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枣强县教育局2024)
枣强县2024年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服务项目六标段合同
发布时间: 2024-08-29
一、合同编号:ZAJYJ2024-006 二、合同名称:枣强县2024年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服务项目六标段合同 三、项目编码:HB2024073600010216 四、项目名称:枣强县2024年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枣强县教育局本级 地址:枣强县富强南路154号 联系方式:吴世峰 供应商:衡水子元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永安西路1515号北斗星城三区17号商业117 联系方式:刘文旭0318-666887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枣强县2024年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服务项目六标段 规格型号:枣强县2024年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服务项目六标段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4143000 合同金额:41430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365天 地点:枣强县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2024-08-28 八、合同公告2024-08-29 九、其他补充事宜:
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6标段(1)
发布时间:
2024-08-29 采购人:
枣强县教育局本级
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项目名称:枣强县2024年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服务项自合同编号:ZQJYJ2024-001郎甲方:枣强县教育局乙方衡水子元商贸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4年8月28日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枣强县教育局(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全称):衡水子元商贸有限公司(供应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枣强县2024年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HBGR-2024-1622.采购计划编号:J360042176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一批,学生奶、鲜鸡蛋(课间加餐单品)、面包、核桃仁、食用油、大米、小麦面粉、肉类、蔬菜、鸡蛋(食堂供餐使用)等(具体数量按实际用餐天数及学生人数为准)。4.政府采购方式:回公开招标口邀请招标口竞争性谈判口竞争性磋商口询价口单一来源口框架协议口其他:口否5.合同是否分包:回是分包主要内容:本项目共分为6个标段。第六标段:供应区域:第九小学、董子学校、王均中心校、唐林中心校、新屯中学、王均中学,共计4143人。本标段招标金额:4143000元。第一标段分包供应商:衡水子元商贸有限公司二、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固定价格5元/人/天大写:固定价格每人每天伍元分包金额小写:4143000元大写:肆佰壹拾肆万叁仟元(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口固定总价回固定单价口固定费率口成本补偿口绩效激励口其他1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回分期付款:具体按实际用餐天数及学生人数结算。按进度分期付款,原则上合同结束三个月内结清(不计息),涉及预付款的:可预付最多两个月的预付款项。三、合同履行8月28日,完成日期:2025年8月28日1.起始日期:2025年2.履约地点:枣强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回是口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保函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8%一年履约担保期限:4.履行要求:供应商的银行保函应从我省区域内或者外埠企业注册所在地(设区市区域内)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或政策性银行出具。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出具履约保函。如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食物中毒或其他食品安全事件,由乙方负责,此履约保证金将作为为学生支付医疗赔付费用的保障,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如在合同期限内没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其他食品安全事件,合同终止时,履约保函退回乙方。