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垃圾分类委托第三方跟踪评价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扬州市城市管理局2024)



项目名称
扬州市城市管理局2024年垃圾分类委托第三方跟踪评价服务项目
类     &nbsp别
其他生态环境治理服务

采购单位
扬州市城市管理局本级
代理机构
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扬州市城市管理局2024年垃圾分类委托第三方跟踪评价服务项目合同

【发稿时间:
2024-08-30】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JSZC-321000-YZRX-G2024-0014001 
二、合同名称:  扬州市城市管理局2024年垃圾分类委托第三方跟踪评价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JSZC-321000-YZRX-G2024-0014 
四、项目名称: 扬州市城市管理局2024年垃圾分类委托第三方跟踪评价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扬州市城市管理局本级 
地  址:江苏省扬州市 
联系方式:15298459785 
供应商(乙方):上海环联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申滨南路1156号龙湖天街A栋309-310             
联系方式:1526117230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扬州市城市管理局2024年垃圾分类委托第三方跟踪评价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招投标文件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281800.00             
合同金额:128.180000 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年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8-23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8-30 09:03:13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附件-2024年垃圾分类委托第三方跟踪评价服务项目采购合同.pdf

江苏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项目名称:扬州市城市管理局2024年垃圾分类委托第三方跟踪评价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ZC-321000-YZRX-G2024-0014甲方:(买方)扬州市城市管理局乙方:(卖方)上海环联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城市管理局2024年垃圾分类委托第三方跟踪评价服务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合同内容1.1标的名称:扬州市城市管理局2024年垃圾分类委托第三方跟踪评价服务1.2标的质量:通过甲方验收合格1.3标的数量(规模):(1)市区6个区、功能区建成区内32个镇、街(园区)。其中江都区(2个):仙女镇、大桥镇:邘江区(9个):扬州高新区(汊河街道)、维扬经济开发区、蒋王街道、邗上街道、双桥街道、新盛街道、西湖街道、竹西街道、甘泉街道;广陵区(9个):广陵经济开发区、广陵新城、食品产业园、湾头镇、汤汪街道、曲江街道、文峰街道、东关街道、汶河街道:经济技术开发区(5个):文汇街道、扬子津街道、施桥镇、八里镇、朴席镇;生态科技新城(3个):杭集高新区(杭集镇)、万福商务区、泰安镇:蜀冈一瘦西湖风景名胜区(4个):平山乡、城北街道、瘦西湖街道、梅岭街道。(2)全市的垃圾分类居民小区。(3)市区215个社区(村)。(4)市级公共机构。(5)全市75个垃圾分类乡镇(涉农街道)1.4履行时间(期限):一年,2024年8月23日至2025年8月22日1.5履行地点:扬州市1.6履行方式:1(1)全市的垃圾分类居民小区:每月对全市垃圾分类居民小区开展指导和评价,每半年全覆盖1次,每月覆盖不低于17%。当半年度结束5日内将检查小区的评价报告(评价结果、存在问题、工作建议等)提供给采购人。并对扣分项存在的问题进行专业指导,提供合理建议。(2)垃圾分类绿色社区(村):双月对垃圾分类绿色社区(村)建设工作进行评价,社区(村)全覆盖,社区(村)内小区每次抽查50%,每双月结束5日内形成书面报告和通报提供给采购人。并对扣分项存在的问题进行专业指导,提供合理建议。(3)市级公共机构:半年对市级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评价,当半年度结束5日内将检查的市级公共机构评价报告(评价结果、存在问题、工作建议等)提供给采购人。并对扣分项存在的问题进行专业指导,提供合理建议。(4)扬州市区环卫保洁及垃圾分类收运:对市区环卫深度保洁每月评价1次,将打分表、统计数据、评价通报于当月结束5日前提供给采购人。并对扣分项存在的问题进行专业指导,提供合理建议。(5)全市垃圾分类乡镇(涉农街道):每季度全覆盖1次所有垃圾分类乡镇(涉农街道),全年检查覆盖所有垃圾分类乡镇(涉农街道)的行政村。每季度结束5日内形成书面报告和通报提供给采购人。并对扣分项存在的问题进行专业指导,提供合理建议。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总金额为(大写):壹佰贰拾捌万壹仟捌佰圆(1281800元)人民币。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五、产权担保2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履约保证金6.1本项目乙方无需交纳履约保证金。七、合同转包或分包7.1本合同范围的标的,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7.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7.3乙方如有转包或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八、合同款项支付8.1合同款项的支付方式及进度安排(1)合同签订后,乙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30%的预付资金;(2)第一个服务期(2024年8月23日-2024年12月20日)期满,乙方完成约定工作并提交该服务期书面报告,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甲方自收到态发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3)第二个服务期(2024年12月21日-2025年8月22日)期满,乙方完成约定工作并提交该服务期书面报告,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40%的款项。九、税费9.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项目验收10.1甲方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10.2甲方在组织履约验收前,将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并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综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乙方应根据验收方案内容做好相应配合工作。10.3对于实际使用人和甲方分离的项目,甲方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10.4如有必要,甲方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意见将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10.5甲方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3甲方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存档备查。10.6验收合格的项目,甲方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甲方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民法典》。乙方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甲方将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十一、违约责任11.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乙方提供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绝接受服务合同价款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11.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万分之五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1.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提供服务合同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1.4乙方所提供服务的标准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服务,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2.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2.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2.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三、解决争议的方法13.1双方在签订、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414.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4.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文执行。14.3本合同正本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二份、见证方执一份。甲方:扬州市城市管理局乙方:上海环联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心F地址:扬州市江阳中路240号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滨南路1156号AT栋1007室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源眩艳A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福州路支行日期:202年8月23日账号:121923828710705联系电话:021-64055265日期:2024年8月23日见证方: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张静项目经办人111日期::20zy年8月21日式2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垃圾分类委托第三方跟踪评价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扬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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