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食堂大宗食材采购合同公告(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2024)



【初始合同】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2024-2025学年南山区公办校(园)食堂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项目(I)合同公示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HT_NSCG2024000186-I
二、合同名称: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2024-2025学年南山区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项目主体合同
三、项目编号( 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NSCG2024000186
四、项目名称: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2024-2025学年南山区公办校(园)食堂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项目(I)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
地址:南山区南山教育信息大厦
供应商(乙方):深圳市绿日鲜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下梅林一街高达苑1栋109号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2024-2025学年南山区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1年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
合同金额:0.8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024年08月30日至2025年08月31日,南山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8-3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8-30
九、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无其它补充事宜

I包-深圳市绿日鲜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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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2024-2025学年南山区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项目主体合同甲方: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大道2076号南山教育信息大厦联系人:王博联系电话:0755-26486200乙方:深圳市绿日鲜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下梅林一街高达苑1栋10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74398349X联系人:陈善强联系电话:13714791200根据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招标项目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2024-2025学年南山区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SCG2024000186》的招标结果,深圳市绿日鲜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为I包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2024-2025学年南山区公办校(园)食堂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项目(二)项目采购范围1.预包装类:成品粮(大米、小麦粉或面粉)、成品食用油类、2.生鲜食品类:鲜蛋、生鲜肉、冻品;3调味品类;二、合同范围及预算金额(一)本包组共包含10所学校(幼儿园),采购预算金额为5981600元/年,(人民币大写伍佰玖拾捌万壹仟陆佰元整),实际合同金额以本包组各学校(幼儿园)签订的《南山区公办校(园)食堂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服务合同》(以下简称《采购服务合同》)为准。1(二)本包组学校(幼儿园):半山港湾幼儿园、南山第二外国语学校(集团)赤湾学校、海月花园幼儿园、海月华庭花园幼儿园、蛇口育才教育集团育才三中、深圳大学附属教育集团后海小学、花园城三期幼儿园、育才第一幼儿园、育才第四幼儿园、蛇口育才教育集团太子湾学校三、合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供应商服务起始日期以本包组各学校(幼儿园)实际签订的《采购服务合同》约定为准。四、合同款项及支付方式(一)本项目由包组内各学校(幼儿园)和乙方进行结算,结算价格=基准价*折扣率*实际供货量,本包组的折扣率为乙方投标时填报折扣率,为0.80(即8折)。(二)基准价1.所有品类结算时价格按深圳市中农数据有限公司(天天采购平台)上月1至25号公布的价格(有精品价的品类以精品价)取平均值(平均值精确到分,即小数点后两位)确定该品类的基准价。2.深圳市中农数据有限公司(天天采购平台)中无价格的品类,结算时价格=折扣率*市场价。(由包组内学校(幼儿园)和乙方组成价格调查小组,到农贸市场或大型商超等现场调研决定)。3.如遇台风暴雨、供求关系、宏观调控等原因造成的市场价格上涨或下降需临时调整时,中标人应提前书面通知采购人,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协调会议的形式解决,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调整。中标人应积极做好特殊时期食材配送保障,如逢节假日、考评、检查、动物疫情、重大会议或防洪防台风等特殊时期的食材配送,不得借故哄抬物价或拒绝配送,确保食材不间断供应。(三)费用支付1.本合同甲方没有付款义务,《采购服务合同》项下货款每个月由学校(幼儿园)与乙方按照《采购服务合同》约定结算一次。乙方提供的货款发票,发票公章必须与乙方单位名称相符,合同方、收款方、发票方三者必须一致,各学校(幼儿园)确认后予以支付。因乙方原因或财政支付程序导致付款迟延的,甲方及各学校(幼儿园)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当继续履行完成任务。