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 道路硬化工程采购合同公告(隆林各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



一、合同编号:12N0080351522024803                     

二、合同名称:2023年自治区第三批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BSZC2024-G2-310254-GXXY                         
四、项目名称:2023年自治区第三批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隆林各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镇民族街01号                        
   联系方式:18934999765                         
   供应商(乙方):广西祥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新洲镇民权街98号                         
   联系方式:13617767137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桠杈镇忠义村高峰屯至下坝屯通屯道路硬化工程    数量:1.00     单价(元):1239902.1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施工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施工工期:120日历天项目经理:黄高彬执业证书信息:桂245181868769  

    2.合同金额(元):1239902.1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8月3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8月3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桠杈镇忠义村高峰屯至下坝屯通屯道路硬化工程.PDF

合同编号:2024-601-2标市隆林各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自治区第三批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项目建设工程合同发包方(全称):承包方(全称):隆林各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广西祥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L项目名称:桠杈镇忠义村高峰屯至下坝屯通屯道路硬化工程(标项二)卷内目录第一部分施工合同书·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四部分工程质量保修书……………·······第五部分安全生产合同…………·.第一部分施工合同书,发包方(全称):隆林各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承包方(全称):广西祥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桠杈镇忠义村高峰屯至下坝屯通屯道路硬化工程(标项二)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如下: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桠杈镇忠义村高峰屯至下坝屯通屯道路硬化工程(标项二)2、工程地点:桠杈镇忠义村高峰屯至下坝屯3、建设性质:新建4、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及数量:新建寨门1座、观景台1处、7m太阳能路灯67盏、修复4.7米宽道路总192米、修复道路18cm面层163米、地面硬化16处:1351m、挡土墙9座总体积:750.72m、错车道3个、停车场1个、Gr-C-4C路侧波形梁钢护栏914.m、AT1-2波形梁钢护栏端头60个、AT2波形梁钢护栏端头60个、混凝土警示柱10根、项目标志碑1块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资料)。5、批准文号:隆政函【2024】36号6、资金来源:桂财农(2023)105号1二、工程期限开工日期:2024年8月30日。竣工日期:2024年12月27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120日历天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四、工程造价:工程合同总造价为公开招标中标价,即人民币壹佰贰拾叁万玖仟玖佰零贰元壹角整(¥1239902.10元),以审计单位出具的工程审定金额作为结算依据,如自治县审计局进行抽审,则以自治县审计局出具的工程审定作为最终结算依据。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黄高彬,职称:二级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徐旺,职称:工程师。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工程发包方式、相关要求。1、本工程由发包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发包给承包方施工,承包方进场施工所需的水、电、路由承包方自行解决(发包方负责协2调)。2、承包方在施工中,做好施工记录,属于隐蔽工程的须经双N方人员验收签字后,承包方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3、工程发生质量问题,不符合设计和有关规定要求而造成返工的,承包方负责无偿返工,直到符合要求为止4、承包方必须按工程项目安全实施的相关规定安全规范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伤亡或病亡等事故,一切责任由承包方自负,发包方不负任何责任。5、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施工,并接受业主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6、除特殊情况外,合同签订后3天内承包方必须组织施工。7、签订合同前,承包方执中标通知书到隆林各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8、承包方开工前,需为农民工缴纳相关保险。八、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包括工程档案资料、工程实体,两者同时验收,缺一不可。工程全部竣工后,承包方应当先按工程技术要求进行自验,自验合格后书面报告。发包方收到承包方提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10天内,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竣工验收。九、工程保修保修期限为贰年,从验收合格之日算起(详见第四部分)。十、工程款支付与结算3本合同签订后,发包方按以下规定支付工程款(1)承包方施工完成投资额达50%及以上后,发包方按合同总造价的40%拨付第一次工程款。(2)工程项目全部完工后,承包方可申请第二次支付工程款为合同总造价的80%;承包方在工程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申请支付第三次工程款的,第三次工程款支付累计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造价的90%。(3)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方做好竣工资料提交发包方审核,发包方在2个星期内审核完毕后报审计单位进行结算审计,审计报告后出来以审定金额进行审定结算,质保金3%由财政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4)质保金在保修期满后由财政部门根据相关程序退还。十一、违约责任1、自签订合同之起3个工作日内必须进场,10个工作日内必须开工,逾期不开工将按照延长时间每日扣除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总金额的1‰作为违约责任。2、施工单位不按时履行合同造成延期时间的,将按照合同期满后第2个工作日算起每日扣除施工单位合同总金额的1‰作为违约责任。3、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工程进度的,经发包方和监理单位到现场核实同意后方可延期工程期限。4、发包方收到承包方提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组4织相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逾期不组织验收造成承包方经济损失的,发包方将按照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十二、附则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保修期满结算完毕之日起失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另定。4、本合同一式5份,发包方执3份(局办公室、计财股、水库移民安置股各执一份),承包方执2份。发包人:隆林各族自治县发展和改承包人:西祥臻建设工程有限公京程有公公革局(公章)军张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51031008035152J91451031340301432M地址: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镇民族地址: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镇社区民族路01号民权街98号电话:0776-8209756电话:0776-8221188邮箱:邮箱:1lymb@163.com邮政编码:533400邮政编码:533400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百色隆林支行营业室账号:2110604319300072842订立时间:2024年8月30日订立地点:隆林各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5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个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词语定义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通用合同条款第1条。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如下:(1)本施工合同书;(2)本通用合同条款;(3)本专用合同条款;(4)本工程质量保修书;(5)安全生产合同(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其他合同文件。6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3、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本合同使用的语言为:汉语3.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家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自治区有关法规和规章。3.3适用标准及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施工设计图纸中要求的标准规定及现行的国家标准、施工验收规范、评验标准等。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开工后1周内。4、图纸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日期和套数:签订施工合同后提供1套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承包人自己复制,复制费用自己承担。4.2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合同范围内的全套施工设计图。4.3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修改图纸或将图纸用于本合同以外的事项,否则,承包人将负法律责任,发包人有权提出索赔。