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如本标段因供应食品食材导致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或者因其它原因等问题,教育局有权单方面停止该供应商供货资格,中止合同。为保障农村义务教育学生享受营养餐权益正常运行,从全县另外五个标段供应商中选取优质企业替代供餐。四、合同细则1.总则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要坚持健康第一、卫生安全、合理膳食、满足营养的原则,切实改善中小学营养状况,促进少年儿童正常发育和健康成长。招标文件及评标委员会确认的枣强县2024年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服务项目(以下简称“营养餐食品”)规格品牌、质量标准、实施方案和其它承诺等作为本合同的基础。本合同所列价格,是指中标人将合同标的物全部送达供货地点,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正确、完整地履行配送、留样及售后服务的含税、损耗和利润的价格。本合同由双方法人当面签订。2.合同内容(1)走读学校(1.含中学、中心小学、民办学校、教学点。2.含寄宿制学校走读学生),仍然执行课间加餐模式。乙方为甲方指定学校的每名学生提供营养餐食品及配送服务。课间加餐的学校营养餐采购内容及数量:一批,向每名学生每天供应一份专用学生饮用奶+一个鲜鸡蛋+核桃仁+面包,具体数量按实际用餐学生人数为准。固定价格5元/人/天(具体数量按实际用餐学生人数为准)。2仅适用于农村义务走读学校实施课间加餐模式(向每名在校学生每天供应一份专用学生饮用奶+一个鲜鸡蛋+一个面包+核桃仁)编号名称名称规格单位单价(元)数量合计(元)生产厂家及品牌1学生饮用奶学生饮用奶200ml/盒盒1.8011.80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蒙牛2鲜鸡蛋鲜鸡蛋50g/个个1.0011.00深州市翔宇生态养殖有限公司、艾特艾格3面包面包50g/个个1.2011.20唐县双龙食品加工有限公司、聚泽源4核桃仁核桃仁9g/袋袋1.0011.00山西一果食品有限公司、北纬四时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5元5元投标总报价投标总报价5元/人/天不得改变5元/人/天不得改变5元/人/天不得改变5元/人/天不得改变5元/人/天不得改变5元/人/天不得改变5元/人/天不得改变供货周期承诺供货周期承诺1年(具体按学校实际天数计算,不含节假日)1年(具体按学校实际天数计算,不含节假日)1年(具体按学校实际天数计算,不含节假日)1年(具体按学校实际天数计算,不含节假日)1年(具体按学校实际天数计算,不含节假日)1年(具体按学校实际天数计算,不含节假日)1年(具体按学校实际天数计算,不含节假日)质量标准承诺质量标准承诺合格,满足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规范和采购人要求合格,满足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规范和采购人要求合格,满足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规范和采购人要求合格,满足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规范和采购人要求合格,满足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规范和采购人要求合格,满足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规范和采购人要求合格,满足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规范和采购人要求(2)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实施食堂供餐(采购内容包括学生饮用奶、食用油、大米、小麦面粉、肉类、蔬菜、鸡蛋(食堂供餐使用)等)。具体按学生实际在校天数计算,不含节假日,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国家政策执行。(具体数量按实际用餐天数及学生人数为准)固定价格5元/人/天。学校实施食堂供餐具体时间以县教育局时间安排为准。周二、周三、周四5元全部用于采购午餐食材。周一、周五早餐固定为学生提供一盒1.8元学生饮用奶,每天中午提供3.2元午餐食材(遇节假日调整),按照《实施办法》结合本地学生体质情况,制定周午餐食谱,做到荤素搭配,营养均衡,保证餐品营养和质量。3仅适用于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实施食堂供餐(采购内容包括学生牛奶、大米、小麦面粉、肉类、蔬菜)编号名称标准单位单价(元)数量合计(元)生产厂家及品牌1学生牛奶200ml/盒盒1.8011.80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蒙牛2大米25kg/袋kg4.200.050.21中粮建三江米业有限公同、皇家粮仓3小麦面粉25kg/袋kg3.000.150.45武邑金粮源粮油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幸福鸟4肉类1.肉类种类应包含猪肉、牛肉、鸡肉等;2.鲜猪肉类必须来自定点屠宰企业,每次供货时提供两章两证,即:有动物检疫验讫印章和动物检验验讫印章、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和品质检验合格证明;3.生猪瘦肉、五花肉质量标准:符合GB/T9959.2-2008《分割鲜冻猪瘦肉》和GB2707-2016《鲜(冻)畜、禽产品》国家标准。