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教育系统干部培训服务 教育系统骨干校园长培训及领航校长工程采购合同公告(武汉市东西湖区教育局2024)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2024年武汉市东西湖区教育系统骨干校园长培训及领航校长工程项目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JXZX-2024-1005
四、项目名称:2024年东西湖区教育系统干部培训服务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武汉市东西湖区教育局
2、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街张柏路48号
3、联系方式:027-83216637
4、供应商(乙方):湖北长江教育报刊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5、地址:洪山区珞喻路78号长江传媒大厦
6、联系方式:13707163537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骨干校园长培训及领航校长工程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骨干校园长培训及领航校长培训
3、主要标的数量:1批
4、主要标的单价:39.7万元
5、合同金额:39.7(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子项1:东西湖区教育系统领航校长培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集省外集中培训5天,时间为2024年11月底前完成;区内入校跟踪指导6次,持续至2025年6月底;子项2:东西湖区教育系统骨干校园长提升培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培训期:7天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12-2024-02535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7-15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8-28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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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武汉市东西湖区教育系统骨干校园长培训及领航校长工程项目采购合同.pdf
2024年武汉市东西湖区教育系统骨干校园长培训及领航校长工程项目采购合同甲方(全称):武汉市东西湖区教育局乙方(全称):湖北长江教育报刊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实施2024年武汉市东西湖区教育系统骨干校园长培训及领航校长工程项目。为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签订合同,并共同遵守。一、合同标的甲方委托乙方实施2024年武汉市东西湖区教育系统骨干校园长培训及领航校长工程,项目详情如下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培训对象培训人数分项项目经费合同金额JXZX-2024-10052024年东西湖区教育系统骨干校园长培训及领航校长工程子项1:东西湖区教育系统领航学校校长、书记20人¥150000.00元¥397000.00元JXZX-2024-10052024年东西湖区教育系统骨干校园长培训及领航校长工程子项2:东西湖区教育系统校级干部60人¥247000.00元¥397000.00元乙方所承担的子项1:东西湖区教育系统领航校长培训合计20人次,项目经费为人民币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子项2:东西湖区教育系统骨干校园长提升培训合计60人次,项目经费为人民币贰拾肆万柒仟元整(¥247000.00元);合同金额合计为人民币叁拾玖万柒仟元整(¥397000.00元)。包含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及设备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等各项直接、间接费用等。二、甲方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1.组织参训学员按培训方案要求统一参加培训。2.审定培训方案与授课教师。3.协调责任部门与乙方的衔接工作。4.负责参训学员训前安全教育工作。5.负责对乙方培训工作进行指导及检查测评。6.制定项目绩效评价方案,督促乙方按要求实施。7.项目启动后,各子项按进度分2次付款。中标合同签订,在启动各子项时拨付乙方各子项首付款(合同金额的30%);各子项培训结束后,付清各子项剩余培训经费。三、乙方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1.制定培训方案、课程计划,按规定条件选聘师资,组织实施培训工作。2.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确保参训学员培训期间的安全。3.建立学员报到、学习情况反馈制度。按照甲方统一要求,采取培训测试、论文提交、案例设计、成果交流等形式进行结业考核,颁发结业证书。4.严格执行甲方审定的课程计划,未经甲方书面许可并报主管部门批准,不得私自更换授课教师和授课专题,不得随意缩减培训时长。负责培训教师联系接待、日常教学组织等工作,为参训学员提供必要的培训资料。5.负责收集学员意见建议、安排课余文化生活、开展问卷测评工作,按甲方要求提供项目过程资料。6.按甲方要求,完成训前调研、训中实施及训后总结自评工作。7.根据需求提供培训所需的基本设施,具体如下:(1)提供能满足培训所需的教室,每间教室必须配备空调、多媒体等设施。(2)提供能满足培训所需必备的学员食宿、医疗服务与安全保障等条件。(3)提供培训所需的论坛、大型报告等所需要的会场。(4)提供可供学员学习的机房、图书阅览室、实训功能场所等场所。(5)提供培训期间接送教师、学员的交通工具。8.经费使用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并按项目要求有关中小学等观摩交流学校及实践基地支付费用。四、验收按照双方约定的履约验收方案执行。五、付款方式项目启动后,各子项按进度分2次付款。中标合同签订,在启动各子项时拨付乙方各子项首付款(合同金额的30%);各子项培训结束后,乙方提交子项资料,甲方付清各子项剩余培训经费。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正规足额的发票。六、违约责任1.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不符合招投标文件或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其改正或调整,如乙方未能及时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能弥补损失的,乙方应补足。2.因乙方违约,甲方采取合理补救措施所产生的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而发生的相关人身损害责任以及故意或过失造成相关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声誉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或要求乙方按照合同全款的10%支付违约金。七、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当事人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合同生效1.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开始生效,项目结束后自动终止。2.未经双方协商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合同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经协商一致后,甲乙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并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对双方具有约束力。3.本合同用中文书写,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武汉市东西湖区教育局天签字人:热电话:13971491159Em地址:东西湖区金银湖街道张柏路48号II时间:2024年7月15日乙方:湖北长江教育报刊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签字人:鄂志夏电话:13707263537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78号时间:2024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教育系统干部培训服务 教育系统骨干校园长培训及领航校长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武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