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机构社会化运作采购合同公告(上海市虹口区残疾人事务服务中心2024)



一、合同编号:11N42508404320242601

二、合同名称:2024-2025年虹口区“三阳”机构社会化运作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310109000240617108549-09126353
四、项目名称:2024-2025年虹口区“三阳”机构社会化运作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上海市虹口区残疾人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广中支路22号
联系方式:021-66530555
供应商(乙方):上海坦直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苏福明(男)
地址:
联系方式:18601723142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三阳机构社会化运作南区(2024年首款) 
   数量: 1.00 
   单价(元): 1749401.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服务范围:虹口区“三阳”机构社会化运作(南区)服务要求:根据中残联及市、区残联有关加大助残服务社会化进程的有关文件精神,我区拟继续引入专业助残团队开展康复服务,创新社会管理模式,拓展服务形式,积极为“三阳”机构学员提供全面化、个性化、规范化的康复服务, 进一步满足残疾人在社区就近职业康复和日间照料的需求,帮助学员通过社区康复回归社会,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服务时间:12个月服务标准:同招标文件要求 

2.合同金额(元):
1749401.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8月3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8月3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2024-2025年虹口区“三阳”机构社会化运作的合同(11N42508404320242601).pdf

2024-2025年虹口区“三阳”机构社会化运作的合同合同统一编号:11N42508404320242601合同内部编号:合同各方:甲方:上海市虹口区残疾人事务服务中心乙方:上海坦直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苏福明(男)地址:广中支路22号,地址:上海上海市杨浦区上海市杨浦区定海路150号378幢223室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00090电话:021-66530555,电话:18601723142传真:,传真:联系人:苏之芯,联系人:肖俊毅一、服务项目内容:虹口区“三阳”机构社会化运作。二、服务项目期限:服务期限:本服务的服务期限为12个月,自2024年9月1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止。三、甲方责任:,11.正式运营前:甲方于2024年9月1日之前将乙方负责的“三阳”学员情况及相关资料交付给乙方,以便乙方及时做好机构运营的各项准备工作。2.机构运营中:如乙方在“三阳”机构管理工作中,遇到需要甲方协调帮助的相关事宜,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后,甲方在可行范围内给予必要的支持。四、乙方责任:1.项目周期内建立一支有专业知识、专业能力,适合做助残工作的虹口三阳服务团队,各个街道均需配齐1名有资质的工作人员驻点。2.项目周期内虹口三阳服务团队需设1名项目专职负责人,具有专业水平和专业知识,全面负责团队的管理与有关方面的协调,负责项目的推进和落实,并配合区残联有关方面开展工作。3.项目周期内需帮助阳光之家、阳光心园开发特色手工作品,形成“一街道一品牌、一机构一特色”。帮助阳光基地开发生产劳动项目或产品,通过职业康复训练和技能培训帮助援助对象实现劳动增收。4.项目周期内,为“三阳”机构学员开展日常培训,课程设置需有针对性兼具创意性。5.协助各街道做好“阳光之家”规范化建设管理星级评定工作及台账整理。协助各街道“阳光基地”、“阳光心园”完成机构规范化建设并实施长效管理,及每年督导检查所需相关材料并及时归档。6.其他招投标文件、网签合同确定的乙方服务内容。五、项目经费及支付方式:1、合同总价格为人民币1749401元(大写:壹佰柒拾肆万玖仟肆佰零壹元整),22、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40%的合同款,项目中期甲方向乙方支付40%的合同款。服务期满后,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20%的合同款。每次付款甲方将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转入乙方银行收款账户,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单位名称:上海坦直科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定海桥支行账号:31050175450000001008六、违约责任:1.乙方存在下列行为的,视违约情形,每发生一次按合同总价的0.5%至30%支付违约金:(1)乙方提供服务不符合要求的;(2)拒绝、阻碍、不配合甲方考核的;(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未按约定使用服务费用的;(4)违反知识产权和保密条款的;(5)乙方服务人员收到服务对象合理投诉的,没有及时整改的;(6)对于甲方的要求或整改意见拒绝执行的;(7)其他违反本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其他合同组成部分约定的。2.乙方服务期间届满后,如有遗漏服务项目的,甲方除有权扣除相应的服务费用外,还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5%--30%的违约金。3.相关服务内容约定期限的,如乙方逾期提供相关服务,每逾期一日,按对应服务费用的0.5%支付违约金。4.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未付金额的0.5%支付,3违约金。5、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则违约方还应根据实际损失向对方进行赔偿。乙方违约的,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的服务款项中直接予以抵扣。七、合同转让和分包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八、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九、合同解除: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书面解除合同。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1)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甲方要求乙方整改后,乙方拒绝整改,或乙方超过甲方限定期限15日未完成整改,或乙方经2次整改仍不符合合同约定;(2)乙方拒绝甲方考核,或拒绝甲方和甲方委托第三方评估、审计等工作的;(3)乙方丧失服务能力、相关资质、解散或其他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形的;(4)乙方擅自将全部或部分工作转交他人完成的;(5)乙方有其他违约行为,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仍不改正的。3.合同解除不影响违约责任承担。十、争议解决:1.如合同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虹口区人民法院诉讼管辖。十一、附则:,41.上海市虹口区“三阳”机构社会化运作服务项目合同包括以下组成部分,各组成部分之间存在冲突的,按以下顺序解释:(1)本合同(2)中标通知书(3)招标文件及其附件(4)投标文件及其附件(5)标准规范及技术文件(6)其他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一份。(以下无正文)签约各方:,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日期:2024-08-30,日期:2024-08-30,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机构社会化运作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