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公共数据管理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宁波市数据局2024)



一、合同编号:11NMB163199820241801
二、合同名称:2024年宁波市公共数据管理技术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NBITC-202430250GC
四、项目名称:2024年宁波市公共数据管理技术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宁波市数据局
地 址:海曙区宁穿路2001号市行政中心一号楼C101-C109
联系方式:0574-89186466
供应商(乙方):数字宁波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
联系方式:1537264008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4年宁波市公共数据管理技术服务
数量:1.00
单价(元):1413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服务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服务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2.合同金额(元):1413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7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8月2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2024年宁波市公共数据管理技术服务.pdf

合同编号:20240050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2024年宁波市公共数据管理技术服务项目委托方(甲方):宁波市数据局受托方(乙方):数字宁波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市签订地点:1技术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宁波市数据局住所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谢先龙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15867390736通讯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电话:0574-89186466传真受托方(乙方):数字宁波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2622号善嘉路216弄24号19-1室杨剑波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13957431212通讯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2622号善嘉路216弄24号19-1室电话:0574-88200929传真0574-88200929甲方委托乙方就2024年宁波市公共数据管理技术服务项目进行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菜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1.技术服务的目标: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协助数字资源“一本账”维护服务、协助指导数据资源管理技术服务、协助公共数据管理案例资料整理服务。2.技术服务的内容:1、协助数字资源“一本账”维护服务。基于省统一的浙江省一体化数字资源系统,协助维护全大市的应用、数据、组件、云资源、大脑和项目等数字资源以及运维人员的保密协议,协助开展数字资源注册、入驻、建档的前期审核工作,具体包括:1)协助应用建档管理服务。协助梳理应用建档审核规范,基于应用建档审核规范协助做好市级应用建档审核工作,提升宁波市应2用档案质量。协助业务部门进行应用相关数字资源的申请使用指导。2)协助厂商信息管理服务。协助指导市级业务部门入驻应用服务厂商并进行审核,梳理标准操作手册,协助指导市级业务部门及区(县、市)数据局更新保密协议,协助统计厂商入驻、保密协议签订等相关指标。3)协助智能组件管理服务。协助整理一体化数字资源系统的智能组件上架、调用等操作指南,协助市级业务部门谋划及上架智能组件,协助业务部门应用申请及调用组件,提升全市组件应用尽用率。4)协助应用工厂技术服务。协助市级业务部门及区(县、市)基于应用工厂开发建设应用,包括QA车间、工具车间及代码车间:协助申请使用工具车间中低代码开发工具,协助市级业务部门及区(县、市)使用代码车间对新建应用、应用共享的系统进行代码上传和代码质量、漏洞扫描,提供基础技术支撑及咨询服务,保障应用应上尽上,代码应扫描尽扫描。协助指导市级部门申请使用工具车间及QA车间。5)数据统计分析服务。定期提供公共数据问题清单,协助指导市级部门完成公共数据问题整改工作,提出技术规范建议。2、协助数据资源管理技术服务1)提供公共数据仓归集、共享开放等工作的技术指导服务,协助开展导出数据的加工逻辑核验及敏感数据识别工作:2)根据公共数据质量管理规范,提供公共数据仓内的质量规则配置、问题反馈等技术服务工作:3)提供专题库建设咨询指导和专题库建设成效资料整理服务:4)在百日攻坚期间,提供充足的技术服务力量,开展公共数据技术指导工作,保障行动顺利执行:5)协助开展项目查重、竣工等任务的数据统计、核查等工作。3、公共数据管理案例资料整理服务协助提供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应用成效素材收集整理服务,协助形成宁波市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应用成效案例,包括日常服务内容整理相关优秀案例;协助收集市级业务部门及区(县、市)上报浙江省一体化数字资源系统应用优秀案例、组件优秀案例、应用共享、部门应用共享数据优秀案例,协助指导案例优化提升,协助汇编形成公共数据共享应用案例。3.服务质量的考核:甲方将针对公共数据管理技术服务对乙方进行服务质量考核,包括以下几点(1)甲方组织服务单位满意度调查,评价乙方服务满意度。(20分)3(2)乙方对成果资料及各类文档管理的规范化,每发现一次成果缺失或文档存在重大问题的扣除5分。(40分)(3)项目团队稳定,响应效率高。(20分)(4)乙方负有安全与保密责任,发生信息安全事故,每次扣减5分。(20分)4.技术服务的方式:(1)提供专业的技术服务团队:(2)应甲方需求,做好相关工作安排。5.甲方对技术服务的目标、内容、方式等另有要求的,以甲方要求为准。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1.技术服务地点:宁波市;2.技术服务进度:根据甲方要求提供10个月技术服务;3.技术服务质量要求:技术服务符合现行政策要求、规范和标准。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1.提供资料:2024年宁波市公共数据管理技术服务相关资料。2.提供工作条件:(1)便于工作开展的工作场所;(2)便于工作开展的设备和网络等。3.其他:无。4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项目开展前准备好。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为:1413000元(人民币壹佰肆拾壹万叁仟元整),该服务费包含技术培训、维护、打印等全部费用。1.技术服务费由甲方分二次支付给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合同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即¥14130元整(大写:壹万肆仟壹佰叁拾元整)。(2)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收到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80%,即¥1130400元整(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叁万零肆佰元整)。(3)2024年11月底前甲方组织阶段性验收,乙方提交阶段性服务报告,由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质量考核标准进行阶段性考核,考核结果大于等于90分的,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20%,即¥282600元整(大写:人民币贰拾捌万贰仟陆4佰元整)。考核结果小于90分的,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且不予支付剩余款项。(4)2025年5月底前甲方组织终验,项目通过终验且在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及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所有费用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5)技术服务费的支付货币为人民币。甲方付款日前至少7个工作日,乙方应提前开具正规、足额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6)合同约定的支付时间以政府财政性资金支付要求为准,如因财政等原因造成的支付时间延迟,甲方不承担相应责任。(7)甲方开户银行名称、开户名称和账号为开户银行:虫国农业银行宁波曙光支行开户名称:宁波市数据局账号:39159001040015700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开户名称和账号为开户银行:宁波银行天源支行开户名称:数字宁波科技有限公司账号:230101220005732132.如果甲方新增加服务项目,技术服务费另外协商约定。第五条转包和分包1.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服务,应由乙方提供,不得转包他人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项目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服务分包给其他单位实施;知3.乙方如存在转包或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损失甲方有权让乙方承担,乙方行为涉及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规定的,1403甲方将提交相关部门处理。