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动物疫病强制疫苗 猪口蹄疫0型灭活疫苗采购合同公告(巴州动物疾病控制与诊断中心2024)
巴州2024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疫苗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6636146602024602
二、合同名称:巴州2024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疫苗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XJGRXD2024-007号
四、项目名称:巴州2024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疫苗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巴州动物疾病控制与诊断中心
地 址:库尔勒市团结北路12号
联系方式:0996-6870892
供应商(乙方):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八区16-19号楼
联系方式:1999314551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巴州2024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疫苗采购项目(第二包) 数量:380150.00 单价(元):1.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规格型号:1.规格:50、100 毫升/瓶。2.贮藏与有效期:在 2-8℃保存,有效期为 12 个月。3.产品的安全检验指标符合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审核认可的“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与检验报告”要求,免疫持续期 6 个月以上。4.交货时产品有效期在 8 个月以上。5.口蹄疫 0 型 O/Mya98/XJ2010 株+O/GX/09-7株毒株接种,经细胞培养收获细胞培养物灭活制成;效力检验,每头份疫苗至少含猪O型 10PD50;内毒素每头份疫苗不超过1EU。采用206 油佐剂生产。
2.合同金额(元):38015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乙方接到供货通知单后,按照通知单时间数量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乙方接到供货通知单后,按照通知单时间数量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3月3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8月2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中牧猪口蹄疫疫苗合同.pdf
中牧猪口蹄疫疫苗合同.pdf
供货合同根据巴州22024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疫苗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JGRXD2024-007)的中标(成交)结果,采购人巴州动物疾病控制与诊断中心(以下简称买方)与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卖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合同编号:Bzdwjkzx-2024005二、签订地点:巴州畜牧兽医局一楼会议室三、签订时间:2024年3月31日四、合同内容:买方向卖方采购的货品如下:1、动物疫苗品名、生产厂商、规格、数量等信息详见供货一览表。供货信息一览表疫苗品名(含稀释液)数量单价总金额备注猪口蹄疫0型灭活疫苗38.015万头份1.00元/头份38.015万元2、价格构成:合同价格包括成本、税款、包装、运费、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价格一次确定不再变更,本次采购货品单价以报价一览表为准。3、合同所签定疫苗数量仅为参考数量,买方可根据疫苗资金到位情况、国家免疫政策变化或免疫实际需求情况适当增减疫苗数量。如果兽医主管部门调整了动物免疫计划,调整或取消动物部分的疫苗品种,该疫苗品种将不再列入招标计划或已经进行了招标的将作为无效招标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投标人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根据国家强制免疫工作要求,如果将强制免疫病种疫苗毒株进行更换或调整的,投标人应根据农业农村部调整的疫苗毒株进行生产,并按合同签订的数量向采购人提供调整后的疫苗。4、合同金额:小写:¥380150大写:叁拾捌万零壹佰伍拾元整数量:76.03万毫升包装要求:不论采取何种包装形式,卖方均需确保货品无破损,无污染,无质量问题,且方便二次运输。产品包装按照大小包装分配成一定比例供货,而且标识清楚,以方便散养动物免疫注射使用,避免造成疫苗浪费。因包装不当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责,包退包换,并赔偿损失。五、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和验收单位:(1)交货时间和地点:乙方接到供货通知单后,按照通知单时间数量送到甲方指定地点。(2)验收单位:采购人及各县市兽医主管部门或动物防疫机构。六、验收方式:买方委托各县、市兽医主管部门或动物防疫机构在交货地点验收,如发现损坏、缺件等问题,由卖方负责。(1)买方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到货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在验收单上签署“验收合格”字样。该验收合格是指表面瑕疵,不包括内部质量问题和经查验无法发现的问题。(2)买方委托的验收人在疫苗验收中发现不符合合同要求和验收标准或有异议时,应由买方及时通知卖方,卖方应在接到通知后三天内给予答复,并负责处理,若需送法定质检部门检验,检验费用由卖方承担。如发现疫苗质量严重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方可通知卖方停止供货,解除合同。