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材采购合同公告(麻栗坡县麻栗镇中心学校2024)
麻栗坡县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二次)合同公示
合同公示信息
采购项目编号:
ZC532600202400462001
采购项目名称:
麻栗坡县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包件编号:
ZC532600202400462001001
包件名称:
麻栗坡县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人:
麻栗坡县麻栗镇中心学校
采购代理:
云南沅格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包件分类:
其他
中标人:
麻栗坡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中标价(费率或单价等):
下浮0.50%
合同编号:
合同金额(万元):
0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公示日期:
2024-08-30
合同公示内容:
附件信息
合同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麻栗坡县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合同(二幼).pdf
2024-08-26 17:29:25
2
麻栗坡县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合同(八布乡).pdf
2024-08-26 17:29:22
3
二小配送合同.pdf
2024-08-29 17:24:37
4
麻栗坡县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合同(猛硐乡).pdf
2024-08-26 17:29:25
5
麻栗坡县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合同(一幼).pdf
2024-08-26 17:29:27
6
麻栗坡县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合同(天保镇).pdf
2024-08-26 17:29:25
7
麻栗坡县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合同(大坪镇).pdf
2024-08-26 17:29:22
8
麻栗坡县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合同(下金厂).pdf
2024-08-26 17:29:26
9
麻栗坡县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合同(职中).pdf
2024-08-26 17:29:28
10
麻栗坡县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合同(麻栗镇).pdf
2024-08-26 17:29:24
11
麻栗坡县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合同(二中).pdf
2024-08-26 17:29:23
麻栗坡县第二幼儿园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合同甲方:麻栗坡县第二幼儿园(以下简称“甲方”)乙方:麻栗坡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升教育后勤保障水平,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做好麻栗坡县第二幼儿园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麻栗坡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麻栗坡县学校(园)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联采分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麻教体发〔2024]8号)要求,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原则,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乙方为甲方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机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执行。一、配送项目名称麻栗坡县第二幼儿园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项目。二、配送范围和内容配送内容主要包括米、面、油、蛋、奶、食盐、味精、酱、醋等食品及原辅料;猪、牛、羊、鸡、鸭等时鲜肉类食品;各种时鲜蔬菜和水果。乙方禁止配送保健食品、含乳饮料和火腿肠等深加工食品,以及腌制、高盐、高油及高糖食品。乙方不得F向甲方提供预制菜、净菜,不得将肉类加工后提供给甲方。三、合同期限、供货方式(一)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为3年,自2024年8月10日至2027年8月9日。—(二)供货方式。甲方辖区内所有学校食品原材料由乙方负责配送,直接配送到甲方指定地点,采购配送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和风险均由乙方承担。四、食品食材质量要求(一)配送的大米、面粉、食用油、副食品、调味品等食材食品及原辅料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合格检测检验报告并在保质期内,按照各级各部门有关规定索证索票。(二)配送的鲜肉类食材必须经相关机构检疫检验,并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和《动物检疫合格证》相关合格证明。(三)配送的蔬菜、水果类食材须进行农残采样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配送,并附带农残检测报告。(四)严禁“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产品、腐烂变质、污秽不洁、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原材料进入甲方学校食堂。五、配送服务要求(一)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要求,为甲方学校提供优质、新鲜、合格的食品食材,周一至周五每天配送(特殊情况除外),临时采购的食材限时配送。(二)乙方必须依照《云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强学校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云教体[2014]26号)要求,购买甲方食堂食品安全责任险。(三)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随货提供送货清单(送货清单内H容主要包括品种名称、数量、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送货日期等)和相关检测检验报告及合格证等票证,相关票证或质检报—2-告必须与配送货物批次一致。议价单价与送货清单价格必须一致。送货清单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相应人员签字确认后乙方留存一份,甲方留存两份,并作为结算依据。乙方按时按量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途中不得安排其他车辆、人员转送(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不得安排师生参加搬运。(四)乙方需安排专业人员开展食品食材配送工作,遵循服务宗旨,指导并协助学校完成收货、验货、分类存储等管理工作因食品食材质量不合格、数量不足、提供票证不全等原因导致甲方拒收的,乙方必须按要求退补或更换。长(五)乙方需强化采购配送全过程监管,建立健全内部管理53机制体制,定期或不定期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食材配送人员开展系统性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确保食品食材采购配送工作安全高效运行,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六)乙方需配备相应的仓储厂房、配置合格的运输车辆及相关设施设备,保障供应蔬菜、肉类等食品食材质量合格。(七)乙方要提高配送时效,减少食品食材特别是易腐烂变质的蔬菜类食品食材采购流通环节时间,确保配送至甲方学校食材新鲜可食用,甲方学校储藏不当造成腐烂变质的,乙方不再承担退换货等售后工作。(八)乙方要配合学校和相关部门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及时为甲方提供清晰可辨证件、产品信息、图片等资料,协助甲方和相关部门完成相关信息、数据的填写和上报工作。六、配送价格和结算方式(一)配送价格。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询价议价及定价机制,0020询价议价小组由乙方代表2人、甲方1至2人组成。大米、食用-3—油、包装食品、干货类以华联超市、腾达超市、好生鲜超市3个具有代表性的超市价格为参考依据确定价格,肉类、蛋类、蔬菜类、面粉、水果类、调味类等食品原材料以麻栗坡县城莱溪农贸市场和福宝农贸市场2个市场价格为参考依据确定价格,配送价n格不得高于同期市场公允价格。询价议价定价工作由甲方组织,每月中下旬组织开展下一个月询价议价定价工作,定价结果由甲方报送至县教育体育局备案。甲方辖区内学校要将价格表在校园内公示,接受相关部门及社会监督。(二)结算方式。甲方食堂食材采购预算约54.537万元/年。每学期按月进行结算,具体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最终结算单据为准。(三)税费及损耗。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产生的所有税费和损耗由乙方自行承担。七、双方权责(一)甲方权责。1.甲方和甲方所属学校有权对食材质量、数量、配送服务和价格等进行全过程监管。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八条相关条款终止或解除合同。2.甲方负责指导辖区学校与乙方建立便捷、高效的配送、验收、结算机制。3.甲方负责指导辖区学校完善验收、索证索票、进货台账管理制度。4.甲方按要求做好结算工作,并将结算款在约定时间内汇入乙方指定账户。5.在遇节假日或临时放假时,甲方须提前或及时通知乙方做—4—好采购配送工作。6.甲方所属学校工勤人员在食堂食材加工过程中,因加工不熟或操作不规范等导致学生食物中毒或损害健康的,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责任的,由甲方承担。(二)乙方权责。1.乙方负责按照甲方订单需求,安排专业人员做好食品原材料采购、检测和配送等工作,协助甲方完成验货、分类存储等工作。对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及时做好对账工作,快速处理突发事件。2.乙方提供的食品原材料因假冒、伪劣、腐烂变质、过期、农残留超标等导致甲方就餐人员食物中毒或损害健康的,经相关检疫检验部门或有关权威机构鉴定确认,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由此产生的赔偿费用及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3.若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乙方必须第一时间到位处置,并垫付医药费,按司法程序判定划分相应责任。4.乙方必须按时按质按量配送食品原材料,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不得影响甲方正常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乙方承担。5.乙方员工在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等工作中出现任何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旅6.乙方须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确保食品原材料质量、数量、价格均符合要求,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八、解除或终止配送主体资格(一)在合同期内,甲方因国家政策调整、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和监督部门发现存在违规违法行为,需提前解除乙方配送主体资—5-格时,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主动放弃配送主体资格时,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才能终止配送服务,在没有约定和法定条件情形下,乙方不得无故终止配送服务。(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合同,且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1.合同服务期间发生师生死亡1人以上或者一次30人以上食物中毒事件,经相关部门认定为乙方有主要责任的;2.甲方所属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乙方不积极履行救治和善后处置责任和义务的;3.乙方在一年内被相关部门检查发现存在不合格产品,或一年内因食品原材料质量、价格、数量、食品安全、配送服务等问题被相关部门约谈(或责令整改)2次以上仍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4.乙方在合同期间不积极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不认真解决学校提出的合理要求,导致师生和社会反响强烈,造成恶劣影响的;5.乙方在甲方主管部门每年组织的考核中,考核不合格的;6.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本合同能力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三)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自动丧失配送主体资格,并承担甲方的一切损失:1.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停业处分,丧失合法经营身份或资格的;2.申请破产、进入清算程序的;-6—3.有证据证明乙方存在商业贿赂行为,法人或主要负责人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导致配送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九、合同期限内争议的解决(一)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否则应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若在合同期内发生争P议,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解决或起诉至麻栗坡县人民法院裁定。(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民法典》有关规定,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牵头学校和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备案一份。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532624197803100103身份证号:******************电话号码:18183763533电话号码:13887612998地址:麻栗坡县新苑路10号地址:麻栗坡县中学体育馆旁统一信用代码证:统一信用代码证:12532624MB1A95514091532624MA6K7TXH2R签订地点:栗坡县二幼签订日期:2024年8月10日—7麻栗坡县八布乡中心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合同甲方:麻栗坡县八布乡中心学校(以下简称“甲方”)乙方:麻栗坡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升教育后勤保障水平,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做好八布乡学校(园)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麻栗坡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麻栗坡县学校(园)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联采分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麻教体发【2024]8号)要求,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原则,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乙方为甲方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机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执行。一、配送项目名称八布乡中心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项目。二、配送范围和内容配送内容主要包括米、面、油、蛋、奶、食盐、味精、酱、醋等食品及原辅料;猪、牛、羊、鸡、鸭等时鲜肉类食品;各种时鲜蔬菜和水果。乙方禁止配送保健食品、含乳饮料和火腿肠等深加工食品,以及腌制、高盐、高油及高糖食品。乙方不得向甲方提供预制菜、净菜,不得将肉类加工后提供给甲方。三、合同期限、供货方式(一)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为3年,自2024年8月10日至2027年8月9日。一(二)供货方式。甲方辖区内所有学校食品原材料由乙方负责配送,直接配送到甲方指定地点,采购配送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和风险均由乙方承担。