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采购合同公告(佛山市顺德区建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4)
大良德胜大桥下空间综合利用及周边道路配套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采购项目名称:
大良德胜大桥下空间综合利用及周边道路配套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采购项目编码:
440606MA54145P22407261691
项目业主:
佛山市顺德区建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服务机构:
广东中正弘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大良德胜大桥下空间综合利用及周边道路配套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合同编号:
440606MA54145P22407261691
合同总金额:
¥358,750.7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4年08月09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4年08月09日至2025年08月09日
服务内容:
根据前期资料审核概算价,施工图完成后参与预算审核定稿,同步审核施工过程中签证、变更的见证及核价。每月根据形象进度审核进度款和竣工验收后负责结算审核等全过程造价咨询,相关成果送至相关政府管理部门通过审核。
合同附件
大良德胜大桥下空间综合利用及周边道路配套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pdf
佛山市顺德区建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4-08-29
合同编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名称:大良德胜大桥下空间综合利用及周边道路配套工程委托人:佛山市顺德区建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代理人:广东中正弘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8月9日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四、代理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五、代理人开始进行咨询业务时,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代理人支付酬金。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代理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的造价咨询服务且委托人支付了全部代理报酬后本合同终止。七、本合同壹式陆份,委托人肆份,代理人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八、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以下无正文)委托人(盖章):代理人(盖章广东中正弘毅玉程管理有限公佛山市顺德区建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S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文秀社注册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近区居民委员会县东路38号7楼良社区南翔路6号至壹大厦806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红岗科道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近技城良社区南翔路6号至壹大厦806联系电话:0757-22687051联系电话:0757-22228717开户银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良怡发支行帐号:801101001132718753帐号:801101001259445549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第3页共1页第二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2.“代理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代理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第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代理人的义务第四条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第五条代理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第十三条、第二十条和二十二条的规定,代理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第六条保密义务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委托人的义务第七条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第4页共1页代理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第八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代理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第九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代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代理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第十条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代理人联系。代理人的权利第十一条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代理人以下权利:1.代理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2.代理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3.代理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委托人的权利第十二条委托人有下列权利1.委托人有权向代理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代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代理人的责任第十三条代理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代理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第十四条代理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代理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第十五条代理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第5页共1页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应承担责任。