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采购合同公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二十一团农业林业草原和生态保护中心2024)



一、合同编号:11NMB058957220241601                     

二、合同名称:第二师铁门关市21团3连2024年“百连示范工程”建设项目                          
三、项目编号:66020024P00004910009X                         
四、项目名称:第二师铁门关市21团3连2024年“百连示范工程”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二十一团农业林业草原和生态保护中心                         
   地      址:新疆和静县二十一团                        
   联系方式:0996-6312229                         
   供应商(乙方):新疆高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铁门关市迎宾东路与兴业路交汇处公交首站末院内2-30                         
   联系方式:0996-228258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第二师铁门关市21团3连2024年“百连示范工程”建设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7593722.05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名称:第二师铁门关市21团3连2024年“百连示范工程”建设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140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2.合同金额(元):8993722.05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7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8月3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3连施工合同.pdf

(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项目名称:第二师铁门关市21团3连2024年“百连示范工程”建设项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1-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二十一团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承包人(全称):新疆高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依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第二师铁门关市21团3连2024年“百连示范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第二师铁门关市21团3连2024年“百连示范工程”建设项且2.工程地点:21团3连3.工程内容:(一)公建民督内容按初步设计方案实施。新建沥青道路28325.55m,改建沥青道路(连队办公室院内至省边)1860.71m,人行道1047m,太阳能路灯140盏;文化广场地面硬化1处,入连标识1项:新建给水管网1706m、排水管网2085m及50m*化粪池6座、绿化管网网1703m、垃圾箱B0个:连队办公楼改造798.7m:农机停放点改造1处、公厕改造1处,连队垃圾清运、并盖更换及井口修复等。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L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1-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6.承包范围:(一)公建民督内容按初步设计方案实施。新建沥青道路28325.55m,改建沥青道路(连队办公室院内至省边)1860.71m,人行道1047m,太阳能路灯140盏:文化广场地面硬化1处,入连标识1项:新建给水管网1706m、排水管网2085m及50m*化粪池6座、绿化管网1703m、垃圾箱B0个:连队办公楼改造798.7m:农机停放点改造1处、公厕改造1处,连队垃圾清运、并盖更换及井口修复等。(详见工程量清单)。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7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31日工期总日历天数103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捌佰玖拾玖万叁仟柒佰贰拾贰元零伍分(¥8993722.05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伍万肆仟叁佰贰拾壹元贰角肆分(¥54321.24元);-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6.承包范围:(一)公建民督内容按初步设计方案实施。新建沥青道路28325.55m,改建沥青道路(连队办公室院内至省边)1860.71m,人行道1047m,太阳能路灯140盏:文化广场地面硬化1处,入连标识1项:新建给水管网1706m、排水管网2085m及50m*化粪池6座、绿化管网1703m、垃圾箱B0个:连队办公楼改造798.7m:农机停放点改造1处、公厕改造1处,连队垃圾清运、并盖更换及井口修复等。(详见工程量清单)。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7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31日工期总日历天数103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捌佰玖拾玖万叁仟柒佰贰拾贰元零伍分(¥8993722.05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伍万肆仟叁佰贰拾壹元贰角肆分(¥54321.24元);-2-(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大写)壹佰万柒仟元整(¥1007000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柒拾伍万元整(¥750000元);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张春晓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i(8)招标文件及招标答疑;-3-(9)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7月20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21团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4-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肆份。十四、通知及送达1.本合同一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给另一方的所有通知、报告、订单、函件或其他法律文件,应当以下列方式进行:1)专人递送;2)邮政特快专递送达;3)电子邮件、传真传送。2.各方联系信息:发包人确认其送达地址为:第二师21团3连.·尹聂生;受送达人为:承包人确认其送达地址为:第二师二十一团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受送达人为:新疆铁门关市迎宾东路与兴业路交汇处公交首站末院内2-304。3.以上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告知书、通知书、工作联系单、协议文件、诉讼或仲裁文书,送达主体可以是协议各方、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及各行政机关。4.送达主体按照上述送达地址进行送达,视为有效送达;采用邮寄送达的,以文书签收或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5.上述送达地址、受送达人、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变更一方应履行通知义务,因当事人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书面告知,-5-导致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履行送达地址变更通知义务的,以变更后的送上产建设兵用达地址为有效送送地址:营家发包人(公章菜承包人(公章):/w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n1代理人:代理人:子务18单位地址:新疆巴州和静县21团团部单位地址:新疆铁门关市迎宾东路与兴业路交汇处公交首站末院内2-304电话:0996-6312229电话:09962282588传真:传真:09962282588邮政编码:841111邮政编码:841007开户银行:焉耆回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铁门关市支行户名:新疆高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作联社二十一团信用社户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二十一团农业林业草原和生态保护中心账号:844090012010113744352账号:1082827773732024年7月20日2024年7月20日-6-7.本合同作为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8.本合同一式四份,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一份,送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监督单位各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际(签字)(签字)2024年7月20日2024年7月20日-109-姓名:张春晓;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二级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号:新2662021202208998;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新建安B(2022)6600209·联系电话:15609965722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有权直接处理本项目除对外经济合同签订和财务结算以外的一切事务。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不少于25天,如工作时间确需离场要通知项目总监,连续离场超过3天,需经发包人代表书面同意。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监理人限期承包人在收到提交要求3日内补交。