四、食品食材质量要求n(一)配送的大米、面粉、食用油、副食品、调味品等食材食品及原辅料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合格检测检验报告并在保质期内,按照各级各部门有关规定索证索票。(二)配送的鲜肉类食材必须经相关机构检疫检验,并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和《动物检疫合格证》相关合格证明。(三)配送的蔬菜、水果类食材须进行农残采样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配送,并附带农残检测报告。(四)严禁“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产品、腐烂变质、污秽不洁、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原材料进入甲方学校食堂。五、配送服务要求(一)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要求,为甲方学校提供优质、新鲜、合格的食品食材,每周统一配送不少于2次。(二)乙方必须依照《云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强学校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云教体【2014]26号)要求,购买甲方食堂食品安全责任险。(三)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随货提供送货清单(送货清单内容主要包括品种名称、数量、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送货日期等)和相关检测检验报告及合格证等票证,相关票证或质检报—2—告必须与配送货物批次一致。议价单价与送货清单价格必须一致。送货清单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相应人员签字确认后乙方留存一份,甲方留存两份,并作为结算依据。乙方按时按量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途中不得安排其他车辆、人员转送(不可抗力因素除11外),不得安排师生参加搬运。(四)乙方需安排专业人员开展食品食材配送工作,遵循服务宗旨,指导并协助学校完成收货、验货、分类存储等管理工作。因食品食材质量不合格、数量不足、提供票证不全等原因导致甲方拒收的,乙方必须按要求退补或更换。(五)乙方需强化采购配送全过程监管,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体制,定期或不定期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食材配送人员开展系统性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确保食品食材采购配送工作安全高效运行,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六)乙方需配备相应的仓储厂房、配置合格的运输车辆及相关设施设备,保障供应蔬菜、肉类等食品食材质量合格。(七)乙方要提高配送时效,减少食品食材特别是易腐烂变质的蔬菜类食品食材采购流通环节时间,确保配送至甲方学校食材新鲜可食用,甲方学校储藏不当造成腐烂变质的,乙方不再承担退换货等售后工作。(八)乙方要配合学校和相关部门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及时为甲方提供清晰可辨证件、产品信息、图片等资料,协助甲方和相关部门完成相关信息、数据的填写和上报工作。六、配送价格和结算方式(一)配送价格。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询价议价及定价机制,询价议价小组由乙方代表2人、甲方1至2人组成。大米、食用—3-油、包装食品、干货类以华联超市、腾达超市、好生鲜超市3个具有代表性的超市价格为参考依据确定价格,肉类、蛋类、蔬菜类、面粉、水果类、调味类等食品原材料以麻栗坡县城莱溪农贸市场和福宝农贸市场2个市场价格为参考依据确定价格,配送价1格不得高于同期市场公允价格。询价议价定价工作由甲方组织,每月中下旬组织开展下一个月询价议价定价工作,定价结果由甲方报送至县教育体育局备案。甲方辖区内学校要将价格表在校园内公示,接受相关部门及社会监督。(二)结算方式。甲方食堂食材采购预算约506.5532万元/年。每学期按月进行结算,具体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最终结算单据为准。(三)税费及损耗。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产生的所有税费和损耗由乙方自行承担。七、双方权责(一)甲方权责。1.甲方和甲方所属学校有权对食材质量、数量、配送服务和价格等进行全过程监管。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八条相关条款终止或解除合同。2.甲方负责指导辖区学校与乙方建立便捷、高效的配送、验收、结算机制。3.甲方负责指导辖区学校完善验收、索证索票、进货台账管理制度。4.甲方按要求做好结算工作,并将结算款在约定时间内汇入乙方指定账户。5.在遇节假日或临时放假时,甲方须提前或及时通知乙方做—4—好采购配送工作。6.甲方所属学校工勤人员在食堂食材加工过程中,因加工不熟或操作不规范等导致学生食物中毒或损害健康的,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责任的,由甲方承担。Sa(二)乙方权责。1.乙方负责按照甲方订单需求,安排专业人员做好食品原材料采购、检测和配送等工作,协助甲方完成验货、分类存储等工作。对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及时做好对账布工作,快速处理突发事件。2.乙方提供的食品原材料因假冒、伪劣、腐烂变质、过期、农残留超标等导致甲方就餐人员食物中毒或损害健康的,经相关020373检疫检验部门或有关权威机构鉴定确认,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由此产生的赔偿费用及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3.若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乙方必须第一时间到位处置,并垫付医药费,按司法程序判定划分相应责任。4.乙方必须按时按质按量配送食品原材料,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不得影响甲方正常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乙方承担。5.乙方员工在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等工作中出现任何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6.乙方须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确保食品原材料质量、数量、价格均符合要求,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八、解除或终止配送主体资格(一)在合同期内,甲方因国家政策调整、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和监督部门发现存在违规违法行为,需提前解除乙方配送主体资—5-格时,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主动放弃配送主体资格时,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才能终止配送服务,在没有约定和法定条件情形下,乙方不得无故终止配送服务。1(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合同,且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1.合同服务期间发生师生死亡1人以上或者一次30人以上食物中毒事件,经相关部门认定为乙方有主要责任的;2.甲方所属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乙方不积极履行救治和善后处置责任和义务的;3.乙方在一年内被相关部门检查发现存在不合格产品,或一年内因食品原材料质量、价格、数量、食品安全、配送服务等问题被相关部门约谈(或责令整改)2次以上仍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4.乙方在合同期间不积极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不认真解决学校提出的合理要求,导致师生和社会反响强烈,造成恶劣影响的;5乙方在甲方主管部门每年组织的考核中,考核不合格的;6.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本合同能力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三)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自动丧失配送主体资格,并承担甲方的一切损失:01.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停业处分,丧失合法经营身份或资格的;2.申请破产、进入清算程序的;-6—3.有证据证明乙方存在商业贿赂行为,法人或主要负责人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导致配送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九、合同期限内争议的解决(一)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e同,否则应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若在合同期内发生争议,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解决或起诉至麻栗坡县人民法院裁定。(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民法典》有关规定,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牵头学校和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备案甲方(盖章):乙方E(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火身份证号:532628198902172911身份证号:******************.电话号码:13308764122电话号码:13887612998地址:麻栗坡县八布乡八布街地址:麻栗坡县中心体育馆旁统一信用代码证:统一信用代码证:.1253262443234558XG91532624MA6K7TXH2R签订地点:中产签订日期:2024年8月10日—7—#idc error#麻栗坡县第二小学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合同甲方:麻栗坡县第二小学(以下简称“甲方”)D乙方:麻栗坡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升教育后勤保障水平,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做好麻栗坡县第二小学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麻栗坡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麻栗坡县学校(园)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联采分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麻教体发【2024]8号)要求,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原则,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乙方为甲方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机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执行。一、配送项目名称麻栗坡县第二小学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项目。二、配送范围和内容配送内容主要包括米、面、油、蛋、奶、食盐、味精、酱、醋等食品及原辅料;猪、牛、羊、鸡、鸭等时鲜肉类食品;各种时鲜蔬菜和水果。乙方禁止配送保健食品、含乳饮料和火腿肠等深加工食品,以及腌制、高盐、高油及高糖食品。乙方不得面向甲方提供预制菜、净菜,不得将肉类加工后提供给甲方。2三、合同期限、供货方式(一)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为3年,自2024年8月10日至2027年8月9日。(二)供货方式。甲方辖区内所有学校食品原材料由乙方负责配送,直接配送到甲方指定地点,采购配送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和风险均由乙方承担。四、食品食材质量要求J(一)配送的大米、面粉、食用油、副食品、调味品等食材食品及原辅料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合格检测检验报告并在保质期内,按照各级各部门有关规定索证索票。(二)配送的鲜肉类食材必须经相关机构检疫检验,并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和《动物检疫合格证》相关合格证明。(三)配送的蔬菜、水果类食材须进行农残采样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配送,并附带农残检测报告。(四)严禁“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产品、腐烂变质、污秽不洁、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原材料进入甲方学校食堂。五、配送服务要求(一)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要求,为甲方学校提供优质、新鲜、合格的食品食材,每周统一配送不少于2次。(二)乙方必须依照《云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强学校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云教体[2014]26号)要求,购买甲方食堂食品安全责任险。(三)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随货提供送货清单(送货清单内容主要包括品种名称、数量、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送货日期等)和相关检测检验报告及合格证等票证,相关票证或质检报-2-告必须与配送货物批次一致。议价单价与送货清单价格必须一致。送货清单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相应人员签字确认后乙方留存一份,甲方留存两份,并作为结算依据。乙方按时按量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途中不得安排其他车辆、人员转送(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不得安排师生参加搬运。(四)乙方需安排专业人员开展食品食材配送工作,遵循服务宗旨,指导并协助学校完成收货、验货、分类存储等管理工作。因食品食材质量不合格、数量不足、提供票证不全等原因导致甲方拒收的,乙方必须按要求退补或更换。(五)乙方需强化采购配送全过程监管,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体制,定期或不定期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食材配送人员开展系统性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确保食品食500G材采购配送工作安全高效运行,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六)乙方需配备相应的仓储厂房、配置合格的运输车辆及相关设施设备,保障供应蔬菜、肉类等食品食材质量合格。(七)乙方要提高配送时效,减少食品食材特别是易腐烂变质的蔬菜类食品食材采购流通环节时间,确保配送至甲方学校食材新鲜可食用,甲方学校储藏不当造成腐烂变质的,乙方不再承担退换货等售后工作。(八)乙方要配合学校和相关部门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02044系,及时为甲方提供清晰可辨证件、产品信息、图片等资料,协助甲方和相关部门完成相关信息、数据的填写和上报工作。六、配送价格和结算方式(一)配送价格。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询价议价及定价机制,询价议价小组由乙方代表2人、甲方1至2人组成。大米、食用—3—油、包装食品、干货类以华联超市、腾达超市、好生鲜超市3个具有代表性的超市价格为参考依据确定价格,肉类、蛋类、蔬菜类、面粉、水果类、调味类等食品原材料以麻栗坡县城莱溪农贸市场和福宝农贸市场2个市场价格为参考依据确定价格,配送价格不得高于同期市场公允价格。询价议价定价工作由甲方组织,每月中下旬组织开展下一个月询价议价定价工作,定价结果由甲方报送至县教育体育局备案。甲方辖区内学校要将价格表在校园内公示,接受相关部门及社会监督。(二)结算方式。甲方食堂食材采购预算约40.606万元/年。每学期按月进行结算,具体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最终结算单据为准。(三)税费及损耗。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产生的所有税费和损耗由乙方自行承担。七、双方权责(一)甲方权责。1.甲方和甲方所属学校有权对食材质量、数量、配送服务和价格等进行全过程监管。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八条相关条款终止或解除合同。2.甲方负责指导辖区学校与乙方建立便捷、高效的配送、验收、结算机制。3.甲方负责指导辖区学校完善验收、索证索票、进货台账管理制度。4.甲方按要求做好结算工作,并将结算款在约定时间内汇入乙方指定账户。5.在遇节假日或临时放假时,甲方须提前或及时通知乙方做—4—好采购配送工作。6.甲方所属学校工勤人员在食堂食材加工过程中,因加工不熟或操作不规范等导致学生食物中毒或损害健康的,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责任的,由甲方承担。