去皮去骨,所有产品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动物检验检疫,肌肉色泽鲜红,肉质紧密,有坚实感,具有猪肉固有的气味,无异味,食品合格率达到100%;4.牛肉符合GB/T17238-2022《鲜、冻分割牛肉》国家标准;5.鸡肉符合GB/T19676-2022《畜禽肉质量分级鸡肉》国家标准。kg30.000.0250.75猪肉:河北千喜鹤肉类产业有限公司、千喜鹤牛肉:中安信(辛集)食品有限公司、庖丁佳鸡肉:栖霞中新食品有限公司、六和5蔬菜保证新鲜,无公害,不得kg6.000.1620.97桃城区军燕4缺斤短两,不能有腐烂霉变现像,感官指标(颜色、气味、滋味以及外观、组织、形态、大小等)、理化指标(含水率、总酸量、可溶性固性物含量等)、卫生指标(重金属、有毒有害物、农药残留等)等符合国家要求缺斤短两,不能有腐烂霉变现像,感官指标(颜色、气味、滋味以及外观、组织、形态、大小等)、理化指标(含水率、总酸量、可溶性固性物含量等)、卫生指标(重金属、有毒有害物、农药残留等)等符合国家要求食品经营部、16油类5L/桶5L/桶L16.000.0250.40河北河运天香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河运天香7鸡蛋50g/个50g/个kg8.400.050.42深州市翔宇生态养殖有限公司、艾特艾格合计合计合计合计5元5元投标总报价投标总报价投标总报价5元/人/天不得改变5元/人/天不得改变5元/人/天不得改变5元/人/天不得改变5元/人/天不得改变5元/人/天不得改变供货周期承诺供货周期承诺供货周期承诺1年(具体按学校实际天数计算,不含节假日)1年(具体按学校实际天数计算,不含节假日)1年(具体按学校实际天数计算,不含节假日)1年(具体按学校实际天数计算,不含节假日)1年(具体按学校实际天数计算,不含节假日)1年(具体按学校实际天数计算,不含节假日)质量标准承诺质量标准承诺质量标准承诺合格,满足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规范和采购人要求合格,满足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规范和采购人要求合格,满足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规范和采购人要求合格,满足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规范和采购人要求合格,满足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规范和采购人要求合格,满足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规范和采购人要求套餐合计:5元。货物要求:本国产品,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五、产品质量标准1.学生饮用奶:保质期内的中国学生专用常温奶,盒装W200ml,产品包装上具备标牌和中国学生饮用奶标识,并注明“不准在市场销售”字样。学生饮用奶质量应符合以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中国奶业协会团体标准:灭菌乳符合GB25190国家现行有效标准,学生饮用奶纯牛奶蛋白质(g/100g)W3.0,脂肪(g/100g)W3.6;调制乳符合GB25191国家现行有效标准,蛋白质(g/100g)W2.4,脂肪(g/100g)W2.9。2.鲜鸡蛋:产品质量应符合GB2749-2015标准,安全卫生优质新鲜,蛋壳清洁完整,质量可靠,蛋皮光滑,蛋黄蛋清界限分明,不得检出违禁药物残留物。所供鸡蛋在运至学校时,其产蛋日期不得超过10天。鲜鸡蛋生产厂家必须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单个重量不低于50克。3.面包:须为正规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优质面包(多种口味),面包应符合GB/T20981国家现行有效标准,每个净重不低于50克。4.核桃仁:(1)熟制核桃仁,非油炸,无防腐剂,无漂白。(2)产品说明:执行GB19300-2014《坚果与籽类食品》的有关规定。5(3)原料: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无杂质、无坏仁。(4)包装:为独立塑封包装,且包装材料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卫生标准或食品安全标准。(5)食品标识:符合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GB28050-2011《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的规定,包装上有注明品牌名称、生产日期、产品规格、保质期、营养成分表等内容。(6)净含量:单包净含量不低于9g。5、学生饮用奶、鲜鸡蛋、核桃仁、面包还应满足以下要求:质量和规格统一、包装完好(包装需标注食品的规格、参数、食品标号、食品配料、产地、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联系方式)。6.大米:1.大米符合GB/T1354或GB/T19266;2.净重量:每袋W25公斤;3.保质期:常温保存W12个月,到校时间不超过生产日期2个月;4.包装类型:外包装应有产品名称、厂名厂址、净含量、质量等级、执行标准、生产日期、保质期标志。7.面粉1.小麦粉符合GB/T1355-2021国家标准;2.净重:每袋W25公斤;3.保质期:常温保存6个月,到校时间不得超过生产日期2个月;4.包装类型:外包装应有产品名称、厂名厂址、净含量、执行标准、生产日期、保质期标志。8.肉类:1.肉类种类应包含猪肉、牛肉、鸡肉等;2.