如付款方式2与深圳市南山区财政局相关规定有冲突,以深圳市南山区财政局相关规定为准。2.《采购服务合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成本、法定税费和相应的利润、人员工资、加班费、劳动保护费、防暑降温费、技术津贴、工具费、材料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公共财产及公共责任险、意外伤害保险、住房公积金、通胀风险、利润、管理费、税金、管理范围内因偷盗、抢劫等案件所产生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赔偿金等一切费用。应涵盖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四)乙方应无条件支持配合甲方及各学校(幼儿园)完成扶贫采购任务,按要求预留消费帮扶额度,在“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https://www.fupin832.com/)”采购,由乙方在832平台下单并进行支付开票,甲方及各学校(幼儿园)不支付中标供应商代开发票产生的税费差额。五、项目技术及管理要求(一)通用要求1.预包装产品保质期在一年及以上的,建议收货时的剩余质保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二分之一;保质期不足一年的,收货时的剩余质保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三分之二。2.食材质量等级指标不低于该产品标准的中位数水平,如质量或规格等级划分为1、2、3、4、5或大(L)、中(M)、小(S)的,应选择1、2或大(L)中(M)等级。3.各种食材的感官性状无异常,无明显腐败变质、油脂酸败、发霉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等情况。4.农副产品外观新鲜,无明显萎蔫、腐烂、发芽、畸形等异常情况;蔬菜类必须保证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水果及其制品必须保证成熟、新鲜、无腐烂变质;鲜肉应肉质新鲜,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冷冻食材要求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无过度包裹冰衣的情况;鲜活水产要求鲜活。5.预包装食品的包装整洁、完好,无破损或胀气现象;标签内容完整、清晰,详细列明产品名称、净含量(规格)、生产日期、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生产许可证编号等内容(具体符合GB7718的要求)36.非预包装食品及农产品的外包装(筐、箱、袋、盒等)整洁、牢固、标签清晰,无明显破损、发霉等现象;非预包装食品的包装应至少标注名称、生产/加工日期、保质期、供应商/生产者的名称等基本信息;未包装的农产品,应当采取附加标签、标识牌、标识带、说明书、合格证、电子秤标签等形式标明农产品的品名、生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等内容(具体符合《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的要求)。7.预包装食品及加工食品应有生产者及供应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有效资质证明文件;应具有半年内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或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同款产品检测合格报告及本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8.属于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圳品的,应当标注相应的标志和附带有相关证明文件。(二)技术要求1.成品粮(大米、小麦粉或面粉)的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GB2715(或最新标准)的规定。其中:大米的质量指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15、GB2762、GB2763等)及产品标签明示执行标准的要求。除此之外,还应符合GB/T1354普通大米二级(含)或优质大米二级(含)以上的要求,应提供含重金属指标(镉、铅)的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小麦粉(面粉)的质量指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HE2761、GB2762等)及产品标签明示执行标准的要求,其中通用小麦粉质量等级2应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GB/T1355中质量等级为“特制二等”的要求(2023年1月1日起生产的小麦粉应达到GB/T1355-2021“标准粉”及以上的要求)。2.成品食用油应为预包装食用植物油;建议使用非转基因植物油;食用油的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GB2716、GB2761和GB2762的规定。其中:大豆油应按GB/T1535的要求选择一级或二级的大豆油;玉米油的质量指标不低于GB/T19111的二级成品玉米油的技术要求;菜籽油的质量指标不低于GB/T1536的二级压榨成品菜籽油的技术要求;花生油的质量指标不低于GB/T1534的二级压榨成品花生油或二级浸出成品花生油的技术要求;米糠油质量不低于GB/T19112二级的要求;调和油标签或附带说明书应明确列出调和油的原料或配比。3.乳制品以生牛乳为主要原料加工,不得使用、不得添加复原乳及营养强化剂,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产品标签明示执行标准的要求:乳制品(仅限发酵4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调制乳)的食品安全指标应分别符合GB19302、GB19645、GB25190、GB25191(或最新标准)的规定。学生饮用奶、纯牛奶、灭菌调制奶的食品安全指标应分别符合T/DAC004、T/DAC005(或最新标准)的规定。4.鲜蛋的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31650、GB2762、GB2749)(或最新标准)的规定及产品标签明示执行标准的要求。产品标签内容清晰,明确标注产品的品名、商标、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地、储存条件等相关信息,并与合同文件及供(送)货单内容一致;包装应采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的包装材料。5.生鲜肉的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GB2707、GB16869(或最新标准)的规定。