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河道保洁采购合同公告(绍兴市柯桥区安昌街道办事处2024)



一、合同编号:11N002582446202411401
二、合同名称:安昌街道柯北区域区级河道保洁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绍柯采[2024]1848号
四、项目名称:安昌街道柯北区域区级河道保洁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绍兴市柯桥区安昌街道办事处
地 址:安昌街道
联系方式:0575-85654572
供应商(乙方):绍兴市宏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曹娥街道朱山头村下朱山庙前91号
联系方式:15958532777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安昌街道柯北区域区级河道保洁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37968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合同金额(元):37968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8月2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8月2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柯北河道保洁合同.pdf

安昌街道柯北区域区级河道保洁项目合同合同编号:确认书号:甲方(采购人):兴市柯桥区安昌街道办事处乙方(供应商):绍兴市宏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为绍柯采[2024]1848号的安昌街道柯北区域区级河道保洁项目的政府采购交易结果,签署本合同。一、服务内容及标准(1)服务内容滨海大河安华北路桥至安昌路桥(含安华北路桥下、安昌路桥下)、火舔叉江安昌路桥至前庄村马路江口(含安昌路桥下)、瓜渚湖直江马回桥至3柯北大道以南(含马回桥下)等区域河面及河岸日常保洁、河面油污日常店社处理、零星竹木桩、地笼、福寿螺及福寿螺卵块等日常处理;做到及时打:捞,河面无漂浮物。根据需要,中标人提供保洁范围内河道的河长巡河等的用船(含挂浆机船)、沿河排水口标识牌装订等服务;河道飘浮物等垃圾出处自行解决,及时安全做好垃圾清理外运工作。做好河面绿化的养护工作(包括河面绿化增删、病虫害治理、管理养护等)。(2)服务标准1.中标人必须按规定程序和安全文明服务有关要求进行实施,承包过程中的各种意外,其责任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中标人需为保洁人员交纳人身意外伤害险及必要的社会保险,并配备相应的劳动用具及救生衣等劳动保护设施。遵守河道交通规则,确保安全,保洁人员在作业中必须穿戴救生服,如作业中出现意外伤亡事故及财产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与采购人无涉。2.保洁人员应统一服装,按规定佩带上岗证。3.保洁人员及管理人员规定不少于7人(专职保洁人员6人,专职管理人员1人)。实行上班制,保洁时间原则上为:上午7点-11点,下午1点-5点,中标人可按季节调整工作时间,但必须报采购人备知。4.保洁船舶至少3条(包括大船、小船或挂浆船)。保洁船舶应保持良好安全技术状态,持有相应合格有效证书;船上人员应经过水上交通安全专业培训,具备相应的适任能力。应将保洁船舶适航和船员适任作为一项必要条件,杜绝无证船舶和船员从事河道保洁作业。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证书向采购人备案。5.经采购人同意批准后,中标人可以制作必要的打捞拦飘设施,但必须保证安全、整洁、美观。6.保洁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有相关从业经验,身体健康,识水性,年龄60周岁(含)以下。7.中标人应自觉接受采购人的管理、指导、检查和考核,及时完成工作。服从各项突击性任务和指令,如遇重大活动和重要检查,必须及时增加设施、人员和调整工作时间,听从采购人统一安排和调度,确保任务完成。8.对紧急处置情况,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中标人应无条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中标人如处置不及时,采购人有权指派其他人员突击工作,费用在中标人承包款或年终余款中扣除。9.中标人应及时制止单位和个人向河道内倾倒垃圾、渣土及乱排污水等,并做好相关宣传及解释工作。10.河道保洁单位作为河道保洁安全生产的主体,应制定安全生产措施,做好保洁区内河道保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11.设备(船只等)须在中标后根据甲方要求在7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全部到位,并编号接受检查。12.保洁人员必须足额到位,保证专职保洁人员6人,专职管理人员1人,实行每天上班考核制,缺员扣款,且必须为每个员工办理意外人身保险;乙方须在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将人员名单、保洁区域安排表,意外人身险保单原件及复印件上报安昌街道社管办(农业线)审核。13.人员工资不得低于绍兴市最低工资标准(参照绍政发[2024]3号)。14.如服务期内涉及体制调整相关事宜,根据具体情况双方协商决定,在保证合理权益基础上,乙方无特殊理由不得拒不执行。15.安全要求:合同期间乙方应做好相应的安全生产措施、遵守水上交通法规,文明作业,如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发生乙方自身人身伤亡与财产损坏或者造成他人人身伤亡与财产损坏等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责任。5二、服务价格本项目服务价格为叁拾柒万玖仟陆佰捌拾元整(¥379680元),服务期限24个月。三、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与服务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2、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五、转包或分包不允许转包或分包。如乙方将项目转包或分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六、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元。履约保证金交至采购人处,服务完成后满(/)个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2.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罚没中标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1)乙方将项目进行转包的;(2)乙方无充分理由终止承包合同的;(3)乙方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4)连续两月考核分在80分及以下的;(5)全年累计月考核评分在85分及以下三次的;(6)对某些需紧急处置的情况,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乙方应无条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乙方如处置不及时,甲方有权指派其他人员突击工作,费用在乙方履约保证金及服务经费中扣除,对乙方累计三次(含三次)以上未完成甲方交办的任务的;(7)区级检查累计二次以上(含二次)扣分的;(8)在新闻媒体被曝光或被上级领导批评后不积极整改的;(9)在抽检或例检过程中,每月累计超过3次人员未到90%情况的。七、项目服务期限及实施地点1.服务期限:两年,自2024年8月26日起至2026年8月25日止。2.实施地点:柯桥区滨海大河东段、火舔叉江、瓜渚湖直江北段区域的河道。八、付款付款方式:(1)按招标文件规定考核情况,三个月支付一次款项。每三个月后的次月25日前支付(如遇双休日顺延)当期服务费的85%(保留整数),余款15%在一年承包期满,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且决算审批同意后付清。如涉及中小企业合同的,按采购文件总则28预付款规定执行。(2)若月考核有罚款,该罚款在月承包款中扣除。九、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项目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项目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合同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N日不能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所履行的服务质量或服务数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的,甲方有权中止接受服务,单方面解除合同,且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5.解除合同应按《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向财政备案。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二、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甲方(盖章):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日期:2年8月日乙方(盖章):绍兴市宏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上虞区曹娥街道朱山头村下朱山庙前91号开户行:上虞农商银行蒿坝分理处开户账号:201000101956556法定(授权)代表人:林宏光签名日期:2024年8月2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河道保洁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绍兴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