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食堂大宗物资 食堂食材采购合同公告(武汉市硚口区水厂路幼儿园2024)



一、合同编号:20240828
二、合同名称:水厂路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合同书
三、项目编号:XHL-FW-2024-895
四、项目名称:水厂路幼儿园食堂大宗物资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武汉市硚口区水厂路幼儿园
2、地址: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329号
3、联系方式:15927550855
4、供应商(乙方):武汉汇农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5、地址:武汉黄陂区滠口街华天仓储产业园1号楼1层及A栋2-3层
6、联系方式:13477056143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水厂路幼儿园食堂大宗物资采购项目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2100000元
5、合同金额:210(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4年08月28日至2025年08月27日;履约地点:武汉市硚口区水厂路幼儿园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04-2024-0145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8-28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8-28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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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厂路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合同书.pdf

水厂路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合同书甲方:武汉市硚口区水厂路幼儿园通讯地址: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329号法定代表人:陈峰联系人:邱琼联系电话::15927550855乙方:武汉汇农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武汉黄陂区口街华天仓储产业园1号楼1层及A栋2-3层法定代表人:谭仁凤联系人:田玉龙联系电话:13477056143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食堂配送食材等事宜,自愿签订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配送内容乙方按招投标文件及采购计划单的要求向甲方食堂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蔬菜类、水果类、肉类(各种禽畜类)、干调、水产、禽蛋、粮油、耗材等食材及甲方临时订购的物资。第二条: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自2024年8月28日起至2025年8月27日。甲方武汉市硚口区水厂路幼儿园(包含水厂路幼儿园、万维幼儿园)均按水厂路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合同书中条款执行。第三条:数量确定1.甲方根据自身需求,在每个工作日15:00点前将下个工作日《采购计划单》甲乙双方共同认定的方式发送给乙方。2.乙方收到甲方《采购计划单》应进行回复确认,确认后及时组织货源,并根据订单要求于每日6:00前定时、定量、定点配送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3.商品从配送到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的一切费用和风险由乙方承担。4.商品到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后,甲方应指定专门人员配合乙方及时完成对到货商品清点核对工作,甲方验收货物确定无误后,甲方相关负责人在乙方提供的“配送单”(“配送单”一式四联:“配送单”应明确大宗食材配送基准价、结算价及折扣率等相关信息,第一联甲方留存,第二、三联乙方留存)上签收,并留存第一联。5.签字(或盖章)确认的“配送单”作为每批次收货及结算货款的凭证。第四条:质量验收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相关规定,达成以下共识:1、蔬菜类应保持良好色泽及新鲜度,冷冻类及干货类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包装和质量等级,鲜肉类保证来源正规,确保每天新鲜。2、肉类、油类等食材配送,必须提供卫生检验部门检验检疫证明复印件或合格证。3、乙方根据甲方通知的数量进行配送,甲方按照实际送货量验收和结算。如甲方需要临时补货时,乙方须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及时补足。34、包装:产品包装符合食材包装标准,以保证商品的存放和运输安全为前提。由于包装不当而引起的产品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损失,由乙方负责。第五条:配送价格的确定乙方应按投标文件第四章第五条的要求定期提供货物报价单,价格按投标文件的约定,结算金额=基准价*95%*实际单品供货量,基准价每周确定一次,投标人须每周递交基准价信息进行核对。基准价:1.蔬菜水果类:商品供应价不高于武汉白沙洲市场同期批发价的1.35倍或武汉三大商超(武商、中百、中商)最低零售价(促销价除外)的90%且不高于发改委官网货比三家均价;以两项标准中的最低价为准;2.肉禽类、卤制品类:常温肉类、冷冻肉类供应价不高于武汉市商务局武汉市生活必需品同期批发价的1.15倍或武汉三大商超(武商、中百、中商)最低零售价(促销价除外)的90%且不高于发改委官网货比三家均价;以两项标准中的最低价为准;3.水产类:水产品供应价不高于武汉白沙洲市场同期批发价的1.2倍或武汉三大商超(武商、中百、中商)最低零售价(促销价除外)的90%且不高于发改委官网货比三家均价;以两项标准中的最低价为准;4.米面粮油类、干货调料、咸菜类、面点类等:供应价不高于武汉白沙洲市场同期批发价的1.15倍或武汉三大商超(武商、中百、中商)最低零售价(促销价除外)的90%且不高于发改委官网货比三家均价;以两项标准中的最低价为准;5.