卖方应承担有关损失,并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七、付款方式:经疫苗接收单位验收合格后,凭验收合格证明、合同及按合同总价开据的发票(完税价),待资金到位后,由采购方全额支付货款。八、卖方的义务和责任1.卖方所提供的动物疫苗符合国家现行有效标准,因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任何损失均由卖方负责。2.卖方承担交货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3.卖方在发运疫苗时需提供相应的技术文件,包括使用说明等。4.卖方对所供产品保质期应按生产厂商的承诺执行(附生产厂家承诺),至少为八个月,并附产品批签发文件。5.凡货款由财政国库或采购人支付的,卖方凭合同向买方供货,未见合同供货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卖方负责。6.卖方不履行合同或交付的疫苗全部或部分不符合合同要求的,买方或买方委托验收人有权拒收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全部或部分疫苗,卖方须向买方支付拒收疫苗价款总额10%的违约金。7.疫苗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卖方负责包退包换。由于上述原因导致延误交货时间的,每延误一日,供应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疫苗价款总值的5‰向买方偿付违约金。8.卖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货,每逾期一日,卖方必须向买方支付逾期交货疫苗总额5‰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10日,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9.卖方提供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疫苗超过本合同总量10%时,视为整批疫苗不合格。10.疫苗作为生物制品,在运输过程中必须按照生物制品运输保存的条件要求使用冷链进行运送,运输工具要配温度记录装置,疫苗接收单位将现场测温,°‘一X与一一业回一回‘中‘°为普量目回YY重曾‘《》‘X回回‘一+°季明%00回回‘甲甲‘业鲜‘回重业‘画回+°刷界3不‘回界中‘田彩‘界3国业‘界3菜()°Y性置影思业°2与业一甲间°卡2008‘性业不界‘工业界量‘国目‘业海界海界3士甲°‘YTY‘界图一业共‘回曾Y不2‘业甲界区()‘(‘囝軎甲晋‘囝基基回与‘界图()甲‘¥善界士甲晋YY基X甲基Y8‘界(2)°曾Y量‘甲田鑫‘修Y‘量(D)最呼‘°‘°‘X三Y三业回°承收甲回界亚甲目型‘甲一甲°界界界3业十二、争议解决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守约方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责任险费、执行费、送达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受国家法律保护。十四、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壹份,买方(使用单位)贰份,卖方贰份,招标代理机构壹份。十五、其他本合同载明的通讯信息是双方确认的往来文件或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以一种或多种方式送达均为有效,其中以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方式发的,发送成功即视为送达;以EMS方式发送的,以投寄后三天视为送达,并产生相应法律效力。因信息填写不准确或变更后未及时告知相对方的,应当自行承担有效送达的法律后果。其它未尽事宜由买卖双方协商约定。另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买方(公章)巴州动物疾控制新诊断中心地址:HrE新疆库尔勒市团结北路12电话:0996-6870892邮编:841700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经办人:于810签字日期:2024年3月3日开户行:账号:卖方(公章):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总部基地188号8区16号楼电话:010-63701297邮编:100070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张家许签字日期:年月日经办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开户行:农行北京宣武区支行营业部账号:11171101040000126供货合同根据巴州22024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疫苗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JGRXD2024-007)的中标(成交)结果,采购人巴州动物疾病控制与诊断中心(以下简称买方)与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卖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合同编号:Bzdwjkzx-2024005二、签订地点:巴州畜牧兽医局一楼会议室三、签订时间:2024年3月31日四、合同内容:买方向卖方采购的货品如下:1、动物疫苗品名、生产厂商、规格、数量等信息详见供货一览表。供货信息一览表疫苗品名(含稀释液)数量单价总金额备注猪口蹄疫0型灭活疫苗38.015万头份1.00元/头份38.015万元2、价格构成:合同价格包括成本、税款、包装、运费、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价格一次确定不再变更,本次采购货品单价以报价一览表为准。3、合同所签定疫苗数量仅为参考数量,买方可根据疫苗资金到位情况、国家免疫政策变化或免疫实际需求情况适当增减疫苗数量。如果兽医主管部门调整了动物免疫计划,调整或取消动物部分的疫苗品种,该疫苗品种将不再列入招标计划或已经进行了招标的将作为无效招标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投标人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根据国家强制免疫工作要求,如果将强制免疫病种疫苗毒株进行更换或调整的,投标人应根据农业农村部调整的疫苗毒株进行生产,并按合同签订的数量向采购人提供调整后的疫苗。