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印刷服务采购合同公告(贵州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2024)



一、采购人名称:贵州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
二、供应商名称:贵州传世工坊广告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贵州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定点采购馆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431351000000405960
五、合同编号:52990025517470542049522024003802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各类资料印刷、文化墙、排版设计、文本装订、批量印刷、广告物料设计制作、个性化产品定制服务


1.00
13200
132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贵州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
联系人:李苏豫
联系电话:18275295314
传真:
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湖潮乡贵州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附件信息:

关于印刷服务的定点采购馆合同(52990025517470542049522024003802).pdf

政府采购网上服务市场合同编号:52990025517470542049522024003802采购单位(甲方):贵州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服务单位(乙方):贵州传世工坊广告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贵州省政府采购云平台定点采购供应商征集项目-贵州传世工坊广告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贵州省政府采购云平台定点采购供应商征集项目-贵州传世工坊广告有限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贵州省政府采购云平台定点采购供应商征集项目-贵州传世工坊广告有限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采购计划文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单位成交单价1[2024]13457号各类资料印刷、文化墙、排版设计、文本装订、批量印刷、广告物料设计制作、个性化产品定制服务--品牌:,供应商需求响应:完全响应。1项13200.00合同总价(元)合同总价(元)13200.0013200.0013200.0013200.0013200.0013200.0013200.00合同总价(大写)合同总价(大写)壹万叁仟贰佰元整壹万叁仟贰佰元整壹万叁仟贰佰元整壹万叁仟贰佰元整壹万叁仟贰佰元整壹万叁仟贰佰元整壹万叁仟贰佰元整二、付款方式序号采购计划文号采购目录数量预算资金资金来源性质资金支付方式1[2024]13457号其他印刷服务【集中采购】113200.00一般公共预算资金-三、服务条款注:合同总价包含商品到达甲方并能正常使用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以及保修费、税费等。注:1、资金来源性质包括预算内资金、专户资金、其它、核算其它、预算内暂存、专户资金暂存、核算其它暂存等,根据采购计划核定的性质填写。2、资金支付方式包括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支付、单位自行支付,根据采购计划核定的方式填写。1/5四、货款结算1.1.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将合同总价款的5%5%作为质量保证金支付至甲方账户,待22年后(自甲方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且乙方应完成甲方提出的索赔和赔偿、维修和退换货等义务后,甲方无息退还至乙方账户。2.2.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经最终验收合格且乙方开具正规的增值税发票后10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价款。33..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发票认证通过是付款的必要前提之一。44..本合同约定的款项应按时按约定足额支付至本合同约定的银行账户,一方当事人银行账户信息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3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负责通知的责任方承担。五、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1.1.为保证货物品质及来源以上货物要求原厂正品,不接受更改货物品牌型号的其他产品。2.2.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且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规定的质量性能规格型号和价格、服务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等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33..产品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及质量应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及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行业生产和验收标准,出厂标准与国家//行业标准要求不一致时,以要求较高者为准。44..乙方保证其对货物及服务项下所有内容拥有完整、独立、有效的所有权,且完全有能力授权甲方永久、免费、全球范围内使用货物附属软件(如有)。5.5.乙方保证其交付的所有货物、软件及服务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它权益。如因此发生任何针对甲方的争议、索赔、诉讼等,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与费用均由乙方承担。66..商家送货时须提供对本单位此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盖鲜章。六、交货地点、时间及方式1.1.交货时间:双方签定合同之后,乙方应在甲方确认电子版设计稿之日起10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生产并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完成安装。2.2.交货方式:乙方送货上门。3.3.收货信息:收货人:李苏豫;;手机号码:1858691231418586912314;;收货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贵安新区其他街道中八贵州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44..乙方应提前22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货物备妥待运日期及装箱清单,甲方应为接收货物做好前期准备。如甲方不具备接收货物的条件,应在约定的交货日期11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重新确定交货日期。55..交货前,乙方应对货物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2/56.6.其他:此费用为包干价,即已包含产品设计费用。乙方要负责与甲方协商设计理念,定制标语口号,并按照要求完善修改,产品按照交货时间要求送货。七、安装与验收1.1.到货验收: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应依据本合同及在线询价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及时进行验收。如发生所供货物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退货或要求乙方进行更换、补齐,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乙方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要求后33日内予以补救,所产生的费用及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22..安装调试::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在甲方指定时间内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安装调试所需的专用工具、备品备件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由乙方提供。安装调试过程中,乙方应采取安全保障措施,保证人员安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33..最终验收:货物经安装调试完成且符合技术要求后,甲方进行最终验收。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要求和验收标准的,甲方签署验收合格证明。如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的,乙方应当在33日内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后重新申请终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4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55..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之日前的货物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自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由甲方承担。66..若维修更换货物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可以拒收,运输及保管成本由乙方承担。八、保修与售后服务11..质保期为两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至质保期届满且经甲方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止。22..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33..质保期届满后,乙方对本合同项下货物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且维修时只收取所需维修部件的成本费,服务内容应与质保期内的要求相一致。44..在质保期内,乙方须在3030分钟内响应甲方电话,并在24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退换,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到达现场进行退换。如果乙方违反本条款项,乙方承担本次退换的全部不利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人员误工费、运费等。九、违约责任:1.1.甲方无故拒收货物、逾期验收或办迟延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金额每日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除不可抗力因素外)逾期验收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五的违约金。2.2.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额30%30%的违约金。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安装调试的,参照前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3..乙方所交的货物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3/5同总值30%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44..乙方未能按约定要求履行保修义务的,每发生一次应向甲方支付500500元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保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货物缺陷或乙方服务质量等问题造成甲方或任何人员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有关责任并作出相应赔偿。55..因乙方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30%30%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十、保密责任1.1.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终止后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双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数据、以及与甲方有关的信息等)负保密责任;保密期限自一,;方接收或知悉另一方信息资料之日起至该信息资料公开之日或一方书面解除另一方保密义务之日止。2.2.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责任方须按本合同总金额的20%2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对方损失的,应按对方的实际损失赔偿;;3.3.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十一、通知与送达11、本合同载明的当事人地址条款为当事人在履行合同及合同纠纷过程中的向对方通知(或者送达)的有效地址,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各类通知、函件、附件等文件,以及本合同发生纠纷后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包括争议进入公证、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包括一审、二审、重审、再审以及执行程序)。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地址、联系人或通信终端的,应当在变更后3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电子送达与书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2.本合同所称通知均为书面通知,书面通知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短信、微信、邮件等。十二、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可采取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如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十三、不可抗力及免责条款:1.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01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约定事项1.1.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肆份,乙方壹份,每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22..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形成《补充协议》等书面材料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4/5甲方(公章):贵州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乙方(公章):贵州传世工坊广告有限公司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湖潮乡贵州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宝山北路433号2单元1层2号电话:18275295314,电话:15985195657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贵阳市大营坡支行账号:,账号:133030007949签订日期:,签订日期:5/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印刷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贵州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