电(二)乙方权责。1.乙方负责按照甲方订单需求,安排专业人员做好食品原材料采购、检测和配送等工作,协助甲方完成验货、分类存储等工作。对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及时做好对账工作,快速处理突发事件。2.乙方提供的食品原材料因假冒、伪劣、腐烂变质、过期、农残留超标等导致甲方就餐人员食物中毒或损害健康的,经相关检疫检验部门或有关权威机构鉴定确认,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1195由此产生的赔偿费用及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3.若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乙方必须第一时间到位处置,并垫付医药费,按司法程序判定划分相应责任。4.乙方必须按时按质按量配送食品原材料,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不得影响甲方正常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乙方承担。5.乙方员工在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等工作中出现任何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6.乙方须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确保食品原材料质量、数量、价格均符合要求,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八、解除或终止配送主体资格0(一)在合同期内,甲方因国家政策调整、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和监督部门发现存在违规违法行为,需提前解除乙方配送主体资—5-格时,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主动放弃配送主体资格时,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才能终止配送服务,在没有约定和法定条件情形下,乙方不得无故终止配送服务。(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合同,且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1.合同服务期间发生师生死亡1人以上或者一次30人以上食物中毒事件,经相关部门认定为乙方有主要责任的;2.甲方所属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乙方不积极履行救治和善后处置责任和义务的;3.乙方在一年内被相关部门检查发现存在不合格产品,或一年内因食品原材料质量、价格、数量、食品安全、配送服务等问题被相关部门约谈(或责令整改)2次以上仍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4.乙方在合同期间不积极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不认真解决学校提出的合理要求,导致师生和社会反响强烈,造成恶劣影响的;5.乙方在甲方主管部门每年组织的考核中,考核不合格的;6.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本合同能力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三)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自动丧失配送主体资格,并承担甲方的一切损失:1.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停业处分,丧失合专法经营身份或资格的;2.申请破产、进入清算程序的;-63.有证据证明乙方存在商业贿赂行为,法人或主要负责人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导致配送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九、合同期限内争议的解决P(一)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否则应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若在合同期内发生争议,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解决或起诉至麻栗坡县人民法院裁定。(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民法典》有关规定,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牵头学校和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备案一份北旅甲方(盖章):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电话号码:电话号码:13887612998地址:地址:麻栗坡县中心体育馆旁统一信用代码证:统一信用代码证:12532624432345053G91532624MA6K7TXH2R签订地点:麻票波旦第二小学1D签订日期:2024年8月10日-7-#idc error#麻栗坡县猛硐乡中心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合同甲方:麻栗坡县猛硐乡中心学校(以下简称“甲方”)乙方:麻栗坡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升教育后勤保障水平,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做好猛硐乡学校(园)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麻栗坡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麻栗坡县学校(园)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联采分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麻教体发【2024]8号)要求,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原则,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乙方为甲方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机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执行。一、配送项目名称猛硐乡中心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项目。二、配送范围和内容配送内容主要包括米、面、油、蛋、奶、食盐、味精、酱、醋等食品及原辅料;猪、牛、羊、鸡、鸭等时鲜肉类食品;各种时鲜蔬菜和水果。乙方禁止配送保健食品、含乳饮料和火腿肠等深加工食品,以及腌制、高盐、高油及高糖食品。乙方不得自向甲方提供预制菜、净菜,不得将肉类加工后提供给甲方。-三、合同期限、供货方式(一)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为3年,自2024年8月10日至2027年8月9日。-(二)供货方式。甲方辖区内所有学校食品原材料由乙方负责配送,直接配送到甲方指定地点,采购配送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和风险均由乙方承担。四、食品食材质量要求(一)配送的大米、面粉、食用油、副食品、调味品等食材食品及原辅料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合格检测检验报告并在保质期内,按照各级各部门有关规定索证索票。(二)配送的鲜肉类食材必须经相关机构检疫检验,并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和《动物检疫合格证》相关合格证明。(三)配送的蔬菜、水果类食材须进行农残采样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配送,并附带农残检测报告。(四)严禁“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产品、腐烂变质、污秽不洁、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原材料进入甲方学校食堂。五、配送服务要求(一)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要求,为甲方学校提供优质、新鲜、合格的食品食材,每周统一配送不少于2次。(二)乙方必须依照《云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强学校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云教体[2014]26号)要求,购买甲方H食堂食品安全责任险。(三)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随货提供送货清单(送货清单内l容主要包括品种名称、数量、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送货日期等)和相关检测检验报告及合格证等票证,相关票证或质检报—2-告必须与配送货物批次一致。议价单价与送货清单价格必须一致。送货清单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相应人员签字确认后乙方留存一份,甲方留存两份,并作为结算依据。乙方按时按量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途中不得安排其他车辆、人员转送(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不得安排师生参加搬运。(四)乙方需安排专业人员开展食品食材配送工作,遵循服务宗旨,指导并协助学校完成收货、验货、分类存储等管理工作。因食品食材质量不合格、数量不足、提供票证不全等原因导致甲方拒收的,乙方必须按要求退补或更换。(五)乙方需强化采购配送全过程监管,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体制,定期或不定期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食材配送人员开展系统性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确保食品食材采购配送工作安全高效运行,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六)乙方需配备相应的仓储厂房、配置合格的运输车辆及相关设施设备,保障供应蔬菜、肉类等食品食材质量合格。(七)乙方要提高配送时效,减少食品食材特别是易腐烂变质的蔬菜类食品食材采购流通环节时间,确保配送至甲方学校食材新鲜可食用,甲方学校储藏不当造成腐烂变质的,乙方不再承担退换货等售后工作。20(八)乙方要配合学校和相关部门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及时为甲方提供清晰可辨证件、产品信息、图片等资料,协助甲方和相关部门完成相关信息、数据的填写和上报工作。六、配送价格和结算方式(一)配送价格。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询价议价及定价机制,询价议价小组由乙方代表2人、甲方1至2人组成。大米、食用—3—油、包装食品、干货类以华联超市、腾达超市、好生鲜超市3个具有代表性的超市价格为参考依据确定价格,肉类、蛋类、蔬菜类、面粉、水果类、调味类等食品原材料以麻栗坡县城莱溪农贸市场和福宝农贸市场2个市场价格为参考依据确定价格,配送价格不得高于同期市场公允价格。询价议价定价工作由甲方组织,每月中下旬组织开展下一个月询价议价定价工作,定价结果由甲方报送至县教育体育局备案。甲方辖区内学校要将价格表在校园内公示,接受相关部门及社会监督。(二)结算方式。甲方食堂食材采购预算约524.059万元/年。每学期按月进行结算,具体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最终结算单据为准。(三)税费及损耗。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产生的所有税费和损耗由乙方自行承担。七、双方权责(一)甲方权责。1.甲方和甲方所属学校有权对食材质量、数量、配送服务和价格等进行全过程监管。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八条相关条款终止或解除合同。2.甲方负责指导辖区学校与乙方建立便捷、高效的配送、验收、结算机制。3.甲方负责指导辖区学校完善验收、索证索票、进货台账管理制度。4.甲方按要求做好结算工作,并将结算款在约定时间内汇入乙方指定账户。5.在遇节假日或临时放假时,甲方须提前或及时通知乙方做—4—好采购配送工作。6.甲方所属学校工勤人员在食堂食材加工过程中,因加工不熟或操作不规范等导致学生食物中毒或损害健康的,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责任的,由甲方承担。(二)乙方权责。1.乙方负责按照甲方订单需求,安排专业人员做好食品原材料采购、检测和配送等工作,协助甲方完成验货、分类存储等工作。对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及时做好对账工作,快速处理突发事件。2.乙方提供的食品原材料因假冒、伪劣、腐烂变质、过期、农残留超标等导致甲方就餐人员食物中毒或损害健康的,经相关猛品检疫检验部门或有关权威机构鉴定确认,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由此产生的赔偿费用及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3.若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乙方必须第一时间到位处置,并垫4付医药费,按司法程序判定划分相应责任。旅游龙4.乙方必须按时按质按量配送食品原材料,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不得影响甲方正常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乙方承担。5.乙方员工在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等工作中出现任何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6.乙方须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确保食品原材料质量、数量、价格均符合要求,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八、解除或终止配送主体资格(一)在合同期内,甲方因国家政策调整、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和监督部门发现存在违规违法行为,需提前解除乙方配送主体资—5-格时,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主动放弃配送主体资格时,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才能终止配送服务,在没有约定和法定条件情形下,乙方不得无故终止配送服务。(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合同,且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1.合同服务期间发生师生死亡1人以上或者一次30人以上食物中毒事件,经相关部门认定为乙方有主要责任的;2.甲方所属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乙方不积极履行救治和善后处置责任和义务的;3.乙方在一年内被相关部门检查发现存在不合格产品,或一年内因食品原材料质量、价格、数量、食品安全、配送服务等问题被相关部门约谈(或责令整改)2次以上仍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4.乙方在合同期间不积极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不认真解决学校提出的合理要求,导致师生和社会反响强烈,造成恶劣影响的;5.乙方在甲方主管部门每年组织的考核中,考核不合格的;6.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本合同能力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三)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自动丧失配送主体资格,并1承担甲方的一切损失:1.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停业处分,丧失合法经营身份或资格的;2.申请破产、进入清算程序的;-6-3.有证据证明乙方存在商业贿赂行为,法人或主要负责人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导致配送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九、合同期限内争议的解决(一)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否则应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若在合同期内发生争议,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解决或起诉至麻栗坡县人民法院裁定。