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智慧城市新型基础设施工程建设 智慧城市新型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第三方测评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广州市白云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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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CZ2024-0930

合同名称: 广州市白云区智慧城市新型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子包三)第三方测评服务项目合同

合同签署时间: 2023-12-07 22:09:00

采购人名称: 广州市白云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合同金额: 329000.000000

价格币种代码: 人民币

金额单位: 元

价款形式代码: 金额

优惠率或其它类型合同价格:

一、合同编号

CZ2024-0930

二、合同名称

广州市白云区智慧城市新型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子包三)第三方测评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CZ2024-0930

四、项目名称

广州市白云区智慧城市新型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子包三)第三方测评服务项目(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州市白云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561号
联系方式:020-86059979
供应商(乙方): 广州掌动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6、8号第十四层自编02-05、06B房
联系方式:1802241878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广州市白云区智慧城市新型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子包三)第三方测评服务项目
1(项)
329,000.00
329,000.00

合同金额: 329,000.00元,大写金额:叁拾贰万玖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8月29日至2026年08月28日
履约地点:广州市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8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8月3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广州市白云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4年08月30日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广州市政府采购合同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乙方须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一、总则第一条合同当事人甲方(采购人):广州市白云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乙方(中标人):广州掌动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广州市白云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广州市白云区智慧城市新型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子包三)第三方测评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招标结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如下条款(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第二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甲方,甲乙双方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二、服务内容第三条验收测评内容及要求1.要求乙方针对广州市白云区智慧城市新型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子包三)提供测评服务,按照白云区财政投资信息化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据信息系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项目招标文件、合同书、设计文件等需求,对应具体项目建设要求,进行现场实地测评,提供公正、客观的测评服务并出具第三方测评报告。2.乙方应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在测评结束后向甲方出具如下报告:《广州市白云区智慧城市新型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子包三)信息化测评报告》。3.甲方应对乙方提交的报告进行签收,对乙方按要求完成的工作量予以签字确认。4.若工作内容或工作量等要求发生变化时,甲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乙方仍按原要求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认可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前所产生的工作量。5.上述变化导致技术服务费用减少的,应征得乙方同意,否则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完成工程技术服务工作并收取费用。三、服务期限第四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项目最终验收通过为止。四、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第五条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317,485元(大写:叁拾壹万柒仟肆佰捌拾伍元整)。第六条付款方式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如下:户名:广州掌动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账号:82140078801000001224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新城支行乙方确认本款前述各项信息准确无误,若因乙方提供的前述有关信息有误,导致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正确、及时履行付款义务的,甲方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如款项已按乙方提供的上述信息实际支付则应视为甲方已履行付款义务。1、第一笔款:签订合同后并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财政部门提起支付申请,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2、第二笔款:交付测评报告并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发票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财政部门提起支付申请,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3、尾款:项目终验并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发票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财政部门提起支付申请,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4、每次支付前,乙方需提供请款申请表与上述当期等额且合法有效的发票给甲方,乙方未提供上述文件的,甲方有权延期付款直至乙方提供全部材料为止。5、由于甲方使用的是财政拨付资金,需财政部门拨付预算和审批。因此,上述付款时间为甲方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而非款项实际支付时间,财政部门安排预算后再申请支付,即甲方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申请视为甲方已履行应尽义务,不视为甲方违约。实际支付时间以财政部门安排的时间为准,实际支付金额以财政部门拨付预算为准,如因政府财政支付流程导致的支付延期或财政部门当年未安排足额预算,甲方不承担逾期支付责任,同时也不能作为乙方延迟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抗辩理由。五、知识产权归属第七条在履行本合同中,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甲方所有;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乙方所有;第八条甲方应保护乙方的方案、报告、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的知识产权。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不得向与本项目无关的人员传送或转让、不得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六、保密第九条双方对本项目所有材料(包括书面资料,电子文档资料及访谈记录等)承担保密责任,若非双方同意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第十条无论本合同是否切实得到履行或因任何原因变更、解除、终止、失效等,本条款均始终有效。七、违约责任第十一条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与承诺,甲方择一可要求乙方:①每次违约按照本合同总价5%承担违约金;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2%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十二条乙方逾期半个月以上或存在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解除合同、要求乙方退还全部合同款项,并且乙方须另行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如乙方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包括并不限于因乙方拒不提供服务、未能完成合同约定义务导致甲方需另行委托第三方处理合同事务而发生的费用)。第十三条若乙方违约,甲方为维护权益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含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财产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公证费、违约金、罚金、差旅费等)均由乙方承担。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应付未付的合同款项中径直扣减。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第十四条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八、不可抗力第十五条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等不可抗力的原因,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证明不可抗力事件的存在。第十六条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甲方和乙方应当积极寻求以合理的方式履行本合同。如不可抗力无法消除,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且均不互相索赔。九、争议及解决办法第十七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或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暨合同签订地白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通知第十八条除非事先通告对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有通知及函件均应发往下述通讯地址:甲方:广州市白云区棠景街机场路561号政务服务中心乙方: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6、8号第14层自编02-05、06B房(不可作厂房)第十九条甲乙双方之间因本合同履行需要发出的任何来往文件、信函、传真等通知或联络,均按本合同约定的地址作为送达地址。