国家有定点屠宰、检验检疫要求的品种,应来自于定点屠宰厂出品、有国家规定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及验讫印章(猪肉还需有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及验讫印章)。其中:猪肉的质量指标应符合GB2707、GB/T9959.1、GB/T9959.2(或最新标准)的相应技术要求;牛肉的质量指标应符合GB2707、GB/T17238(或最新标准)的相应技术要求;羊肉的质量指标应符合GB2707、GB/T9961(或最AM新标准)的相应技术要求。6.其他类:调味品应为预包装产品,符合产品明示执行标准、明示指标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随货有该批次产品质量检测合格证、包装完好无损、标签内容清晰明确。其中:食盐的质量指标应符合GB2721的要求;酱油的质量指标应符合GB2717的要求,质量指标不低于GB/T18186的二级酱油技术要求,特征指标(氨基酸态氮)W0.7g/100mL;食醋的质量指标应符合GB2719的要求,特征指标(总酸)W3.5g/100mL;香辛料符合该产品应有的形态和特征,颜色、气味正常,无杂物,无发霉、结块等异常状况。7.《深圳市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验收参考标准》规定的其他条件。8.以上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与要求,在配送时按要求提供产品所涉及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生猪定点屠宰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国家强制规定材料,不得提供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国家有出台新的更高标准的,以新的更高标准为准。(三)配送要求51.时间地点要求:食材送达具体时间以本包组各学校(幼儿园)签订的《采购服务合同》约定为准。食材送达后,按照学校(幼儿园)的要求进行分类清点,待食堂工作人员验收核对后送达学校指定位置,如遇特殊情况,学校(幼儿园)可以改变送货时间,但应提前通知乙方。学校(幼儿园)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增加或减少配送点个数或者变更送货地点,乙方对此无条件配合。2.乙方必须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配送需要的仓储(自有或租赁深圳本地的配送场所、冷库及储存空间)、交通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食材的安全储存和安全运输。3.乙方提供的大宗食材原料必须是符合国家或行业最新食品质量安全标准的食材,配送价格不高于当地市场价,付款方式由包组内各学校(幼儿园)与食材供应商自行约定。4.食材配送车辆应为专用封闭式,车辆内部结构应平整、便于清洁,配送冷冻、冷藏食品的车辆应有温度控制设备。凭专用通行证(各学校(幼儿园)自行制定)进出各学校(幼儿园)。5.生鲜肉等鲜活类须当日配送,其余品类食材可视学校(幼儿园)实际需求酌情配送,但须确保各学校(幼儿园)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6.乙方应具备相对完善且有效的配送服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配送流程、学校食堂专项配送服务人员、物流配送应急预案、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客户沟通及投诉反馈等相应机制。7.乙方配送食材须通过“深圳市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全面、及时、准确上传追溯信息,确保相关品名、规格、批次等数据真实完整,确保配送食材来源可溯、质量可控。8.深圳市学校食堂智慧管理平台建成后,乙方需通过平台处理各学校(幼儿园)食材订单并按合同供货,满足各学校(幼儿园)食堂智慧化管理需要。9.乙方能够为包组内各学校(幼儿园)提供相关软件支持服务,保证与深圳市中农数据有限公司食堂采配平台(天天采配)及甲方的信息化对接,实现系统下单及结算。10.如上级部门要求完成扶贫采购任务,乙方应无条件支持配合甲方及各学校(幼儿园)完成扶贫采购任务,按要求预留消费帮扶额度,在“脱贫地区农副6产品网络销售平台(https://www.fupin832.com/)”采购。11.保险:乙方为包组内学校(幼儿园)提供食材配送服务时,必须为各学校(幼儿园)购买保额至少为500万元的食品安全险和300万元的公共责任险,且受益人必须为所有就餐人员,具体保险金额以本包组各学校(幼儿园)签订的《采购服务合同》约定为准。12.未经各学校(幼儿园)同意,项目不可分包、转包。(四)人员要求1.综合服务人员要求:乙方需提供7名综合服务人员,综合服务人员应满足以下要求: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精神面貌佳,应变能力强,服务态度好,责任心强,吃苦耐劳。2.配套服务人员要求:乙方须根据包组内各学校(幼儿园)的实际需要配备粗加工服务人员,每个学校(幼儿园)至少配备一名粗加工服务人员,具体人数以本包组各学校(幼儿园)签订的《采购服务合同》约定为准,服务人员必须符合并遵守学校食堂管理要求与规范。3.工作要求:乙方配备粗加工人员,分别负责削皮、摘菜、肉类食材粗加工等工作。要求在厨师炒菜前30分钟完成粗加工处理,确保食堂准时开餐。4.乙方需成立食堂配送项目专项服务团队,负责跟进各学校(幼儿园)每日的采购单据的制定、修改,核价,开具发票等相关事项及提供各种服务。5.乙方所有参与本项目服务的工作人员需服从各学校(幼儿园)统一管理。服务人员必须持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有效期内的健康合格证明,每年进行定期体检,所有办证费用、体检费用由乙方承担。(五)车辆要求乙方需配备满足包组内各学校(幼儿园)需求数量的冷藏(或冷冻)车辆或货车,具体数量以本包组各学校(幼儿园)签订的《采购服务合同》约定为准。具体要求:1.根据食品特点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必要时应配备保温、冷藏、冷冻、保鲜、保湿等设施,2.运输前,应对运输工具和盛装食品的容器进行清洁必要时还应进行消毒,防正食品受到污染。3.运输中一应防止食品包装破损,保持食品包装完整.避免食品受到日光直射、雨淋和剧烈撞击等,运输过程应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4.食品与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等7非食品问车运输,或者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同车运输时,应进行分隔。5.不应将食品与杀虫剂、杀鼠剂、醇基燃料等有龄、有害物品混装运输。运输食品和有毒,有害物品的车辆不应混用。(六)项目验收要求1.各学校(幼儿园)成立由教职工、食堂工作人员等组成的食材验收小组对食材进行验收,负责核验食材种类、数量、质量和索证索票等工作。