(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民法典》有关规定,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牵头学校和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备案一份旅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李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53262419851108007X身份证号:******************电话号码:15025265667电话号码:13887612998地址:麻栗坡县猛硐乡猛硐街地址:麻栗坡县中心体育馆旁统一信用代码证:统一信用代码证:12532624532345563X91532624MA6K7TXH2R签订地点:麻票坡县猛硐中学V签订日期:2024年8月10日-7-#idc error#麻栗坡县第一幼儿园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合同甲方:麻栗坡县第一幼儿园(以下简称“甲方”)乙方:麻栗坡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升教育后勤保障水平,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做好麻栗坡县第一幼儿园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麻栗坡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麻栗坡县学校(园)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联采分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麻教体发【2024]8号)要求,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原则,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乙方为甲方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机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执行。一、配送项目名称麻栗坡县第一幼儿园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项目。二、配送范围和内容配送内容主要包括米、面、油、蛋、奶、食盐、味精、酱、醋等食品及原辅料;猪、牛、羊、鸡、鸭等时鲜肉类食品;各种时鲜蔬菜和水果。乙方禁止配送保健食品、含乳饮料和火腿肠等深加工食品,以及腌制、高盐、高油及高糖食品。乙方不得向甲方提供预制菜、净菜,不得将肉类加工后提供给甲方。三、合同期限、供货方式(一)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为3年,自2024年8月10日至2027年8月9日。—(二)供货方式。甲方辖区内所有学校食品原材料由乙方负责配送,直接配送到甲方指定地点,采购配送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和风险均由乙方承担。四、食品食材质量要求(一)配送的大米、面粉、食用油、副食品、调味品等食材食品及原辅料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合格检测检验报告并在保质期内,按照各级各部门有关规定索证索票。(二)配送的鲜肉类食材必须经相关机构检疫检验,并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和《动物检疫合格证》相关合格证明。(三)配送的蔬菜、水果类食材须进行农残采样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配送,并附带农残检测报告。(四)严禁“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产品、腐烂变质、污秽不洁、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原材料进入甲方学校食堂。五、配送服务要求(一)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要求,为甲方学校提供优质、新鲜、合格的食品食材,周一至周五每天配送(特殊情况除外),临时采购的食材限时配送。(二)乙方必须依照《云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强学校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云教体【2014]26号)要求,购买甲方食堂食品安全责任险。(三)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随货提供送货清单(送货清单内容主要包括品种名称、数量、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送货日期等)和相关检测检验报告及合格证等票证,相关票证或质检报—2-告必须与配送货物批次一致。议价单价与送货清单价格必须一致。送货清单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相应人员签字确认后乙方留存一份,甲方留存两份,并作为结算依据。乙方按时按量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途中不得安排其他车辆、人员转送(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不得安排师生参加搬运。(四)乙方需安排专业人员开展食品食材配送工作,遵循服务宗旨,指导并协助学校完成收货、验货、分类存储等管理工作。因食品食材质量不合格、数量不足、提供票证不全等原因导致甲方拒收的,乙方必须按要求退补或更换。(五)乙方需强化采购配送全过程监管,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体制,定期或不定期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食材配送人员开展系统性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确保食品食材采购配送工作安全高效运行,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六)乙方需配备相应的仓储厂房、配置合格的运输车辆及相关设施设备,保障供应蔬菜、肉类等食品食材质量合格。(七)乙方要提高配送时效,减少食品食材特别是易腐烂变质的蔬菜类食品食材采购流通环节时间,确保配送至甲方学校食材新鲜可食用,甲方学校储藏不当造成腐烂变质的,乙方不再承担退换货等售后工作。(八)乙方要配合学校和相关部门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及时为甲方提供清晰可辨证件、产品信息、图片等资料,协助甲方和相关部门完成相关信息、数据的填写和上报工作。六、配送价格和结算方式(一)配送价格。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询价议价及定价机制,询价议价小组由乙方代表2人、甲方1至2人组成。大米、食用-3—油、包装食品、干货类以华联超市、腾达超市、好生鲜超市3个具有代表性的超市价格为参考依据确定价格,肉类、蛋类、蔬菜类、面粉、水果类、调味类等食品原材料以麻栗坡县城莱溪农贸市场和福宝农贸市场2个市场价格为参考依据确定价格,配送价.幼格不得高于同期市场公允价格。询价议价定价工作由甲方组织,每月中下旬组织开展下一个月询价议价定价工作,定价结果由甲方报送至县教育体育局备案。甲方辖区内学校要将价格表在校园内公示,接受相关部门及社会监督。(二)结算方式。甲方食堂食材采购预算约137.115万元/年。每学期按月进行结算,具体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最终结算单据为准。(三)税费及损耗。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产生的所有税费和损耗由乙方自行承担。七、双方权责(一)甲方权责。1.甲方和甲方所属学校有权对食材质量、数量、配送服务和价格等进行全过程监管。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八条相关条款终止或解除合同。2.甲方负责指导辖区学校与乙方建立便捷、高效的配送、验收、结算机制。3.甲方负责指导辖区学校完善验收、索证索票、进货台账管理制度。4.甲方按要求做好结算工作,并将结算款在约定时间内汇入乙方指定账户。5.在遇节假日或临时放假时,甲方须提前或及时通知乙方做—4—好采购配送工作。6.甲方所属学校工勤人员在食堂食材加工过程中,因加工不熟或操作不规范等导致学生食物中毒或损害健康的,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责任的,由甲方承担。(二)乙方权责。1.乙方负责按照甲方订单需求,安排专业人员做好食品原材料采购、检测和配送等工作,协助甲方完成验货、分类存储等工作。对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及时做好对账工作,快速处理突发事件。2.乙方提供的食品原材料因假冒、伪劣、腐烂变质、过期、农残留超标等导致甲方就餐人员食物中毒或损害健康的,经相关检疫检验部门或有关权威机构鉴定确认,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由此产生的赔偿费用及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3.若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乙方必须第一时间到位处置,并垫付医药费,按司法程序判定划分相应责任。4.乙方必须按时按质按量配送食品原材料,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不得影响甲方正常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乙方承担。5.乙方员工在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等工作中出现任何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6.乙方须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确保食品原材料质量、数量、价格均符合要求,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八、解除或终止配送主体资格(一)在合同期内,甲方因国家政策调整、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和监督部门发现存在违规违法行为,需提前解除乙方配送主体资-5-格时,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主动放弃配送主体资格时,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才能终止配送服务,在没有约定和法定条件情形下,乙方不得无故终止配送服务。(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合同,且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F1.合同服务期间发生师生死亡1人以上或者一次30人以上食物中毒事件,经相关部门认定为乙方有主要责任的;8002.甲方所属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乙方不积极履行救治和善后处置责任和义务的;3.乙方在一年内被相关部门检查发现存在不合格产品,或一年内因食品原材料质量、价格、数量、食品安全、配送服务等问题被相关部门约谈(或责令整改)2次以上仍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4.乙方在合同期间不积极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不认真解决学校提出的合理要求,导致师生和社会反响强烈,造成恶劣影响的;5.乙方在甲方主管部门每年组织的考核中,考核不合格的;旅新6.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本合同能力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三)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自动丧失配送主体资格,并承担甲方的一切损失:1.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停业处分,丧失合法经营身份或资格的;2.申请破产、进入清算程序的;-6-—3.有证据证明乙方存在商业贿赂行为,法人或主要负责人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导致配送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九、合同期限内争议的解决(一)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否则应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若在合同期内发生争议,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解决或起诉至麻栗坡县人民法院裁定。(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民法典》有关规定,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牵头学校和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备案一份。甲方()乙方(盖章)1I法定代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曼:532624197402270929身份证号:5326251991102600电话号码:18183763566电话号码:13887612998地址:麻栗坡县莱溪路第77号地址:麻栗坡县中学体育馆旁统一信用代码证:统一信用代码证:12532624432345088391532624MA6KTTXH2R签订地点:麻出县第一幼儿园签订日期:2024年8月10日—7--#idc error#麻栗坡县天保镇中心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合同甲方:麻栗坡县天保镇中心学校(以下简称“甲方”)乙方:麻栗坡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升教育后勤保障水平,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做好天保镇学校(园)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麻栗坡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麻栗坡县学校(园)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联采分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麻教体发[2024]8号)要求,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原则,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乙方为甲方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机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执行。一、配送项目名称天保镇中心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项目。二、配送范围和内容配送内容主要包括米、面、油、蛋、奶、食盐、味精、酱、醋等食品及原辅料;猪、牛、羊、鸡、鸭等时鲜肉类食品;各种时鲜蔬菜和水果。乙方禁止配送保健食品、含乳饮料和火腿肠等深加工食品,以及腌制、高盐、高油及高糖食品。乙方不得向甲方提供预制菜、净菜,不得将肉类加工后提供给甲方。F三、合同期限、供货方式(一)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为3年,自2024年8月10日至2027年8月9日。——-(二)供货方式。甲方辖区内所有学校食品原材料由乙方负责配送,直接配送到甲方指定地点,采购配送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和风险均由乙方承担。四、食品食材质量要求(一)配送的大米、面粉、食用油、副食品、调味品等食材食品及原辅料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合格检测检验报告并在保质期内,按照各级各部门有关规定索证索票。(二)配送的鲜肉类食材必须经相关机构检疫检验,并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和《动物检疫合格证》相关合格证明。(三)配送的蔬菜、水果类食材须进行农残采样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配送,并附带农残检测报告。(四)严禁“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产品、腐烂变质、污秽不洁、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原材料进入甲方学校食堂。五、配送服务要求(一)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要求,为甲方学校提供优质、新鲜、合格的食品食材,每周统一配送不少于2次。(二)乙方必须依照《云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强学校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云教体【2014]26号)要求,购买甲方食堂食品安全责任险。(三)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随货提供送货清单(送货清单内1容主要包括品种名称、数量、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送货日1期等)和相关检测检验报告及合格证等票证,相关票证或质检报—2-告必须与配送货物批次一致。议价单价与送货清单价格必须一致。送货清单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相应人员签字确认后乙方留存一份,甲方留存两份,并作为结算依据。乙方按时按量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途中不得安排其他车辆、人员转送(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不得安排师生参加搬运。(四)乙方需安排专业人员开展食品食材配送工作,遵循服务宗旨,指导并协助学校完成收货、验货、分类存储等管理工作。因食品食材质量不合格、数量不足、提供票证不全等原因导致甲方拒收的,乙方必须按要求退补或更换。(五)乙方需强化采购配送全过程监管,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体制,定期或不定期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食材配送人员开展系统性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确保食品食材采购配送工作安全高效运行,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六)乙方需配备相应的仓储厂房、配置合格的运输车辆及相关设施设备,保障供应蔬菜、肉类等食品食材质量合格。