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2.4.1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2.4.2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2.4.3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2.4.4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2.5提交报告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2.6文件资料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B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3.委托人的义务3.1告知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3.2提供资料6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5.支付5.1支付货币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5.2支付申请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7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5.3支付酬金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5.4有争议部分的付款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6.1生效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6.2变更6.2.1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监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3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时,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28天。6.2.4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由此引起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进行相应调整。6.2.5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力口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2)委托人与监理人结清并支付全部酬金。7.争议解决7.1协商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7.2调解如果双方不能在14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7.3仲裁或诉讼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8.1外出考察费用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员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支付。8.2检测费用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的材料和设备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3咨询费用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4奖励监理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8.5守法诚信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8.6保密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7通知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8.8著作权监理人对其编制的文件拥有著作权。10第三部分专用条件1.定义与解释1.2解释1.2.1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1.2.2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执行通用条件。2.监理人义务2.1监理的范围和内容2.1.1监理范围包括:青州市供暖改造工程。监理内容: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合同、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以及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全部工程内容施工、货物采购、安装、调试及对材料的监督检验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及招标人要求的与本项目相关其他工作。2.1.2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1、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条件、技术质量、保证措施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并督促实施。2、复核开工条件,签署监理意见。3、委托人召开施工协商会监理派员工参加。4、按工程技术要求标准,跟踪了解施工质量、进度情况并根据监理范围督促施工单位履行承包合同。5、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规定施工,审查技术变更,控制工程质量和进度,核查原材料质量,认定工程质量和数量,验收工程。6、审核工程变更方案,参与新增材料市场询价及出具建议价,配合工程结算审核、审计工作。7、监理规范规定的其它相关内容。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监理依据包括:国家批准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工程建设文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工程施工、监理合同。2.2.2相关服务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要求所有监理人员必须常驻工地,接受委托人考勤,每人每月实际到现场时间不得少于24天。投标文件中的监理项目部组成人员开工后必须全部到场,同时随着项目进展情况,委托人可要求随时增加监理人员。2.3.4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换,必须经委托人同意才能更换同资质的人员:若未经委托人同意私自更换总监或者主要技术负责人,监理人应支付10000元的违约金,私自更换其余人员,监理人应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施工中委托人随时检查,发现问题进行相应处罚,凡检查中发现有无故缺岗现象的,总监缺岗每天罚2000元,其他人员缺岗每天罚500元:总监连续3次缺岗的,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2.4履行职责2.4.3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合同、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以及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全部工程内容施工、货物采购、安装、调试及对材料的监督检验及保修阶12本合同生效条件:双方签字签章后生效。6.2变更6.2.2除不可抗力外,非因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项目实行固定总价承包,因工期延长等造成的成本增加,不予调整: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6.2.5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不予增加。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7.争议解决7.2调解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进行调解。7.3仲裁或诉讼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2)种方式(1)提请潍坊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向青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8.2检测费用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检测费用。8.3咨询费用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咨询费用。8.4奖励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奖励金额的比率为%。8.6保密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8.8著作权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禁止。9.补充条款1、更换总监理工程师须经委托人同意,如委托人认为总监理工程师不能胜任该项目工作,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必须尊重委托人的意见。开工前监理14廉洁守法责任书根据***党风廉政建设之规定,以及工程建设的其它有关规定,为保证在建设工程中廉洁守法,保证工程项目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特订立本责任书。发包人(全称):青州市益润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承包人(全称):德邻联合工程有限公司第一条发承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招投标及政府采购各项规章制度,并自觉按章办事。(三)双方的业务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管理规章制度。(四)双方要建立、健全廉洁守法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洁守法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管理和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守法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机制和义务。(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责任书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上级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发包人责任(一)发包人及其成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二)发包人成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组织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财、物馈赠等。(三)发包人及其成员不得要求或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旅游等提供方便等。(四)发包人成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任何与发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五)发包人及其成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第三条承包人责任(一)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成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二)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成员报销应由发包人或其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成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16附件一:投标函及其附录投标函青州市益润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名称):1、根据已收到的青州市供暖改造工程(项目名称)监理(标段)的监理招标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施工中标金额的0.98%计取监理费,按上述合同条件承担上述工程的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合同、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以及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全部工程内容施工、货物采购、安装、调试及对材料的监督检验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及招标人要求的与本项目相关其他工作。2、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90天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3、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若中标,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及国家相关规定承担招标代理服务费。4、我方郑重声明对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完全认同,对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对本次投标工程的质量、工期等要求完全响应。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浙江省州市西湖区文二路合工程有限公印白法定人或其委托理人:(签字合工程有限公印:浙江省州市西湖区文二路20室白法定人或其委托理人:(签字美承3413733邮政编码:310000电话:0571-86978760传真:0571-88215258开户银行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湖墅支行银行账号:0709014210004660开户银行地址:文一路66号白荡海人家儒雅阁1-2层商场日期:2024年8月6日18附件二:监理组织机构监理组织机构(一)拟委任的主要监理人员汇总表序号本项目任职姓名职称专业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序号本项目任职姓名职称专业证书名称级别证号备注1总监宋国栋中级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中级370145732专监胡洋初级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初级370209223专监李志国初级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初级220260364专监任春伟中级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5监理员所璐初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员培训合格证日监3>1601SZ010336监理员马玉明初级市政公用工程建设工程监理从业人员教育与信用信息卡初级PG201301597监理员吴忠臣高级市政公用工程建设工程监理从业人员教育与信用信息卡高级VG201400538监理员孟健中级市政公用工程建设工程监理从业人员教育与信用信息卡中级VA201803442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供暖改造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