食品数量验收方面必须严格执行,乙方不能弄虚作假,必须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学校(幼儿园)的验货数量为准,乙方每次随货送上一式四份的送货清单,经乙方及验收小组各成员验货后签字确认,乙方一份,学校(幼儿园)持三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学校(幼儿园)可结合实际情况使用智能设备或系统进行验收和管理,并做好食堂台账管理。2.按《深圳市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验收参考标准》进行验收。货物运至指定地点后,由学校(幼儿园)对所供货物的质量、品种、数量等进行验收。货物经学校(幼儿园)相关指定部门验收合格签字后,并不能免除乙方对货物应承担的责任。若货物验收时有关质量要求不能满足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学校(幼儿园)有权要求更换并同时有权要求索赔。乙方送货时需向学校(幼儿园)指定收货部门提供进货的各类小票、单据和相关部门出具的检验检疫报告,做好台帐工作。3.乙方供应的食品原料必须到合法的食品经营单位(持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购买,不得使用过期、变质或标签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和原料。(七)管理要求1.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安全,有明确的食品安全责任人。因所供货物质量原因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除终止《采购服务合同》外,乙方还需赔偿学校(幼儿园)救治经费及误工损失。2.乙方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学校(幼儿园)入门岗和物品携带等各项规定。3.按合同约定的标的供货,未经各学校(幼儿园)同意,乙方不得转包、分包,否则学校(幼儿园)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4.乙方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品种、质量等)供应,不得变更供应商品,否8则,学校(幼儿园)有权退货。应严格按学校(幼儿园)要求(含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供应,否则,学校(幼儿园)有权拒收。如对货物验收不合格导致退货的,乙方必须于当日内安排重新送货上门。若因特殊情况(如商家停产或天气因素等)确实需要变更的个别商品,经学校(幼儿园)同意,必须以质量较高的同类商品代替,不得未经同意私自更改供货单。5.乙方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学校(幼儿园)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乙方。因乙方原因延误交货日期的(学校(幼儿园)要求推迟的除外),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6.学校(幼儿园)对货物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乙方必须无条件退货。乙方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学校(幼儿园)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乙方予以处罚,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情节严重的可终止其采购服务合同。7.乙方每次随货送上一式四份的送货清单(加盖公章),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乙方一份,学校(幼儿园)持三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8.结算货款时,乙方须提供送货清单和国家正规的电子发票,应由学校(幼儿园)财务人员严格审核送货清单。9.食品溯源要求:对食品供应链进行明确,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尽量使用知名品牌。生产食品的源头与供应商要有固定的合法的供应关系,严禁收购非标准产品供应。标书要求对食品的来源和质量标准要有详尽的描述,验收须按国家标准。乙方应保存以下资料:(1)乙方与生产企业的销售合同;(2)生产企业的送货单和销售发票;(3)乙方与学校(幼儿园)的采购服务合同及送货单据、销售发票。10.交货要求:提供的食材必须为新鲜、经检验合格的产品。11.乙方应随时按学校(幼儿园)要求提供各类货物清晰准确的原产地以及检测报告。(含第三方检测报告、每批次出厂报告、快检报告等报告),进口食材提供食材的同批次报关单、检验检疫报告、第三方检测报告等。12.临时加货处理:9对于学校(幼儿园)临时有接待餐任务或临时增加员工用餐时,乙方需快速将货物送到学校(幼儿园)的指定地点,派专人负责跟踪服务,保证用餐正常。在配送过程中,学校(幼儿园)对所供食材有任何意见,可随时向乙方反映,乙方应及时改进,否则,学校(幼儿园)有权终止其采购服务合同。13.因配送运输中出现人身安全事故,乙方独立承担一切刑事、民事责任,与甲方及各学校(幼儿园)无关。14.如果因乙方所供货的食品造成学校(幼儿园)就餐人员食物中毒的,经卫生防疫部门鉴定,属于乙方责任,乙方须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作出全部的经济赔偿。乙方的粗加工人员和配送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如遇到人员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与甲方及各学校(幼儿园)无关。15.若因乙方没有送餐导致助餐点无法正常开餐,乙方应承担学校(幼儿园)误餐的全部责任。六、应急处理制度若乙方出现短期供应不足等紧急问题时,对必须当日配送的食材,可视学校(幼儿园)需求启动应急预案。学校(幼儿园)可从本区其他包组的同类食材供应商中选择一家开展应急采购,确保师生用餐需求。七、综合评议制度(一)甲方负责乙方季度考评结果的收集、汇总、计算,并根据评价标准确定乙方季度综合工作评议考核结果。04200(二)评价标准:乙方季度综合工作评议考核得分80分(不含)以下评价为不满意,80分(含)以上评价为满意。(三)乙方季度综合工作评议结果为不满意的,甲方及时将问题反馈给乙方,并允许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纸质申辩材料。甲方组织专题会,根据学校(幼儿园)提交的考评材料及乙方提交的申辩材料,对评议结果进行讨论及投票表决。(四)考评完成后,由甲方对乙方相关档案(包括基础资料、交易记录和考核资料等)进行建立、收集、整理和归档,以备日后查阅。(五)本项目综合评议制度及其附件相关条款的解释权归甲方所有。服务合同履约过程中,因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标准变化调整需要、上级文件要求以及甲方的工作需要,甲方有权对综合评议制度和相关附件进行调整和更新,乙方需10#idc error##idc error#后果,属于乙方责任的;8.