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态环境现场执法常规检测 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2024)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龙口市生态环境现场执法常规检测项目采购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600000202402000635F_001
二、合同名称:龙口市生态环境现场执法常规检测项目采购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600000202402000635
四、采购项目名称:龙口市生态环境现场执法常规检测项目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
地 址:
联系方式:17605359778
供应商(乙方):山东汇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三赢路69号淄博科技工业园创业园2号楼6楼
联系方式:0533-701818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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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8-01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8-30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龙口市生态环境现场执法常规检测项目采购合同.pdf
F包.pdf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龙口市生态环境现场执法常规检测项目采购合同编号:SDGP370600000202402000635F_001计划编号:37060000026102720240002采购人: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供应商:山东汇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龙口市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二〇二四年八月一日采购人(全称):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供应商(全称):山东汇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龙口市生态环境现场执法常规检测项目采购项目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龙口市生态环境现场执法常规检测项目采购。2.服务地点: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3.服务内容和范围:。二、服务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服务标准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伍万元(¥50,000.00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供应商项目经理:。六、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0元;财政专户资金:0元;自筹资金:0元。七、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方式:□分期支付方式:□其他支付方式:八、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财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九、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合同条款;(4)服务标准和要求;(5)图纸(如果有);(6)服务费用报价表;(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开展服务工作,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一、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8月1日签订。十二、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签订。十三、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五、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代理机构一份。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住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三赢路69号淄博科住所:,技工业园创业园2号楼6楼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17605359778,电话:0533-7018189传真:,传真: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西城开户银行:,支行账号:,账号:37050163224100000922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合同条款第一条合同内容1.1采购人委托供应商实施提供本项服务工作,供应商承诺提供并完成此项服务工作。1.2服务阶段:。1.3服务内容:。具体包括:1.4服务的进度安排:。1.5服务的机构、职责与人员配备安排1.5.1服务机构。供应商按照服务内容和目标要求成立服务机构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5.2职责。服务机构在项目经理领导下,按照职能要求和目标任务确定工作职责,于项目启动后三日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1.5.3人员。供应商根据部门职能和采购人需要配备有关专业人员。1.6服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务工作完成之日止,供应商提供服务的同时,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服务工作推进情况和进展。第二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2.1采购人应向供应商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图纸、信息等,并给予供应商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在适当时候指定一名代表与供应商联系。2.2采购人应为供应商就项目服务推进提供正当工作便利,费用由供应商负担。2.3除了合同第一条所列的技术人员外,供应商还应提供足够数量的称职的技术人员来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供应商应对其所雇的履行合同的技术人员负完全责任并使采购人免受其技术人员因执行合同任务所引起的一切损害。2.4供应商应根据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技术报告及有关资料。2.5供应商为采购人的技术人员前往供应商驻地和考察提供必要的设施和交通便利。2.6供应商对因执行其提供的服务而给采购人工作人员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承担责任并予以赔偿,但这种损害或损失是由于供应商人员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动中的疏忽所造成的。供应商仅对本合同项下的工作负责。2.7供应商对本合同的任何付出和所有责任都限定在供应商因付出专业服务而收到的合同总价之内。第三条服务报酬3.1计取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2本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服务和技术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因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到采购人所发生的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如采购人所要求的服务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范围,双方应协商修改本合同总价,任何修改均需双方书面签署,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3.3服务价款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4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采购人将以上述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服务报酬时,供应商按照财务制度提供发票。第四条保密4.1由采购人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供应商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采购人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供应商。4.2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采取适当措施对相关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4.3一方和其技术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第五条税费5.1国家根据税法对甲乙双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乙双方各自方负担。第六条保证6.1供应商保证其经验和能力能以令人满意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开展服务,其合同项下的服务由胜任的技术人员依据双方接受的标准完成。6.2如果供应商在其控制的范围内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原因向采购人提供本合同附件一中的工作范围内的服务不能令人满意,采购人可将不满意之处通知供应商,并给供应商三天的期限改正或弥补,如供应商在采购人所给的期限内未能改正或弥补,所有费用立即停止支付,直到供应商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令采购人满意的服务为止。第七条服务成果的归属7.1所有提交给采购人的技术报告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技术服务范围所编制的图纸、计划和证明资料等,都属于采购人的财产,供应商在提交给采购人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7.2供应商可保存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包括采购人提供的资料,但未经采购人的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服务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第八条转让8.1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无论是采购人或是供应商均不得将其合同权利或义务转让或转包给他人。第九条不可抗力9.1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9.2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尽快通知另一方。9.3双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有关履行合同的预定的期限相应延长。第十条仲裁10.1因本合同履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可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10.2除非另有规定,仲裁不得影响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第十一条语言和标准11.1除本合同及附件外,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所有往来函件,供应商给采购人的资料、文件和技术咨询报告、图纸等均采用中文。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及其它12.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为服务工作结束且支付完毕服务报酬后失效。。12.2所有对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3双方之间的联系应以书面形式进行。12.4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政府采购合同电子化政府9食合同编号:SDGP370600000202402000635合同名称:龙口市生态环境现场执法常规检测项目采购合同包号:F包甲方: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乙方:山东汇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日期:2024年8月1日1了1龙口市生态环境现场执法常规检测项目采购(项目名称)由龙口市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SDGP370600000202402000635号磋商文件在国内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经评委确定山东汇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乙方)为本项目F包的成交供应商。