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活盒子房屋租赁采购合同公告(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虹梅路街道办事处2024)
一、合同编号:11N00243740920242203
二、合同名称:虹梅片区生活盒子房屋租赁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310104000240131157517-04074296
四、项目名称:虹梅片区生活盒子房屋租赁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虹梅路街道办事处
地址:虹梅路2019号
联系方式:64018593
供应商(乙方):上海永和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永法(男)
地址:
联系方式:18018885021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虹梅片区生活盒子房屋租赁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115668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按照15分钟生活圈建设要求,打造虹梅片区生活盒子,为周边小区居民和企业白领提供公共服务、文化休闲、体育运动等各类配套服务。拟租用房屋作为虹梅街道虹梅片区生活盒子建设服务用房。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时间:1年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2.合同金额(元):
115668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7月1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8月3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虹梅片区生活盒子房屋租赁项目的合同(11N00243740920242203).pdf
联系人:邱启宇联系人:唐巨波传真:传真:电话:64018593电话:18018885021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00233虹梅片区生活盒子房屋租赁项目合同合同统一编号:11N00243740920242203合同内部编号:合同各方:甲方: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虹梅路街道乙方:上海永和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办事处地址:虹梅路2019号,地址:上海上海市徐汇区上海市徐汇区钦江路15号1楼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00233电话:64018593,电话:18018885021传真:,传真:联系人:邱启宇,联系人:唐巨波,1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编号:2024)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出租方(甲方):上海永和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上海上海市徐汇区上海市徐汇区钦江路15号1楼承租方(乙方):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虹梅路街道办事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地产事宜,订立本合同。一、出租房屋情况(一)房屋基本情况1、产证编号:沪房地徐字(2000)第026973号2、权利人:上海永和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3、房屋座落:上海市徐汇区虹梅路2015弄11-20号4、建筑面积:600平方米(二)甲方作为该房屋的【房地产权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保证该房屋【未】设定抵押,亦不存在其他影响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甲方需将房地产权证书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一并向乙方提交。(三)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见附件不动产权证书宗地图圈划部分)、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甲、乙双方同意以上另行约定的事,2项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二、租赁用途(一)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社区公共服务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二)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一)甲乙双方约定,房屋租赁期自2024年8月1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止。2024年8月1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止。(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_贰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四、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一)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毎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二)乙方租金一年分两次支付,具体支付方式以补充条款中第二条为准。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一)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详见补充条款)个月的租金,即(人民币)/元(大写/元整。)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在租赁关系终止后5日内无息归还乙方。(二)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其他有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三)【乙方】承担的上述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为:(详见补充条款)。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一)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七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或发生紧急情况甲方不能及时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二)租赁期间,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三)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一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四)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委托乙方】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及其维修责任由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约定。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一)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之日】返还该房地产,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每日毎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即(人民币)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期间使用费。(二)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而乙方未在甲方要求的期间内恢复房屋原状的,甲方可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八、解除本合同的条件(一)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4任:1、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2、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3、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4、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5、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并可能于租赁期内被处分,现被处分的;6、乙方因工作职能调整需取消或另行安排社区公共服务地点,并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的。(二)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2倍支付违约金;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1、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15日内仍未交付的:2、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3、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4、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5、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6、甲方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行为。(三)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责任:1、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15日内仍未交付的;2、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3、甲方进入破产或者重整程序的;,54、甲方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行为。