经2次以上(含2次)的有效投诉处理仍不纠正的,有效投诉指的是乙方被投诉内容经查实确定为违反服务合同或其他协议规定的事实;9.因货品质量或其他原因而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行为;10.连续两次综合评议结果为不满意的;11.拖欠工人工资、经劳动或其他政府部门催告或通报仍不清偿的;12.拒绝有关部门检查或者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材料的;13.在合同期内有三次以上被抽检不合格的;14.乙方所属员工在配送过程中与学校(幼儿园)工作人员产生矛盾,发生严重肢体冲突,升级为刑事案件,主要责任在乙方的;1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行为。(二)如因上级部门重大政策变动导致甲方需变更、提前终止合同,乙方需无条件配合。十、合同生效及其它(一)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如有冲突,以有利于甲方的原则执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1.本合同(南山区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项目主体合同)的内容及附件;2.本合同执行中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3.南山区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答疑及补充通知;4.南山区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项目投标文件;5.中标通知书。(三)本合同正本壹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者行政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办理备案手续。(四)本合同未尽事宣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备案加入本合同,即时生效;若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法律法规有规定的,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法律法规无规定的,参照适用交易习惯和惯例。13(五)为有效履行本合同,甲方指定王博为履行本合同的联络人,其联系电话为0755-26486200,电子邮箱为jyj-wangbo@szns.gov.cn,联系地址为本合同页首载明的地址;乙方指定陈善强为履行本合同的联络人,其联系电话为13714791200,电子邮箱为lvrixian@163.com,联系地址为本合同页首载明的地址。任何一方变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的,须在发生变更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变更方承担。(以下无正文)附件1:中标通知书附件2:乙方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附件3:乙方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加盖公章)5014(本页为盖章页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深圳市绿日鲜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代表签字:代表签字:签约日期:2024年8月30日签约地点:15附件1:中标通知书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标(成交)通知书深圳市绿日鲜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由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采用公开招标采购组织的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2024-2025学年南山区公办校(园)食堂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项目中,经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确认,中标(成交)结果如下: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服务期限财政支付上限(元)中标(成交)综合折扣备注NSCG2024000186I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2024-服务期限为各学校2025学年南山区公办校(园)食堂大宗食材批量集中采购项目(幼儿园)合同签订(或约定)生效之日起一年¥5981600.000.81中标(成交)综合折扣:0.8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合同期满可以续签,但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如采购人对履约情况不满意,采购人不再续约。请在本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联系人:胡水英,联系电话:0755-26486191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人:陈善强,联系电话:13714791200深公共资源交易币家2024年08月22业务专用章r抄送: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备注:1.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本通知书向金机构中请改府采购订单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lmpsminanoeszepxn/gm/welgaraaw(或从【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半台】点击【金服平台】),咨询电话0755-36568999转8或拨打0755-886533312.本中标(成)通知书可通过扫描右上方二维码验证真伪及下载电子版。16#id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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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大宗食材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