4、合同金额:小写:¥380150大写:叁拾捌万零壹佰伍拾元整数量:76.03万毫升包装要求:不论采取何种包装形式,卖方均需确保货品无破损,无污染,无质量问题,且方便二次运输。产品包装按照大小包装分配成一定比例供货,而且标识清楚,以方便散养动物免疫注射使用,避免造成疫苗浪费。因包装不当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责,包退包换,并赔偿损失。五、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和验收单位:(1)交货时间和地点:乙方接到供货通知单后,按照通知单时间数量送到甲方指定地点。(2)验收单位:采购人及各县市兽医主管部门或动物防疫机构。六、验收方式:买方委托各县、市兽医主管部门或动物防疫机构在交货地点验收,如发现损坏、缺件等问题,由卖方负责。(1)买方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到货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在验收单上签署“验收合格”字样。该验收合格是指表面瑕疵,不包括内部质量问题和经查验无法发现的问题。(2)买方委托的验收人在疫苗验收中发现不符合合同要求和验收标准或有异议时,应由买方及时通知卖方,卖方应在接到通知后三天内给予答复,并负责处理,若需送法定质检部门检验,检验费用由卖方承担。如发现疫苗质量严重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方可通知卖方停止供货,解除合同。卖方应承担有关损失,并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七、付款方式:经疫苗接收单位验收合格后,凭验收合格证明、合同及按合同总价开据的发票(完税价),待资金到位后,由采购方全额支付货款。八、卖方的义务和责任1.卖方所提供的动物疫苗符合国家现行有效标准,因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任何损失均由卖方负责。2.卖方承担交货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3.卖方在发运疫苗时需提供相应的技术文件,包括使用说明等。4.卖方对所供产品保质期应按生产厂商的承诺执行(附生产厂家承诺),至少为八个月,并附产品批签发文件。5.凡货款由财政国库或采购人支付的,卖方凭合同向买方供货,未见合同供货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卖方负责。6.卖方不履行合同或交付的疫苗全部或部分不符合合同要求的,买方或买方委托验收人有权拒收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全部或部分疫苗,卖方须向买方支付拒收疫苗价款总额10%的违约金。7.疫苗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卖方负责包退包换。由于上述原因导致延误交货时间的,每延误一日,供应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疫苗价款总值的5‰向买方偿付违约金。8.卖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货,每逾期一日,卖方必须向买方支付逾期交货疫苗总额5‰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10日,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9.卖方提供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疫苗超过本合同总量10%时,视为整批疫苗不合格。10.疫苗作为生物制品,在运输过程中必须按照生物制品运输保存的条件要求使用冷链进行运送,运输工具要配温度记录装置,疫苗接收单位将现场测温,°‘一X与一一业回一回‘中‘°为普量目回YY重曾‘《》‘X回回‘一+°季明%00回回‘甲甲‘业鲜‘回重业‘画回+°刷界3不‘回界中‘田彩‘界3国业‘界3菜()°Y性置影思业°2与业一甲间°卡2008‘性业不界‘工业界量‘国目‘业海界海界3士甲°‘YTY‘界图一业共‘回曾Y不2‘业甲界区()‘(‘囝軎甲晋‘囝基基回与‘界图()甲‘¥善界士甲晋YY基X甲基Y8‘界(2)°曾Y量‘甲田鑫‘修Y‘量(D)最呼‘°‘°‘X三Y三业回°承收甲回界亚甲目型‘甲一甲°界界界3业十二、争议解决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守约方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责任险费、执行费、送达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受国家法律保护。十四、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壹份,买方(使用单位)贰份,卖方贰份,招标代理机构壹份。十五、其他本合同载明的通讯信息是双方确认的往来文件或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以一种或多种方式送达均为有效,其中以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方式发的,发送成功即视为送达;以EMS方式发送的,以投寄后三天视为送达,并产生相应法律效力。因信息填写不准确或变更后未及时告知相对方的,应当自行承担有效送达的法律后果。其它未尽事宜由买卖双方协商约定。另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买方(公章)巴州动物疾控制新诊断中心地址:HrE新疆库尔勒市团结北路12电话:0996-6870892邮编:841700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经办人:于810签字日期:2024年3月3日开户行:账号:卖方(公章):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总部基地188号8区16号楼电话:010-63701297邮编:100070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张家许签字日期:年月日经办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开户行:农行北京宣武区支行营业部账号:1117110104000012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重大动物疫病强制疫苗 猪口蹄疫0型灭活疫苗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