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其他租赁服务 剪辑工作站 监听音箱采购合同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4)
一、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勒勒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381101000014297598
五、合同编号:11N010652846202488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其他租赁服务
详见附件
元/天
1.0
7400
74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联系人:郭倩
联系电话:15199486386
传真:/
地址:友好南路716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设备租赁合同7400元_20240822130217.pdf
《格斯尔》传承人影像记录设备租赁协议书定作方(简称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承揽方(简称乙方):新疆勒勒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650102MA7H4LA409账,号:107091100770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分行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乙方拥有并愿意将以下设备出租给甲方,并且甲方同意租赁该设备一事达成一致意见。现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双方达成以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租赁设备明细及租金设备名称设备型号单价天数价格调色台DaVinciResolveMicroPanel专业达芬奇1000元/天2天2000元剪辑工作站M3max2000元/天2天4000元监听音箱真力8020d700元/天2天1400元总合计:总合计:总合计:7400元7400元第二条、租赁费用和支付方式1、租赁总费用为7400元。2、支付方式:完成拍摄任务后,甲方通过对公转账方式向乙方转账。3.若甲方未按时支付租赁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并有权解除本协议。第三条、租赁日期和支付日期1、租赁日期: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3日2、支付日期:甲方收到所需租赁设备,验收无损坏并可正常使用后,三日内通过对公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人民币7400元(大写:柒仟肆佰元整),乙方收款时应提供相应等额的票据。第四条、设备使用与保养1、甲方应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书正确、安全地使用设备,并应对设备进行合理的保养。2、租赁期间设备出现故障,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调试或远程指导。3、甲方不得将设备用于违法、违规或危害他人的活动,否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五条、设备归还与赔偿1、租赁设备在交货地点,由甲方向乙方交货。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造成租赁设备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承担责任。2、在设备租赁期满后,甲方应将设备按照原状归还给乙方,乙方收到设备需确认设备无误。乙方应自收货时起24小时内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设备,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设备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如当天未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设备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且确认设备无质量问题。3、如果乙方未按前款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设备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设备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属于甲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交货当天,立即将上述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处理,否则,视为租赁设备符合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要求。第六条、合同解除1、本合同期满后,双方自动解除合同。2、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均可提前[提前解除期限]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3、在租期期满当天,甲方需备齐所有设备归还给乙方。第七条、责任和义务1、乙方保证所提供产品及配件符合说明所写内容,设备根据甲方要求进行配送,配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滴滴快车,闪送或货拉拉,配送费由实际配送形式确定,由甲方承担配送费,甲方在收到设备当天须确认设备无误。如当天未验收,乙方则视为租赁设备已在完整状态下由甲方验收完毕且确认设备无质量问题。2、如若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保存不当致使设备损坏,应由甲方承担责任并按市场价赔偿。3、甲方应保证不将所租用乙方之设备用于违反相关法律和法规的不正当活动。乙方不承担甲方使用乙方设备所带来的相关后果。4、如需延期,甲方须事先通知乙方,并由双方书面续签,到期未归还视为违约,逾期拒不归还者按合同约定租金计算,计算截止至归还当天;超过5天经由乙方催还无果后,乙方有权向丁桥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要求甲方承担乙方由此而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5、在租赁的使用过程当中,甲方不得转租且务必爱护仪器设备,妥善保管,小心使用,切勿野蛮操作,粗鲁对待;更不可私自拆卸,确保设备完好无损,如有损坏或发生硬件损坏按原价赔偿;设备如有遗失或损坏至不能使用按照原价赔偿。第八条、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无法履行的一方在取得不可抗力的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的3日内及时将不可抗力的情况通报给对方。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因本合同的履行所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其他约定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自行失效。若由双方的代表负责签约。2、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双方签章确认后,与本合同的其他条款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发生争议的,交由乌鲁木齐仲裁委裁决。4、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持三份,乙方持一份。第十一条、合同签章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其他租赁服务 剪辑工作站 监听音箱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