鲜猪肉类必须来自定点屠宰企业,每次供货时提供两章两证,即有动物检疫验讫印章和动物检验验讫印章、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和品质检验合格证明;3.生猪瘦肉、五花肉质量标准:符合GB/T9959.2-2008《分割鲜冻猪瘦肉》和GB2707-2016《鲜(冻)畜、禽产品》国家标准。去皮去骨,所有产品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动物检验检疫,肌肉色泽鲜红,肉质紧密,有坚实感,具有猪肉固有的气味,无异味,食品合格率达到100%;4.牛肉符合GB/T17238-2022《鲜、冻分割牛肉》国家标准;5.鸡肉符合GB/T19676-2022《畜禽肉质量分级鸡肉》国家标准。9.蔬菜类:必须保证新鲜,无公害,不得缺斤短两,不能有腐烂霉变现像,感官指标(颜色、6气味、滋味以及外观、组织、形态、大小等)、理化指标(含水率、总酸量、可溶性固性物含量等)、卫生指标(重金属、有毒有害物、农药残留等)等符合国家要求。10.食用油:1.使用油种类应包含非转基因大豆油、葵花籽油、花生油等。2.大豆油技术参数:一次性5L包装,不低于GB/T1535-2017国家标准的产品,质量指标为一级压榨,具有大豆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食品安全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添加任何香精香料,不得添加其它油类和非食用物质,非转基因原料生产;3.葵花籽油技术参数:一次性5L包装,不低于GB/T10464国家标准的产品,质量指标为一级压榨,具有葵花籽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食品安全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添加任何香精香料,不得添加其它油类和非食用物质,非转基因原料生产;4.花生油技术参数:一次性5L包装,不低于GB/T1534-2017国家标准,质量等级为压榨一级,具有花生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食品安全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添加任何香精和香料,不得添加其它油类和非食用物质,非转基因原料生产;5.保质期:常温保存W12个月,到校时间不超过生产日期2个月。6.产品质量不低于福临门、金龙鱼、胡姬花、鲁花、西王等品牌质量。11.鸡蛋(食堂供餐使用)①要求蛋壳坚固无裂纹及珞窝,灯光透视时气室鲜明,蛋黄位于中央,略见暗影,打开后蛋黄膜不破裂并带韧性,蛋白不浑浊,一级清洁蛋。②须是在相关部门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应的生产供应能力的大型蛋鸡养殖企业采购。③所供应鲜鸡蛋的感官、污染物限量、农药残留限量和兽药残留限量、微生物限量、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等规定要符合GB274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蛋与蛋制品》有关要求。④鲜鸡蛋外包装箱体上需注明品牌、生产日期,到校时生产日期不得超过10天(气温达到30度以上,不得超过7天),否则拒绝验收。12、食品合格率达到100%。(1)所有食品到学生手中必须保证在保质期的前二分之一内。乙方必须将营养餐食品按时足额配送到指定学校,必须保证学生每天食用,确保学生食用时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质期内。食品合格率达到100%。(2)建好采购台账,包括时间、数量、地址、经办人等,实现产品质量可追溯;每次配送须留样备查,样份保存时间不少于48小时。(3)接受当地有关部门监管,发生食品安全和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六、课间加餐配送方案:1.供货人在本地配备中转库房,接受有关部门监管(便于雨雪等极端天气按时送货)。牛奶、核桃仁、面包三样餐品每周至少配送1次,每次配送不超过一周,鸡蛋每周配送两次,且按时送到学校。供货人必须负责免费提前7足额配送到指定学校(中心校下属小学及教学点),具体的学校、人数等供货人联系枣强县教育局营养办提供。供货人须自备周转库房,并按要求经食品检验部门检验合格。遇到特殊天气(如大雪、冻雨等),必须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适当延长配送天数。2.配送车辆及人员要求:配送车辆使用全封闭食品配送专用车辆,不得使用农用三轮车、敞篷车或客运车辆,配送车辆定期消毒。食品配送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个人有效健康证后方可参加工作(包括司机),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3.乙方必须每天为每个单位免费提供留样,48小时后未发现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归供餐企业所有。留样不计入结算数。七、食堂供餐配送方案:1.食堂供餐配送方案:乙方必须将营养餐食品食材按时足额配送到指定学校,必须保证学生每天食用,确保学生食用时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质期内。供货人在本地配备中转库房,接受有关部门监管(便于雨雪等极端天气按时送货)。肉、蔬菜、鸡蛋、如:叶类菜等在常温状态储存容易导致不新鲜、发生变质的食材需每天配送;米、面、油每周配送一次;按要求及时配送到学校。供货人必须负责免费提前足额配送到指定学校(中心校下属小学及教学点),具体的学校、人数等供货人联系方式由枣强县教育局营养办提供。供货人须自备周转库房(供应商需为各食堂供餐学校提供肉类冷鲜冷藏柜),并按要求经食品检验部门检验合格。