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每发生一次扣5000元,每月累计超过3次,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且更换期间造成的工期延迟等损失由承包方自行承担。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3.2项目经理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监理-116-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收到承包人要求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书面通知后28天内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不提供。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符合城建档案馆和行政质检监督部门要求的)竣工图纸及有关竣工文档。(6)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肆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完整的竣工资料(含工程竣工图及有关的技术档案资料等)。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全部竣工资料要求按国家档案部门的要求规格编制成册并按要求存档。工程竣工后,在一个月内备案完毕。(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承包人施工时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115-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新疆巴州和静县21团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督促指导监理工程师行使职权,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的关系,协调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解决有关设计和技术签证,办理、签认现场经济技术签证,对发生不可抗力造成工程无法施工处置、签认设计变更及施工条件变更等有关签证、审核工程进度报表、竣工验收文件签收确认、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审批、代表发包人行使本合同约定其他权利和义务。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进场前7天。2.4.2提供施工条件(1)向承包人提供的施工场地应做到三通一平"(2)提供满足施工需要容量的施工用水和电水、电管线应接至距施工红线内50米范围内移交给承包人,使用过程中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施工道路接通至距施工红线外50米范围内:(4)提供工程质地和地下管线资料:(5)以书面形式提供水准点、坐标控制点,并现场与承包人进行交验(6)提供有关勘察资料,并向承包人提出需要保护的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内容和要求并承相关费用。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114-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11.1条内容。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11.1条内容。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11.2条内容。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11.1条内容。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11.4条内容。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有缺项漏项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调整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经发包方现场工作人员及监理确认后:1、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2、未按照国家现行计量规范强制性规定计量的。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尹聂生姓名:身份证号:******************工作人员职务:联系电话:13999003212-113-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第二师21团3连邓云聪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第二师21团3连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李招彦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负责发包人保证“三通一平”,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本项目施工红线图划分。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场内道路以现状为准,若需要交通设施,由承包自行解决,并承担全部费用。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方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112-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5日内,承包人收到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时给发包人出具签字盖章的收据;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三套;承包人需要增加施工图纸,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无。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施工专项措施、施工进度计划、材料和设备采购计划等;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开工前5日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三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版及相应的电子版,并要求避免简单套用,要有针对性;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7日内0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5条内容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尹聂生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1-(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会议纪要;(10)其他合同文件。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5日内,承包人收到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时给发包人出具签字盖章的收据;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三套;承包人需要增加施工图纸,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满足施工要求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施工专项措施、施工进度计划、材料和设备采购计划等;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开工前5日内,前提是发包人已按规定提供全部合格图纸;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三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版及相应的电子版,并要求避免简单套用,要有针对性;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7日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5条内容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10-1.1.3.9永久占地包括:依据设计图纸及发包人规划线确定。1.1.3.10临时占地包括: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定。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执行国家、地区现行的法律法规。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执行国家、地区、行业现行的标准规范。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按发包人书面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其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109-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履行合同过程中甲乙双方管理者(或双方工地代表)书面确认的对合同内容有实质性影响的会议纪要、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等资料。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2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新疆峻特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甲级;联系电话:0996-8662517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红山路26号时代广场小区1栋11层C座-11G;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符合通用条款规定的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场地。-108-合同条款中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20.5争议解决条款效力合同有关争议解决的条款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无效或者被撤销均不影响其效力。.-10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