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大数据中心装修工程 装修工程采购合同公告(山东省济宁卫生学校(济宁卫生技工学校)2024)
山东省济宁卫生学校山东省济宁卫生学校大数据中心装修工程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800000202402000426A_001
二、合同名称:山东省济宁卫生学校大数据中心装修工程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800000202402000426
四、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济宁卫生学校大数据中心装修工程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山东省济宁卫生学校
地 址:济宁市任城区环城西路45号
联系方式:2900516
供应商(乙方):山东宁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吾悦广场文旅综合体T2号楼0919-0921室
联系方式:1586609676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装修工程
无
1
18.5
18.5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济宁市任城区车站西路(鲁星大道北)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8-21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8-29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山东省济宁卫生学校大数据中心装修工程项目合同.pdf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工程类)项目名称:山东省济宁卫生学校大数据中心装修工程项目合同编号:SDGP370800000202402000426A_001计划编号:37080000050100620240028采购人:山东省济宁卫生学校供应商:山东宁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鲁宁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一日目录一、合同协议书二、通用条款三、专用条款四、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五、安全生产合同,1一、合同协议书采购人(全称):山东省济宁卫生学校供应商(全称):山东宁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山东省济宁卫生学校大数据中心装修工程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山东省济宁卫生学校大数据中心装修工程。2.工程地点:山东省济宁卫生学校(采购人指定地点)。3.工程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工程内容:本项目为山东省济宁卫生学校大数据中心装修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内部装饰装修、空间隔断、设备安装等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工程量清单。群体工程应附《供应商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说明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8月2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19日。工期总日历天数:6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保修期/质保期工程质量符合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标准。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5年。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21.签约合同价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人民币(大写)壹拾捌万伍仟元(¥185000.00元);其中: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工程竣工结算值不包含暂列金额。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供应商项目经理:杜秋丽。六、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185000.00元;财政专户资金:0元;自筹资金:0元。七、付款方式施工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凭工程量清单、验收单、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发票等据实结算。八、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如果有);(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3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九、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工程保修期/质保期:1、验收合格后,在保修期/质保期内如有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半小时内给予甲方电话答复。需要抢修,2小时内到达现场;不需要抢修,保证24小时内派专业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完成维修恢复正常。若乙方未能及时维修,甲方有权自行维修或委托第三方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或由甲方从质保金中扣除。且乙方要承担因质量问题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2、供应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增加工程项目或工程量。3、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1)供应商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维修施工合同中的采购人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保修责任。(2)凡属于供应商原因造成的各部位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及由于供应商维修造成采购人的相关损失,均属于供应商免费保修责任范围;不属于供应商责任(例如采购人使用过程中自身人为损坏、第三者故意或非故意损坏等),但是经双方协商需要供应商施工的,供应商必须积极配合维修,费用由采购人承担。,4十一、施工安全责任1、施工期间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所有安全防护及安全管理。2、乙方应采取安全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乙方人员在甲方施工期间、路途中,其人身财产安全、社会保险均等均由乙方负责。3、乙方应严格做好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绿化草地等各项保护工作,因乙方造成的损毁,乙方应负责恢复,不能恢复的应赔偿所有损失。4、乙方施工期间甲方不负责乙方施工人员的住宿。不允许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做饭。5、施工期间乙方各类工作人员须具有相应的技术资质。由于乙方工作人员不具有技术资质、违反安全操作规范或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等原因,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如通报批评、警告和罚款等,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罚款。并且甲方将根据造成损失的情况给予相应的罚款。十二、双方义务1、甲方(1)甲方应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甲方应当及时拨付工程款,并将人工费用及时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加强对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监督。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2)办理施工许可证等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乙方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3)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地下管线资料及水、电等使用,水电费用由乙方向甲方支付;,5(4)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2、乙方(1)乙方应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精心组织施工,按时完成本工程。(2)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确保未订立劳动合同、用工实名登记的人员,不得进入项目现场施工。(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均由乙方采购。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所有的材料、设备具有相应的质量合格证、检验报告,且主要材料、设备须甲方确认后供货。(4)负责施工场地安全保卫工作,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护设施;施工期间乙方所发生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由承保人负责,跟甲方无关。(5)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关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的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6)本工程或本工程中某单项工程已竣工但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7)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9)乙方应依据合同,接受甲方的建议、检查、确认、同意、批准或类似行为,并不因此变更或免除乙方的责任;(10)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成果资料,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任何项目。(11)施工现场无原料堆放场地,不能影响甲方的正常教学、科研、工作、生活秩序;(12)乙方保证所承接的防水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合格率100%,如达不到国家相,6关标准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免费重新施工,并由乙方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五年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13)乙方保证施工项目在国家规定的质保期限内免费维护(含换件),超出保修期限的仅收成本费。(14)服从甲方安排,服务及时,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施工,施工现场需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一名以上。十三、违约、索赔、争议1、违约(1)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拖延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1.5%的违约金,乙方还应承担因工期延误所造成的一切损失。(2)若因乙方原因使本工程达不到验收合格标准,乙方须按工程总造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乙方承担返工、修理、加固等使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的补救措施所支出的费用,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3)乙方应严格做好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因乙方造成的损毁,自行承担责任。(4)乙方在合同履行中引起纠纷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5)乙方施工人员施工过程中应文明服务,严禁与甲方师生发生冲突,如有违反,甲方视情节严重处以最低500元的经济处罚。(6)乙方施工期间,严禁使用甲方房屋、水、电、气等资源从事与施工工程无关的任何活动,违者发现一次视情节严重程度扣除乙方工程款1000元。甲方后勤部门将组织专门人员不定期对乙方施工行为进行检查。(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违反本合同约定内容或乙方投标书承诺内容的,按照相应处罚约定执行;未明确约定处罚措施的,视情节严重程度,由甲方确认,处以最低500元的经济处罚。2、索赔,7(1)若因政策变化或迁占等原因所致延误工期,可作为乙方延长工期的依据,双方互不进行费用索赔。(2)因乙方运输方案不当而致使道路、桥涵、高压架线、现有管道及其它设施的损坏,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索赔。(3)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建筑废水、废物、垃圾等处理而带来的第三者对甲方的索赔,由乙方承担。(4)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有损失的,由乙方单位承担。(5)乙方承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若有非甲方原因造成农民工上访事件,则取消其3年参加山东省济宁卫生学校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6)验收合格后,在保修期/质保期内如有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半小时内给予甲方电话答复。