遇到特殊天气(如大雪、冻雨等),必须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适当延长配送天数。2.配送车辆及人员要求:配送车辆使用全封闭具备冷藏功能或者具备冷藏保温设备的食品配送专用车辆,不得使用农用三轮车、敞篷车或客运车辆,配送车辆定期消毒。食品配送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个人有效健康证后方可参加工作(包括司机),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八、供餐时间及数量服务期:1年(具体按学生实际在校天数计算,不含节假日。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国家政策执行)。供餐学校为中标标段范围内所有学校,学生数以各校实际数量为准。因上级政策变动等原因导致此项目供应天数、人数、供餐方式(包括招标文件中计划四所学校食堂供餐模式)等变化,中标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九、服务要求1、乙方负责免费提前送至指定学校(含教学点),保证学生每天食用。2、乙方向学校提供制式的有关单据(样式由教育局营养办提供),由相关人员填写签字确认。83、乙方为学校免费提供每次配送食品的留样1份,留样不计入验收单数量。4、乙方须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对配送食品进行抽样检查,出现抽检不合格(如重量不足、感官较差、品尝有异味、胀包、发霉变质等),计入供应商不良记录,并无条件接受处罚。5、乙方负责向每所学校和甲方提供所有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等资料,并负责每批次产品的留样,用专用的留样存储设备,单独保管。学校的留样由乙方提供,48小时后无食品安全问题,归还乙方。6、乙方的食品储存库房必须符合安全卫生要求。7、乙方必须向甲方签订营养餐质量保证书。8、乙方必须参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将相关的参险证明提交给甲方。9、乙方按照投标承诺组织师生食品安全培训和制作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的相关制度牌匾安装在营养餐功能室。培训和制度内容符合省市教育部门有关要求。资料乙方可以自行印刷也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购买。十、供货及验收(1)乙方配送营养餐食品时,必须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和批次质量检验报告。无合格证及批次质量检验报告的甲方和学校拒收。乙方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学校后,乙方与学校专门的验收人员共同进行抽检验收,经查验合格,没有变色、异味、变质以及包装破损后入库,并填写食品送货单(表样由甲方指定),送货人和学校库管员(150人以上的学校必须由库管员、验收人员两人)共同签字,食品送货一式两份,一份乙方保存用于财务结算报账,一份用于学校统计结算及存档备查。(2)食堂采购食品原材料的价格依据询价机制(食堂供餐询价制度)来确定每次的采购价格。(3)食堂采购单根据每两周制定的统一带量食谱下单采购,企业和学校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食品原材料的交接、验收环节,双方确认无误后在采购单、配送单签字盖章确认。(4)甲、乙做好课间餐品、食堂供餐食品原材料每月分别统计统计数据汇总,乙方要每月清点一次库存,经双方核对无误后确认签字盖章(月统计汇总表一式三份乙方留存一份、学校存档一份、报教育局一份),于次月初报教育局进行报账事宜。乙方供应的营养餐食品因质量问题而造成的事故,或在配送运输过程中造成的事故,乙方要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十一、双方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收食品、拒付货款。2、乙方必须支付签约合同价8%的履约保证金(即风险金)。如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食物中毒或其它食品安全事件,由乙方负责,此履约保证金将由甲方学生支付医疗赔付费用(此款不足时乙方另行负担)。如在合同期限内没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合同履行圆满顺利,到合同终止后,履约保函退还乙方。93、乙方提供的食品品种、品牌、规格、重量、质量达不到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有权拒付货款,造成后果及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4、乙方必须严格按中标品牌、重量、价格等履行采购和配送服务。履约中途不得变更品牌、重量。如发生质量提升或别的不确定的因素确需变更食品或厂家的,必须提供生产厂家证明和供应商变更申请,报教育局同意,方可变更。5、乙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时,甲方除扣缴乙方履约保证金外,加罚合同总金额3%的违约金。6、如果乙方由于自身原因不能按时推进食堂供餐,影响工作进度逾期配送营养餐食品,延误学生食用时间,甲方将视情况对乙方提出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整改,如果不能按要求履行整改,甲方将中止合同,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7、为严格保障营养餐品的食品安全质量,县教育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不定期对乙方所供应的营养餐品进行抽检,检测费用由中标供应商企业支付。