第十六条代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委托人的责任第十七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代理人造成的损失。第十八条委托人如果向代理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代理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第十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二十条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代理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代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第二十一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第二十二条代理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第二十三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咨询业务的酬金第二十四条正常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第二十五条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代理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第二十六条如果委托人对代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两日内向代理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第6页共1页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第二十七条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其他-第二十八条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代理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第二十九条代理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代理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第三十条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第三十一条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代理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代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合同争议的解决第三十二条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7页共1页第三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第二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2.咨询项目计算依据以下项为准:(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2018年《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3)2018年《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4)2018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及《广东省安装工程计价办法》;(5)2018年《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综合定额》;(6)2018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佛山市建设工程计价相关文件;(7)其他专业工程定额;(8)委托人提供的有关资料;(9)建设期间顺德区建筑工程的价格水平。第四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大良德胜大桥下空间综合利用及周边道路配套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内容为(B、D、E)类。(A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B类)建设工程概算、招标控制价、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C类)建设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D类)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E类)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第八条双方约定的委托人应提供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材料及提供时间:委托人应提供下列第(1、2、3、4、5)项的资料给代理人:1.立项批文及规划许可证;2.工程施工图纸、审图报告;3.设计变更、签证的有关资料;4.工程图纸会审记录资料;5.有关资料;第8页共1页第九条委托人应在2日内对代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第十四条代理人在其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因单方责任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酬金比率(扣除税金)(但赔偿金不应超过该部分的咨询服务费)第二十七条双方同意用以下方式支付酬金1.委托人通过代理人指定的银行转帐支付工程款给代理人;2.本项目必须提供正规增值税发票方能办理付款。第三十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委托人与代理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提交佛山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顺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内提供的注册地址、通讯地址作为委托人联系、发送相关函件给代理人的指定地址,委托人经邮件方式向上述地址发送的任何函件,已经发出即视为送达给代理人。若代理人注册地址、通讯地址有变更的应于变更之日起七日内向委托人提出书面变更证明,因代理人提供的注册地址、通讯地址不详或者代理人不予签收造成的责任由代理人自行承担。附加协议条款:1.代理人工作人员应遵纪守法,严格执行造价咨询的规程、规定和职业操守。2.代理人编制的工程量清单中严格按照委托人所要求的编制范围及技术要求进行编制,不得对编制范围及技术要求进行更改或出现漏项及超出编制范围。在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过程中如出现不明或图纸错误时,应及时与委托人协商。3.代理人编制的工程量清单中总体项目中单项项目出现的误差不得超过总项目造价的2%。