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保养 空调 更换发动机润滑油采购合同公告(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安局2024)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警保处-鄂Q0039警-车辆保养合同
三、项目编号:无
四、项目名称:警保处-鄂Q0039警-车辆保养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安局
2、地址:恩施市施州大道28号
3、联系方式:18372590506
4、供应商(乙方):恩施市丽车汽车装饰有限公司
5、地址:湖北省恩施市舞阳坝街道办事处耿家坪村金桂大道东侧
6、联系方式:18671855211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车辆保养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831元
5、合同金额:0.0831(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4年08月28日至2025年08月27日;履约地点:恩施州公安局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2800-2024-0111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8-28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8-28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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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保处-鄂Q0039警-车辆保养合同.pdf

警保处鄂Q0039警车辆保养维修合同甲方:恩施州公安局乙方:恩施市丽车汽车装饰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规定,经过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竞价确定乙方为甲方公务用车维修保养的定点维修企业,并与乙方本着公平、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本单位公车维修保养在乙方定点维修的有关事宜,订立合同如下:一、双方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权享受乙方提供的车辆日常维修服务,甲方维修车辆信息:鄂Q0039警2、甲方有义务按时结算并支付乙方维修费用。3、甲方发现乙方未按合同要求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相应损失。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维修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二)乙方责任1、乙方保证对甲方车辆维修保养及时,在提供维修服务时,其服务质量不低行业中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2、如甲方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出现紧急故障,经甲方单位通知,乙方必须在第一时间(恩施州内不得超过2小时)赶到现场抢修。3、乙方保证使用的配件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性能要求。4、机动车维修配件实行追溯制度。乙方应当记录配件采购、使用信息,查验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明,并按规定留存配件来源凭证。在质量保证期和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且乙方在3日内不能或者无法提供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机动车无法使用的相关证据的,乙方应当及时无偿返修,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在质量保证期内,机动车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选择另行聘请第三方维修,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维修质量导致甲方利益受损的,由乙方赔偿。5、乙方提供使用的配件材料在其使用寿命不低于乙方承诺的该类商品的质保期。其中车辆大修(车辆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60000公里或者3年,其他维修项目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1年。6、乙方在车辆维修期内不得擅自将车辆开出维修区间,维修后试车须经甲方同意或有甲方人员陪同。二、维修保养的项目(一)车辆的维修项目明细如下:车辆型号车辆型号汉兰达汉兰达单位单位州公安局车辆牌照号车辆牌照号鄂Q0039警鄂Q0039警维修前公里数维修前公里数271864序号维修项目单位数量单价金额质保期1机油升4124496一年2机油格个17070一年3空调格个18080一年4空气格个18585一年材料合计材料合计材料合计材料合计材料合计731.00731.00工时项目工时项目工时项目工时项目工时项目工时项目工时项目维修项目次次工时单价工时费1更换发动机润滑油1次1次100100工时费合计工时费合计工时费合计工时费合计100.00维修合计:维修合计:维修合计:维修合计:831.00831.00831.00合同总额为:831.00大写:捌佰叁拾壹元整(二)合同项下的车辆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车辆损坏的维修,不在本合同规定的维修范围内,但由于乙方修理质量原因所致的情形除外。三、维修保养要求(一)乙方修理的车辆符合汽车维修行业规定的质量管理要求。(二)乙方确保车辆维修保养中所采用的零配件的纯正和质量,严禁使用伪劣的零配件,车辆重要零配件的领取和更换,应有用户代表、当车驾驶员的签字,否则甲方不予认可。(三)乙方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做好车辆的定点维修档案和财务管理工作。按照车辆维修档案和财务列单要求完整有序地对本合同项下的汽车进行维修登记。四、结算方式(一)甲方对乙方所定点维修保养的合同项下的汽车实行实时结算方式,即乙方维修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向甲方出具正式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5日内完成结算付款。维修的价格必须在《年度公务用车定点维修费用参照表》的限额以内。(二)乙方须对单次发生的维修费用报甲方审核,经甲方审核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五、违约责任(一)乙方在履约过程中,如被发现有两次出现不能按规定时间完成车辆维修保养任务,或维修保养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履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相应损失,除此之外,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维修金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二)乙方应对维修过程严格把关,车辆出厂时,乙方必须确保车辆维修保养合格,并附维修保养合格清单。乙方未按要求进行保养或完善登记资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费用并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三)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维修款,逾期未支付的应按应付金额的万分之五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六、合同纠纷处理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当地相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恩施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七、合同签订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法定代表:法定代表人:伟波签订日期:签订日期:104.8J61044.8.1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保养 空调 更换发动机润滑油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