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设计服务 美丽乡村建设采购合同公告(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广州市白云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广州市白云区民防办公室)2024)



江高镇沙龙村市级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设计服务

采购项目名称:

江高镇沙龙村市级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设计服务

采购项目编码:

440111MB2C692132407041302

项目业主:

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

服务机构:

广州人居环境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江高镇沙龙村市级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设计合同

合同编号:

440111MB2C692132407041302

合同总金额:

¥180,2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4年08月14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4年08月14日至2024年10月14日

服务内容:

完成江高镇沙龙村市级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设计

合同附件

江高镇沙龙村市级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设计合同.pdf

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

2024-08-28

03202400126GF-2000-0210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二)(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名称:江高镇沙龙村市级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工程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发包方合同编号:设计方合同编号:24-A-06设计证书等级: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给水工程、桥梁工程、道路工程乙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发包人: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设计人:广州人居环境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4年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包人: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设计人:广州人居环境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江高镇沙龙村市级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设计,工程地点为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让房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设计依据2.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2.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规范。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3.1合同书3.2发包人要求和委托书第四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序号项目名称阶段投资及规模设计内容1江高镇沙龙村市级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次干路及支路加铺沥青、环境景观升级改造等。项目总投资约620万元,中型市政园林工程。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现场服务。1第五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内容要求提交时间1委托书1已于合同签订前交付21:500地形图1已于合同签订前交付3发包人的设计要点1已于合同签订前交付4设计人需发包人提供的有关资料1已于合同签订前交付设计人完成设计工作或合同解除后,应将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完整归还给发包人。第六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交付形式内容要求提交时间1方案设计8加盖乙方公章或出图章编制各专业方案设计文件合同生效之日起20天内2初步设计图8加盖乙方公章或出图章编制各专业初步设计说明及相关图纸方案设计通过之日起10天内3施工图设计图8加盖乙方公章或出图章编制各专业施工图设计文件初步设计图通过后30天内4概算书8加盖乙方公章或出图章随初步设计文件一同提交,并送电子版文件5初步设计图、施工图电子文件(PDF和CAD格式)2刻录光盘随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同提交6所有规划及国土报监需提供的图纸资料加盖乙方公章或出图章各专业相关图纸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第七条费用7.1本工程双方协商设计费定为人民币18.02万元(大写:壹拾捌万贰佰元),含税,本合同价为最终结算价。本设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规定收费标准并下浮0.8%计取(计算过程详见附表)。7.2上述合同价为最终结算价,若合同价超过概算审定金额,则概算审定金额为最终结算价。第八条支付方式8.1设计人完成施工图设计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后五天内,设计人可按资金拨付2程序向发包人申请支付至本合同价的80%;工程施工完成并经相关单位审核结算后,结清工程设计费,不留尾款。8.2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设计人在本合同所列的银行账号为设计人指定的收款账号,如有变动应提前五日内通知发包人,否则因此发生转账错误的责任概由设计人承担,并视为发包人已足额付款完毕。8.3合同价款支付按照资金拨付部门有关规定办理。鉴于发包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付款遵循特定流程,发包人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向相关部门提出付款申请即视为按期履行付款义务,付款前,设计人应提供等额有效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付。第九条双方责任9.1发包人责任:9.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内容,在约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约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六条约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约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9.1.2发包人非因设计人原因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的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需另外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相应比例的设计费。9.1.4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申请支付设计费,若发包人无故未能及时办理有关手续,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欠付金额万分之四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非因设计人原因导致的发包人的上级或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非因设计人原因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按条款9.1.3支付设计费(因设计人设计文件不合格导致的不审批及停缓建除外)。9.1.5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及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向设计人额外支付赶工费。39.2设计人责任:9.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9.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规范规定的使用年限。9.2.3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在发包人指定期限内免费修改或补充,逾期未完成补正的,视同逾期交付设计文件,应参照本合同第9.2.4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由于设计人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错误、遗漏等)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支付相当于合同金额的20%的违约金,同时设计人应负责处理纠纷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发包人若因此须对外承担赔偿责任的,发包人赔偿后有权向设计人全额追偿。前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损失的,设计人应予补足。发包人因法定或约定事由解除合同的,未付款项无需支付,已付款项设计人应予全额退还。9.2.4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向发包人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二的违约金,设计人逾期交付超过30日的、或设计文件经两次(含本数)送审仍不能通过相关部门专家评审的,应当向发包人支/加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同时发包人有权选择继续履行合同或单方解除合同并另行委托第三方提供有关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概由乙方承担)。合同因此解除的,未付款项发包人无需支付,已付款项设计人应全额退还。9.2.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退还已收的所有设计费用,并承担相当于项目总设计费20%的违约金。9.2.6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4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9.2.7设计人按照规定要求,配合办理报建审批,施工过程中配合办理变更手续。第十条保密双方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的所有非公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数据、技术文档等),均有保密义务,否则,泄密方应向合同相对方支付相当4于本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以上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合同相对方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相应律师费用、差旅费用等)的,泄密方应予以补足。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解除而免除。第十一条知识产权本合同项下设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发包人所有,设计人保证设计成果不会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发包人因使用设计人提交的成果被第三人指控侵权、提出异议或权利主张的,设计人应负责解决,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以及发包人对第三人的赔偿)。任何生效法律文书要求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发包人承担责任后,有权向设计人追偿。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则向发包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3.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13.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竣工结算结束为止。13.3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3.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13.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13.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3.7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一共陆份,发包人叁份,设计人叁份(其中含正本两份,发包人、设计人各执一份)。13.8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记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9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5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46(合同签章页)发包人名称: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设计人名称:广州人居环境规划设计(盖章)和交通局(盖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永平街集23号四楼慧街5号805房邮政编码:510405邮政编码:510442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政通路支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3602074109200347246经办人:经办人:签订日期:2024年8月日签订日期:2024年8月14日7附件1:设计费计算依据工程名称:江高镇沙龙村市级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序号设计费计算依据实际值备注1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元)5140000暂定工程费限额2工程设计收费基价(元)214012查《工程设计收费基价表》直线内插法3专业调整系数1.0查《工程设计收费专业调整系数表》工程专业系数1.04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0.85查《工程复杂程度表》,协商复杂程度系数0.855附加调整系数16基本设计收费(元)1819106=2×3×4×57其他设计收费08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1819109浮动幅度值(%)-0.8下浮0.8%10工程设计收费报价(元)18020010=8×(100%+浮动幅度值)备注:本设计费收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规定收费标准并下浮0.8%收取。备注:本设计费收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规定收费标准并下浮0.8%收取。备注:本设计费收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规定收费标准并下浮0.8%收取。备注:本设计费收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规定收费标准并下浮0.8%收取。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设计服务 美丽乡村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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