经审定的招标控制价(结算价或决算价)100万以内(不含100万)的项目,误差超过2%的,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重新编制,并经过审核,且有权要求代理人支付签订合同价30%的违约金;经审定的招标控制价(结算价或决算价)100万以上(包含100万)的项目,误差超过2%的,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重新编制,并经过审核,且有权要求代理人支付签订合同价10%的违约金。第9页共1页4.代理人编制的工程量清单中漏项不得超过项目造价的2%。经审定的招标控制价(结算价或决算价)100万以内的项目,误差超过2%的,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重新编制,并经过审核,且有权要求代理人支付签订合同价30%的违约金;经审定的招标控制价(结算价或决算价)100万以上(包含100万)的项目,误差超过2%的,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重新编制,并经过审核,且有权要求代理人支付签订合同价10%的违约金。5.在市场参考价的编制中,所编制的造价不得有严重超出或低于市场价格不合理的行为,因严重导致工期延误,致使委托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委托人的实际损失;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重新编制,并经审核后符合相关要求,且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支付合同价30%的违约金。6.委托人如中途停建、缓建、逾期支付服务费及其他问题造成代理人窝工、停工,委托人则按有关部门审定后的结果将损失补偿给代理人。若代理人中途停止提供服务或擅自终止合同,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时,代理人则按有关部门审定后的结果将损失补偿给委托人。7.本项目未完成前,未经委托人同意,代理人不得擅自将负责本项目的造价工程师、预算员调离本项目,如有违背则委托人保留对其处罚的权利。8.代理人工作延期每逾期一天,代理人偿付给委托人按合同价的5%每天作为赔偿金,赔偿金在工程款中进行补退,赔偿金总额不超合同价的50%。9.合同签订后,因上级决策或其它客观原因造成本项目停建或终止实施且承包人未开展咨询工作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若代理人已按委托人要求完成招标控制价编制,因委托人原因工程不再实施时,由代理人提供该项目的造价文件经委托人或第三方造价单位确认,支付该项目以经委托人或第三方造价单位确认的招标控制价为基数按照上述计算方式计算的咨询费的90%。10.关于招标控制价、结算价质量偏差率处罚措施:(1)招标控制价:经街道资管委审核一室审核后,属于少计、漏计,质量偏E差率在5%以内的,属允许范围;质量偏差率在5%以上的,需将扣除咨询费用20%作为处罚。在施工过程中仍发现少计、漏计,质量偏差率达到3%-5%以内的,一年内将暂停直接委托作为处罚;质量偏差率在5%以上的,不再直接委托相关业务。(2)结算价:经街道资管委审核一室审核后,质量偏差率在3%以内的,属允许范围;质量偏差率在3%-5%以内的,需将扣除咨询费用10%作为处罚;质量偏第10页共1页差率在5%以上的,需将扣除咨询费用20%作为处罚。11.保密条款保密资料:①代理人在提供造价咨询服务过程中,因履行职责所知晓的涉及委托人商业机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专利、商标或其它有保密性的信息,且此类信息未公开披露过的,均属保密信息。②委托人就该项目制作的所有文件、报告、调查结果、建议、图纸、设计方案、计算书、审查报告等关于项目的资料和资料的复印件、电子文档。③代理人在造价咨询过程中编制的所有关于本项目的造价咨询文件、审查报告、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资料和资料的复印件、电子文档。保密义务:①代理人在提供造价咨询服务过程中及完成造价咨询服务后,保证保密资料仅限于代理人指定的本项目造价咨询人员知晓,不得将本项目保密资料发给无关人员。本项目造价咨询人员指本项目服务开始前代理人按委托人要求提供的本项目造价咨询服务人员名单中的人员。②代理人保证对其职工、承包商以及其它与执行本合同的相关工作人员或者机构进行保密约束。③造价咨询服务完成后,代理人应当及时将技术资料交还给甲方,或者按照甲方要求销毁或删除技术资料。④代理人同意承担由于其职工、承包商以及其它与执行本合同的工作人员或者机构所引发的保密问题的全部经济责任。违约责任:①代理人在提供造价咨询服务过程中及完成造价咨询服务后,将保密资料发给无关人员或让无关人员知晓的,一经发现,即视为代理人违约,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要求代理人退还已支付的所有费用,支付签订合同价100%的违约金。②因此而造成委托人经济损失的,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因此而造成委托人信誉受损的,代理人须支付签订合同价200%的违约金。③出现以上任一种违约行为的将纳入合作黑名单,三年内不再委托咨询业务。第1页共1页附件单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质量评价表中介单位:广东中正弘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考评项目名称:大良德胜大桥下空间综合利用及周边道路配套工程序考评内容及分数评分备注一咨询业务服务(25分)1是否能按时完成委托的任务。(5分)每推迟1天扣1分(因建设方资料不全,无法按时完成时,经甲方审批后,时间可顺延)、能否提交造价的的电子文件(易达版及EXCEL格式)未能提供书面报告扣2分,直到扣完5分为止。2人员的组织、配制是否合理;是否建立了内部审核制。(5分)咨询单位要建立内部审核制(编制人、复核人)。不合理扣5分;差扣4分;较差扣3分;一般扣2分:合理或较好不扣分。3是否能够主动开展工作并能够独立解决问题。(3分)针对造价咨询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各咨询单位应首先在本单位内部解决。很差扣3分;差扣2分;一般扣1分;稍好不扣分。4造价咨询人员是否服务意识强,态度好,责任心强,成果出现问题勇于承担责任。(3分)计价过程中服务意识、态度、责任心;差扣3分;好不扣分。5造价咨询人员是否能够廉洁自律,坚持原则,公正中立。(4分)廉洁自律、坚持原则、公正中立不扣分,稍差扣2分,较差扣4分。6造价咨询人员是否坚守职业道德,保守技术和商务秘密。(5分)严格遵守执业行为准则、职业道德准则:严格保守执业中知悉的技术和商务秘密:同业互助,共同维护和促进本行业的职业道德和信誉。优良4-5分;一般扣2分,较差0分。小计二咨询业务质量(75分)1工程量的复核情况(25分)审核过程中每发现一个数量错误扣3分。注此项可以为负分。2套用定额是否有重大的差、错、漏或重复等(10分)审核过程中每发现一个错、漏或重复套用扣2分,每发现一个定额套用有重大偏差扣1分,直至扣完。3造价审查中措施项目费是否考虑合适(10分)在提交的造价文件中应列有措施项目的说明,并对施工措施的工程量计算过程加以备注,每缺少一项扣3分,对措施工程量计算出入较大的每发现一个扣2分,直至扣完。(对结构复杂的项目应进行措施方案的技术与经济比较)4材料单价的市场调查准确性(10分)审核过程中每发现一个材料价偏差较大(偏差大于±15%)的扣2分,直至全部扣完。5第三部分费用、其它费用的列项、采用标准、计费基础、费率套用等是否正确(10分)审核过程中每发现一个错、漏扣2分,直至扣完。6总体造价咨询成果的质量(10分)中介咨询总价③,审核总价④,如:-3%≤③/④-1W3%-不扣分,如③/④-1>3%或③/④-1小计小计合计合计具体评价说明1、该表适用于对估算、概(预)算、预算审核、结算、决算的评价。2、本评价表由项目跟进人、部门负责人进行评分。1、该表适用于对估算、概(预)算、预算审核、结算、决算的评价。2、本评价表由项目跟进人、部门负责人进行评分。1、该表适用于对估算、概(预)算、预算审核、结算、决算的评价。2、本评价表由项目跟进人、部门负责人进行评分。项目跟进人员:部门负责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佛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