(七)乙方要提高配送时效,减少食品食材特别是易腐烂变质的蔬菜类食品食材采购流通环节时间,确保配送至甲方学校食材新鲜可食用,甲方学校储藏不当造成腐烂变质的,乙方不再承担退换货等售后工作。(八)乙方要配合学校和相关部门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及时为甲方提供清晰可辨证件、产品信息、图片等资料,协助甲方和相关部门完成相关信息、数据的填写和上报工作。六、配送价格和结算方式(一)配送价格。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询价议价及定价机制,询价议价小组由乙方代表2人、甲方1至2人组成。大米、食用—3—油、包装食品、干货类以华联超市、腾达超市、好生鲜超市3个具有代表性的超市价格为参考依据确定价格,肉类、蛋类、蔬菜类、面粉、水果类、调味类等食品原材料以麻栗坡县城莱溪农贸市场和福宝农贸市场2个市场价格为参考依据确定价格,配送价格不得高于同期市场公允价格。询价议价定价工作由甲方组织,每月中下旬组织开展下一个月询价议价定价工作,定价结果由甲方报送至县教育体育局备案。甲方辖区内学校要将价格表在校园内公示,接受相关部门及社会监督。(二)结算方式。甲方食堂食材采购预算约251.256万元/年。每学期按月进行结算,具体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最终结算单据为准。(三)税费及损耗。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产生的所有税费和损耗由乙方自行承担。七、双方权责(一)甲方权责。1.甲方和甲方所属学校有权对食材质量、数量、配送服务和价格等进行全过程监管。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八条相关条款终止或解除合同。2.甲方负责指导辖区学校与乙方建立便捷、高效的配送、验收、结算机制。3.甲方负责指导辖区学校完善验收、索证索票、进货台账管理制度。4.甲方按要求做好结算工作,并将结算款在约定时间内汇入乙方指定账户。5.在遇节假日或临时放假时,甲方须提前或及时通知乙方做—4—好采购配送工作。6.甲方所属学校工勤人员在食堂食材加工过程中,因加工不熟或操作不规范等导致学生食物中毒或损害健康的,经有关部门B鉴定确认责任的,由甲方承担。(二)乙方权责。1.乙方负责按照甲方订单需求,安排专业人员做好食品原材料采购、检测和配送等工作,协助甲方完成验货、分类存储等工作。对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及时做好对账工作,快速处理突发事件。2.乙方提供的食品原材料因假冒、伪劣、腐烂变质、过期、农残留超标等导致甲方就餐人员食物中毒或损害健康的,经相关检疫检验部门或有关权威机构鉴定确认,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由此产生的赔偿费用及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3.若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乙方必须第一时间到位处置,并垫付医药费,按司法程序判定划分相应责任。4.乙方必须按时按质按量配送食品原材料,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不得影响甲方正常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乙方承担。5.乙方员工在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等工作中出现任何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6.乙方须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确保食品原材料质量、数量、价格均符合要求,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八、解除或终止配送主体资格(一)在合同期内,甲方因国家政策调整、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和监督部门发现存在违规违法行为,需提前解除乙方配送主体资—5—格时,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主动放弃配送主体资格时,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才能终止配送服务,在没有约定和法定条件情形下,乙方不得无故终0止配送服务。(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合同,且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1.合同服务期间发生师生死亡1人以上或者一次30人以上食物中毒事件,经相关部门认定为乙方有主要责任的;2.甲方所属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乙方不积极履行救治和善后处置责任和义务的;3.乙方在一年内被相关部门检查发现存在不合格产品,或一年内因食品原材料质量、价格、数量、食品安全配送服务等问题被相关部门约谈(或责令整改)2次以上仍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4.乙方在合同期间不积极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不认真解决学校提出的合理要求,导致师生和社会反响强烈,造成恶劣影响的;5.乙方在甲方主管部门每年组织的考核中,考核不合格的;6.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本合同能力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三)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自动丧失配送主体资格,并承担甲方的一切损失:1.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停业处分,丧失合法经营身份或资格的;2.申请破产、进入清算程序的;-63.有证据证明乙方存在商业贿赂行为,法人或主要负责人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导致配送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九、合同期限内争议的解决(一)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否则应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若在合同期内发生争议,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解决或起诉至麻栗坡县人民法院裁定。(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民法典》有关规定,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牵头学校和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备案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韦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532621198509060927身份证号:******************电话号码:15126879579电话号码:13887612998地址:麻栗坡县天保镇农场马店队地址:麻栗坡县中心体育馆旁统一信用代码证:统一信用代码证:12532624432345555391532624MA6K7TXH2R签订地点:麻栗坡县天保口岸学校签订日期:2024年8月10日B—7#idc error#麻栗坡县大坪镇中心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合同上甲方:麻栗坡县大坪镇中心学校(以下简称“甲方”)乙方:麻栗坡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升教育后勤保障水平,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做好大坪镇学校(园)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麻栗坡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麻栗坡县学校(园)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联采分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麻教体发[2024]8号)要求,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原则,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乙方为甲方食堂食华国品原材料采购配送机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执行。一、配送项目名称大坪镇中心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项目。二、配送范围和内容配送内容主要包括米、面、油、蛋、奶、食盐、味精、酱、醋等食品及原辅料;猪、牛、羊、鸡、鸭等时鲜肉类食品;各种时鲜蔬菜和水果。乙方禁止配送保健食品、含乳饮料和火腿肠等深加工食品,以及腌制、高盐、高油及高糖食品。乙方不得向甲方提供预制菜、净菜,不得将肉类加工后提供给甲方。b三、合同期限、供货方式(一)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为3年,自2024年8月10日至2027年8月9日。-1-(二)供货方式。甲方辖区内所有学校食品原材料由乙方负责配送,直接配送到甲方指定地点,采购配送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和风险均由乙方承担。四、食品食材质量要求(一)配送的大米、面粉、食用油、副食品、调味品等食材食品及原辅料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合格检测检验报告并在保质期内,按照各级各部门有关规定索证索票。(二)配送的鲜肉类食材必须经相关机构检疫检验,并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和《动物检疫合格证》相关合格证明。(三)配送的蔬菜、水果类食材须进行农残采样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配送,并附带农残检测报告。(四)严禁“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产品、腐烂变质、污秽不洁、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原材料进入甲方学校食堂。五、配送服务要求(一)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要求,为甲方学校提供优质、新鲜、合格的食品食材,每周统一配送不少于2次。(二)乙方必须依照《云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强学校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云教体【2014]26号)要求,购买甲方7食堂食品安全责任险。(三)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随货提供送货清单(送货清单内容主要包括品种名称、数量、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送货日期等)和相关检测检验报告及合格证等票证,相关票证或质检报-2-告必须与配送货物批次一致。议价单价与送货清单价格必须一致。送货清单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相应人员签字确认后乙方留存一份,甲方留存两份,并作为结算依据。乙方按时按量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途中不得安排其他车辆、人员转送(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不得安排师生参加搬运。(四)乙方需安排专业人员开展食品食材配送工作,遵循服务宗旨,指导并协助学校完成收货、验货、分类存储等管理工作。因食品食材质量不合格、数量不足、提供票证不全等原因导致甲方拒收的,乙方必须按要求退补或更换。(五)乙方需强化采购配送全过程监管,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体制,定期或不定期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食材配送人员开展系统性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确保食品食材采购配送工作安全高效运行,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六)乙方需配备相应的仓储厂房、配置合格的运输车辆及相关设施设备,保障供应蔬菜、肉类等食品食材质量合格。(七)乙方要提高配送时效,减少食品食材特别是易腐烂变质的蔬菜类食品食材采购流通环节时间,确保配送至甲方学校食材新鲜可食用,甲方学校储藏不当造成腐烂变质的,乙方不再承担退换货等售后工作。(八)乙方要配合学校和相关部门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及时为甲方提供清晰可辨证件、产品信息、图片等资料,协助甲方和相关部门完成相关信息、数据的填写和上报工作。六、配送价格和结算方式(一)配送价格。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询价议价及定价机制,询价议价小组由乙方代表2人、甲方1至2人组成。大米、食用—3-油、包装食品、干货类以华联超市、腾达超市、好生鲜超市3个具有代表性的超市价格为参考依据确定价格,肉类、蛋类、蔬菜类、面粉、水果类、调味类等食品原材料以麻栗坡县城莱溪农贸新市场和福宝农贸市场2个市场价格为参考依据确定价格,配送价格不得高于同期市场公允价格。询价议价定价工作由甲方组织,4每月中下旬组织开展下一个月询价议价定价工作,定价结果由甲方报送至县教育体育局备案。甲方辖区内学校要将价格表在校园内公示,接受相关部门及社会监督。(二)结算方式。甲方食堂食材采购预算约341.9205万元/年。每学期按月进行结算,具体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最终结算单据为准。(三)税费及损耗。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产生的所有税费和损耗由乙方自行承担。七、双方权责(一)甲方权责。1.甲方和甲方所属学校有权对食材质量、数量、配送服务和价格等进行全过程监管。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八条相关条款终止或解除合同。2.甲方负责指导辖区学校与乙方建立便捷、高效的配送、验收、结算机制。3.甲方负责指导辖区学校完善验收、索证索票、进货台账管T理制度。24.甲方按要求做好结算工作,并将结算款在约定时间内汇入乙方指定账户。5.在遇节假日或临时放假时,甲方须提前或及时通知乙方做—4-好采购配送工作。6.甲方所属学校工勤人员在食堂食材加工过程中,因加工不熟或操作不规范等导致学生食物中毒或损害健康的,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责任的,由甲方承担。(二)乙方权责。1.乙方负责按照甲方订单需求,安排专业人员做好食品原材料采购、检测和配送等工作,协助甲方完成验货、分类存储等工作。对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及时做好对账工作,快速处理突发事件。2.乙方提供的食品原材料因假冒、伪劣、腐烂变质、过期、平合农残留超标等导致甲方就餐人员食物中毒或损害健康的,经相关检疫检验部门或有关权威机构鉴定确认,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由此产生的赔偿费用及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23.若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乙方必须第一时间到位处置,并垫付医药费,按司法程序判定划分相应责任。4.乙方必须按时按质按量配送食品原材料,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不得影响甲方正常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乙方承担。5.乙方员工在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等工作中出现任何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6.乙方须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确保食品原材料质量、数量、价格均符合要求,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八、解除或终止配送主体资格(一)在合同期内,甲方因国家政策调整、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和监督部门发现存在违规违法行为,需提前解除乙方配送主体资—5-格时,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主动放弃配送主体资格时,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才能终止配送服务,在没有约定和法定条件情形下,乙方不得无故终看止配送服务。(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合:同,且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1.合同服务期间发生师生死亡1人以上或者一次30人以上食物中毒事件,经相关部门认定为乙方有主要责任的;2.甲方所属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乙方不积极履行救治和善后处置责任和义务的;3.乙方在一年内被相关部门检查发现存在不合格产品,或一年内因食品原材料质量、价格、数量、食品安全、配送服务等问题被相关部门约谈(或责令整改)2次以上仍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4.