蛋奶豆制品类(含蛋类):商品(不含奶制品)供应价不高于武汉三大商超(武商、中百、中商)最低零售价(促销价除外)的90%。奶制品(不含学生奶)供应价按招标人现行采购价格作为基准价。若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变化,乙方须在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学校提出申请,待核实批准后再对价格进行调整。第六条:结算及付款方式1、甲方每日所需的原材料采购费用由乙方垫付,甲乙双方按照如下约定的周期(一周口15天口30天)进行结算,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以银行转账或支票方式按结算周期支付给乙方,款项支付后乙方向甲方提供正规发票。2、乙方收款账号户名:武汉汇农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盘龙支行账号:42050115004100000632第七条: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向乙方订购的原材料等,须提前一天按约定时间及方式下单,订单内容应清楚说明品名、规格、数量、质量、加工及特殊要求。2、甲方所订购的原材料必须考虑到市场供求状况,尽量不订购市场上冷僻及季节性稀缺品种。3、货物交付验收后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货物变质、过期等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4、如乙方送达的食材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及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或退货,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按每次壹仟元的标准进行处罚。5、甲方有权按合同约定定期考察市场并与乙方商定食材价格。6、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按甲方采购单进行供货。所供货物应计量准确,不得短斤少两。2、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及甲方有关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监督检查;乙方需制定健全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具备快速应急处置能力;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支付中标金额的3%作为应急资金。如因乙方责任导致的食品安全事故等,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以及按合同约定甲方给予的经济处罚。3、乙方每次随货送上的送货清单,甲方验收后签字确认,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货用信单据及结算凭证。4、按合同约定及时完成与甲方的对账、开票等结算手续。第八条:其他约定1.每天按照甲方要求,准时将食材送至规定地点验收。2.送货人定期体检持有健康证上岗,统一着装,无不良嗜好。3.运输过程中司机保持自身及车辆的清洁卫生4.所有食材须分类摆放,要干与湿分开、生与熟分开、肉类与蔬菜调料分开、易污染与不易污染分开。所有食材不得接触地面,需要筐和袋分开包装。5.运输过程中注意,易脆、易损食材不得叠放,要保持食材原有的物理性。第九条: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及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双方约定时间及确认的价格及时支付乙方货款超过10天的,乙方应及时提醒甲方进行支付并有权随时停止供货,由此产生的责任全部由甲方承担。2、如乙方因食材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要求未及时进行退换,且后续未能改善的,视为考核不合格,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可按考核不合格执行。如因乙方送货质量问题造成甲方食堂进餐人员食物中毒、呕吐或其他损害健康的,乙方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及甲方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并承担因乙方责任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给予乙方壹拾万元的处罚。3、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武汉市硚口区教育局《硚口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统一招标实施办法(试行)》的各项管理规定,乙方应服从甲方的日常管理与考核,考核达不到校(园)方标准的,甲方有权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办理合同终止手续。4、合同期内除非出现合同约定或法定的合同解除事项,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提前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甲方如对乙方供货服务有意见,可书面提出具体要求并责令乙方限期改进,乙方有义务和责任及时予以改进,多次改进无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如任何一方需单方解除或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待双方协商妥当后方可终止合同,否则属违约,除应结清合同期内未结事项外,另支付守约方人民币伍万元的违约金。第十条:争议的解决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可提交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贰份,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福积甲方授权代表签字:乙方授权代表签字:日期:324年8月28日日期:11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大宗物资 食堂食材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武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