第六条保密条款乙方及其参与本合同工作的有关人员应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以及其他尚未公开的有关信息承担保密义务,须签署保密协议,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乙方应承担的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1.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和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方。52.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和信息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3.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或甲方要求时,及时将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和信息返还甲方,或按甲方要求做适当处理。4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工作环境内对数据进行处理,不得对用户的数据进行拷贝、备份并带出工作地方,同时不得对外泄露用户数据资料(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共享数据)的具体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用户损失、相关社会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5.乙方必须协助用户采取各种管理和技术的手段,确保用户数据不外传和泄露。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乙方还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调查取证费、差旅费等。乙方行为涉及到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或构成刑事犯罪的,甲方将提交相关部门处理。第七条廉政条款1.甲方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现金、有价证券、实物和其他利益: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提出相关经济活动要求。2.乙方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人员给付现金、有价证券、礼卡、实物和其他利益;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人员参加宴请及娱乐等活动。3.乙方违反相关廉政要求规定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乙方行为涉及到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或构成刑事犯罪的,甲方将提交相关部门处理。第八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第九条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现场技术服务、远程咨询服务、项目材料整理归档等。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满足甲方要求。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验收的具体内容:提供技术服务成果、项目过程文档、技术服务方案、工作记录表、工作总结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资料。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2025年5月,宁波市。第十条双方确定:61.本项目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4.乙方保证提交成果的原创性、合法性,保证不含有侵犯他人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内容,如因含有此内容所造成的损失,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之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调查取证费、公证费、差旅费等。第十一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谢先龙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杨剑波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1.及时通报项目情况和项目进度;2.共同解决或有异常情况:3.如有合同未尽事宜,提出解决方案。乙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未报甲方同意擅自变更项目联系人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调查取证费、公证费、差旅费等。第十二条双方确定: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服务期限延长,按实际延误时间延期相应天数。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乙方原因造成服务期限延长,甲方有权按照第十四条违约责任处罚乙方。.5第十三条不可抗力因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对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双方可协商延期履行或提前终止本合同。若不能履行一方未及时通知对方,导致对方的损失扩大的,不能履行一方应承担2万元的违约金并赔偿对方扩大损失部分。第十四条违约责任71.如乙方不能按时完成本合同约定工作的,则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每迟延一日,应按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十五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2.如乙方不能按质、按量完成本合同约定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乙方拒绝整改的或未按甲方要求整改的或整改3次后仍达不到甲方要求及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变更服务团队人员的,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4.乙方未及时响应服务导致甲方寻求第三方解决问题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5.乙方违约,约定的违约金低于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补足甲方全部损失。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及待付合同款项中直接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等,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6.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7.065万元(合同总金额的5%)的违约金并退回甲方已支付费用。7.乙方违约的,乙方应承担甲方因主张权利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调查取证费、差旅费等。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所累计承担的违约、损失赔偿责任总额不超过索赔发生前乙方依据本协议向甲方收取的费用总额。同时,任何一方都不对任何间接的、附随性的、惩罚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商誉损失、利润损失、预期利益损失、缔约机会损失等。第十五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妥善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1种方式处理:1.提交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六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技术服务文件,经双方确认,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七条安全责任1.乙方应按照《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要求,履行网络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项目涉及乙方工作人员均需签订《保密承诺书》。2.乙方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网络和数据安全,防止信息泄露、8毁损、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在第一时间告知甲方。3.乙方应向甲方登记报备,实名使用操作账号,并定期更新。同时应加强网络安全风险监测,制订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机制,确保第一时间检测发现,第一时间应急处置,第一时间向甲方报告。4.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网络数据安全问题,甲方下发整改通知书,乙方不整改解决该问题的行为达3次及以上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柒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九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宁波市数据局(盖章)N(签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7月20日200年参0乙方:(盖章)数字宁波科技有限公司(盖章)灵4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M年月日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共数据管理技术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波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