乙方在合同期间不积极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不认真解决学校提出的合理要求,导致师生和社会反响强烈,造成恶劣影响的;5.乙方在甲方主管部门每年组织的考核中,考核不合格的;6.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本合同能力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三)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自动丧失配送主体资格,并1承担甲方的一切损失:1.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停业处分,丧失合6法经营身份或资格的;2.申请破产、进入清算程序的;-6-3.有证据证明乙方存在商业贿赂行为,法人或主要负责人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导致配送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九、合同期限内争议的解决(一)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6同,否则应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若在合同期内发生争议,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解决或起诉至麻栗坡县人民法院裁定。(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民法典》有关规定,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牵头学校和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备案一份国K艺方(盖章):甲方(盖章4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030320199109174016身份证号:******************电话号码:18787618137电话号码:13887612998地址:麻栗坡县大坪镇大坪街地址:麻栗坡县中心体育馆旁统一信用代码证:统一信用代码证:12532624432345547891532624MA6K7TXH2R签订地点:大坪中学B签订日期:2024年8月10日—7-#idc error#麻栗坡县下金厂乡中心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合同本甲方:麻栗坡县下金厂乡中心学校(以下简称“甲方”)C乙方:麻栗坡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升教育后勤保障水平,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做好下金厂乡学校(园)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麻栗坡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麻栗坡县学校(园)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联采分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麻教体发〔2024]8号)要求,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原则,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乙方为甲方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机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执行。一、配送项目名称下金厂乡中心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项目。二、配送范围和内容配送内容主要包括米、面、油、蛋、奶、食盐、味精、酱、醋等食品及原辅料;猪、牛、羊、鸡、鸭等时鲜肉类食品;各种时鲜蔬菜和水果。乙方禁止配送保健食品、含乳饮料和火腿肠等深加工食品,以及腌制、高盐、高油及高糖食品。乙方不得1向甲方提供预制菜、净菜,不得将肉类加工后提供给甲方。三、合同期限、供货方式(一)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为3年,自2024年8月10日至2027年8月9日。—1—(二)供货方式。甲方辖区内所有学校食品原材料由乙方负责配送,直接配送到甲方指定地点,采购配送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和风险均由乙方承担。四、食品食材质量要求(一)配送的大米、面粉、食用油、副食品、调味品等食材3食品及原辅料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合格检测检验报告并在保质期内,按照各级各部门有关规定索证索票。(二)配送的鲜肉类食材必须经相关机构检疫检验,并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和《动物检疫合格证》相关合格证明。(三)配送的蔬菜、水果类食材须进行农残采样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配送,并附带农残检测报告。(四)严禁“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产品、腐烂变质、污秽不洁、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原材料进入甲方学校食堂。五、配送服务要求(一)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要求,为甲方学校提供优质、新鲜、合格的食品食材,每周统一配送不少于2次。(二)乙方必须依照《云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强学校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云教体【2014]26号)要求,购买甲方食堂食品安全责任险。4(三)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随货提供送货清单(送货清单内容主要包括品种名称、数量、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送货日期等)和相关检测检验报告及合格证等票证,相关票证或质检报—2—告必须与配送货物批次一致。议价单价与送货清单价格必须一致。送货清单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相应人员签字确认后乙方留存一份,甲方留存两份,并作为结算依据。乙方按时按量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途中不得安排其他车辆、人员转送(不可抗力因素除L外),不得安排师生参加搬运。(四)乙方需安排专业人员开展食品食材配送工作,遵循服务宗旨,指导并协助学校完成收货、验货、分类存储等管理工作。因食品食材质量不合格、数量不足、提供票证不全等原因导致甲A上方拒收的,乙方必须按要求退补或更换。(五)乙方需强化采购配送全过程监管,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体制,定期或不定期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食材配送人员开展系统性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确保食品食材采购配送工作安全高效运行,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六)乙方需配备相应的仓储厂房、配置合格的运输车辆及相关设施设备,保障供应蔬菜、肉类等食品食材质量合格。(七)乙方要提高配送时效,减少食品食材特别是易腐烂变质的蔬菜类食品食材采购流通环节时间,确保配送至甲方学校食材新鲜可食用,甲方学校储藏不当造成腐烂变质的,乙方不再承担退换货等售后工作。(八)乙方要配合学校和相关部门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及时为甲方提供清晰可辨证件、产品信息、图片等资料,协助甲方和相关部门完成相关信息、数据的填写和上报工作。六、配送价格和结算方式(一)配送价格。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询价议价及定价机制,询价议价小组由乙方代表2人、甲方1至2人组成。大米、食用—3-油、包装食品、干货类以华联超市、腾达超市、好生鲜超市3个具有代表性的超市价格为参考依据确定价格,肉类、蛋类、蔬菜类、面粉、水果类、调味类等食品原材料以麻栗坡县城莱溪农贸负市场和福宝农贸市场2个市场价格为参考依据确定价格,配送价格不得高于同期市场公允价格。询价议价定价工作由甲方组织,J每月中下旬组织开展下一个月询价议价定价工作,定价结果由甲方报送至县教育体育局备案。甲方辖区内学校要将价格表在校园内公示,接受相关部门及社会监督。(二)结算方式。甲方食堂食材采购预算约197.5445万元/年。每学期按月进行结算,具体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最终结算单据为准。(三)税费及损耗。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产生的所有税费和损耗由乙方自行承担。七、双方权责(一)甲方权责。1.甲方和甲方所属学校有权对食材质量、数量、配送服务和价格等进行全过程监管。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八条相关条款终止或解除合同。2.甲方负责指导辖区学校与乙方建立便捷、高效的配送、验收、结算机制。-3.甲方负责指导辖区学校完善验收、索证索票、进货台账管理制度。--4.甲方按要求做好结算工作,并将结算款在约定时间内汇入乙方指定账户。5.在遇节假日或临时放假时,甲方须提前或及时通知乙方做-4-好采购配送工作。6.甲方所属学校工勤人员在食堂食材加工过程中,因加工不熟或操作不规范等导致学生食物中毒或损害健康的,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责任的,由甲方承担。6(二)乙方权责。校1.乙方负责按照甲方订单需求,安排专业人员做好食品原材料采购、检测和配送等工作,协助甲方完成验货、分类存储等工作。对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及时做好对账子工作,快速处理突发事件。2.乙方提供的食品原材料因假冒、伪劣、腐烂变质、过期、农残留超标等导致甲方就餐人员食物中毒或损害健康的,经相关检疫检验部门或有关权威机构鉴定确认,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由此产生的赔偿费用及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3.若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乙方必须第一时间到位处置,并垫付医药费,按司法程序判定划分相应责任。4.乙方必须按时按质按量配送食品原材料,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不得影响甲方正常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乙方承担。5.乙方员工在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等工作中出现任何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Y6.乙方须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确保食品原材料质量、数量、价格均符合要求,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八、解除或终止配送主体资格(一)在合同期内,甲方因国家政策调整、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和监督部门发现存在违规违法行为,需提前解除乙方配送主体资—5—格时,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主动放弃配送主体资格时,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才能终止配送服务,在没有约定和法定条件情形下,乙方不得无故终止配送服务。a(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合同,且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1.合同服务期间发生师生死亡1人以上或者一次30人以上食物中毒事件,经相关部门认定为乙方有主要责任的;2.甲方所属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乙方不积极履行救治和善后处置责任和义务的;3.乙方在一年内被相关部门检查发现存在不合格产品,或一年内因食品原材料质量、价格、数量、食品安全、配送服务等问题被相关部门约谈(或责令整改)2次以上仍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4.乙方在合同期间不积极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不认真解决学校提出的合理要求,导致师生和社会反响强烈,造成恶劣影响的;5.乙方在甲方主管部门每年组织的考核中,考核不合格的;6.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本合同能力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1(三)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自动丧失配送主体资格,并承担甲方的一切损失:-1.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停业处分,丧失合法经营身份或资格的;2.申请破产、进入清算程序的;-6-3.有证据证明乙方存在商业贿赂行为,法人或主要负责人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导致配送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九、合同期限内争议的解决(一)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否则应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若在合同期内发生争议,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解决或起诉至麻栗坡县人民法院裁定。(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民法典》有关规定,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E律效力。(三)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牵头学校和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备案一份甲方(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草0020身份证号532624198608171517身份证号:******************电话号码:15288606668电话号码:13887612998地址:麻栗坡县下金厂街地址:麻栗坡县中心体育馆旁统一信用代码证:125326244323455710统一信用代码证:91532624MA6K7TXH2R签订地点:麻栗坡具下金乡心学校签订日期:2024年8月10日#idc error#麻栗坡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合同甲方:麻栗坡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以下简称“甲方”)乙方:麻栗坡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升教育后勤保障水平,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做好麻栗坡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麻栗坡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麻栗坡县学校(园)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联采分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麻教体发〔2024]8号)要求,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原则,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乙方为甲方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机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执行。一、配送项目名称麻栗坡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项目。二、配送范围和内容配送内容主要包括米、面、油、蛋、奶、食盐、味精、酱、醋等食品及原辅料;猪、牛、羊、鸡、鸭等时鲜肉类食品;各种时鲜蔬菜和水果。乙方禁止配送保健食品、含乳饮料和火腿肠等深加工食品,以及腌制、高盐、高油及高糖食品。乙方不得向甲方提供预制菜、净菜,不得将肉类加工后提供给甲方。2三、合同期限、供货方式(一)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为3年,自2024年8月10日至2027年8月9日。-1-(二)供货方式。甲方辖区内所有学校食品原材料由乙方负责配送,直接配送到甲方指定地点,采购配送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和风险均由乙方承担。四、食品食材质量要求(一)配送的大米、面粉、食用油、副食品、调味品等食材食品及原辅料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合格检测检验报告并在保质期内,按照各级各部门有关规定索证索票。(二)配送的鲜肉类食材必须经相关机构检疫检验,并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和《动物检疫合格证》相关合格证明。