一方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否则自行承担后果。十一、其他第二十条本合同一式6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3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甲方:广州市白云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盖章)乙方:广州掌动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盖章)签约代表:防位良签约代表:力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561号政务服务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6、8号第14层自编02-05、06B房(不可作厂房)电话:86055318电话:18022418781传真/传真020-85218530签约日期:204年月20日签约日期:204年8月29日广州市政府采购合同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乙方须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一、总则第一条合同当事人甲方(采购人):广州市白云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乙方(中标人):广州掌动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广州市白云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广州市白云区智慧城市新型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子包三)第三方测评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招标结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如下条款(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第二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甲方,甲乙双方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二、服务内容第三条验收测评内容及要求1.要求乙方针对广州市白云区智慧城市新型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子包三)提供测评服务,按照白云区财政投资信息化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据信息系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项目招标文件、合同书、设计文件等需求,对应具体项目建设要求,进行现场实地测评,提供公正、客观的测评服务并出具第三方测评报告。2.乙方应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在测评结束后向甲方出具如下报告:《广州市白云区智慧城市新型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子包三)信息化测评报告》。3.甲方应对乙方提交的报告进行签收,对乙方按要求完成的工作量予以签字确认。4.若工作内容或工作量等要求发生变化时,甲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乙方仍按原要求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认可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前所产生的工作量。5.上述变化导致技术服务费用减少的,应征得乙方同意,否则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完成工程技术服务工作并收取费用。三、服务期限第四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项目最终验收通过为止。四、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第五条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317,485元(大写:叁拾壹万柒仟肆佰捌拾伍元整)。第六条付款方式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如下:户名:广州掌动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账号:82140078801000001224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新城支行乙方确认本款前述各项信息准确无误,若因乙方提供的前述有关信息有误,导致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正确、及时履行付款义务的,甲方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如款项已按乙方提供的上述信息实际支付则应视为甲方已履行付款义务。1、第一笔款:签订合同后并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财政部门提起支付申请,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2、第二笔款:交付测评报告并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发票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财政部门提起支付申请,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3、尾款:项目终验并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发票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财政部门提起支付申请,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4、每次支付前,乙方需提供请款申请表与上述当期等额且合法有效的发票给甲方,乙方未提供上述文件的,甲方有权延期付款直至乙方提供全部材料为止。5、由于甲方使用的是财政拨付资金,需财政部门拨付预算和审批。因此,上述付款时间为甲方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而非款项实际支付时间,财政部门安排预算后再申请支付,即甲方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申请视为甲方已履行应尽义务,不视为甲方违约。实际支付时间以财政部门安排的时间为准,实际支付金额以财政部门拨付预算为准,如因政府财政支付流程导致的支付延期或财政部门当年未安排足额预算,甲方不承担逾期支付责任,同时也不能作为乙方延迟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抗辩理由。五、知识产权归属第七条在履行本合同中,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甲方所有;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乙方所有;第八条甲方应保护乙方的方案、报告、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的知识产权。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不得向与本项目无关的人员传送或转让、不得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六、保密第九条双方对本项目所有材料(包括书面资料,电子文档资料及访谈记录等)承担保密责任,若非双方同意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第十条无论本合同是否切实得到履行或因任何原因变更、解除、终止、失效等,本条款均始终有效。七、违约责任第十一条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与承诺,甲方择一可要求乙方:①每次违约按照本合同总价5%承担违约金;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2%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十二条乙方逾期半个月以上或存在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解除合同、要求乙方退还全部合同款项,并且乙方须另行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如乙方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包括并不限于因乙方拒不提供服务、未能完成合同约定义务导致甲方需另行委托第三方处理合同事务而发生的费用)。第十三条若乙方违约,甲方为维护权益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含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财产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公证费、违约金、罚金、差旅费等)均由乙方承担。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应付未付的合同款项中径直扣减。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第十四条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八、不可抗力第十五条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等不可抗力的原因,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证明不可抗力事件的存在。第十六条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甲方和乙方应当积极寻求以合理的方式履行本合同。如不可抗力无法消除,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且均不互相索赔。九、争议及解决办法第十七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或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暨合同签订地白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通知第十八条除非事先通告对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有通知及函件均应发往下述通讯地址:甲方:广州市白云区棠景街机场路561号政务服务中心乙方: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6、8号第14层自编02-05、06B房(不可作厂房)第十九条甲乙双方之间因本合同履行需要发出的任何来往文件、信函、传真等通知或联络,均按本合同约定的地址作为送达地址。一方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否则自行承担后果。十一、其他第二十条本合同一式6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3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甲方:广州市白云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盖章)乙方:广州掌动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盖章)签约代表:防位良签约代表:力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561号政务服务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6、8号第14层自编02-05、06B房(不可作厂房)电话:86055318电话:18022418781传真/传真020-85218530签约日期:204年月20日签约日期:204年8月2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慧城市新型基础设施工程建设 智慧城市新型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第三方测评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