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合同协议书2、谈判文件3、响应文件子化4、乙方的书面承诺5、成交通知书6、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7、附件二、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一致。三、乙方提交的服务应符合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中所记载的服务内容。乙方提交的服务必须按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要求验收。四、合同总价款:按照《山东省环境监测服务收费标准2015年》计取,成交费率为收费标准的90%。具体检测内容以实际现场检测需求为准。本次采购实行固定费率报价,合同实施期间不再调整费率,服务费按照《山东省环境监测服务收费标准》2015年修订本,对应各包项目服务内容乘以成交费率计取。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五、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止2024年12月31日。六、成果交付期:2按每批次项目自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检测报告5个工作日内完成(自采样或现场监测后3个工作日出具监测数据,5个工作日出具监测报告,监测项目较多或特殊监测因子经采购人同意可适当延长)。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评价。(2)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相关的管理,检查乙方的工作表现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情况、违规违纪情况、是否被投诉等)。如乙方提供服务达不到甲方要求,根据合同内容进行考核。2、乙方的权利义务:(1)协议期间,乙方应谨慎、勤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为甲方提供及时、优质、高效的服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及时响应采购人提出的要求,能够及时跟随执法取样检测。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完成不低于谈判文件中要求的工作内容。(2)乙方在服务期间,应书面记录参与项目所采用的具体方式和过程,并将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过程中的记录、发票、信函存根、签收回执等)移交甲方备存。(3)乙方必须保证工作期间的一切行为合法合规,不得以违法或不道德的手段进行相关工作实施,同时不得有任何有损甲方形象和声誉的言语和行为。(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受托事宜转委托给第三方。(5)乙方应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保守知悉的甲方的相关保密信息。(6)本合同期限内,乙方人员因执行本项目出现的伤亡,由乙方负责(7)本合同期限内,乙方人员服务中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8)乙方不得在甲方单位内从事非法生产和非法经营活动,不得进行有损甲方声誉、形象及国家禁止的活动,如因此造成损失和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9)乙方人员在服务期间接受甲方工作安排从事公务,其身份与国家工作人员相同,发生失职等行为承担相同的法律责任。(10)乙方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乙方应按规定为服务人员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服务人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乙方保证其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和相应的医疗待遇。3(11)因劳务人员工作失职或故意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根据公安机关的立案调查结果或法院判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乙方自身原因所引发的一切纠纷,由乙方负完全责任;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纠纷扩大或未能减小甲方相关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服务人员在非工作时间内发生的人身意外或其他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12)因中乙方自身原因引发管理或劳资纠纷的,由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八、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服务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九、监督、检查:1、服务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按部标或行业标准)等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2、甲方将联合龙口市有关职能部门对服务机构进行不定期抽查,服务达不到磋商文件要求,甲方有权拒收,并可以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甲方损失及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十、履约验收方案:根据《龙口市财政局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龙财采[2022]12号)及其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性、规范性文件要求进行验收。1、本项目采用甲方自行简易验收的方式进行验收,服务内容完成后甲方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及乙方响应文件规定对乙方提供的“检测报告”成果进行验收,包括龙口市所有企业现场执法检查时的常规项目(废水、废气、异味、扬尘、噪声等)检测。合同履行达到验收条件时,甲方应向乙方发放《政府采购验收通知单》。乙方收到《政府采购验收通知单》后在指定的时间及地点启动项目验收。2、乙方应当配合甲方做好项目验收,提供项目验收成果相关的技术、服务、数量、质量、安全等资料。3、验收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服务对象覆盖面、服务事项满意度、服务承诺实现程度和稳定性、服务质量、服务进度、人员、合同履约时间、地点、方式。4、验收小组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进行逐一核4对、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验收小组以书面形式作出结论性意见,由验收小组成员签字及乙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报告采购人。5、乙方对验收意见存在异议拒不签字盖章的,视同未通过验收,甲方将更换专业技术人员或邀请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参与,重新组织验收。重新验收后乙方仍拒不认可验收意见的,按验收不合格处理,并在验收报告上注明。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已经支付的款项,乙方应予退还,且甲方有权按合同约定要求乙方赔偿损失。6、对项目验收发生的劳务报酬等费用支出,由乙方承担。十一、付款方式:1、付款方式项目执行完毕,后续工作无相关性事项,递交成果并经采购人审查通过三个月后一次性支付(无息)2、甲方负责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开据验收证明,财政部门对甲乙双方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3、乙方应提供本单位合格的税务发票。4、非乙方原因导致项目暂停,经双方协商认可,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进行付费。十二、合同修改: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经财政部门同意,甲乙双方不得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修改。十三、合同解除: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解除合同。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履行合同的;2、乙方提供的服务经验收不合格,甲方委托中介机构或权威部门进行检验后,仍达不到合同约定技术标准的;3、乙方未能提供本单位合格税务发票的;4、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十四、合同的转让: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成为合同的一部分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52、除了合同各方共同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十五、违约责任:1、乙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该合同不符合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成果,每迟交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除延期交付以外,乙方若出现其它违约行为,应按违约行为的延续时间,每天支付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2、乙方所交付的成果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有义务将其调换成符合合同的成果,因调换造成延期交货的,乙方应每天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1%的违约金。3、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仍应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就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4、其他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十六、争议解决: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中介机构或权威部门进行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赔偿甲方实际遭受的损失。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发生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合同执行中所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可向龙口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除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十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并经监证方认可后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合同补充条款应同时报财政部门备案。十八、财政部门对整个过程进行全过程监督。如合同执行过程有变化,需报财政部门审批备案。十九、合同生效:7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签字、加盖印章(公章或合同章,自然人加盖自然人印章)后生效。62、本合同一式八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财政部门四份,龙口市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备案二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设法定代表授权人法定代表授权人(签字):(签字):营地址: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三赢路淄博科技工业园创业园2号楼6楼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55000电话:电话:15550302555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西城支行帐号:帐号:37050163224100000922时间:年月日时间:2024年8月1日重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态环境现场执法常规检测 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烟台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