(三)配送的蔬菜、水果类食材须进行农残采样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配送,并附带农残检测报告。(四)严禁“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产品、腐烂变质、污秽不洁、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原材料进入甲方学校食堂。五、配送服务要求(一)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要求,为甲方学校提供优质、新鲜、合格的食品食材,每周统一配送不少于2次。(二)乙方必须依照《云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强学校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云教体【2014]26号)要求,购买甲方H食堂食品安全责任险。(三)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随货提供送货清单(送货清单内Y容主要包括品种名称、数量、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送货日期等)和相关检测检验报告及合格证等票证,相关票证或质检报—2-告必须与配送货物批次一致。议价单价与送货清单价格必须一致。送货清单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相应人员签字确认后乙方留存一份,甲方留存两份,并作为结算依据。乙方按时按量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途中不得安排其他车辆、人员转送(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不得安排师生参加搬运。(四)乙方需安排专业人员开展食品食材配送工作,遵循服务宗旨,指导并协助学校完成收货、验货、分类存储等管理工作。因食品食材质量不合格、数量不足、提供票证不全等原因导致甲方拒收的,乙方必须按要求退补或更换。(五)乙方需强化采购配送全过程监管,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体制,定期或不定期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食材配送人员开展系统性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确保食品食材采购配送工作安全高效运行,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六)乙方需配备相应的仓储厂房、配置合格的运输车辆及相关设施设备,保障供应蔬菜、肉类等食品食材质量合格。(七)乙方要提高配送时效,减少食品食材特别是易腐烂变质的蔬菜类食品食材采购流通环节时间,确保配送至甲方学校食材新鲜可食用,甲方学校储藏不当造成腐烂变质的,乙方不再承担退换货等售后工作。(八)乙方要配合学校和相关部门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及时为甲方提供清晰可辨证件、产品信息、图片等资料,协助甲方和相关部门完成相关信息、数据的填写和上报工作。六、配送价格和结算方式(一)配送价格。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询价议价及定价机制,询价议价小组由乙方代表2人、甲方1至2人组成。大米、食用—3—油、包装食品、干货类以华联超市、腾达超市、好生鲜超市3个具有代表性的超市价格为参考依据确定价格,肉类、蛋类、蔬菜类、面粉、水果类、调味类等食品原材料以麻栗坡县城莱溪农贸市场和福宝农贸市场2个市场价格为参考依据确定价格,配送价格不得高于同期市场公允价格。询价议价定价工作由甲方组织,每月中下旬组织开展下一个月询价议价定价工作,定价结果由甲方报送至县教育体育局备案。甲方辖区内学校要将价格表在校园内公示,接受相关部门及社会监督。(二)结算方式。甲方食堂食材采购预算约221.681万元/年。每学期按月进行结算,具体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最终结算单据为准。(三)税费及损耗。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产生的所有税费和损耗由乙方自行承担。此七、双方权责+(一)甲方权责。降造:店1.甲方和甲方所属学校有权对食材质量、数量、配送服务和价格等进行全过程监管。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八条相关条款终止或解除合同。2.甲方负责指导辖区学校与乙方建立便捷、高效的配送、验收、结算机制。3.甲方负责指导辖区学校完善验收、索证索票、进货台账管理制度。4.甲方按要求做好结算工作,并将结算款在约定时间内汇入乙方指定账户。5.在遇节假日或临时放假时,甲方须提前或及时通知乙方做—4—好采购配送工作。6.甲方所属学校工勤人员在食堂食材加工过程中,因加工不熟或操作不规范等导致学生食物中毒或损害健康的,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责任的,由甲方承担。(二)乙方权责。1.乙方负责按照甲方订单需求,安排专业人员做好食品原材料采购、检测和配送等工作,协助甲方完成验货、分类存储等工作。对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及时做好对账工作,快速处理突发事件。2.乙方提供的食品原材料因假冒、伪劣、腐烂变质、过期、农残留超标等导致甲方就餐人员食物中毒或损害健康的,经相关检疫检验部门或有关权威机构鉴定确认,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由此产生的赔偿费用及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3.若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乙方必须第一时间到位处置,并垫付医药费,按司法程序判定划分相应责任。4.乙方必须按时按质按量配送食品原材料,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不得影响甲方正常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乙方承担。5.乙方员工在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等工作中出现任何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6.乙方须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确保食品原材料质量、数量、价格均符合要求,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八、解除或终止配送主体资格(一)在合同期内,甲方因国家政策调整、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和监督部门发现存在违规违法行为,需提前解除乙方配送主体资—5-格时,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主动放弃配送主体资格时,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才能终止配送服务,在没有约定和法定条件情形下,乙方不得无故终止配送服务。(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合同,且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1.合同服务期间发生师生死亡1人以上或者一次30人以上食物中毒事件,经相关部门认定为乙方有主要责任的;2.甲方所属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乙方不积极履行救治和善后处置责任和义务的;3.乙方在一年内被相关部门检查发现存在不合格产品,或一年内因食品原材料质量、价格、数量、食品安全、配送服务等问题被相关部门约谈(或责令整改)2次以上仍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4.乙方在合同期间不积极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不认真解决学校提出的合理要求,导致师生和社会反响强烈,造成恶劣影响的;5.乙方在甲方主管部门每年组织的考核中,考核不合格的;6.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本合同能力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三)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自动丧失配送主体资格,并承担甲方的一切损失:1.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停业处分,丧失合法经营身份或资格的;2.申请破产、进入清算程序的;-6-—3.有证据证明乙方存在商业贿赂行为,法人或主要负责人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导致配送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九、合同期限内争议的解决(一)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否则应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若在合同期内发生争议,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解决或起诉至麻栗坡县人民法院裁定。(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民法典》有关规定,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牵头学校和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备案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i4062419796491518身份证号:53262519911026002身份证号:电话号码:13887531966电话号码:13887612998地址:麻栗坡县莱溪开发期二期地地址:麻栗坡县中学体育馆旁统一信用代码证:统一信用代码证:12532624432345037T91532624MA6K7TXH2R签订地点:麻栗县业高级中学-P签订日期:202年8月10日—70麻栗坡县麻栗镇中心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合同甲方:麻栗坡县麻栗镇中心学校(以下简称“甲方”)0乙方:麻栗坡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升教育后勤保障水平,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做好麻栗坡县麻栗镇中心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麻栗坡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麻栗坡县学校(园)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联采分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麻教体发[2024]8号)要求,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原则,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乙方为甲方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机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执行。一、配送项目名称麻栗坡县麻栗镇中心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项目。二、配送范围和内容配送内容主要包括米、面、油、蛋、奶、食盐、味精、酱、醋等食品及原辅料;猪、牛、羊、鸡、鸭等时鲜肉类食品;各种时鲜蔬菜和水果。乙方禁止配送保健食品、含乳饮料和火腿肠等深加工食品,以及腌制、高盐、高油及高糖食品。乙方不得向甲方提供预制菜、净菜,不得将肉类加工后提供给甲方。H三、合同期限、供货方式(一)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为3年,自2024年8月10日至2027年8月9日。-1-(二)供货方式。甲方辖区内所有学校食品原材料由乙方负责配送,直接配送到甲方指定地点,采购配送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和风险均由乙方承担。四、食品食材质量要求(一)配送的大米、面粉、食用油、副食品、调味品等食材U食品及原辅料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合格检测检验报告并在保质期内,按照各级各部门有关规定索证索票。(二)配送的鲜肉类食材必须经相关机构检疫检验,并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和《动物检疫合格证》相关合格证明。(三)配送的蔬菜、水果类食材须进行农残采样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配送,并附带农残检测报告。(四)严禁“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产品、腐烂变质、污秽不洁、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原材料进入甲方学校食堂。五、配送服务要求(一)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要求,为甲方学校提供优质、新鲜、合格的食品食材,每周统一配送不少于2次。(二)乙方必须依照《云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强学校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云教体〔2014]26号)要求,购买甲方食堂食品安全责任险。14(三)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随货提供送货清单(送货清单内容主要包括品种名称、数量、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送货日期等)和相关检测检验报告及合格证等票证,相关票证或质检报—2-告必须与配送货物批次一致。议价单价与送货清单价格必须一致。送货清单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相应人员签字确认后乙方留存一份,甲方留存两份,并作为结算依据。乙方按时按量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途中不得安排其他车辆、人员转送(不可抗力因素除L外),不得安排师生参加搬运。(四)乙方需安排专业人员开展食品食材配送工作,遵循服务宗旨,指导并协助学校完成收货、验货、分类存储等管理工作。因食品食材质量不合格、数量不足、提供票证不全等原因导致甲方拒收的,乙方必须按要求退补或更换。(五)乙方需强化采购配送全过程监管,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体制,定期或不定期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食材配送人员开展系统性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确保食品食材采购配送工作安全高效运行,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六)乙方需配备相应的仓储厂房、配置合格的运输车辆及相关设施设备,保障供应蔬菜、肉类等食品食材质量合格。(七)乙方要提高配送时效,减少食品食材特别是易腐烂变质的蔬菜类食品食材采购流通环节时间,确保配送至甲方学校食材新鲜可食用,甲方学校储藏不当造成腐烂变质的,乙方不再承担退换货等售后工作。(八)乙方要配合学校和相关部门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及时为甲方提供清晰可辨证件、产品信息、图片等资料,协助甲方和相关部门完成相关信息、数据的填写和上报工作。六、配送价格和结算方式(一)配送价格。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询价议价及定价机制,询价议价小组由乙方代表2人、甲方1至2人组成。大米、食用—3—油、包装食品、干货类以华联超市、腾达超市、好生鲜超市3个具有代表性的超市价格为参考依据确定价格,肉类、蛋类、蔬菜类、面粉、水果类、调味类等食品原材料以麻栗坡县城莱溪农贸市场和福宝农贸市场2个市场价格为参考依据确定价格,配送价格不得高于同期市场公允价格。询价议价定价工作由甲方组织,1每月中下旬组织开展下一个月询价议价定价工作,定价结果由甲方报送至县教育体育局备案。甲方辖区内学校要将价格表在校园内公示,接受相关部门及社会监督。(二)结算方式。甲方食堂食材采购预算约202.2835万元/年。每学期按月进行结算,具体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最终结算单据为准。(三)税费及损耗。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产生的所有税费和损耗由乙方自行承担。七、双方权责(一)甲方权责。1.甲方和甲方所属学校有权对食材质量、数量、配送服务和价格等进行全过程监管。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八条相关条款终止或解除合同。2.甲方负责指导辖区学校与乙方建立便捷、高效的配送、验收、结算机制。3.甲方负责指导辖区学校完善验收、索证索票、进货台账管理制度。4.甲方按要求做好结算工作,并将结算款在约定时间内汇入乙方指定账户。5.在遇节假日或临时放假时,甲方须提前或及时通知乙方做—4—好采购配送工作。6.甲方所属学校工勤人员在食堂食材加工过程中,因加工不熟或操作不规范等导致学生食物中毒或损害健康的,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责任的,由甲方承担。(二)乙方权责。1.乙方负责按照甲方订单需求,安排专业人员做好食品原材料采购、检测和配送等工作,协助甲方完成验货、分类存储等工作。对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及时做好对账工作,快速处理突发事件。2.乙方提供的食品原材料因假冒、伪劣、腐烂变质、过期、农残留超标等导致甲方就餐人员食物中毒或损害健康的,经相关m检疫检验部门或有关权威机构鉴定确认,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由此产生的赔偿费用及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3.