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车辆加气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太原市环卫清洁和生活垃圾转运中心2024)
一、合同基本信息
原公告的采购合同编号:11N4057527102024402
原公告的采购合同名称:太原市环卫清洁和生活垃圾转运中心车辆加气(LNG)服务公开招标采购合同
首次公告日期:2024-08-16
二、变更信息
变更事项:采购合同
变更内容:合同期限:由原2024年8月16日到2025年8月15日改为2024年8月16日到2025年3月15日。
变更日期:2024-08-28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联系人:太原市环卫清洁和生活垃圾转运中心
电 话:13643473992
五、附件
附件信息:
太原市清转中心(南堰部)标项3.pdf
太原市环卫清洁和生活垃圾转运中心车辆加气(LNG)服务公开招标采购合同(11N4057527102024402).pdf
太原市环卫清洁和生活垃圾转运中心车辆加气(LNG)服务公开招标采购合同合同编号:11N4057527102024402甲方(买方):太原市环卫清洁和生活垃圾转运中心地址:旱西关街56号乙方:太原市统源通茂商贸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姚村镇先进装备制造园一建筑示范园A栋202-15号联系人:闫鹏丽电话:15503686905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太原亲贤街支行社帐号:14801061679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1、乙方向甲方提供LNG天然气加气服务,加气服务费用为中标折扣99.97%。2、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液化天然气,交付天然气数量,以甲方实际需求加入为准,甲方不以任何形式承诺合同期限内加气的数量。第二条、期限合同期限为:2024年8月16日至2025年3月15日。第三条、质量标准1、乙方向甲方供应的天然气应符合国家标准符合车用压缩天然气(GB18047-2017)。2、乙方应对所供天然气进行检验,并将质检部门的检验合格报告提供给甲方留存。甲方不定期对所供天然气进行抽检,如有异议,异议方可请质检部门进行检验。3、乙方气站加气机至少2台。4、乙方做到保障供应,保证24小时供应加气服务。5、加气站需在甲方车辆通行范围之内,超出通行范围除LNG燃料费以外,所有额外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6、乙方优先为甲方提供加气服务,确保10分钟内完成加气。7、如遇车辆在本辖区内缺气抛锚时,提供24小时免费救援。第四条、燃气价格及结算方式:1、天然气结算价格为包含供应天然气体以及供气服务、加气服务、按照甲方要求交付给乙方等所有费用的含税最终价格。2、合同期间内,乙方向甲方供应天然气价按照乙方市场价确定,若发生价格变更,在供应气前一日乙方必须向甲方发送天然气调价通知函,由甲方书面确认后,根据甲方实际用量,可作为结算依据。若发生价格变更,乙方拒不提供调价通知函,甲方有权终止合同。3、天然气结算价格指LNG气化装置末端计量表交付天然气的价格。实际加气数量以实际加气计量表显示为准。天然气交接甲方前,所有风险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交接指天然气加注完成,加气车辆驶离加气区域。4、验收标准:我中心人员(司机)确认加气量签定加气小票,管理加气负责人持加气小票及车辆加气明细表和加气站的加气明细表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双方签字。5、每月25日对当月的加气明细表由双方共同签字确认,作为当月气款结算依据。6、结算方式:按月据实结算,按甲、乙方确认的用气数量及结算价乘以双方确认的折扣计算出本月燃气款,乙方次月15日前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报送相关付款材料。经甲方审核,完成审批后支付相关款项。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义务:1、按照实际加气量接收天然气。2、按合同约定方式办理付款手续。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4、因乙方未能及时供应燃气质量问题或加气服务等引起甲方生产停滞,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维护权利支出的费用)。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应具备充足的气源储备、有专业的设备、车辆和技术人员,能够满足甲方用气的需求。2、乙方应提前做好供气的各项准备工作和预测不利因素,做好双方的沟通工作,保障及时足额的供气。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具体要求,及时足额的交付,并安排专业的技术人员提供服务。3、乙方必须对其供气及过程中的安全负全责,在供气及加气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或导致人员损失的均由乙方应当承担全部民事赔偿等相关责任。4、乙方应严格执行配套LNG气化装置操作,杜绝误操作、违章操作,确保设备正常使用,对非设备质量原因的设备良好运转负责,承担误操作、违章操作引发的事故责任。5、乙方应严格对配套LNG气化装置内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承担工作人员非甲方责任的安全责任;合理配备生产人员,确保不因为人员不足问题影响现场管理和正常操作。6、乙方应接受甲方监督,对甲方提出的日常管理、生产运行等方面的问题进行整改。第七条、违约责任:1、乙方交付的天然气不符合合同约定,影响甲方车辆及设备完成正常生产任务的,应由乙方负责赔偿(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维护权利支出的费用)。2、甲方未及时付款的,乙方有权中止供气,并追究违约责任。第八条、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1、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2、双方在合同期内发生争议,应协议解决,如协议不成,双方同意由太原仲裁委员会仲裁。第九条、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一)招标(采购)文件(二)投标(响应)文件(三)投标人答复澄清事项文件(四)投标人所承诺的其他条件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2.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生效。3.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签约各方:甲方:太原市环卫清洁和生活垃圾转运中心法定代表人:乙方:太原市统源通茂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合同签订地点:网上签约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加气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太原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