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气污染防治监督性检查抽测 大气污染治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驻马店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



一、合同编号:驻政采购-2024-05-29-A

二、合同名称:油气污染防治监督性检查抽测

三、项目编号:驻政采购-2024-05-29

四、项目名称:油气污染防治监督性检查抽测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驻马店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地址:驻马店市解放路中段

联系人:雪文吉

联系方式:0396-2815123

2.供应商(乙方):河南和众检测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小型

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莲花街与红松路交叉口圣世嘉业九号楼512室

联系人:朱利哲

联系方式:13674915580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1448000 元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后 45 日历天内完成;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大气污染治理服务
符合采购人要求
符合采购人要求
自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
符合国家、省相关标准、规范要求,通过甲方组织的专家验收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6月1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8月28日

和众检测委托抽检项目服务合同.pdf

驻马店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与河南和众检测有限公司-委托抽检项目服务合同T项目名称:驻马店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油气污染防治监督性检查抽测项目签订时间:2024年6月14日签订地点:路89路城区解放公5299环境监测技术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驻马店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受托方(乙方):河南和众检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45JTB1X1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油气污染防治监督性检查抽测项目提供技术服务,并支付服务费用。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一、服务范围1.1技术服务内容:对驻马店全市辖区内所有汽油储油库、50%以上的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回收系统监督性检测和整治并出具检测报告。1.2乙方进行检测的内容及执行标准:冷第一项:储油库检测项目:收集系统油气泄漏浓度、底部发油油品滴洒量、收集系统压力检测、处理装置油气排放浓度(非甲Y烷总烃)、厂界非甲烷总烃,执行标准: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2准GB20950-2020。第二项:加油站检测项目:液阻、密闭性、气液比、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泄漏浓度,执行标准: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第三项:油罐车检测项目: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油气回收管线气动阀门密闭性、泄漏浓度,执行标准:油品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1-2020。1.3技术服务地点:驻马店市辖区内。1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1.5技术服务方式:完成现场监测并出具合规的检测报告二、进度要求及质量要求乙方应当按照下列进度要求及质量要求提供技术服务工作:具体进度要求为:在规定检测周期内完成现场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F质量要求为:乙方应按照相关监测技术规范对被检测单位进行现场检测,并客观公正的出具检测报告。如在监测过程中,涉嫌数据造假出具虚假报告,乙方负全责。为保证乙方在合同期内有效完成检测工作,甲方应按检测单位的要求协调被检测单位配合检测。乙方在开展检测及出具检测报告过程中,不得接受被检测方现金及转账,不得出现擅自违规调整检测数据、弄虚作假等情况,若一经23发现以上情况,将追究乙方责任。三、技术服务费用3.1技术服务费用:检测服务费合同总额:1,448,000.00元,:大写:壹佰肆拾肆万捌仟元整,具体服务费用以实际检测费用为准(超出部分无效)。3.2付款方式:乙方按照标准完成合同内检测任务并提交检测报告,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应于()内支付总合同额。3.3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帐号和税号(如适用)为: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郑州工业园支行户名:河南和众检测有限公司2银行联行行号:103491003651帐号:16036501040005360税号:91410100MA45JTB1X13.4乙方自行承担因收取技术服务费而产生的税费。3.5本合同如果属于关联交易,甲乙双方约定的支付结算方式不应违反关联交易财务结算的相关规定。四、保密信息T4.1乙方同意,除非甲方明确授权或本条另有规定,其不得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以及完成服务后的【1】年内进行下述活动:(a)向第三方披露;(b)为乙方的利益或其它方的利益使用;(c)公开保密信息。4.2前款所述保密信息是指甲方创造、所有、控制或占有的机密或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向乙方披露的有关业务、商业、技术信息和资料(图纸资料、人力资源信息、装置运行经验等),不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或是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过程中而产生的信息,无论该信息的载体如何。144.3本保密不适用于下述信息:(a)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向有关政府部门公开的信息;(b)在披露时已经处于公共领域的信息或披露后因为公布或其它原因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但是因为乙方违反本合同而进入公共领域的除外;(c)乙方可以合理证明在披露时即已为乙方所占有的信息;(d)乙方从第三方获得的信息,而第三方有权向乙方披露。34.4本条规定不限制乙方在为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所必须的范围内向其服务人员、雇员、代理、分包商和关联方披露保密信息,但乙方应当确保其在本合同项下任命的每名服务人员、雇员、代理和分包商了解并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义务。上述必须的范围内其服务人员、雇员、代理、分包商或关联方违反本条规定的保密规定的,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4.5无论本合同是否生效、被撤销、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顶五、承诺与保证5.1不侵权:乙方陈述和保证,其履行本合同所使用的乙方的任何设备、材料、工序工艺、软件及其他知识产权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拥有的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在内的各项权利。如果第三方提出任何侵权主张(无论是向甲方主张还是向乙方主张),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因乙方侵权(或潜在侵权)而对甲方造成的全部经.1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该等赔偿不以合同价款金额为限,以甲方实际遭受的损失确定赔偿金额。3715.2检测安全(如适用):乙方承诺其及其工作人员已取得相应的检测资质,并且在提供技术服务时,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因乙方未按照国家有关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全责。5.3设备承诺:除非本合同另有明文规定,乙方应确保提供技术服务所使用的设备的技术性能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4市场的通常标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应使用本合同规定的设备提供技术服务,不得擅自更换。5.4亲自完成:乙方保证按合同约定亲自完成技术服务和解答甲方问题,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者部分工作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六、不可抗力6.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直L接影响本合同履行或不能按约定条件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10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理由之有效证明文件。不可抗力造成的履行迟延或未履行,任何一方均不对该等)履行延迟或未履行承担责任。6.2双方根据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友好协商选择\\解除合同或者继续履行;如果双方选择解除合同,则乙方应当向甲方退还尚未实际发生的技术服务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三十(30)日,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七、转让、变更和解除本合同下乙方的权利或义务,除非得到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签署补充协议。5八、生效8.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生效,直至本合同下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为止。8.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8.3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驻马店市生态环境综合甲方(合同乙方(合同河南和众检测有限公司行政执法支队章):章):委托代理人1e七青委托代理人朱利帮(签字):(签字):联系人:朱利1367491558012主18212903027联系人:.U纳税人识别I纳税人识别91410100MA45JTB1X1号:号: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地址:区,解放路529号区莲花街与红松路交叉地址:口圣世嘉业九号楼512电话:0396-2815123室电话:0371-55888991.乙方(合同甲方(合同驻马店市生态环境综合河南和众检测有限公司章):章):行政执法支队委托代理人朱利帮委托代理人1e七青(签字):(签字):联系人:朱利1367491558012主18212903027联系人:.U纳税人识别I91410100MA45JTB1X1号:纳税人识别号: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地址:区莲花街与红松路交叉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口圣世嘉业九号楼512区,解放路529号室电话:电话:0396-28151230371-55888991.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油气污染防治监督性检查抽测 大气污染治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