若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乙方必须第一时间到位处置,并垫付医药费,按司法程序判定划分相应责任。4.乙方必须按时按质按量配送食品原材料,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不得影响甲方正常教育教学和化生活秩序,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乙方承担。5.乙方员工在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等工作中出现任何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6.乙方须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确保食品原材料质量、数量、价格均符合要求,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八、解除或终止配送主体资格(一)在合同期内,甲方因国家政策调整、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和监督部门发现存在违规违法行为,需提前解除乙方配送主体资—5-格时,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主动放弃配送主体资格时,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才能终止配送服务,在没有约定和法定条件情形下,乙方不得无故终止配送服务。(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合同,且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1.合同服务期间发生师生死亡1人以上或者一次30人以上食物中毒事件,经相关部门认定为乙方有主要责任的;2.甲方所属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乙方不积极履行救治和善后处置责任和义务的;3.乙方在一年内被相关部门检查发现存在不合格产品,或一年内因食品原材料质量、价格、数量、食品安全、配送服务等问题被相关部门约谈(或责令整改)2次以上仍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4.乙方在合同期间不积极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不认真解决学校提出的合理要求,导致师生和社会反响强烈,造成恶劣影响的;5.乙方在甲方主管部门每年组织的考核中,考核不合格的;6.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本合同能力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三)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自动丧失配送主体资格,并承担甲方的一切损失:1.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停业处分,丧失合法经营身份或资格的;2.申请破产、进入清算程序的;-6-3.有证据证明乙方存在商业贿赂行为,法人或主要负责人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导致配送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九、合同期限内争议的解决(一)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否则应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若在合同期内发生争议,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解决或起诉至麻栗坡县人民法院裁定。(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民法典》有关规定,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牵头学校和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备案一份战旅甲方(盖章)乙方e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532624199012250016身份证号:******************电话号码:15125843465电话号码:13887612998地址:麻栗坡县菜园路82号地址:麻栗坡县中心体育馆旁统一信用代码证:统一信用代码证:12532624432345539D91532624MA6K7TXH2R系柔镇十心学捺签订地点:签订日期:2024年8月10日-7-#idc error#麻栗坡县第二中学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合同甲方:麻栗坡县第二中学(以下简称“甲方”)乙方:麻栗坡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升教育后勤保障水平,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做好麻栗坡县第二中学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麻栗坡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麻栗坡县学校(园)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联采分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麻教体发【2024]8号)要求,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原则,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乙方为甲方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机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执行。一、配送项目名称麻栗坡县第二中学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项目。二、配送范围和内容配送内容主要包括米、面、油、蛋、奶、食盐、味精、酱、醋等食品及原辅料;猪、牛、羊、鸡、鸭等时鲜肉类食品;各种时鲜蔬菜和水果。乙方禁止配送保健食品、含乳饮料和火腿肠等深加工食品,以及腌制、高盐、高油及高糖食品。乙方不得向甲方提供预制菜、净菜,不得将肉类加工后提供给甲方。三、合同期限、供货方式(一)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为3年,自2024年8月10日至2027年8月9日。—(二)供货方式。甲方辖区内所有学校食品原材料由乙方负责配送,直接配送到甲方指定地点,采购配送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和风险均由乙方承担。四、食品食材质量要求(一)配送的大米、面粉、食用油、副食品、调味品等食材食品及原辅料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合格检测检验报告并在保质期内,按照各级各部门有关规定索证索票。(二)配送的鲜肉类食材必须经相关机构检疫检验,并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和《动物检疫合格证》相关合格证明。(三)配送的蔬菜、水果类食材须进行农残采样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配送,并附带农残检测报告。(四)严禁“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产品、腐烂变质、污秽不洁、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原材料进入甲方学校食堂。五、配送服务要求(一)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要求,为甲方学校提供优质、新鲜、合格的食品食材,每周统一配送不少于2次。(二)乙方必须依照《云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强学校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云教体[2014]26号)要求,购买甲方食堂食品安全责任险。(三)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随货提供送货清单(送货清单内容主要包括品种名称、数量、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送货日期等)和相关检测检验报告及合格证等票证,相关票证或质检报—2-告必须与配送货物批次一致。议价单价与送货清单价格必须一致。送货清单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相应人员签字确认后乙方留存一份,甲方留存两份,并作为结算依据。乙方按时按量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途中不得安排其他车辆、人员转送(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不得安排师生参加搬运。(四)乙方需安排专业人员开展食品食材配送工作,遵循服务宗旨,指导并协助学校完成收货、验货、分类存储等管理工作。因食品食材质量不合格、数量不足、提供票证不全等原因导致甲方拒收的,乙方必须按要求退补或更换。(五)乙方需强化采购配送全过程监管,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体制,定期或不定期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食材配送人员开展系统性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确保食品食材采购配送工作安全高效运行,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六)乙方需配备相应的仓储厂房、配置合格的运输车辆及相关设施设备,保障供应蔬菜、肉类等食品食材质量合格。(七)乙方要提高配送时效,减少食品食材特别是易腐烂变质的蔬菜类食品食材采购流通环节时间,确保配送至甲方学校食材新鲜可食用,甲方学校储藏不当造成腐烂变质的,乙方不再承担退换货等售后工作。(八)乙方要配合学校和相关部门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及时为甲方提供清晰可辨证件、产品信息、图片等资料,协助甲方和相关部门完成相关信息、数据的填写和上报工作。-六、配送价格和结算方式504(一)配送价格。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询价议价及定价机制,询价议价小组由乙方代表2人、甲方1至2人组成。大米、食用—3-油、包装食品、干货类以华联超市、腾达超市、好生鲜超市3个具有代表性的超市价格为参考依据确定价格,肉类、蛋类、蔬菜类、面粉、水果类、调味类等食品原材料以麻栗坡县城莱溪农贸市场和福宝农贸市场2个市场价格为参考依据确定价格,配送价格不得高于同期市场公允价格。询价议价定价工作由甲方组织,每月中下旬组织开展下一个月询价议价定价工作,定价结果由甲方报送至县教育体育局备案。甲方辖区内学校要将价格表在校园内公示,接受相关部门及社会监督。(二)结算方式。甲方食堂食材采购预算约320.656万元/年。每学期按月进行结算,具体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最终结算单据为准。(三)税费及损耗。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产生的所有税费和损耗由乙方自行承担。七、双方权责(一)甲方权责。1.甲方和甲方所属学校有权对食材质量、数量、配送服务和价格等进行全过程监管。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八条相关条款终止或解除合同。2.甲方负责指导辖区学校与乙方建立便捷、高效的配送、验收、结算机制。3.甲方负责指导辖区学校完善验收、索证索票、进货台账管理制度。14.甲方按要求做好结算工作,并将结算款在约定时间内汇入乙方指定账户。5.在遇节假日或临时放假时,甲方须提前或及时通知乙方做—4—好采购配送工作。6.甲方所属学校工勤人员在食堂食材加工过程中,因加工不熟或操作不规范等导致学生食物中毒或损害健康的,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责任的,由甲方承担。(二)乙方权责。1.乙方负责按照甲方订单需求,安排专业人员做好食品原材料采购、检测和配送等工作,协助甲方完成验货、分类存储等工作。对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及时做好对账工作,快速处理突发事件。2.乙方提供的食品原材料因假冒、伪劣、腐烂变质、过期、正4农残留超标等导致甲方就餐人员食物中毒或损害健康的,经相关检疫检验部门或有关权威机构鉴定确认,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604515由此产生的赔偿费用及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3.若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乙方必须第一时间到位处置,并垫付医药费,按司法程序判定划分相应责任。4.乙方必须按时按质按量配送食品原材料,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不得影响甲方正常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乙方承担。5.乙方员工在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等工作中出现任何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6.乙方须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确保食品原材料质量、数量、价格均符合要求,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八、解除或终止配送主体资格(一)在合同期内,甲方因国家政策调整、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和监督部门发现存在违规违法行为,需提前解除乙方配送主体资—5—格时,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主动放弃配送主体资格时,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才能终止配送服务,在没有约定和法定条件情形下,乙方不得无故终止配送服务。(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合同,且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1.合同服务期间发生师生死亡1人以上或者一次30人以上食物中毒事件,经相关部门认定为乙方有主要责任的;2.甲方所属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乙方不积极履行救治和善后处置责任和义务的;3.乙方在一年内被相关部门检查发现存在不合格产品,或一年内因食品原材料质量、价格、数量、食品安全、配送服务等问题被相关部门约谈(或责令整改)2次以上仍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4.乙方在合同期间不积极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不认真解决学校提出的合理要求,导致师生和社会反响强烈,造成恶劣影响的;5.乙方在甲方主管部门每年组织的考核中,考核不合格的;6.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本合同能力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三)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自动丧失配送主体资格,并承担甲方的一切损失:1.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停业处分,丧失合法经营身份或资格的;2.申请破产、进入清算程序的;-6-—3.有证据证明乙方存在商业贿赂行为,法人或主要负责人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导致配送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九、合同期限内争议的解决(一)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否则应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若在合同期内发生争B议,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解决或起诉至麻栗坡县人民法院裁定。(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民法典》有关规定,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牵头学校和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备案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书办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53262419870606001X身份证号:53262519911026002电话号码:18087694337电话号码:13887612998地址:麻栗坡县边境经济合作区(磨山片区)地址:麻栗坡县中学体育馆旁统一信用代码证:统一信用代码证:12532624MB171932491532624MA6K7TXH2R签订地点:貅票坡第二中学B-签订日期:2024年8月10日-7-#id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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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食材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