如果乙方提供的营养餐食品出现质量问题而学校发现及时未造成学生食物中毒影响的,或抽样检查不合格,或出现上述3、4、5、6条情况的,甲方有权终止履行合同,并扣缴乙方履约保证金,由教育局另行从其他中标企业中选择供货企业。8、在执行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含相关政策文件调整)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提供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经协商则合同履行期可协商延长(或停止供货),其延长期不大于不可抗力影响期。不可抗力事件延续60天及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事宜。9、严格执行供餐退出机制,按照有关规定供餐企业中途退出后,由教育局另行从其他中标企业中选择供货企业。十二、供餐企业退出办法。对企业(单位)供餐实行退出机制。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停止供餐资格。1.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吊销或注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2.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包括已供餐或已纳入营养改善计划推荐名单但未实施供餐的供餐企业(单位)。3.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采购加工《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使用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降低食品安全保障条件等食品安全问题,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4.出现降低供餐质量标准、随意变更供餐食谱、擅自更换履约人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合同(协议)的行为的。5.供餐期间存在克扣、减量、延时、拒绝供餐或服务态度恶劣等行为,情节较为严重的。6.在学校膳食委员会组织的测评中,两次不合格的。107.不服从甲方指定学校的。8.中标后不能参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9.招标、投标过程中,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都是签署本合同的依据。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如有违反,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在合同签订时提供合同有效期内的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10.因食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以县级或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单位)出具的质量鉴定结果为准。11.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1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并按有关规定、质量要求及其它规定处理。13.合同经双方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一份。1合同生效本合同自2024年月28日生效。2.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202年8月28日合同订立地点:枣强县教育局.111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衡水子元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女住所枣强县富强南路154号住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永安西路1515号北斗星城三区17号商业117联系人吴世峰联系人刘文旭联系电话0318-8566195联系电话0318-6668878通信地址枣强县富强南路154号通信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永安西路1515号北斗星城三区17号商业117邮政编码053100邮政编码053000电子邮箱电子邮箱529156602@qq.com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31121001050878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102MA07YGAJ1L开户名称衡水子元商贸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怡水支行银行账号0407301109300028097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1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