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采购合同公告(通辽市科尔沁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4)
一、合同编号: YPDC2024010
二、合同名称: 科尔沁区2024年“一喷多促”项目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 150502-CGXM-2024-02178
四、项目名称: 科尔沁区2024年“一喷多促”飞防服务采购(十)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通辽市科尔沁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 址: 科尔沁区西顺路368号
联系方式:13947587571
供应商(乙方):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博丰农机农牧业专业合作社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丰田镇哈拉满罕村
联系方式:1375415152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无人机飞防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40600.0000亩
主要标的单价:4.0000元
合同金额: 16.24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8-29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08-29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详见合同
附件:
10.科尔沁区2024年“一喷多促”项目服务合同.pdf
10.科尔沁区2024年“一喷多促”项目服务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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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尔沁区2024年“一喷多促”项目服务合同采购人:通辽市科尔沁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以下简称甲方)成交供应商: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博丰农机农牧业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乙方)通辽市科尔沁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组织采购的科尔沁区2024年“一喷多促”项目,根据本次询价的内容及乙方的承诺,经甲、乙双方协商如下:一、服务内容:1.防治面积:40700亩。2.防治区位置:莫力庙苏木、莫力庙羊场,具体防治地点以甲方指定区域为准。3.防治措施:无人机低空喷洒。4.作业任务:“一喷多促”飞防作业。二、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序号项目单价(元)数量(亩)合计(元)备注1科尔沁区2024年“一喷多促”项目440700162800此报价包含税费、飞行费、植保服务组工资、地勤服务、安保宣传、人员食宿交通费等一切费用1.合同金额:每亩作业单价4元,合计人民币162800元,大写:壹拾陆万贰仟捌佰元整。2.付款方式:全部工作内容完成并验收合格,待区政府该项目资金到位后,乙方开具发票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乙方账户信息如下:账户名称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博丰农机农牧业专业合作社开户行及行号科区联社丰田信用社账户号码3302401220000000008273开户行地址科尔沁区丰田镇三、甲方责权1.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将详细的飞行地点、飞行时间通知乙方,并与乙方一起确定最终飞行实施计划;(为确保飞行安全,在确定飞行计划后,非安全原因,双方不得擅自更改飞行方案。)第1页共3页2.向乙方提供作业区域尽可能详细的地形图;3.指定专人与乙方协调飞行作业安排,并安排了解飞行作业的人员参于作业;4.按乙方要求提供无人机到达作业点后的停放安全保卫工作;5.为保证飞行安全,飞防期间无关人员原则上不得操作无人机;6.甲方需施叶面肥结束后在验收单上签字,在防治后及时检查防治效果,如果防治效果不达标,需在7天内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实施有效补救措施。超过7天,视为对防治效果无异议,乙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四、乙方责权:1.向甲方提供优质安全的飞行服务,飞行安全由乙方全权负责;2.根据甲方的任务要求,制定完善的飞行计划,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3.乙方人员在作业期间的食宿由乙方自行解决;4.乙方负责飞防用车、飞防工作组用车、雇佣飞手、地勤等。5.乙方负责按照甲方选定的叶面肥配方及用量配制肥液;按照甲方确定的叶面肥配方和农药剂量用于防治作业;。6.作业航线或幅宽必须全部覆盖甲方约定全部地块;7.乙方承担安全作业的全部责任,包括飞行员、地勤人员及作业相关的其他人员的人身安全;承担作业设备安全。8.在2024年8月25日前完成全部作业。9.作业中每个地块都要拍照留存,作业流程、药品配置,喷防过程等全过程照片照片,同时录制1个视频。五、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照合同规定的要求完成防治作业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十。2.参与企业具备日飞防能力10000亩以上,不允许层层转包,一经发现,取消其作业资格,已完成的飞防作业面积也不予支付飞防费用,企业自行解决。六、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2页共3页3.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七、争议解决1.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双方同意在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在诉讼期间,除了必须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解决的那部分问题以外,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八、合同补充、修改或变更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依法对本合同进行补充、修改或变更。2.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修改或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九、合同的生效合同签署的所有内容必须符合本次服务项目最终结果,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盖章及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扫描件、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全暑页甲方:通辽市科尔沁区农业技术推广中(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C联系电话:乙方: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博丰农机农牧业专业合作社(盖章)人采人保来(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1375415522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8月29日第3页共3页科尔沁区区2024年“一喷多促”飞防补充协议经科尔沁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与十家中标飞防企业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达成一致,在原合同基础上变更合同条款部分内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一、协议内容变更部分为:每家飞防企业为所负责飞防地块免费飞防100亩,作为试飞标准。二、其余地块按照试飞标准执行。三、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通辽市科尔沁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盖章)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乙方: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博丰农机农牧业专业合作社(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林杂联系电话: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8月2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