需要抢修,2小时内到达现场;不需要抢修,保证24小时内派专业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完成维修恢复正常。若乙方未能及时维修,甲方有权自行维修或委托第三方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或由甲方从质保金中扣除。且乙方要承担因质量问题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争议甲方、乙方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一致同意提请济宁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产生的律师费用、仲裁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由违约方承担。仲裁及诉讼期间,甲方、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各自义务。十四、合同的解除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除可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外,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乙方时解除,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1、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的全部或部分。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私自转让或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83、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成果。4、出现违约条款中约定的合同解除事项。因乙方提供的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所有损失乙方承担。十五、事故的责任乙方应对本次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意外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十六、其它(所有文件明确)1、乙方为甲方提供防水工程施工等服务,甲方大型项目或特殊项目需以招标方式确定承揽人,乙方对此不得有异议。2、乙方服务人员在甲方服务期间必须由甲方统一管理和调度,严格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3、乙方服务人员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参加相关的专业知识培训,国家有特殊规定的必须持证上岗;4、乙方服务人员应统一着装,文明服务。服务期间如与甲方师生、职工产生矛盾,应与甲方后勤管理部门沟通协商解决,严禁与师生发生矛盾冲突;5、乙方不得利用管理区域内的学校房产、物业、水电等资源从事经营活动;6、如遇甲方校区搬迁、大规模人员流动,需要乙方更换服务地点提供服务的,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十七、保密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知悉甲方的工作秘密(包括相关业务信息),不得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合同双方以外的其他方(包括乙方内部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员),乙方的保密责任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乙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十八、不可抗力,9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无。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供应商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三天内。采购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在供应商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后七天内审定完毕;若采购人对其施工组织设计提出质疑或要求供应商进行修正,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应提供修正的施工组织设计,采购人应在七日内对供应商修正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最后审定。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采购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3开工,187.3.1开工准备关于供应商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关于采购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关于供应商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执行通用条款。7.3.2开工通知执行通用条款。7.5工期延误7.5.1因采购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采购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执行通用条款。7.5.2因供应商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价款的3%。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无。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采购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执行通用条款。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供应商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工程设计变更联系单(图)以及业务联系单涉及到合同规定结算需要调整的,供应商必须在该项目内容实施前经采购人同意签证盖章,并在该项目完成7天内,将调整原因,调整价款金额(附价款调整结算书、单价分析表)一式二份报采购人,采购人,19在2天内审核确认,返还给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时间上报的,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变更。采购人未按时间签证的,视为变更工程报告已被确认。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0.5供应商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供应商合理化建议的期限:采购人审批供应商合理化建议的期限:供应商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无。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暂估价一览表》。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竣工结算时应按供应商实际完成的工作内容结算,剩余部分仍归采购人所有。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调整。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本工程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但是,工程竣工结算价不得超出本次采购预算。付款方式: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20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采购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执行通用条款。13.3工程试车执行通用条款。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执行通用条款。14.竣工结算14.1竣工付款申请执行通用条款。14.2竣工结算审核采购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以审计机关出具的工程结算报告日期为准。采购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执行合同相关条款。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自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3年。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否。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执行国家规定。,2116.违约16.1采购人违约执行通用条款。16.2供应商违约16.2.1供应商违约的情形执行通用条款及有关条款规定。20.争议解决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1)向济宁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济宁市人民法院起诉。,22四、工程质量保修书采购人(全称):山东省济宁卫生学校供应商(全称):山东宁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保证山东省济宁卫生学校大数据中心装修工程项目(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采购人和供应商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证书。供应商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缺陷修复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供应商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二)质量保修责任期质量保修责任期,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责任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修复范围和内容的项目,供应商应在收到修复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复。供应,23商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复,采购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复,修复费用从保留金内扣除。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供应商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供应商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采购人承担。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供应商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供应商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供应商应承担赔偿责任。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采购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专业公司(如监理等)组织验收。(四)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修复事项:无。本工程质量保修证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采购人供应商双方共同签署。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24五、安全生产合同为在山东省济宁卫生学校大数据中心装修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招标人山东省济宁卫生学校(以下简称“甲方”)与供应商山东宁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全称)(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一、甲方职责1.督促乙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要求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管理,要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二、乙方职责1.乙方是安全施工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25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三、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26本合同一式五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甲方:山东省济宁卫生学校,乙方:山东宁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住所:济宁市任城区环城西路45号住所:山东省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吾悦广场文旅综合体T2号楼0919-0921室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电话:,电话:签订日期:2024年8月21日,签订日期:2024年8月21日,2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大数据中心装修工程 装修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东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