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水利设施提升工程采购合同公告(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太河镇柳花村村民委员会2024)



淄川区太河镇柳花村水利设施提升工程施工项目合同公示
 
一、合同名称:淄川区太河镇柳花村水利设施提升工程施工项目合同
二、标的编号:NCZC10K20240008G001
三、合同主体
甲方(项目实施主体):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太河镇柳花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太河镇柳花村
联系方式:13355277668
乙方(项目竞得主体):马学进
地 址: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白塔镇饮马村
联系方式:15065338060
四、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8月27日
五、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8月28日
 

合同3.jpg

7.1如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应按未付款项的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7.2如乙方未按期完成工程或工程质量不合格,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八条争议解决8.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8.2如协商不成,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九条其他9.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乙方(签字):进甲方(签字)1p门9H寸民委员会日期2024年8月27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利设施提升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东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