九、违约责任(一)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七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二)因甲方未在该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三)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四)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五)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六)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支付。十、争议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本合同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一、其他条款(一)租赁期间,甲方需抵押该房屋,应当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诺该房屋抵押后,6当事人协议以折价、变卖方式处分该房屋前七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意见。租赁期内甲方如向第三方出售该房屋,甲方承诺本租赁协议对第三方有法律效力,如第三方提前收回该房屋,本协议第九款第四条赔偿责任由甲方承担。(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生效。双方约定,自合同生效之日起60日内,按规定共同向房屋所在地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登记备案,领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因甲方逾期未会同乙方办理登记备案影响乙方办理居住登记的,乙方可按规定单独办理租赁信息记载。(三)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双方应按规定及时向原受理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因甲方未会同乙方办理登记备案或变更、终止登记备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五)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六)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贰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7补充条款(粘贴处)(骑缝章加盖处)一、关于经营业态/品类:乙方租赁该商铺的经营业态是社区公共服务。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随意变更该经营业态/品类。如需变更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乙方根本性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二、租金,保证金(如有)的支付方式及物业管理费的确认:1、甲乙双方同意,租赁租期从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止,租赁租金计人民币1156680元(大写:壹佰壹拾伍万陆仟陆佰捌拾元整)。2、甲乙双方同意,乙方采取先付后用的支付方式租赁甲方的该物业,即乙方在租赁期内先后以71.75%即元、8.25%即元分两次向甲方支付。第一次支付时间于2024年本合同签约生效后支付、第二次支付于2025年合同到期前支付。3、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按当期实际款项金额开具税务发票,乙方在收到发票并确认无误后支付当期租金。4、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为:乙方采取转账的形式将租金支付给甲方。甲方账户名:上海永和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银行账号:32460408010002411开户行:上海农商银行漕河泾支行三、乙方在承租单元内因电、气等而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四、甲方之义务:1、甲方须向政府有关部门支付所有根据法律、法规就该房屋租赁而须由出租人支付的,8税费。2、除本合同其他条款规定的甲方义务外,甲方还应履行下列义务:1)、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向乙方提供可以正常使用的房屋。2)、除本合同规定行使甲方的权利外,甲方不得对乙方正常合理使用该房屋进行干扰或妨碍。3)、如甲方违反本合同上述规定未履行相关义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所发生的直接和间接损失。五、乙方之义务:1、乙方须向政府有关部门支付所有根据法律、法规就该房屋租赁而须由承租人支付的税费。2、乙方必须遵守和服从由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不时制订和修改的物业管理条例外,乙方还应履行以下义务:1)、乙方应保持该房屋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附件三所列的装修、设施和设备等的清洁完好及可使用状态。2)、乙方、其雇员和承包商不得影响或干扰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对该商铺的正常管理。3)、乙方不得将武器、弹药、硝石、火药、火油或其他易燃易爆类危险品、违禁品或可能使该房屋保险费用被要求增加的物品带进或存放在该房屋内。4)、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该房屋的外部包括窗户、外墙或顶部展示、树立、黏贴或悬挂任何标志、文字、海报、旗帜、广告牌或告示等。5)、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如有关法律、法规和/或规定因乙方原因而被违反,由此造成甲方的任何损失(包括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签署本合同而遭受的行政处罚),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及行政责任。6)、乙方应自行向相关部门申报并取得在该房屋内合法进行经营活动的所有批准、营业执照及许可证等,且应适时更新此等批准、营业执照及许可证。7)、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办埋本合同在相关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文件以及签署必要的文件等。,98)、如乙方未履行本合同上述规定的任何乙方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所发生的直接损失。9)、乙方同意放弃该房屋的优先购买权。10)、乙方应自行向煤气公司申请并办理煤气/天然气入户手续,如发生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六、续租:1、乙方在合同届满前贰个月向甲方发出续租要求后,如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在租赁期届满前贰个月之内,甲方会向乙方发出该房屋的续租书面通知(以下简称“续租通知”),则甲乙双方应就续租事宜进行协商,有关续租的条件和条款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2、乙方收到续租通知后15天内与甲方签署关于续租该房屋的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房屋续租合同”),并随同甲方办理必要的手续(包括办理该房屋租赁登记的变更手续等)从而将该房屋的租赁关系延长相应的月份。就该等手续的办理,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3、乙方在合同届满前贰个月向甲方发出续租要求后,如果乙方未能在租赁期届满前贰个月之内收到甲方发出的续租通知,或者乙方未能在收到续租通知后15天内与甲方签署房屋续租合同,本合同规定的租赁关系将于本合同规定的租赁期届满时终止。在租赁期的最后二个月内,乙方必须允许甲方在事先通知乙方后,让可能成为该房屋的租客在合理时间内视察该房屋。4、乙方租约到期且确定不再续租时,除非得到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应负责将该物业恢复至甲方交付时的状态,并经甲方的验收合格,方能办理退房手续,否则,甲方有权代替乙方承担恢复工作,产生的相关费用在乙方的保证金中扣除。如保证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差额,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要求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补交该差额。双方租赁关系结束,并且乙方已结清所有费用之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租赁保证金或剩余租赁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七、转租:,10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该商铺,如需转租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乙方根本性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所造成的损失(包括第三方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八、该补充条款与主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应,若主合同与该补充条款不一致时,以该补充条款为准。补充条款中没有约定的内容,仍按主合同执行。,11甲方:上海永和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乙方: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虹梅路街道办,(签章),事处(签章)地址:上海上海市徐汇区上海市徐汇区钦地址:虹梅路2019号江路15号1楼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00233联系人电话:手机:联系人电话:64018593手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签字)2024-07-18签于上海,2024-07-18签于上海,1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活盒子房屋租赁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