4.4承包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文件数量及方式:施工组织设计、投资计划、月进度计量资料、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竣工图等,各一式贰份,以书面形式提供。7(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5.1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职务:职权:o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通用条款执行。7、项目经理姓名:韦坚,职称:二级建造师。8、发包人工作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8.1.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已具备。8.1.2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已开通。8.1.3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8.1.4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已办理。8.1.5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o8.1.6图纸审查和设计交底时间:正式开工前7个工作日内。8.1.7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室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o8.1.8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o8.1.9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O9、承包人工作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9.1.1交纳履约保证金按当前文件规定o9.1.2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9.1.3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施工组织设计和投资计划应在开工前7天提交;月进度计量资料为每月25日前;竣工结算资料的提交应在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829.1确定变更价款发生设计变更后,双方约定如下:29.1.1承包人提出变更价款的时间:按实际发生十四天内。29.1.2发包人确认变更价款的时间:收到报表后二十天内。29.1.3双方对变更价款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的解决办法和时间要求:双方委托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核仲裁。(九)竣工验收与结算32、竣工验收3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32.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的份数为:壹份;提交的时间是:提交竣工报告的同时。32.3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时间是:完工30个工作日内。32.4发包人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的约定是: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通用条款约定的方法执行。.33、竣工结算33.1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承包制,竣工结算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乘以成交综合单价进行结算;33.2变更工程造价结算依据:增减的工程量单价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有相同细目的按竞标人竞标时的成交单价进行结算;如无相15同细目,但工程量单价中有类似细目的参考类似成交价结算;无类似细目的新增项目有定额的套定额计算;其中材料价格按财政评审当期《建筑信息材料价》及当地市场的材料价格为依据执行,无信息价的按甲、乙双方签证单执行;新增项目无定额可套的,由发包人、承包人根据市场价格协商决定。33.3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书的时间是:竣工验收后30天内。33.4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书后提出审核意见的时间是:30天内。34、质量保修34.1质量保修期:见《工程质量保修书》34.2质量保修期的费用,在质量保修期内,下述原因造成的质量保修费用,由承包人负责a.承包人所用的材料、设备或操作工艺不符合要求;b.承包人负责设计的部分永久工程,在设计中有错误;c.承包人的疏忽或未遵守合同中对承包人规定的义务。承包人修复的项目不属于上述原因造成的,承包人应报发包人批准后,确定合同价格的增加额,通知承包人,并抄送发包人。(十)争议、违约和索赔35、违约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通用条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16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每延误工期一天,向发包人支付按合同价款千分之一的违约赔偿金,拖期损失赔偿金限额为合同总价的5%。37、争议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如协商未果,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起诉。(十一)其他39、不可抗力39.1不可抗力包括: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通用条款执行。39.2双方对不可抗力的约定:以有关部门发布的文告或文件为准。40、保险40.1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o40.1.1发包人竞标内容: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o40.1.2承包人投保内容:必须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的所有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投投保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缴纳保险费。41、文物和地下障碍物如发生,双方按以下约定办理: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通用条款执行。42、合同解除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通用条款执行。17第四部分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隆林各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承包人(全称):广西祥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桠权镇忠义村高峰屯至下坝屯通屯道路硬化工程(标项二)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寨门、观景台、太阳能路灯、道路硬化、地面硬化、挡土墙、波形护栏、警示柱1、项目标志碑等,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新建寨门1座、观景台1处、7m太阳能路灯67盏、修复4.7米宽道路总192米、修复道路18cm面层163米、地面硬化16处:1351m、挡土墙9座总体积:750.72m3、错车道3个、停车场1个、Gr-C-4C路侧波形梁钢护栏914m、=AT1-2波形梁钢护栏端头60个、AT2波形梁钢护栏端头60个、混凝土警示柱10根、项目标志碑1块等。、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8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o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19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无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西祥臻建设工程发包人(公章):隆林各族自治县发承包13有限间展和改革局地地广西隆林族自治县新州镇地址: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镇民民权街98号族社区民族路01号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0776-8209756电话:0776-8221188传真:传真:开户银行:虫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开户银行:虫国工商银行百色隆林.公司隆林县支行支行营业室-账号:211064309264103783账号:2110604319300072842邮政编码:533400邮政编码:533400订立时间:2024年8月30日20第五部分安全生产合同为确保在桠杈镇忠义村高峰屯至下坝屯通屯道路硬化工程(标项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业主隆林各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下称“发包人”)与项目承包人广西祥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1.发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开工前召开安全生产培训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2.承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21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有关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22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焊接、爆破、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23(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12)安全生产严格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达标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和管理。3.违约责任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方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责任方承担。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5.本合同未尽事宜,发包人、承包人双方依据《安全生产法》、《广西公路桥梁工程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执行。6.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自承包方退场之日起终结。7.本合同一式5份,发包人执3份,承包人执2份。发包人:承包人;9、.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订立时间:2024年8月30日2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 道路硬化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