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采购合同公告(蠡县农业农村局2024)
2024 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A 标包) 施工合同
发布时间: 2024-08-27
一、合同编号:HBXF2024-0706-3 二、合同名称:2024 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A 标包) 施工合同 三、项目编码:HB2024043260010200 四、项目名称:2024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蠡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地址:蠡县维明东路192号 联系方式:王欣 供应商:河北骁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保定市朝阳北大街 2238 号汇博 上谷大观 D 座 1502 联系方式:王亮0137-30251604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涉及的全部内容 规格型号: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涉及的全部内容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986047.29 合同金额:986047.29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签订合同后付合同价款的 3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经结算审核后,付至审核金额的 100%。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2024-08-24 八、合同公告2024-08-27 九、其他补充事宜:
2024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A 标包
发布时间:
2024-08-27 采购人:
蠡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2024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A标包)施工合同项目名称:2024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A标包合同编号:HBXF2024-0706-3甲方:蠡县农业农村局乙方:河北骁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4年8月24日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蠡县农业农村局承包人(全称):河北骁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2024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A标包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024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A标包。2.工程地点:发包人指定地点。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4.工程内容:2024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A标包建设。5.工程承包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涉及的全部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8月24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23日。工期总日历天数:60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承包人项目经理:赵洁。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玖拾捌万陆仟零肆拾柒元贰角玖分整(¥986047.29元);2.价款支付:签订合同后付合同价款的3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经结算审核后,付至审核金额的100%,本项目质量保证金为结算审核金额的2%,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经结算审核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缺陷责任期结束后采购人全额返还成交供应商。注:每次付款由承包人提供付款所需相关资料及有效合法的票据,经发包人审核付款条件和依据后发起付款流程,具体以财政资金实际拨付情况为准。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五、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成交通知书;(2)报价函及其附录;(3)技术标准和要求;(4)图纸;(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六、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如乙方逾期完工,应向甲方偿付逾期完工违约金。违约金为每逾期一天按逾期部分工程款的千分之三计算,甲方可从应付工程款中抵扣。超过10天不能竣工的采购人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而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七、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8月24日签订。八、签订地点本合同在蠡县农业农村局签订。九、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一、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叁份。发包人:蠡县农业农村局承包人:河北骁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章)(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11130635MB1848484Q组织机构代码:91130605MA0EHKPU1K地址:蠡县维明东路地址:保定市朝阳北大街2238号汇博上谷大观D座1502邮政编码:071400邮政编码:071000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王亮电话:0312-6229329电话:13730251604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东风中路支行账号:账号:13050166860800001537,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蠡县农业农村局承包人(全称):河北骁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2024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A标包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保修内容为承包范围内所有内容。二、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无。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蠡县农业农村局承包人:河北骁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章)(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11130635MB1848484Q组织机构代码:91130605MA0EHKPU1K地址:蠡县维明东路地址:保定市朝阳北大街2238号汇博上谷大观D座1502邮政编码:071400邮政编码:071000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王亮电话:0312-6229329电话:13730251604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东风中路支行账号:账号:1305016686080000153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